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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制度”下的竞争与“人事改革”的牺牲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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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1-14 14: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合理制度”下的竞争与“人事改革”的牺牲者
——我们到底牺牲了什么?
                
  我是某县某镇小学的一名女教师,在今年该校区的小学教师的聘任过程中,受到很不公正的对待,心中不平,故想向社会各界将我的遭遇说说,以期引起社会的关注,看看这样的现象在这次人事制度改革中是否普遍,并希望大家都来讨论,对此类现象作进一步深入的思考。
  
  我在民族师范毕业后,于1998年9月分配在山区小学任教。由于教学成绩突出,于1999年9月选拔到中心完小任教,工作到2003年7月。在中心完小的五年教学中,每年教学成绩均名列全乡前茅,并且我还担任了首届“春蕾女童班”的班主任,由县妇联直接领导,于2002年顺利送往高一级学校,受到县乡领导以及当地群众的好评。由于我爱人在县二中工作,两地分居给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所以我们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于2003年9月调到了离爱人工作单位不远的小学任教。在该小学工作一年来,我任劳任怨,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学校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教学,积极探索钻研教育教学方法和理论,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成绩较为显著。在上学期,我担任了一年级和学前班的班主任和教学工作,在身体多病的情况下(上学期期末考前,我因怀孕流产到州附属医院住院两周),坚持搞好教学。我所任一年级在全镇50多个班中,县统测成绩语文为第28名,数学为16名。在上学期全校16位教师的教学成绩考核中,我的积分排名第八。这一学期,虽然我的身体情况依然欠佳,但我仍不辞辛劳,进一步改进教学,充分利用各种教学资源,全身心投入新学期的教学工作,以期能够在期末考中获得更好的成绩。
  
  今年六月开始,镇中心校区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重新对全镇教师进行评聘。在我校的评聘中,由于我是新来的教师,且考绩只算一年(该镇原有教师的考评则安三年成绩来算),又因为这一学期多次保胎请假,故最终的综合考评成绩最低,从该小学落聘出来。根据校区领导的安排,我又于7月12日参加了另外一个小学的竞聘,最终仍落聘。在我已有6个多月身孕的情况下,曾多次向领导提出要求,希望保留现有岗位,明年再参加竞聘,但均被回绝。后我又于7月13日被校区领导安排到更远的的一个山区小学参加竞聘,以低于第一名0.6分的考评成绩再次落聘。在这多次的竞聘过程中,我都充分准备,认真参加每一个环节的评聘,而且自认为表现优秀,应该得到聘任。但由于评聘过程中存在很强的人为因素,且因为我已怀孕的事实,所以造成次次落聘,身心皆受到巨大的痛苦和折磨。假如我是因为教学业绩差,或我的教学能力弱而落聘,我可以心甘情愿的接受命运的安排。但使我感到极为不甘心的是,实际上在第一次小学的评聘前,已根据校区领导的意向(即为了保住初级中学的师资,落聘人员中,主要聘回初中教师),6位竞聘教师中哪3位得到聘任已做好了安排,其中有一位甚至是以非法的手段得到回聘。而且事前,5位考评人员中的主要负责人说过,身体有特殊情况的不在聘用范围。而在我第二次参聘的时候,被聘上的教师便是从初级中学落聘出来的,在前一次的竞聘中,他的考评成绩明显比我低。表面看来,考评中包括在原校表现,必须要说课、讲课,进行竞聘演讲,有着一套严谨的切实可行的考评方案,但实际上这种“合理制度”背后的人为因素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改革是大势所趋,改革中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不足,必然会让一部分人成为改革的牺牲者。但在这次教师竞聘中,使我始终感到困惑不解并很不甘心的是,为什么比我差得多的老师可以高枕无忧?为什么热爱教学事业,教学成绩好、教学能力强的我反而要落聘?为什么身怀有孕的我不仅要参加竞聘,而且还要多次经受无谓的折磨?难道那些通宵打麻将的“老师”要比我这样兢兢业业于教育工作的还更适合教育岗位?难道改革的牺牲者必须是像我这样的优秀者(至少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这样的改革,牺牲的到底是什么?是某些个体的利益,还是整个教育本身?

  每想到我身体特殊,但还要在多次落聘的心理压力下,一次次多方奔走,尤其坐在前往大石小学颠簸不住的车上,我既要担心腹中的胎儿,又要为渺茫的前途忧心忡忡,便禁不住潸然泪下。这到底是谁之错呢?谁又能给予我及时的救助呢?于是我于7月14日到教育局反映情况,但局领导仍以大局为重的托词将我说服回来。
  
  在最终的结果面前,我和爱人吵过、哭过、悲叹过,我们甚至想到过干脆辞职。记得我们与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时,他们曾这样劝说,“改革不可能十全十美,要以平常心来对待。改革就是要触及一部分人的灵魂,改革避免不了要有牺牲者。”是啊,我们是触及到了灵魂,但为什么偏偏是我这样的爱岗敬业者而不是那些教育界的蠹虫?我们是该以平常心来对待,但假如你们每一位尊贵的领导与我换个位置,还有几个能保有平常心?
2#
 楼主| 发表于 2008-1-14 14:46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三年前我为爱人写的反映材料。三年后,新一轮的竟聘刚刚结束,我相信,像我爱人一样的遭遇肯定依然存在,所以我将该篇材料稍作修改便发到江天漫话版,希望引起大家的共鸣。
  在文中隐去了具体的地点,请各位网友见谅!
3#
发表于 2008-1-15 16:25 | 只看该作者
想开些吧,选择了做一名农村教师,就选择了不公。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无言!无言!!!
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19:34 | 只看该作者
  面对现实是知道的,但心里的怨气还是要发发的。
  谢谢水如空的劝解!
5#
发表于 2008-1-15 21:16 | 只看该作者
  首先表示深切的同情!
  唉,怎样说呢?政策是一样的,但执行政策的人各有各的鬼主意与鬼点子,期望在执行过程中捞点什么,故意造成了不公平。不在你的能力水平,而在于你的“能耐”,老实人处处吃亏。如今不公平的事情摊在你的头上,这有什么办法呢?
6#
发表于 2008-1-16 09:21 | 只看该作者
一些单位都存在这样的现象!
气愤!
祝好!
7#
发表于 2008-1-16 09:27 | 只看该作者
读过,跟大家的感觉一样。有的时候,政策面前我们百姓真的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就是在领导面前也要做到不亢不卑,维护属于自己的权益。

如407斑斑说,老实人处处吃亏。这同时也是一个社会命题,我想大家都会对这个问题有所思考。在江天若能行成文进行讨论也不错。

祝福李老师和最基层的园丁们!
8#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09:0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一水 发表
读过,跟大家的感觉一样。有的时候,政策面前我们百姓真的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就是在领导面前也要做到不亢不卑,维护属于自己的权益。

如407斑斑说,老实人处处吃亏。这同时也是一个社会命题,我想大家都会对这?..

  老师(实)人是吃亏,但吃亏是福气(也许有点阿Q吧)。
9#
发表于 2008-1-17 10:4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水如空 发表
想开些吧,选择了做一名农村教师,就选择了不公。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无言!无言!!!




感叹,这样的事到处都有,根治不了!


好文字,学习!
10#
发表于 2008-1-18 09:33 | 只看该作者
  我们的国家本来就是一个公开实施不公平的国家,对国民公开说,对国际公开说,中国实施三大差别:工农差别,脑体差别,城乡差别。所以,这种不公平的操作已经运用几十年了它是难以改变的,由于人的懒惰,明知道不公平,也懒得去动它,只要这种不公平不附加到自己头上就行!如果有充足理由和证据可以法院状告,不过,在中国打官司你要做好累死(拖死)的准备;另外,那就是另谋出路,说不定有大出息!关键取决于把困难、压力、不公平转化为动力的能力。不好意思,我坐着说话不腰疼,只能这样援助你了。
11#
 楼主| 发表于 2008-1-18 18:5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照直说 发表
  我们的国家本来就是一个公开实施不公平的国家,对国民公开说,对国际公开说,中国实施三大差别:工农差别,脑体差别,城乡差别。所以,这种不公平的操作已经运用几十年了它是难以改变的,由于人的懒惰,明知道不...

  谢谢了!说得实在、深刻。尤其是“我们的国家本来就是一个公开实施不公平的国家”这句话说到了本质。
12#
发表于 2008-1-18 19:25 | 只看该作者
应知山水远,到处有不平。这句产生于封建社会的10个字,为什么一直到现在还是如新写的一样?
问好作者!
13#
发表于 2008-1-19 07:4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水如空 发表
想开些吧,选择了做一名农村教师,就选择了不公。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无言!无言!!!



我与你一样,理解!
1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 19:3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的理解和支持!
15#
发表于 2008-1-22 20:03 | 只看该作者
直抒心声的文字,同情!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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