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047|回复: 2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寻 觅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3-27 17: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江大伟的小车缓缓地泊在明星大酒店广场的车位上,坐在车上,他掏出一支烟,点着。

  离他的车不远,就是著名的护城河,但河水早已干涸,只有护栏边绿树成荫,繁花似锦的风景吸引了许多行人驻足或散步。已是黄昏时分,往这里聚来的行人渐渐多起来,江大伟用目光过滤着一个个红男绿女,找那个夕阳下美丽的的侧影。果然,那身影依然停留在昨天的地方,在夕阳的光晕里,那个轮廓绝世无双。他的嘴角泛起笑容,掐灭烟蒂下了车。

  “打扰了小姐。。。。”他走去,对那个侧影彬彬有礼道。

  “小姐?"那个看起来不过二十多点的女子冷冷地面对着他,一副不屑的样子。

  江大伟突然明白这个称谓的另一层意思,便有点惊慌失措,连连道歉:“啊。。。哦,对不起,我没有别的意思,是因了你年轻和漂亮的缘故吧,真的没有恶意的。”

  “我是有名子的,我叫马莉莎,请问,您。。。。。?”她仍然散发出一片不屑的目光。

  “是这样,我看你总是一个人在这里,有两天了吧,难道你遇到不开心的事了?”

  “是啊。”马莉莎遥望着远方,并不认真地看江大伟,“我心里正烦呢,知道阳光不锈集团公司吗?”她转过头,在得到对方肯定的点头后接着说“那个老总的儿子,据说才从英国留学回来——正在对我........但我讨厌有钱人,我只想找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过平平凡凡的日子,可他。。。。。”那女子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大伟温和的眼神突然散出吃惊的表情,他赶快将目光随了莉莎的目光,他发现她脚上乳白色的高跟鞋多精致啊。

  “莉莎,我可以这样叫你吗?你真有个性,但找个有地位的人其实未尝不是好事,将来过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好吗?”江大伟往前凑了凑,这样他俩就在一个平行线上了。他盯着她看,她鼻尖微微向上翘起,瀑布一样的长发闪着粟色的光亮。她真的好美啊!

  “你不知道,因为有钱人的日子我过够了,山珍海味我也吃够了,中国有名的城市我也呆够了,我是在国外读完的大学,现在我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做部门经理,呶,就是对面那个,明星大酒店,你知道做管理多辛苦啊,所以我只想找一个人过一种平静的生活。但是那个人。。。。哎,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嘛,我还没有找到工作,到处都在打短工,维持温饱。。。。”大伟有点羞怯地说。

  “哦,对不起。”莉莎迅速用眼角扫了一眼年轻人的服饰:藏青色的棉质休闲上衣,一条发白的牛仔裤,已经旧得不像样的皮鞋。她掏出手机看了眼, “啊呀,快下班了,我得赶紧回到酒店安排一下,那些服务生有时很会偷懒的,没有人在旁边盯着真的不行啊。”

  “好的,开心一些,那样你会更美丽的。”大伟微笑着目送着她向对面走去。

  莉莎穿过广场前的泊车点时,回头看了一眼,然后迅速跑进明星大酒店。

  江大伟继续回到车里,打开音响,一段轻音乐顿时在车内缓缓的弥漫开来。

  他继续点着了烟,惬意地吐出一串长长的烟圈。不经意地扫了一眼大酒店,突然他看到刚才的女子正着天蓝色的工装在擦拭大厅的转角玻璃门,她的鼻子真的好漂亮。

  他盯着看了一会,深呼吸了一下,掏出手机,拇指按了一串的数字:“是我爸爸,我决定接受您的建议接手公司,明天和外商的谈判就放在明星大酒店吧,相信我,不会让您失望的。”

  电话里立刻传出爽朗的笑声:“儿子,我知道你肯定不会让我失望的,你在英国剑桥学来的本事,怎么也该回报咱们阳光不锈啊!”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8-3-27 17:4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有意思的文字,尘世之一角!问好南风!


句好不对啊!
3#
发表于 2008-3-27 19:29 | 只看该作者
这篇东西显然是技术化写作,编造的痕迹重了,显得有些虚假。呵呵,南风大作家,恕我直言了。
4#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19:4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吕永红 发表
呵呵,有意思的文字,尘世之一角!问好南风!


句好不对啊!


谢谢永红的关注.
"句好不对啊! "这是什么意思,我没看明白永红.
5#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19:4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田瞳 发表
这篇东西显然是技术化写作,编造的痕迹重了,显得有些虚假。呵呵,南风大作家,恕我直言了。


呵呵,呵呵,直言的对,这是听来的故事,我们都笑那个女的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呢.但是我又想什么是技术性?我不是专业作家,自然不去专注于理论层面的东西,我觉得小说好看,能揭示一些问题就行.要说编造,我以为小说允许虚构,而且主要是靠虚构的,这是其一。用小说的题材来诠释某种社会现象,并且引起读者从中深思,更是应该的,这是其二。生活中本身就存在许多偶然因素,因为这些偶然,诞生了小说,这是其三。田主席,你以为呢?
还有,就是我本不是什么大作家,充其量只是一个文字爱好者而已.你给我的头衔太重了,呵呵.
6#
发表于 2008-3-27 19:57 | 只看该作者
问好,不错的文章。
7#
发表于 2008-3-27 20:49 | 只看该作者
南风勤奋,学习一下:)
8#
发表于 2008-3-27 21:04 | 只看该作者
虚构和编造是两个概念。虚构是小说写作中必不可少的,而编造是小说写作的大忌。虚构的东西让读者感到真实,而编造的东西则让人感到虚假。如果只凭听到的一点故事就能写出一篇好小说,那绝对是个天才!
9#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21:12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虚构的和编造没有区别,只是虚构书面一点,而编造更加口语化一些
,决定成功与否的因素,不是编造与虚构本身的问题,而是编造与虚构的水平问题,您说的"如果只凭听到的一点故事就能写出一篇好小说,那绝对是个天才"这句话我也不敢苟同,事实上,很多名篇名著都是作者听来的故事加工的.您说是不是田老师?
10#
发表于 2008-3-27 21:28 | 只看该作者
是的,确实有些名篇也是听来的故事,比如果戈理的《外套》。但别忘了要有一个前提:就是当这个作家有了深厚的生活积累和卓绝的写作技巧,方能写出那样的名篇,尽管是听来的,但作家把自己的许多积累都融入其中了。而若只是局限在听来的事件本身,听了个有趣的事马上就拿来写一篇,我不知道怎样能写出与大师们想媲美的名篇来!
11#
 楼主| 发表于 2008-3-28 08:39 | 只看该作者
"就是当这个作家有了深厚的生活积累和卓绝的写作技巧".这和您当初否定听来的故事能写成小说有点相悖哈,不能自圆其说,前面已经说过,我不是像您那样的专业作家,,充其量是个爱好者,所以也不会有"卓绝的写作技巧",只是把听来的故事过滤加工了,用小说的形式展现出来,没有不可吧,难道只有"天才"的"作家"才允许加工故事吗?还有,我来中财并且喜欢中财而且志愿不断地和大家学习交流,就是因为自以为水平尚低,有将自己拙作让他人点评批评以提高自己的愿望,所以根本就没有想和"大师"的"名篇"媲美.不过您的意见提醒了我,今后还得向您好多学习,毕意您是个专业的作家,有深厚的生活积累,有卓绝的写作技巧,您说是吗田老师,恳请您今后多多指导.
12#
发表于 2008-3-28 10:13 | 只看该作者
我并未否定“听来的故事可以写一篇小说”,只是说“要有一个前提”。你这样断章取义,只揪住其中一句,就说我的话“不能自圆其说”,而且跟着就来一阵讽刺,确实是教育了我。现在我明白了你说的“和大家交流学习”真正含义,也知道今后该怎么做了。
13#
发表于 2008-3-28 14:30 | 只看该作者
讨论要心平气和。这样才有利于论坛发展,写作进步。
14#
发表于 2008-3-28 14:56 | 只看该作者
太不虚心了。版主的点评是准确到位的,我也认为编造痕迹明显,不大可信。可是作者却三番五次反驳,而且出言不逊。如此高傲的心态,还怎么交流学习啊?
15#
发表于 2008-3-28 20:5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边走边唱 发表
讨论要心平气和。这样才有利于论坛发展,写作进步。


  十分赞同这个意见,论坛就是大家平等交流,版主也是出于责任心,说出自己的看法,作者认为有用就可以参考,没有用可以不采纳,没有谁强迫那个作者去接受。

  完全没有必要对版主讽刺挖苦,他们无偿的劳动应当受到尊重。


  有些楼主说大家在论坛不敢说真话,这也许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之一。

  对于这样的作者,田斑竹不必在意,我们今后也不敢对人家的作品说什么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5-1-16 02:46 , Processed in 0.049290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