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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农民不在是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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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1-9 15: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农民是冤大头



    革命农民是主力军。革命成功以后却成了冤大头。

    从理论上说农民地位不低,我们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工人为老大,农民为老二;然而从实际上看,农民绝不是什么老二,而是地地道道的冤大头。很多政策的出笼,就是让农民成为革命的冤大头。

     例如民办教师的出台,就是把国家应当承担的费用转嫁给农民。我们国家先是实行小学六年后是实行9年从小学到初中义务教育,所谓义务教育就是国民子女上学不缴纳学费白白地上学。而民办教师是在农村学校的老师争工分不拿工资,换句话说就是国家不出钱,由农民去支付。这样的“转嫁”显然是不合理的,显然是对农民的一种歧视。城市没有“民办”一说,这有是说城市所实行的是完全的义务教育,而农村所实行的半义务或非义务教育。农民这个大头有点太冤了!

     又如赤脚医生的诞生,其政策的实质依旧是把农民当成大头看。在那个时代,城市里的医生给城市里的人看病,由国家向医生支付工资;而给农民看病的赤脚医生则是争工分,由农民自己去支付工资。这项政策显然又是对农民的一种歧视,让农民有话说不出,有苦难以言说的一种歧视!

     再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这项国策的产生,也是把农民当成大头来愚弄。老人家说,知识分子要与工农相结合,结合是革命的,不结合是不革命的甚至是反革命的。此话言之凿凿,掷地有声,可谓千真万确!可是那知识青年不与身边的“工农”的“工”相结合,而要千里迢迢去与“工农”的“农”相结合呢?!原来那文革经济大萧条工厂不发展不建立,无法与“工”相结合。知青面临大失业,群居在城市里必然要闹事,说不定哪一天要来个大爆发。(后来北京曾一度上街游行要工作要饭吃)。

     与农民相结合就是吃农民那份口粮,去争农民的工分,去夺农民那份口粮。这就是说国家把本来属于国家的经济负担转嫁给农民,而且是以革命的名义转嫁的。于是吃了亏的农民,成了冤大头的农民,非但不能去喊冤,反而还要敲锣打鼓去承受这份苦难。

  再比如说,三年挨饿时期,工人每月的口粮是45斤——50斤,干部、学生、军人是27斤——45斤,唯独农民是6斤。饿死的自然是农民。种粮食的人反而被饿死,冤,旷古奇冤!不过那时的农民是不喊冤的,甚至连娘也不骂,我们老老实实的农民实在是太可爱了。6斤,正是6斤这一政策造成了农民的奇冤!使他们成为最大的冤大头!

     如今好了!“民办教师”已经都成为“公办”,“赤脚”都穿上了鞋子,更不必再担心知青会再下乡。农民可以在家种地,种地免纳税;农民还可以进城去打工,法律保证他们拿到应拿到的工钱!农民永远不会再受歧视,不会再成为革命的冤大头!因为让农民成为冤大头的政策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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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9 16:01 | 只看该作者
标题一般不应该有错字的,请纠正笔误。呵呵,问好。


一般说,除了主题帖子的质量本身外,给别人跟贴和自己帖子回帖多也是加精的一个参考依据,所以不妨动手跟贴,支持别人也是支持自己。
3#
发表于 2007-1-10 18:23 | 只看该作者
关注农民,多少人真正地关注与探索啊?

感佩先生的古道热肠与民生意识。
4#
发表于 2007-1-10 20:23 | 只看该作者
前边说的都是过去的事情,最后一段是现在的,可惜结论下得早了些:“如今好了!民办成了公办,赤脚穿上了鞋子,知青不再去结合.农民可以在家种地,种地免纳税;农民可以进城去打工,法律保证他们拿到应拿到的工钱!农民永远不再受歧视,不会再成为革命的冤大头!因为政策本身就保证了不会再让农民成为大头,更甭说冤大头!”
举几个例子吧:城市修路都由政府承担,不要走路的市民一分钱,而农村修路就要各家分担一部分,按人头分或按责任田面积分。城里搞电信、电力、有线电视之类的基础设施不要市民们一分钱,而在农村搞就要农民承担一部分,有时还要“出工”(免费劳动力)。好的教育资源都在城里,农村孩子要进城念书就要多拿出一部分费用。做着同样的工作(比如老师),城里的就比农村的工资高,待遇高,还有更多的评优晋级机会……
看了这些,您还认为您文末的论断是正确的吗?
5#
发表于 2007-1-10 22:28 | 只看该作者
也许在某些地方,是这样。但在大多数地方,就非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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