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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这个与那个之身体篇:手与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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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 15:52 | 只看该作者

[原创] 这个与那个之身体篇:手与足

    这个与那个之身体篇:手与足

  手与足本没有什么不同,他们绝对是一母所生的同胞兄弟,这有古语为证。刘备就曾说过“兄弟如手足”嘛!当然,在现实中取证则更为方便。试看长蹄的动物,如猪马牛羊,长爪的动物,如猫狗狸狼,它们的手与足都是不分的,至少同样都是用于行走,而且在大小上也没有明显的差别。当然,无论是长蹄的还是长爪的,前后足的分工也还是略有一些不同的,不过这一点无关紧要,“只有革命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嘛!

  问题是,既然分工不同,锻炼的能力和效果也就不同,前足更多锻炼了思维和技巧,后足则更多锻炼了忍耐和力量。于是,手终于从足的行列中脱胎换骨,不再从事支撑身体、移动行走等“贱务”,成为另人瞩目的“人上人”。

  手何以会有如此变化呢?原因不外有以下几点,说出来供“足”们参考,若能模仿、实践,则自然翻身有望,庶几不枉同为父母所生的血肉之躯了。

  其一,手之成功在于他的分枝多、关节多。这可是取决于他高贵的血统。在四足动物的足中,蹄是绝对没有成为手的希望的。这实在没有办法,怨不得天,也尤不得人,实在要埋怨也只好埋怨一下亲生爹娘,为什么他们不是生了副爪子。试看,长蹄的动物是绝对没有哪一个太聪明的:对牛弹琴中的“牛”,黔驴技穷中的“驴”,大概都是此类中的典型代表,它们一瓣、两瓣,最多四瓣的蹄子,又没有关节,以这样的条件,永远都没有成为手的希望。而长爪子的动物就不同了,狐假虎威中的“狐”,狼狈为奸中的“狼”,都是善于动脑筋的好手。而猿猴、猩猩等则更为突出,它们的前足已是几近于人类手的功能了。

  其二,手之成功在于他的手指长、手掌短。当然,这是相对来说的,和足一对比就会发现,脚趾与脚掌之于手指与手掌的比例,实在差得悬殊。脚趾的关节论数量也不少,论力量也不小,这两对兄弟确实有些相似。那么,手之成功就不仅仅与出身有关,更在于后天环境的赐予以及个人的努力。据科学家们推测,猿之所以能进化为人,正是因为大面积森林消失,环境变化了,他们才不得已下到地上,于是后肢就自觉承担了支撑身体的任务,而前肢则更多用于捕食与防卫。由于前足坚持不懈的努力,在数百万年后终于进化为手,不仅在名称上,也在实质上从足中划分开来。而且正是由于前足进化为手,同时也带动身体由猿进化为人。在这一点上,手也可谓功勋着著,其地位的提高也是理所当然的。

  其三,手之成功在于他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众所周知,在任何一个集体中,所有成员之间的地位和作是绝不会是并重的,是否有一个优秀的领导,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和力量,是这个团体能否成功的首要条件。在五个手指中,拇指以其绝对的力量和管理才能,自然而然地成了这个集体中的领导者。拇指比其他四指粗大,这即是力量上的优势;拇指更可与其他任何一指对捏,这即是管理上的才能。有了这样的领导,这个集体自然会团结一致,为夺取成功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也许我们还注意到,拇指这个领导做得实在高明,握上拳头就会与下属打成一片,伸开五指又会与他们拉开距离。这种若即若离,进退有致的态度,更足以证明拇指实在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管理人才。而足上的拇趾行吗?要他与其他四趾拉开距离还不成问题,要打成一片就实在有些困难;要他去调解“人事关系”,去与其他四趾对捏,就更不可能了。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手之所以成为手,绝不是偶然的,有着深刻的内因外因。当然,对于人类来说,以上经验全属废话。因为人的手足早已成型,至少短时间内不会再有太大的改变。而在我们的生活中,“米已成饭”、“木已成舟”之类的事情,一般没有多少更改的希望。除非要以流血牺牲为代价,进行一场天翻地覆的斗争,“敢教日月换新天”,这才有些可能。而我们是一向崇尚和平的,为了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甚至不惜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以至于基本权利。所以,当然还是安于现状的好,千万不可弄出“同室操戈”、“手足相残”、“兄弟阋于墙”之类的变故来。(这类词儿如此之多,恐怕历史上这类事情也不少见吧?)不过,人类只是纭纭众生中的一个特例,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多手足没有分开的四足动物,对于他们,也许本文还有一些借鉴意义……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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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 17:29 | 只看该作者
分析有意思,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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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 21:25 | 只看该作者
不错哦,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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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6:33 |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章写的非常有特色,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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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6:44 | 只看该作者
很有新意,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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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4 17:28 | 只看该作者
谢诸位回复!
自以为新意是有了,但语言还不过关。写了好久了,也改了几次,但终归不能叫人满意……请教高手们,帮我说些意见,或试改几句啊!
7#
发表于 2007-1-24 17:48 | 只看该作者
  有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分析,相信你一定能处理好手足之关系的。
8#
发表于 2007-1-25 06:14 | 只看该作者
拜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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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6 22:0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心静如水 发表
  有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分析,相信你一定能处理好手足之关系的。


我是足一类的,只要手乐意,关系不成问题。但手要是不高兴,就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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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6 22:1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云水苍茫 发表
拜读,学习.

谢去水苍茫。请多支持,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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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8 11:48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
12#
发表于 2007-1-28 15:00 | 只看该作者
研究一下这话题满有意思,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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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9 16:22 | 只看该作者
谢马克!
谢若水流!
如果还有这样的感受,会把这个系列写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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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9 20:00 | 只看该作者
说得好!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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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9 20:00 | 只看该作者
说得好!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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