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980|回复: 6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重要] 脂砚申请“梦游太虚”版版主

[复制链接]
1#
发表于 2006-12-28 17:07 | 只看该作者

[重要] 脂砚申请“梦游太虚”版版主

大家好!

  我是脂砚,申请做“梦游太虚”版版主。

  申请理由:

      一、喜欢中财论坛。上中财论坛一年多了,感觉是个交友和交流的好去处。

  二、喜欢写小说。在回答有何特长时,常说:写小说。通常,我都像别人打麻将喝酒一样地写小说。写小说既是一种兴趣爱好,也是一种生活方式。

  三、足够的上网时间。现在终于从一些杂事里空下来了,每天保证两到三小时上网时间没问题。

  四、目前处于学习交流和总结阶段。我个人觉得2007年至2008年该是我写小说过程中的一个学习交流和总结的阶段,并不准备写更多的小说,因为20至25该写的小说,暂时都写完了,收在小说集《花事》里,而《花事》已交付版社,可告一段落。再写,就是重复。本质上,我需要的是积累和突破。

      五、有一定的写作经验和评审作品的能力。这个很不好说,但最重要的,是我很努力,会一直很努力!
        
                                                                                                                          附:脂砚简介——原名周学凤,笔名又凡,云南省作协会员。1981年生于云南鹤庆,1999年公开出版30万字长篇小说《留住我窗外的心》。2000年至2006年写作并发表小说、散文、诗歌、新闻稿件50万字以上。其中,短篇小说《丫丫》获第三届全球中文原创网络大赛三等奖。现为《大理日报》特约记者,《鹤庆新闻通讯》记者,副刊编辑。

  请大家多多指教!多多支持!!
2#
发表于 2006-12-29 15:0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
新年快到了,相信在新的一年里,论坛又有新变化,新发展。在此也祝福论坛管理团队永远健康发展,追求卓越,努力超越!
3#
发表于 2006-12-29 15:21 | 只看该作者
热烈支持,脂砚的心是透明的!
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9 17:0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一楠版主支持!希望有机会能和您一起为“梦游太虚”服务!
5#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9 17:1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高迎春版主支持!我会努力的!!
6#
发表于 2006-12-29 17:37 | 只看该作者
  严重支持!
  相信有脂砚的加入梦游太虚会更出彩:)
  在此,预祝各位新老朋友新年快乐!
7#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9 17:50 | 只看该作者
严重感谢,你的支持对我是最大的鼓励!
8#
发表于 2006-12-29 17:57 | 只看该作者
严重支持,目前太虚人手太少,正缺少斑主。
9#
发表于 2006-12-29 18:52 | 只看该作者
脂砚会员很热情,小说创作功底也非常不错,相信你能做好,支持!
10#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9 19:22 | 只看该作者
谢清风姐姐支持!我会努力的!
11#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9 19:24 | 只看该作者
谢蓝色小木屋支持!希望有机会和蓝版一起为大家服务!
12#
发表于 2006-12-29 20:2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脂砚担任版主的五条理由

一、脂砚有足够的上网时间,如沉迷烟酒一般沉迷网络;
二、 脂砚有一颗热爱文学的心,文学是她活着的理由之一;
三、脂砚有较好的文学功底,并有一定的鉴赏力;
四、脂砚有一颗善待别人的心,会善待每一篇小说;
五、脂砚会快乐、公正地读大家的作品。
13#
发表于 2006-12-29 21:0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脂砚,完全同意杨义龙先生以及以上楼主的支持,相信脂砚的细心\耐心\责任心会让我不虚此说.....再说一遍,举双手支持脂砚.
14#
发表于 2006-12-29 22:22 | 只看该作者
邱天也过来支持一下,相信脂砚有能力当好这个斑竹。

邱天的小说在太虚一直未能获计酬,很伤心,所以现在不敢写小说了,也不想浪费太多的时间。所以太虚一直去得少,也请朋友们原谅!
15#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0 08: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脂砚担任版主的五条理由

最初由 杨义龙 发表
一、脂砚有足够的上网时间,如沉迷烟酒一般沉迷网络;
二、 脂砚有一颗热爱文学的心,文学是她活着的理由之一;
三、脂砚有较好的文学功底,并有一定的鉴赏力;
四、脂砚有一颗善待别人的心,会善待每一篇小说...


  谢杨老师支持!

  杨老师的把我说得如此优秀,真是不好意思~

  但是,这正是我的努力方向——除了“沉迷烟酒一般沉迷网络”,真是这样吗?沉迷总是不好的,过头了,以后我当注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6-24 21:40 , Processed in 0.052469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