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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向巴陵斑竹“叫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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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3-7-6 13: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巴斑竹:
  我来论坛的时间比这里的大多数人要早,却一直处于一种多我不多,少我不少的位置。而你(依照我和你的年纪,应该使用“您”的,但这样委实客套,又不符合你惯来提倡的平等原则,因此请您原宥我的无礼。)初来论坛就成为了无可争议的核心之一,可见你的人格魅力即使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也是流光溢彩(这个词语可以这样用吗?)的。目睹你在论坛走向繁荣过程中所做的贡献,我深为你的奉献精神折服。当然,同时让我拜服的还有你老练娴熟的文笔和细致中切的回贴。的确,肩负送宝石责任的你,一直在做一件吃力不讨好的工作。自一位皮蛋先生的无理责难开始,就陆陆续续有人向你发难。而在每次争论中,你都可以博得大部分会员的支持(这在皮蛋事件中有最最明显的体现)。这很好,说明你的工作还是为大家所认同的,论坛上也需要你这样一位具有凝聚力的斑竹。如果可以将你分成10份的话,我会是你8/10的忠实拥护者,相信这点在我平时的一些帖子中你也是可以看见的。今天我告诉一位朋友说我要向你叫板了,他马上说:不可以,得罪斑竹可不是闹着玩的,会沦落到没有精华,而被封杀的悲惨地步。但是我觉得你不是那种容不得反对意见的人。之所以把在这篇文章的题目中加了“叫板”二字,一来说明我在写作此文的时候始终是带有偏激的(这点我不得不承认,这是年轻的副作用,我尽量在写作时候克服),二来可以吸引眼球,大家共同探讨商榷。

  有成就的文人最忌讳的事情之一,便是凭自己的才华充当“文字警察”的角色,指点江山的架子是要不得的(你当然不是这样自负跋扈的人,我这样说绝对不是欲扬先抑的说法)。但因为你担负着推荐精华的重大责任,尤其在春夜版中的精华文章几乎都由你来权衡,因此难免给人你一语定乾坤的错觉,似乎有欠民主,似乎有你紧握推精权力不肯与其他两位斑竹共享之嫌(其他两位后来的斑竹也可以推荐的,但需要特别注明)。虽然大家公投这种做法极不可取,但三位斑竹共同协商的办法似乎可行。如若三位斑竹难以协调时间,可否采取“三宝石”制度,即如果一位斑竹认为好的,就给一颗,两位认为好的,就给一双,三个一致认同的,就给三颗。这样一来,你一方面可以免却专断独行之嫌,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精华文章的可信度(毕竟单个人评选会因个人喜好,风格的偏爱而有些微偏颇)。

  此外,你在春夜里规定会员发文是必须用哪种字体,什么颜色的做法我认为不妥。“论坛”二字本身就蕴涵了自由之意思,每个会员应该有权利选择自己喜欢的字体,颜色,大小,而不必一定要苛守你认可的标准。打个比喻,如果在你家做客,你有权决定客人使用固定规格的碗筷。但在商店里,你作为一个售货员(斑竹的角色定位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售货员),你没有权力把你不喜欢的碗筷藏起来,而只将你钟爱的款式的碗筷卖给顾客。另外,如果你这样的做法可行,那么论坛又何必设置这么多功能呢,不是浪费资源了吗?请你权量之。

  还有,你似乎过于夸大散文的真实了。文章是感情的载体,既然载过了,肯定不是彻底的真实了,再加上艺术化等问题,又怎么可能做到彻底完全的真切呢?这里斗胆问一句,记得你写过一篇什么让爱人叫你爸爸的文章,那么真实生活里你是否真的要求你夫人叫你“爸爸”呢?

  最后,你在回帖别人文章的时候,总给我一种你把自己的思想强加给别人的感觉(错觉?)。比如你个tanqishen文章的点评,比如你说不可以用“席”作丝绸的单位。我善意的提醒你,也许你看的文章是一个比你小20岁甚至更多的人写的,你和我们之间的观念已经有很大的出入了,一些东西可能在你这个年龄段看来是合适的,但绝对不意味着适合每一个年龄段。建议你去看看一些青年类的杂志,你会发现一个新天地和一种新生命。

  末了,再次说明我这个人是偏激的,缘于年轻,缘于个性。如果有什么我没有考虑周全的言论伤害了你的感情,请您包含20岁的冲动。最后的最后,重申如果你可以被支解成10份,我是你8/10的拥护者。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3-7-6 14:11 | 只看该作者
哈哈,果然不愧叫超超:)
3#
发表于 2003-7-6 14:32 | 只看该作者
今日休息,难得有闲心上来看看叫板的超超~~

精华建议三个斑斑同时给宝石,出发点贵在公平~~民主~~立意很好,但,真正实施怕有难处吧~~试想一下:BBS是每一位会员,包括斑斑业余时间休闲之地,即是业余,就存在一个受时间之限制~~每一位斑斑能在规定的时间准时来此一游吗?~~如果今日有二位斑斑没来此,是否会被误认为斑斑不喜欢我之贴啊?~~~

不知超超年龄为多大?~~巴斑斑写“爱人,请叫我一声爸爸”自有文出原因~~不或之年的人,经历岁月的洗礼也罢~~婚姻的思索也罢~~看之人,懂则已,不懂也不为过,是不是啊?~~等超超经历了一定的岁月,也许你会明白的~~

谢庭烽之你喜欢~~郭兰英之我喜欢~~这也许就是现在年轻人喜欢挂在嘴边的代沟~~无论年龄区别有多大,无论喜好存在怎样的不同~~老鼠之愚见,贵在理解~~我女儿也15岁了,我们相处就如同姐妹,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也经常相互发嗲~~

老鼠没有向超超叫板的意思~~仅仅是说点自己的愚见~~~
4#
发表于 2003-7-6 15:5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小老鼠 发表
等超超经历了一定的岁月,也许你会明白的~~

我女儿也15岁了,我们相处就如同姐妹,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也经常相互发嗲~~

呵呵,女儿今年12岁,有时冷不丁给我冒出一句:太孤陋寡闻了,大姐!看来我还不能不学习。。。而巴斑的那篇文章,在我看来也在情理之中。如果夫妻之间能融入一种亲情,那才是一种感情的升华。但这不是一般的夫妻所能享受的。。。:)))

还有,女儿洗脸弄得满身是水,还让我欣赏她的抽象画。。。孩子终归是孩子!只有我笑笑而已。有些事情必躬行才能体验个中滋味。。。:)

赞同老鼠JJ观点!任何事情能换位思考,那就容易理解得多了~~~~~~~

5#
发表于 2003-7-6 15:56 | 只看该作者
  小老鼠说的话,也是我想要说的话,就不罗嗦了。
  我也做过斑竹,深知做斑竹利用业余时间做大量义务工作的难。BBS毕竟不同于现实里的工作。这里,我只将我在巴斑文章后边的跟贴再贴到这里来:我们论坛里一位老师大姐是写作高手,犹其是她的词,写得有气魄有意境。当她看到这篇文章时,温馨一笑,对我们说,她的老公就常叫她儿子,她非常开心非常幸福,几十年来与老公情深意笃。老师大姐是年近半百的人了,夫妻之间如此的情深意长,令人羡慕与回味。人世间的真爱很难得,又有多少人能达到这样的爱的境界!
  巴斑的文章,在我们这个年龄段里引起了很强烈的共呜,在这里,很多朋友是不屑的。任何事情,只有历经过曲折磨难与坎坷,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与深意。很多时间过去了,不能回头,回首时,心里却充满温馨与美好的祈愿!
6#
发表于 2003-7-6 16:06 | 只看该作者
呵,我喜欢看别人叫板,
所以我当回别人不愿意当的看客,学点东西:)
7#
发表于 2003-7-6 16:09 | 只看该作者

眼里的版主!心服口服!

也曾游走过许多论坛,曾有三了论坛的朋友邀请我坐那版主的位子,可都被我拒绝了,
原因有三:
1版主要抛开个人喜好,读论坛上所有的帖子.累呀!
2论坛上的人多又杂乱,偶尔一句真诚的回帖,也许遭来砖头砸来,吾本嘴笨,怕解释不清,
3还是那个理由的理由,我没时间啊!
!
在此我向所有的版主道谢,你们辛苦了
8#
发表于 2003-7-6 16:32 | 只看该作者

我笑

巴斑:
    我要隔岸观火了——谁让你把我的《从陈村辞职看斑竹的幸福生活》文稿删掉的?现在尝到与他同样的滋味了吧!
9#
发表于 2003-7-6 17:00 | 只看该作者
嗬嗬,大家不要争了,没意思呀!
10#
发表于 2003-7-6 17:07 | 只看该作者

实话实说

说老实话,当斑竹有时确实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儿,也最容易成为别人说三道四的目标。这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也就没有十全十美的斑竹,谁会没有错呢?只要斑竹确实是尽力了的,想必大家也会理解他的不是吗?如果让我做斑竹我肯定就做不来,首先我耗不起那时间,其次也没有耐心看那么多的文章和一一回贴,因为自己的精力还是要花在写自己的文章上面,所以我还是要真诚的感谢为大家服务的各位斑竹。
11#
发表于 2003-7-6 17: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我笑

最初由 李幼谦 发表
巴斑:
    我要隔岸观火了——谁让你把我的《从陈村辞职看斑竹的幸福生活》文稿删掉的?现在尝到与他同样的滋味了吧!


如果我揣断无误的话,你是这个文章并没有被删。
因为如果你去过“江天漫话”版,看过置顶的《江天》创刊号。
12#
发表于 2003-7-6 17:51 | 只看该作者
恩,想说明一下

巴陵并没有集权,相反,这一段时间以来,他一直希望能让月儿姐姐和我分担他的工作,我一上任,他就告诉我们,三人是平等的,精华也应一起加。

显然,这里加精华最懒的人是我,个人对帖子要求非常高,中上成色的文章我也不会将其加为精华,必须是上品。当然,各花入各眼,我认为不是上品的东西,其实也很可能是上品。

我一直提倡精华要宁缺毋滥,要强调精华意识,如果精华加多了反而不好,我加的精华少了,原因在此,倒不是巴陵的不是了。
13#
发表于 2003-7-6 18:30 | 只看该作者
被推荐为精华文章就真那么重要吗????????????????
实在搞不懂!!!!!!!!!
     我来此论坛时间很短,但看过斑竹在所公布的推荐精华文章后面特别强调了不是计酬作品!!!因为是否计酬,斑竹是没有权利决定的!!!
      从我个人的实际来看斑竹此话不假!!!!!
因为我的有限的几篇作品得到计酬,就有一半不是精华帖子的,只是在计酬作品公布后才补得了精华标记蓝宝石。
      没有针对任何个人的意思,一点个人观点,不接受砖:))))))
14#
 楼主| 发表于 2003-7-6 18:3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tanqisen 发表
嗬嗬,大家不要争了,没意思呀!


我可没有争的意思哦~~~
只是想说一些话

的确,我们应该换位为对方多多考虑
也正是在这样的想法下
才不知道天高地厚来这里叫嚣一番
看来有些是误会了(比如巴斑在精华方面的事情,我一直有巴斑不肯分权的想法)

巴斑的文才我是景仰的
真的很好

巴斑的牺牲精神我也是感动的

这两点问中都有提到

至于<<爱人>>一文,的确是我疏忽了
我一方面要求巴斑多站在我这个年龄段考虑
一方面却又在不没有他那样经历的情况下就随便下了判断
表示抱歉,想必巴斑也应该可以原谅,对不起了

但我坚持关于自由使用字体的建议
当然了,这不是什么很本质的问题
如果说大部分会员都不同意我的看法,我自然应该依照大局.

末了,我想对巴斑说
如果你可以支解成10份,我支持你的9/10(多啦~,这么多朋友都支持你,看来我真的过于偏激咯!)

再次感谢你的付出,也请考虑我的意见
愿中财论坛更加好~
15#
 楼主| 发表于 2003-7-6 18:3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东篱菊蕊 发表
被推荐为精华文章就真那么重要吗????????????????
实在搞不懂!!!!!!!!!
     我来此论坛时间很短,但看过斑竹在所公布的推荐精华文章后面特别强调了不是计酬作品!!!因为是否计酬,斑?..


仔细看我的文章
绝对不是为自己没有得精华而写

因为前段时间我写文章很少
但差不多每写一次斑斑就给一次(这个你可以去计酬里看看)
再扯远些的时日里,我有两次斑斑没有给宝石
但还是计酬了
所以规则很清楚
所以无关乎个人精华得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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