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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传道授业,“百家”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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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0 11: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传道授业,“百家”何罪?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是古人说的,意思大家都明白,这里不用细说。不过由此似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风要“摧之”的树木一定是“秀”者;如果只是藏于丛林中的一株弱苗,断不会有这样的遭遇了。没有哪棵树木会安于永远做一棵小苗,正所谓“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样,不想“秀于林”的树木也绝不是好树木。所以,“秀于林”该是每一棵树木最起码的追求了。

  不过,“秀于林”之后又会怎样呢?俗话说:“树大招风。”得到高高在上、风光无限的地位和荣誉的同时,还要遭受的自然就是“风摧之”的命运了。以上之情形,正和从央视《百家讲坛》走出来的几位“学术名星”的遭遇如此相似。

  从2006年起,中央电视台的《百家讲坛》忽然火了起来,(且不管收视率有多高,单看越来越长的插播广告就可略见一斑——这节目一火,广告自然也值钱了。)随之而来的是在普通老百姓中历史文化热潮的兴起,同时也使相关的“学术名星”的迅速走红,带给我们一串串耳熟能详的名字:刘心武、易中天、马瑞芳、纪连海、于丹……

  他们的学术水平究竟怎样?我们不是相关专业的专家,更不是权威,谁也不好乱加评论。学问、水平,这都是内在的东西,不容易加以量化,就如你无法去窥探一棵大树根有多深一样。但我们却可以测量它的高度。事实是,这些学术明星以各具特色的演讲征服了全国亿万观众,使自己成为耀眼的名星,终于站到了在丛林“秀于林”的高度。无论如何,这都是本事,这都是水平。人家出名,人家走红,人家拿高额版费,那是人家的能耐,谁也眼红不得。(当然,也难怪有人眼红,又有多少人连出版自己的学术著作都成问题呢!)所以,一定要比高度的话,毫无疑问,他们都是不折不扣的优胜者。

  比高度不行了,索性不比也罢。而比树根的深度又没有科学的量化办法,要想和他们一较高下,就只有侧面出击了,也就是要去砍砍他们的“枝叉”。于是,如下问题就被摆到台面上来了:你刘心武干什么吃的,不是作家吗?如今写不出好作品来了,尽管去颐养天年好了,偏要研究什么《红楼梦》,这不是不务正业吗?易中天也敢品《三国》?研究汉史、三国史的学者中,你算老几?专家、权威轮得上你来当吗?纪连海就不用提了,一个中学老师,上什么《百家讲坛》,亿哪够成名成家的资格!至于于丹,一个搞传媒的,也敢对《论语》有所心得?把我们的圣贤书当成故事来哄小孩子玩儿……《百家讲坛》的编导们是不是脑子出了问题?怎么会弄出这样的笑话?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风来得还真够猛烈。那么,这些“秀木”们是否经得住漫天卷地的狂风呢?不消说,能否经得起风吹就得看你的根是不是够深,干是不是够壮了。还好,《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一》出版不久,《二》也随之上市了,看来他没有被风吹倒。易中天的《三国》还在继续品着,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于丹有了《论语心得》后,又在录制《庄子心得》了。而纪连海则明确表示,只要《百家讲坛》需要,观众需要,他随时准备着再次“登坛”……看来,他们一个个胆气十足,定是成竹在胸、根基深厚的缘故了。

  本来,传播历史文化知识是每个学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就如同传播科学知识是每个科学家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样。有一个科学家曾经说过,我们的工作做得还很不够,我们对于科学的普及传播还不如一个科幻作家做得更多、更好。这是多么真诚的声音,多么诚恳的态度!然而,在文化传播领域,我们还没有听到过这样的声音,更多的只是互相地指责、攻讦、非难……“文人相轻”的古语在这方面真是表现得淋漓尽致。

  《百家讲坛》不是多么高深的学术殿堂,它不过是一档传播历史文化知识的电视节目,但它,以及登上讲坛的众多“学术明星”们,确实是承担了传播文化的使命,而今,再度兴起的“红楼热”、“三国热”、“历史热”以至于“国学热”就是证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不是一句空洞的说教,更要看我们实际的行动。为广大的普通观众传道、授业、解惑、正误,这难道有错吗?《百家讲坛》何罪之有?“学术名星”何罪之有?何以要受到这样的口诛笔伐?对于那些喜欢说三道四的人们,不妨听听我们的劝告:对于同样的工作,如果你不能分担一些,如果你不能做得更好,那么最好还是躲在“大树”的浓阴之下,闭上你的臭嘴,而后去尽情享受风雨无忧的宁静。而那些在狂风中奋斗的“秀木”们,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定会在丛林中一次次挺起胸膛,高喊一句: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水如空)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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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0 12:06 | 只看该作者
赶在周二之前法帖的稿子,加精的可能性会大一点点,呵呵。
3#
发表于 2007-1-10 16:35 | 只看该作者
喜欢看水如空的杂文,总觉得不同一般。
4#
发表于 2007-1-10 17:31 | 只看该作者
关于百家的一家之言.不错。我认为,“百家”本身没有错,他所受的关注过于广泛,也体现了大众文化的集体无意识,经典应该在更高层次传播,借助传媒的一时流行并不是出路,因为终究是个时尚而已。
5#
 楼主| 发表于 2007-1-10 19:3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许也 发表
赶在周二之前法帖的稿子,加精的可能性会大一点点,呵呵。

呵呵!还有这说道呢?以后尽力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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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0 19:5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田瞳 发表
喜欢看水如空的杂文,总觉得不同一般。


多谢关注。还请多支持,多指教!
7#
 楼主| 发表于 2007-1-10 20:0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黑雪 发表
关于百家的一家之言.不错。我认为,“百家”本身没有错,他所受的关注过于广泛,也体现了大众文化的集体无意识,经典应该在更高层次传播,借助传媒的一时流行并不是出路,因为终究是个时尚而已。


黑兄所言甚是。其实,也正因为大众文化的集体无意识,那么对于普及工作者来说,才显得尤为可贵。就如写科普作品不能算科研成果一样,搞普及也不是学术成果,但其功劳还是不能抹煞的。现在对学校名星更多的批评都在于“修理会叉”,而不是其本身,所以我要写这篇文章了。或可作为一点儿声援,则不枉听他们讲座这么多回了。
8#
发表于 2007-1-10 22:1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水如空 发表
[QUOTE]最初由 黑雪 发表
关于百家的一家之言.不错。我认为,“百家”本身没有错,他所受的关注过于广泛,也体现了大众文化的集体无意识,经典应该在更高层次传播,借助传媒的一时流行并不是出路,因为终...


传播文化是必须的,但是千万不要夹杂一些世俗的欲望,弄得有失水准。
9#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 20:21 | 只看该作者
[QUOTE]最初由 黑衣人 发表
传播文化是必须的,但是千万不要夹杂一些世俗的欲望,弄得有失水准。
正是!最初一定不是这样的,但出名之后就难说了.但至少要去做,总比说三道四要好些.......
10#
发表于 2007-1-11 22:43 | 只看该作者
我看《百家讲坛》还是挺不错的。一些人挑毛病或辱骂,那也是正常事情。人多了嘛。
11#
发表于 2007-1-12 06:53 | 只看该作者
说得好!支持!
12#
发表于 2007-1-12 14:0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水如空 发表
呵呵!还有这说道呢?以后尽力喽!

本周加精和计酬都在10号截止,你的10号帖子,就像一个人的两只腿,一只在门槛里一只在门槛外,嘿嘿,模棱两可的样子……所以最好在周二之前发,周四以后发的会推移到下周。
13#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 20:4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lqm407 发表
我看《百家讲坛》还是挺不错的。一些人挑毛病或辱骂,那也是正常事情。人多了嘛。

是啊.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嘛!
1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 20:4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云水苍茫 发表
说得好!支持!

谢云水苍茫!
15#
发表于 2007-1-13 13:56 | 只看该作者

沉淀了

的确沉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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