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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偷书不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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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6-4-30 14: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18:15 编辑 <br /><br />偷书不算偷
       青年诗人梅边写了一篇短文,《偷书不为偷》,读后感触颇多!自己这一辈子与书打交道,爱书借书看书买书出书卖书烧书,以及被他人坑书,时至今日又晚节不保,竟然堂而皇之地拿走了别人的书,因此我想写一篇同题文(素有同题诗之说没有同题文之言,恕我开此先河),以了结我与书形成的不解之缘!
      记得童年时,先父就很怕别人“偷”他的书。他把他念过的书摞成厚厚一摞,用一根绳束之高阁于房梁。那都是一些竖排版的,一行大字之下有两行小字的线装书,那书总是散发着一种宣纸之香与印墨之香。我曾亲眼目睹过,父亲俯首低头嗅那书中的香,我仰望那房梁因为我也想嗅到父亲所嗅到那种书之香。
       也许是受父亲影响,除一个妹妹送人外(我曾先后两次潜入妹妹的那个“新”家,塞给她钱,让她上学用买书看),其他兄妹6人都喜欢看书。不过我们读的不是父亲那种之乎者也的古书,而是一看就明白的白话文现代图书。由于家境不好,买不起书。家中只要出现一本书大家就抢着看,后来由“抢”又演变成“偷”。
       记得有一年,我把一本小林多喜二的《蟹工船》带回家。我还没来得及捧读就不翼而飞了,原来是被三妹“偷”走了。并神秘兮兮地告诉父亲,她拥有一本由“小林”“多喜”“二”个作者写的好书。引得父亲捧腹大笑,连房檐两只麻雀也跟着喳喳叫。
       应当说兄弟姐妹之间相互偷书不能算偷。
       上小学六年级时,有个吴姓老师让众人集资,由他代行到北京城里去购书。茅盾巴金郭沫若曹禺丁玲赵树理许多作家的名字一下子亮在我的眼前,那名字就是一颗颗小星。小学里没有图书馆,老师的卧室就是图书馆。我们毕业了,那书依旧放在老师的卧室内。今日思之那吴姓老师有变相偷书之嫌。
       应当说这种“变相偷书”也不能算偷。
      考入北京四中后,一打三反运动,开展得如火如荼。一日,于大礼堂开全校师生大会,先是卞校长做检查,检查他如何受贿,接受了一位亲友送来了一包点心。反反复复检查了一个多小时。其后是教导主任做检查,检查他曾在新华书店拿了两本书,没付款带回了家。台下两千名听众静悄悄,支棱着耳朵静悄悄。一直检查到中午吃饭才作罢。前者誇声誇调,是位老革命;后者为中年新锐,字正腔圆。他们都是共产党员。他们的检查所放射的元素能量都是正能量,而且巨大。包括笔者在内,许多同学在那之后都要求进步,申请入队入团入党。
      应当说这位教导主任从书店拿书是偷但不能算偷。
      后来上大学不仅读书,还喜欢买书藏书。从南开走出来时,身边有三个纸箱子,一箱子是被褥衣物,另外两箱子是图书。再后来是知识越多越反动,书,必须付之一炬而后快。而书的持有者还要挨批挨斗,乃至一命呜呼。多少年后才悟出那就是焚书坑儒。再后来是老师队列中注入新鲜血液,来了两位新的大学毕业生。其中一位孙姓者和我当年一样,带来三个大箱子(不是纸箱子而是木质箱子),其中有两箱子是书。每本书扉页都盖有某某大学图书馆的印章,原来这位孙姓者,念书时是红卫兵,红卫兵喜欢打砸抢。他不打不砸只抢,不抢物,只抢书,抢不是偷。
       再后来是教外国文学,心急火燎寻找外国名著。耳闻某师范有之,百里风尘仆仆,推门而入,只见一墙角堆着一堆烂书——《红与黑>><<战争与和平》《简爱》《钦差大臣》《罪与罚》《大卫科伯菲尔》《老人与海》《巴黎圣母院》《少年维特之烦恼》,不可胜数。他们依旧认为那些外国名著是毒草,准备作为废纸处理。欣喜若狂的我如获至宝,不用借书证不用打借条不用付款,结结实实塞满两大书包。归途中我哼唱起童年时的一首歌谣——
     牛儿牛儿 驮着一座石屋……
      应当说我这是名正言顺的拿书而不是偷书。万万想不到的是就在我授课的学子中(老三届77级)有个爱书者,偷走了那本《红与黑》。校方要给他以处分,我却去做说项——偷书是爱书,不爱不去偷,何况那书本来就不是我的,务请领导高台贵手。
       应当感谢弟子为我出书提供了一笔资金,没有弟子的支持我就无法在出书卖书再出书再卖书这个链条上滚动。在滚动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世态炎凉人间冷暖:话说学校历史系一位副主任是牌友又与其父过从甚密,送上20本诗集求其助销,对方笑脸相迎满口应诺。时光荏苒一年过去,上门取书款,对方故作惊诧并言之凿凿说已经给了,且是早已经给了!呜呼,不说话的我,起身站立,拂袖而去!更有甚者是禹城某局领导,在校时是班干部,步入社会后官运亨通,大概是平素总有肥肉到口,面对恩师送上去的200册图书,居然也一口吞下,饱涨在腹。两者相比,前者卑劣,后者龌龊!卑劣者,龌龊者 均不可与偷书者同日而语,不是爱书而偷书,而是为了金钱而占有我那书。
       读书是人生莫大的享受,尤其是在晚年。来到三亚第一件事情是安家第二件事情是到三亚图书馆办理一张借书证。老伴住院期间,陪床之余也想拥有一本书读。但无暇去图书馆。恰逢病房走廊摆着一本《三国演演义》,一连数日如弃之之敝屣无人过问。此状此景,真让人心生感慨,与过往大相径庭!问及护士才得知无主,不知是那个陪床者丢下的。得到护士允许我拿去捧读。待等老伴即将出院时,我再一次得到护士允许带回来,如今就摆在我的案头。
       读第九十回,看那孟获者流,丰年吃粮食,歉年吃象肉。我过目后心里就有象肉的味道,一种恶心的味道,一种惩罚的味道!总觉得我带回来的《三国演义》,算不上偷,但心里就是不舒服!我的感觉与诗人梅边有点不一样,可能是年龄所致!


2#
发表于 2016-5-1 08: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18:15 编辑 <br /><br />先问朱老师好!

3#
发表于 2016-5-1 08: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18:15 编辑 <br /><br />看到这题目一看朱老师的名字便满心欢喜。当然读到前两个字梅边就更欢喜了。

4#
发表于 2016-5-1 08: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18:15 编辑 <br /><br />我那篇文章有人说了,这是读书人一景。这文也让我看到了朱老师这一景。对于书的痴好,有时候是捡,是厚着脸皮给人要,是心里明白明明是不想还回了还说借,是馋,是偷,那种甘做小人相,自己都觉得好笑。但每每还为此骄傲着。嘿!

5#
发表于 2016-5-1 16:4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18:15 编辑 <br /><br />书,文字的家。书香的散发,是在寻找自己的知音。书为何人归,喜好文字之人也!偷书不为偷,偷书不算偷,不管怎样,数都在苦苦寻觅属于自己的另一半,一如我们的另一半。欣赏。

6#
发表于 2016-5-1 20: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18:15 编辑 <br /><br />文章写得非常有意思。偷、拿、要,一一写到,写出了读书人对书的痴迷。问好朱老师!

7#
发表于 2016-5-2 09:5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18:15 编辑 <br /><br />所谓偷书不为偷,不过是一种托词而已。朱先生列举的一些实例,比如借由卖书而吞下书的行为,实则是人品的问题了。老话说读书做人,读了书却不做人,读书也就起到相反作用了。问好。

8#
发表于 2016-5-2 10:2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18:15 编辑 <br /><br />先记号

9#
发表于 2016-5-2 10:4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18:15 编辑 <br /><br />所谓偷书不为偷,不过是一种托词而已。朱先生列举的一些实例,比如借由卖书而吞下书的行为,实则是人品的问 ...[/quote]
看清了,他不是吞书,他是吞的朱老师的书款。这才可鄙!
我欣赏偷书的人,他偷的是知识,而他的知识然后是要服务于人类的。偷,不妨理解成是对知识如饥似渴的渴求。

10#
 楼主| 发表于 2016-5-2 14:3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18:15 编辑 <br /><br />先问朱老师好![/quote]
谢谢梅边的到来!

11#
 楼主| 发表于 2016-5-2 14: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18:15 编辑 <br /><br />书,文字的家。书香的散发,是在寻找自己的知音。书为何人归,喜好文字之人也!偷书不为偷,偷书不算偷,不 ...[/quote]
谢谢你的阅读与认知!

12#
 楼主| 发表于 2016-5-2 14:34 | 只看该作者
房子 发表于 2016-5-2 09:56
所谓偷书不为偷,不过是一种托词而已。朱先生列举的一些实例,比如借由卖书而吞下书的行为,实则是人品的问 ...

谢谢斑竹的点评!
13#
 楼主| 发表于 2016-5-2 14:3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斑竹的光临!
1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 14:36 | 只看该作者
雨夜昙花 发表于 2016-5-1 20:59
文章写得非常有意思。偷、拿、要,一一写到,写出了读书人对书的痴迷。问好朱老师!

谢谢斑竹的理解与认知!
15#
发表于 2016-5-2 15:46 | 只看该作者
梅边 发表于 2016-5-2 10:45
看清了,他不是吞书,他是吞的朱老师的书款。这才可鄙!
我欣赏偷书的人,他偷的是知识,而他的知识然后 ...

呵呵,朱先生好,我所指"吞书"当然是指书商业价值,这自然是用书款衡量的。否则书怎么吞?
另外,偷书和偷知识是两个感念,不能混为一谈。
当年鲁迅先生 借阿Q之口说出,“窃书不为偷”,是“将旧时代知识分子自命清高而又迂腐不堪的形象毕现无余,令人叹服!”这是读过小说的人,都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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