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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不能等肿瘤变成了癌症再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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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3 14: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月22日,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卫生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尚城国际一楼门面房的老板,面对疯狂小偷屡次光顾店面,连拖把都不放过的情况下,写了张“小偷求你别偷了,我们也要生活!!!”的大纸条,给小偷请求仁慈,引来众多市民观看。(《郑州晚报》7月23日)

  写张纸条求情于小偷,希望小偷放过自己,与其说是一种炒作,不如说是一种无奈。“被偷之后我们也报案了,但报案之后一直都没有结果”,求情小偷也就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小偷屡屡作案并不是仅仅针对贴纸条的这家店面,许多群众都说这一带的社会治安应该好好整治一下了。为什么社会治安每况愈下,毫无疑问是公安部门的工作没有做好。

   是真的警察不如小偷吗?邪不压正,显然不是,笔者认为根本原因还是警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现在,许多地区的公安部门对案件采取了“抓大放小”的做法,对命案要案提出了“必破”的要求,而对一般小偷小摸案件则没有列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中。于是警力的分配也自然向大案要案倾斜,而对诸如小偷小摸案件往往没有花大力气侦查,有的甚至是接到报案之后,警察象征性地去现场看看,做一下笔录,工作也就到此结束了。

  公安部门为何在破案方面要“抓大放小”呢?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社会舆论和警察考核的引导作用。破了大案,社会褒扬,单位奖励,优先提拔,俨然就成了英雄,破了小案,往往认为没有什么了不起,不受关注;对于大案,往往争取到专项经费,或者有很高的“悬赏”,而小案,则什么奖励也没有。二是因为案件难度问题,小案看似简单,但破案未必容易,有时候比“命案要案”更加难破。在目前警力普遍不足的情况下,公安部门往往没有把重点放在小案上面,警察也因为在大案和小案上付出后的收获差异太大,而不愿意在小案上面花时间。

  然而,相对于公众和媒体更加关注“命案要案”,其实每一个普通居民,可能更加关注自己生活小区、工作地的社会治安,更加关注身边小偷小摸、行骗等不起眼的小案件,因为“命案要案”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几率是比较小的,而被偷被骗的几率却比较大。正因为如此,小案子多发,人们见怪不怪,关注度比较低,但受害者却很多,久而久之,也就酿成了“大民怨”。

  公安破案“抓大放小”实际上是对小偷小摸等不良势力的一种纵容。社会治安不是一天变坏的,小偷小摸等不良势力长期逍遥法外,一方面让他们的胆子越来越大,最终导致了大案要案的发生;另一方面也给那些还处于矛盾心理的人做了榜样,刺激他们走上了犯罪道路。于是整个社会风气变坏了,老百姓不满起来。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警察破案也一样,不管是破获大案要案,还是抓到一个小偷小摸,都是“警为民用”,都是善举;放弃任何一个不起眼的小案,都是对老百姓利益不负责任的表现,都是恶行。大案要案重要,但不能把小案养成大案之后再来破,就如不能等肿瘤变成了癌症再来治疗。因此,希望公安部门真正认识到“群众利益无小事”,无论大案,还是小案,都同样给与高度的重视,做到凡案必破。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s/2007-07-23/1057135078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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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3 19:16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小偷真多,防不胜防。民警对此好象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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