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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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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12-10 09: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乞讨


  这是乞讨以来最好的一天,那个好心人掏光钱包里所有的钱倒进我面前的鞋盒子里,深深看着我,他眼里的光使我想起了父亲。

  我蹲着的这条街道上,周围是高耸入云的楼群。步行的人带起了路边的尘土,我看见他们裤管下显露出来的毛茸茸的袜子,那是我羡慕的一种衣物。我以前是穿过袜子的,但那是三年前的事情了,我现在没鞋子,更没袜子,这些对我来说有也是浪费,因为我没有脚。我的脚在一年前的一个下午被老板拿走了,我的一切都属于他,那个长着暴牙的矮墩墩的男人。加入这个行业以来,我们就明白了这个道理:所有的一切都属于他,胳膊、脚、手,甚至是眼睛。我们的最低保障是能保留可以挪动的肢体,一只脚,或者一只手,幸运的同伴会保留两只手臂和脚,但他们的眼睛就永远看不到什么了。与其那样,我还算幸运,我有眼睛,我能看见施舍者的脸。今天的天空像以前一样灰暗,我接受了一大笔施舍,那足有七百五十多块钱,我面前的鞋盒子里装满了红红绿绿的钞票,我想至少今晚我可以不再受老板的折磨了。好心人,你真像我的父亲。

  昆明是我从没想象过的城市,而今我已经在这里生活近两年了。我认识一半昆明人的脚,油亮的鞋子,像针尖一样细小的高根鞋子,还有的鞋面上粘着水泥或石灰,这样的脚总是咚咚地朝前走,卷起一阵阵的灰尘。那天我想抬起头看这样的鞋子上面的人,我看到了那张脸,他仿佛在寻找什么,步子迟疑着顺着街道溜,像顺水的纸船,被风推到我面前。他停下来了,我感到一阵惊喜,每一个在我鞋盒子前停下的人都是好心人,他们的鞋子油亮而发着光点,那时我总有一种上前抚摸那些鞋子的冲动,但我没有多余的手,我的右手要支撑着地面给每个好心人磕头。以前我曾有块白色的手帕,是位老奶奶留给我的,她包了一块饼给我吃,吃完我就把手帕藏在裤子的口袋里,之后我会用左手给每个好心人擦去鞋子上的灰尘,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只是让我稍微地擦一下,我明白那是一个礼仪,他们觉得让我擦一下他们的鞋子会让我心安理得,这些好心人啊,但愿他们的鞋子上永远不要停留灰尘,我现在这样想,因为我已经没法给他们擦鞋了,我没了左手。我只能磕头给他们表示我的感激。昆明街道的地面是软和的,像一层油。我给昆明一半的行人磕过头,我挣了他们两万多块钱了。我们老板的存款已经可以在昆明买房子了,但他不买,也不舍弃我们,老板每天穿着那双黑色的鳄鱼皮鞋在我们眼前走来走去,那双鞋子的皮听说是海里最凶恶的动物身上的,它们的牙齿可以把我们几秒钟吞食掉。所以老板还不算凶恶,他只是拿走了我的手脚。我从没见过老板的孩子,听同伴们说她有一个美丽的女儿,像街道上拉着叔叔们的手走过的那些小女孩一样漂亮,我们都羡慕她。老板对他女儿一定很慈爱,像父亲一样。肯定不会像对我们那么凶。

  我也遇见了像父亲一样的人。他开始是停在我鞋盒子前,没有立即掏出那漂亮的钱包,他静静的站着,打量着盒子里面的几枚硬币,又把眼光投向我。他不像昆明人那样,掏出硬币丢进来,摇头叹气地走了。他只是静静地站着,让我紧张起来,莫非他要抢走我盒子里讨来的钱,干我们这一行的,已经有好几个被抢过了,他们欺负我们只有一只脚,没能力追赶。他蹲了下来,在这条人行匆匆的街道上,我慌忙给他磕头,祈祷着就算你不施舍也好,请别抢我的钱了,不然我今晚又会被老板毒打,上次因为被抢走的几十块钱,我已经丢掉一只胳膊了。我的好心人,请别拿走我的另一只胳膊。

  但他只是蹲在我面前,打量着我。从吊在风里的一只袖子到那只陪伴了我两年的破旧滑板,他耐心地看着我,仿佛在看他杂物室里的一只烂风箱。我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人,琢磨不透他的心思。我看到了他的眼睛,潮湿而布满血丝,他一定是好久没睡过安稳觉了。我从没跟鞋盒子前的人对视过,今天我却抬起了头,我其实不怕他们,我只是忙着给他们磕头才没时间去记住好心人的脸。他终于掏钱包了,也是黑色钱包,但没我以前见过的饱满,他掏出了所有的钱,我听见硬币在我鞋盒子里碰撞的声音,这是我最爱的音乐。他的掏钱的动作其实是倾泄,钞票像瀑布一样地落进我的盒子里,花花绿绿的,真像春天。我磕头,狠命地磕着,直到被他那只大手扶住,他竟哽咽着说不要。我才发现了他的眼睛里有种别的好心人没有的东西,那么晶莹的颗粒,在眼眶里打转。他的手很厚实,有茧,我的脖子感觉到了它,街道的风这时被这只手挡住了,我感觉到了暖。他有一双算不上时髦的鞋子,甚至鞋面上布满了灰尘,但这双鞋子却是停留在我面前时间最长的,哗啦啦的钞票,叮叮作响的硬币碰撞声。

  我再也没见过他,我的街道上继续人来人往,现在我养成抬头看过路人的习惯,行人大都认为我在用眼光乞求他们。只有我知道我在寻找他,那个像父亲的人。我有三年没见过父亲了,我们最后一次在一起也是在街上,父亲去零食店给我买棒棒糖的时候,我被一张大手堵住了嘴巴。

[一个路人

  我其实不止是个路人,我还在路上找人。我走遍了几个大城市的每一条街,之所以来到昆明,我想可以这样说,我希望碰碰运气,来找人。这个我找了两年零九个月的人,还没出现,我不知道找到时能否认出他,或许他早已变模样了吧,我的儿子,现在他应该七岁,上三年级了。我是个上了年纪的奔波在路上有两三个年头的路人,我有家,有妻。以前我介绍自己时常说有家有妻儿。但现在我只有妻,没儿了。我的儿子在一条街道上离开了我,跟着别人去吃棒棒糖了。他真傻,竟然没想到那次我还多买了一只打算在晚饭前送给他做生日礼物。

  街道属于陌生人,我打这些异乡街道上经过,脑子里永远是家乡那条街,店门口悬挂着灯箱的街,飘着音乐的街,与我来说都那么陌生,我打算找到儿子就回家去。我经常踩着明丽的音乐前行,只要朝着有人的街道走,我就坚信儿子路边等着我。从省城打工回家的老曹说:说不定你儿子被拐卖到大城市要饭去了,我在昆明见过那样的孩子,有个很像你。这是我在附近村庄找了近半个年头后听到关于儿子的消息。这些天我总是梦见他,站在黑漆漆的街道尽头哭喊着叫我,那声音撕心裂肺的,像一阵阵的狼嚎,又像圈里小羊羔的叫声,细密而悠长。梦总和异乡的街道相背离着,街道尽头永远是另一个出口,在城市街道的迷阵里,儿子像个善于躲藏的影子,藏在黑暗中。本不该要孩子的,有时我跟妻子埋怨,两人世界多好,现在我们应该在欧洲,或者海上,余日落辉,飞鸟相迂缓。我却在路上,飞驰的车群和孤零零的树,我已经分辨的出任何一个乞儿的样子了,健全的,或残缺的,这是我最怕的群体,一些明显的伤痕来自暴力,他们已经愈合的伤口还在吐露着一段段残酷的记忆。我带着梦魇在路边的乞儿中寻找,我生怕见到儿子在路边,抬着头露出凄哀的眼神,那将是我作为父亲的耻辱。]

硬币的音乐

  作为乞丐,我喜欢硬币的声音。它从头顶坠落,在半空中翻卷着,闪烁着银色的光环,它们坠落在我的盒子里,发出醉人的声响,那是叮叮响的银质音乐。我好想用手接到它们,因为那硬币上会保留好心人一丝的体温,在这渐入冬天的街道上,一丝体温也是珍贵的,至少它能暖我的右手。

  如实说我工作的地方相当繁华。他人的繁华被我玷污着,我能坚持在这条步行街上乞讨,也是件为人不齿的事情。但老板分配的工作量必须干完,自从上次被老板拿走了那只好手后,我基本上不用说给行人好听话了,我懒洋洋的依着道边草地上的围栏,或者趴在滑板上,我靠自己的身体获取行人的怜悯。其实好心人给我的施舍已经够安假肢的了,但老板怎么可能把他精心设计的杰作给毁掉呢。在老板的眼里我们的正常状态是趴在地上呻吟,裸露在风里的断臂红肿着,像块瘀血的脓包。我们的可怜在这个城市来说,是不可或缺的部分。我是被分配到昆明南屏街的乞儿,老板和上帝,我分不清是谁在笑。如果把所有乞讨来的钱换作硬币,我想我能听到银色海洋的涛声,被硬币淹没的老板,和浮游在波涛之上的我们的手脚,在好心人的世界里,多么不起眼,却渗透在我们暗处的生活。

  这个行业越发地危险了,身体健全的女伙伴经常受到路人的骚扰。我们只是乞讨,不卖身,也不卖艺,那些企图拐骗我们团体里女孩的人,说话胆小而细微,有时我们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似乎也是在讲一个悲惨的命运。早年丧妻的他们穿着比老板还要黑的衣服,站在太阳下把一道阴影倒影在我们身上。谁让我们是乞丐呢。有时我想我的家人一定过着舒适的生活,让我把他们的磨难都顶替着吧,父亲,我想你的大烟筒上一定冒着潮气似的水烟,还有母亲,我现在不敢想你,我是一个只有一只手臂的人,我丢掉了您给我是两只脚和一只美丽而健康的手臂,您身上掉下来的肉竟被我弄丢了。我正认真地去做一个乞儿,像其他乞儿一样的,去感激每个行人。

[在路上

  老曹的信息是我听到的坏消息。为了证实他的错误,我决定再次离开家乡,去趟昆明。其实我找到了老曹说起的那个像我的人。人来人往的南屏街上只有十个乞丐,我轻易地就找到了他,那个像我儿子的人。我跟踪着他到了那个破旧院落,一群奇形怪状的孩子盘踞在庭院的台阶上,其中有个仿佛受到了表扬,被一群孩子围着,讲述着一次奇遇。话音停止的时候我知道该走了,里弄里的风直灌进我的后背和脊梁,那天我发现自己的怯懦,像老曹告诫的一样,我没找到我要找的儿子。]



  刮吧,我对着渐入冬天的街道说。我现在是安全的乞儿,老板再不会要走我仅有的手,我在最低限度的保障里像个勇士,把老板当成了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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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7-12-10 16: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原创] 乞讨

最初由 冯羽之 发表
乞讨


  这是乞讨以来最好的一天,那个好心人掏光钱包里所有的钱倒进我面前的鞋盒子里,深深看着我,他眼里的光使我想起了父亲。

  我蹲着的这条街道上,周围是高耸入云的楼群。步行的人带起了路边的尘土...

  沙发欣赏!作者的笔端,伸向一个黑暗沉重的话题!冷风沉沉!问好!
3#
发表于 2007-12-10 16:57 | 只看该作者
生活的沉重溢于笔端,文字不错!
4#
发表于 2007-12-10 20:22 | 只看该作者
文笔颇见功力。只是这篇东西散文化倾向过重,作为小说,情节不够。我以为可在散文版上展露一下才华。
5#
发表于 2007-12-11 10:17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篇特别的小说,分别用一个乞儿和一个寻找乞儿的父亲的口吻,用第一人称,以一种冷冷的叙述调子缓缓道来,说了两个人的故事,又像是说一群人的故事,把城市乞儿那个特殊群体的冷,写到骨子里。同时,在冷中,又不乏温暖,冰天雪地里的那一点暖,让人感动。

这篇小说让我想到雷老师的一些小说,里面有类似的东西——冰天雪地的冷里,那一丝让人感动的暖。有时候想,我们每一个活着的人,又何偿不是一个乞儿?只不知那个寻找我们的父亲,以及父亲温暖的手掌,在哪里?

也许小说的最高境界,就是诗意。小说写到诗境里,就无所谓形式和语言,甚至内容都不重要,都能草木皆兵地为主题服务的。

这是一篇具有诗意的小说,脂砚推荐朋友们用心一字一句地读,会有收获!
6#
发表于 2007-12-11 10:2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田瞳 发表
文笔颇见功力。只是这篇东西散文化倾向过重,作为小说,情节不够。我以为可在散文版上展露一下才华。


可能田老师是从传统意义上来分析这篇小说,站在这个角度,这篇小说确实缺乏情节,而且语言散文化甚至诗化。但从近年来一些新小说来看,站在现代主义的角度来分析,就会得出不一样的结果。小说应该怎么写?什么样的小说才是好小说?太虚版期待看到朋友们更多不一样的作品!
7#
发表于 2007-12-12 18:35 | 只看该作者
读了心里感到沉甸甸的,语言感觉很好,学习了!
8#
发表于 2007-12-15 11:51 | 只看该作者
另一番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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