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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如果郭德纲不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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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8 16: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从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虚假广告在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后,这段时间以来,郭德纲一直成了舆论的焦点。不管郭德纲如何喊冤、自辩,人们还是揪住不放。3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原告王先生诉被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诉讼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对《京华时报》、郭德纲及该广告发布人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向原告书面告知查处结果。看来,把这件事较真下去的,恐怕还大有人在。

  作为一个国内知名艺人,郭德纲可谓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在这点上,是没有多少人会同情的,谁叫你郭德纲不分青红皂白,见钱就上,去搞虚假广告形象代言呢?以明星的公信力,活脱脱把大众耍了一把,本身就昧了良心,当然是要受到谴责的。但事情闹到今天,就其对社会生活、公共管理的冲击和影响来看,我以为无论如何,郭德纲还是有功劳的。我们不妨作这样的反问:如果郭德纲不被曝光,“明星代言”市场的“黑幕”能这样快被揭开吗?面对大众媒体铺天盖地的“明星代言”广告,还有多少消费者被蒙在鼓里?又还有多少消费者被“明星代言”广告牵着鼻子走?还有多少商家仍在策划用明星效应包装虚假产品欺骗和坑害消费者?“明星代言”这种广告行为对《广告法》这类市场监管法律的挑战能引起管理者、立法者的真正重视吗?

  郭德纲事件的出现,给我们惯常的消费行为方式、思维方式来了一记重创。很多的时候,我们总是相信明星说的都有理,明星代言的产品没有问题,殊不知,也有明星在为了大把大把的钞票代言虚假广告,这种被欺骗的感觉,就好比自己把自己的脸贴到别人面前去挨耳光,钻心的疼。也有很多的时候,我们的市场监管不是主动出击,都是出了问题才想到问题的重要,才冷不丁觉得该在哪里堵塞漏洞。这既是管理部门和管理者的失职,也是管理者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郭德纲在为自己代言“藏秘排油”广告辩解时曾说,他做广告是非常慎重的,在代言前,不但自己先喝了看看效果,而且还仔细查验了该公司的各种手续和广告批文,全都合格。“如果这个产品有问题,权威主管部门是干什么吃的?!一年多了,如果有问题,权威主管部门为什么不查处?!”从郭德纲的反问,我们可以琢磨出个底儿,就是“藏秘排油”能够一路走红,赚取滚滚钞票,不但郭德纲代言有功,而且主管部门也是“护驾”有功的。这暴露的,正是市场监管的严重缺位。

  广告的发布和管理,要涉及好几个公共管理部门。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能够盛行,除这些监管部门长期失察失究外,与《广告法》没有明确规定作为自然人的明星参与违法广告的法律责任有很大的关系,使得一些明星作了虚假广告还能逍遥法外,悠哉乐哉,这也是今天法制社会的悲哀。因此,从郭德纲事件中总结反思,借鉴吸收一些发达国家的法条,尽快修订我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从现在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扩大到“广告代言人”,并视情况规定“罚款”、“承担连带责任”等具体罚则,是眼下最要紧的事。如果说郭德纲把天给捅了,现在正是补天的时候,还不算晚,这也是郭德纲事件给我们的最好提示。

  不实的广告,虚假的广告,不但误导人,而且也害人。如果有关部门能借郭德纲事件,对明星代言广告来一番认真的清理和查处,谁唯利是图、骗取钱财,谁随意代言、助纣为虐,统统予以曝光,让其威风扫地,这无疑又是一件幸事。(沈茂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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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8 18:46 | 只看该作者
赚钱不是唯一的。在多彩的广告画面之外,应该还有更高的价值原则。文章提醒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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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8 20:06 | 只看该作者
学习,问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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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07:37 | 只看该作者
明星做虚假广告的事情很多,受害的是老百姓。真的,应该制定出一套相关的法律来了。文章提出的问题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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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08:27 | 只看该作者
假的广告,假的文字,都是骗人的,都是一样的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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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10:01 | 只看该作者
“藏秘排油”暴出了郭德刚,胡师付不粘锅又带出了傅艺伟,甚至老艺术家谢芳,金钱之下必有勇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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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15:14 | 只看该作者
  “从郭德纲事件中总结反思,借鉴吸收一些发达国家的法条,尽快修订我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从现在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扩大到“广告代言人”,并视情况规定“罚款”、“承担连带责任”等具体罚则,是眼下最要紧的事。”我赞同,就是要把所有的参与者都包括在内。我敢说,有的明星或广告批准部门或刊登者事前是知道的,这是虚假的,这可能是骗人的,但看在孔方兄的份上,违心地同意了。只有对这些人或部门也加以处罚,才能使虚假广告才尽可能地减少。比如1980年代中期的海狸鼠欺骗事件,《四川法制报》就大量登载了宣传广告,明明广播电视已经在批评这是骗局了,可《四川法制报》还在登海狸鼠养殖欺骗广告,当时,我很想就此起诉《四川法制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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