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159|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一个贪官的忏悔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12-3 19: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个贪官的忏悔


  我叫艾富强,别名又叫“爱数钱”。出生于大巴山区的一户“贫下中农”家庭,自幼是个放牛娃。后来当了生产队长,村主任,乡上的正付乡长,正付县长,进来时是市长,可说是从基层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人。关于我的年龄我现在也说不清到底是多大,我回老家去,和我一起放过牛的同伴都说我和他们一同岁是60岁的人了,但我的身份证是55岁,组织档案上是50岁,在我当市长后,我们市政府机关的干部,特别是一些姑娘媳妇都说我像40岁的精品男人,嗨,的确说不清我有多大。我想,我身为公家人,就不计较年龄大小了,只要我能为革命多做一些工作,我的一切都交给了组织安排。

  关于我这次犯事,应是我自取的名字就不好。平时没事在家总爱数钱打发时光,但不知怎么让小毛贼给盯上了。那天,要是让那几个小毛贼,把那几百多万全给他们就好了,当时想,我这些钱也来之不易,不能全给拿走啊,我就求他们留了一半在家里,结果惹怒了人家几个小毛贼,把我一封信就给告进了这个阴森森地方来了。其实,我原来出生时的家庭本来很贫困,我对钱从来都不眼红。在上小学时,我在路边和学校里边,经常拾到的一毛两毛的钱都交给老师,并多次受到老师们的表扬。我根子是红的,苗子也还是正的。

  要说我是从啥时侯开始收受别人钱的,说实在话,在当乡长时只是弄个吃饭钱,当付县长时就有人送点小钱花了,当县长了有人就开始送大钱了,当时自己也想拒绝不收,可又眼望着眼前送钱人的可怜,还有那特别诱惑人的花花绿绿的票子,谁见了不心动啊。要是谁都会心动的!因此,自己也就半推半就的收下了。有了一次就有了第二次三次,后来到了不可收拾的时侯,直到进到这里来才算停手了。只于我收钱,我是很讲原则的,那就是只收能给人家办了的事钱,决不收办不了的事钱。再一个我想天知、地知、他知、我知,他送钱我办事,相互间是平等的,说实话这次不是那几个毛贼把我弄翻,我是决对不会有啥事的,因为我相信他们的人品,凡是我收了钱的事都给他们办好了事,他们应是感激涕零我的。要说我现在最大的遗憾,就是进来前,收了别人的钱,没来得急给人家把事办好就来这里了,从良心上讲真对不起人家。

  只于我老婆收钱,完全是受周围环境的影响了,因我们领导们都住在一个小区里,老婆经常看到一些局长的啊,县长们的官太太出门披金戴银的,出手花钱又大方,她也就眼红背着我开始收钱。但然老婆收了人家的钱,我给人家也会把事办好的,否则老婆也不是好哄的,因为老婆对我个人的私生活只要不过问,就算是“花钱消灾”吧!在当今这社会你说谁没有个情人!那个领导后面没几个情人那不成了窝囊废,让人笑话。只于我老婆背着我收了别人多少钱,这数字我不清楚,因为我对她收的钱从来不追问,只是照她说的把人家的事办好就得了,据说我老婆也被关了进来。这里,我有一个请求,就是我老婆因文化水平低,曾经收了10万元,当时老婆没验真假,被那家伙给耍了一把。其中的8万元是假的,这要从我老婆收的总额中扣除,以此在量刑事时给予考虑减轻处罚。

  关于我收的好多钱,原来大都为人民服务工作花费了不少,现在要让我退,我想我的几幢别墅,家里古董。还有我小车号是8888,手机号是6666,家庭电话号码是1818,还有好多存折号都是我精选的吉祥号码。这些都可以进行拍卖后全部归公可顶我罪。

  最后我有个请求,我曾是国家高级领导干部,出门坐的是高级小车,吃饭进的是高级饭店,住宿住的是高级宾馆,玩的是高级小姐,因此,我想请高级律师为我辩护,并请送我到高级法院接受审判,审判后送我到高级监狱去工作……

  以上如没有不同意见,请下发各县区学习,并将学习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艾富强,猪年狗月。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7-12-3 19:48 | 只看该作者
酣畅淋漓的文字,触目惊心啊。那些贪官当以此为鉴!问好黄杰朋友!
3#
发表于 2007-12-3 21:00 | 只看该作者
文字老到、辛辣。只是结尾部分带商榷!呵呵,贪官都进大狱了,哪还有机会下发文件让人学哈!结尾部分去掉,也许更有味!不妥,见谅!
4#
发表于 2007-12-3 21:01 | 只看该作者

不错

问好黄兄.
5#
发表于 2007-12-4 08:18 | 只看该作者
有一定深度.
有错别字,请检查改正一下.
6#
发表于 2007-12-4 09:28 | 只看该作者
讽刺有力。问好。
7#
发表于 2007-12-4 09:43 | 只看该作者
这是贪官的内心话。在我们看来,这并不是忏悔。
写得幽默有趣。
8#
发表于 2007-12-5 10:5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社会问题,社会某一方面的嘴脸!——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5-6 02:44 , Processed in 0.051858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