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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袁作军新作微型小说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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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3 19: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熊荟蓉 于 2016-5-14 17:37 编辑

“陌路”人(小小说)
  
  朱集街上的东桥口,是进出朱集的咽喉要道。人车往来频繁,店铺地摊密集,动不动就出点事弄得街道堵塞,交通梗阻!人们已经见惯不惊了。丁武上街,正巧又碰上了一大群人围在那里叽叽喳喳。他好奇心起,钻进人群一看,原来是几个街头小混混在玩“碰瓷”的卑鄙游戏,正缠住一个女人要索赔五百元。这女人……
  
  这女人叫秋香,就是化成了灰,丁武也认识。她就是丁武的前妻,跟丁武翻脸后,打过一场刻骨铭心的离婚官司。过程就不必说了,结果是弄得丁武人财两空、一贫如洗,直到现在还缓不过气来!平时在路上碰到,两人都视同陌路,甚至还恶狠狠地瞪对方一眼……几个小混混仗着人多,推推拉拉,摸摸捏捏,在秋香身上占些便宜。秋香吓得眼泪汪汪,像待宰的小兔,无助地看着围观的人群。围观的人不少,可向灯的向火的都有,有的幸灾乐祸跟着笑闹,有的愤愤不平却只能小声嘀咕,有的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丁五转身就要离开,心里想,原来你就这点本事!在法庭上的伶牙俐齿、蛇蝎心肠都到哪里去了?!忽然,他感觉到秋香看见了他,脚下就像钉子钉住,挪不动了。太阳菩萨在天上照着呢,男子汉大丈夫,心底怎么如此肮脏?就算是湖南海北的人遇到危难,也没有袖手旁观、见死不救的道理呀?!丁五扒开人墙,挤进圈内,朗声说:停停停!几个男的欺负一个女人,算什么英雄好汉?
  
  几个小混混见有人出头,更加来了兴致:“哟,哪里钻出这么个货?”“老子们啥时说自己是英雄好汉了?她打破老子们的古董茶壶,不该赔钱吗?”
  
  丁武指着地上的破瓷片说:就这么个茶壶,旁边地摊上多得是,五块钱一个!骗谁呢?还五百!
  
  一个小混混指着丁武的鼻子说:哎哎,我说乡巴佬,你有没有文化?老子们的这个茶壶是明朝成化年间的斗彩瓷!斗彩瓷,你听说过吗?唐明皇用它泡过茶,宋仁宗也让包公追查过它的来历!
  
  丁武被小混混“高深的文化”逗笑了,说:“这位兄弟,我手里只带了五十块钱,陪给你们算了。见好就收,啊?”
  
  小混混不答应:你出头,你是她什么人?
  
  丁武说:她……她……她是我老婆!
  
  小混混冷冷一笑说:老婆?蒙谁呢?你自己看,你们像两口子吗?——少哆嗦!想英雄救美,没关系,五百块钱拿来!不然,哼哼……
  
  说着说着几个人就要动手打人了。丁武早年间练过几年拳脚,奈何学艺不精,应付一两个人还可以,但打四五个就没把握了。人家可不管这些,棍棒刀子一起上。丁武实在难以前后兼顾。仅仅两个回合,丁武的大腿就吃了一刀,鲜血直流,背上还挨了一记闷棍。
  
  丁武把手一举,大声喊道:“停!停!!停!!!”小混混们还真的住了手,等着听丁武发话。
  
  丁武说:你们几个就是捅死我,也捅不出钱来。这样吧,你们拿个手机来,我打个电话,叫我表哥送钱来,行不行?
  
  一个小混混一边递手机给丁武一边问:你表哥?他是谁?他有钱吗?
  
  丁武说:我表哥就是派出所的刘警察!他不但有钱,还有铐子和手枪!
  
  小混混们哄笑说:你吓唬谁呀?老子们大风大浪里都去过,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搬出个刘警察来,笑死人!打电话!
  
  丁武拨了号,说:……我就在东桥口,打破了人家的古董,对对对,送五百元来就行了……
  
  不到三分钟,一辆警用摩托就开到了东桥口。围观的人让开一条路。几个小混混见来的还真是刘警察,赶紧脚底抹油,钻进人群就开溜。丁五说:你们钱都不要了!五百块!
  
  那几个人慌不择路,哪还有功夫搭话?刘警察遣散众人,疏通了街道,才回头问:丁武,怎么回事?
  
  丁武说:赶上碰瓷的了。不过,不是我,是她。不抬出老同学你来,我还真脱不了身!
  
  刘警察看看丁武,又看看秋香,疑惑地说:你们俩……不是……那个……了吗?……
  
  丁武尴尬地一笑:“一言难尽……谢谢你呀。我要去卫生所包扎伤口了。”
  
  丁武一步一跛地离开。惊魂甫定的秋香收拾起被摔在地上的菜篮子,看着丁武身后滴落一路的血珠子,嘴里却说:谢谢你,刘警察……
     
        南寺,北寺(微型小说)

  方圆百十里闻名的朱集镇灵隐寺,有两座,隔着古老、弯曲的老长河,分南寺和北寺。北寺由法静师太领着一班尼姑住持;南寺则是一班俗家居士打理。两寺各自为政,互不往来,对持着,竞争着。北寺交通便利,香火十分旺盛;南寺出门就是田间小道,去的人少,显得异常冷清。香火旺则收入大!这是佛门静地可知而不可说的事实。南寺的居士们穷极无聊,想集资在老长河上修座桥,争取些香客。北寺的长老师以南寺“非正宗”为由坚决不准,还搬出宗教委员会来,压得南寺的居士们唯有忍气吞声,清苦度日……这些情况,一向沉迷于工作的丁镇长绝对不知道。他既不信佛又不信道,若不是结婚十年尚无一男半女的妻子,死缠着他来烧香许愿祈求送子娘娘,他哪有闲心涉足这种地方?

  来就来吧。丁镇长驾车带着妻子,沿着水泥公路向西开,就到了一座气势恢宏的庙门口。妻子刚下车,就有一个看不出年龄的尼姑过来念过佛号后说:这里不许停车!

  丁镇长以为是挡着了庙门视线,就把车向旁边移动了几米。那尼姑又跟过来说:“这里也不许停车!”丁镇长不悦地说:“门口这么大场地,停一下怎么啦?再说,我们马上就走的。”尼姑仍然木无表情地说:不行!寺里有规定,寺前不许停车,天王老子都不许停!!!

  丁镇长很生气了,问:那我的车停哪儿?

  尼姑冷冷地说:“那我管不着。把车开走。”丁镇长干瞪着眼无言以对,心里愤愤不平地想:这哪里像吃斋念佛、行善劝化之辈?简直就是“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地痞!

  已登上庙门台阶的妻子回头说,先停在路上吧。丁镇长一看,仅三米宽的路上,行人、摩托、拖拉机不时经过,怎么停车?他只好把车开到庙旁边农民的棉田里。

  等丁镇长和妻子进香许愿后出来,发现自己爱车的车门已被锄草的农夫用锄头敲了个大坑,原本闪光的漆皮脱落了好大一块!丁镇长脸都气黑了。妻子安慰他说:“亲,别生气了,下次我们去南寺。南寺的居士和气。喏,河对岸就是南寺。这北寺也太霸道了,自带香纸都不行,硬要高价买他们的……

  丁镇长回头恶狠狠地盯了一眼北寺的庙门,心想:我堂堂一镇之首长,尚且如此受气,平头百姓到来,“待遇”可想而知了。好!老虎不发威,你还当我是病猫!

  丁镇长一回去,立即打着支持传统宗教的旗号,着手组织人员,对灵隐寺南寺实施全面考察、论证,制定重修方案。他还亲手绘制了设计图纸,停车场、小卖部、住宿房、功德池等等设施一应俱全。征地、修路还不是镇长大人一句话的事!轰轰烈烈仅三个月,南寺便旧貌换新颜了:庙门比北寺大;神殿比北寺高;禅房比北寺阔;公路比北寺宽……一时间,南寺成了朱集镇最风光的地标性景点。

  不知不觉中,善男信女们都倾心于南寺了。原本是北寺的香火,却燃到了南寺的香炉里。北寺的主持师太坐不住了,赶紧疑惑地向镇里管宗教的老常打听:这是咋回事?

  被丁镇长剋过好几次的老常,没好气地说:咋回事?你去看看丁镇长的车门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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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3 21:02 | 只看该作者
     袁老师啊,我已经给您把版权加上了。您本周已经发了三个主贴了,再不要发主贴了,文章多没有日子多啊!您还是把心思花在细微处吧!一个“版权”,到现在您都没有找到,我说了多少遍了?另外,这篇正看反看,横看竖看都只一篇,怎么叫微型小说两篇呢?版主也是义工,都有各自的工作在忙,您一定要把自己的帖子发规范,可以参照版主们的发帖格式看。另外,有空也给别人多回帖,相互支持,人抬人高,久而久之,您的朋友会越来越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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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3 21:48 | 只看该作者
熊荟蓉 发表于 2016-5-13 21:02
袁老师啊,我已经给您把版权加上了。您本周已经发了三个主贴了,再不要发主贴了,文章多没有日子多啊 ...

呵呵,版主有义务当义工的,不过袁老师您的数学真学得不咋地,您小学的数学还在不,要是被她(他)看到您发的帖子,估计也会背过气去的。开个玩笑,别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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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4 06:05 | 只看该作者
熊荟蓉 发表于 2016-5-13 21:02
袁老师啊,我已经给您把版权加上了。您本周已经发了三个主贴了,再不要发主贴了,文章多没有日子多啊 ...

附议版主点评,只多说一句:和那篇小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
5#
发表于 2016-5-14 06:59 | 只看该作者
朋友创作真勤奋,相信一定会出精品佳作的,努力加油,
6#
 楼主| 发表于 2016-5-14 14:05 | 只看该作者
熊荟蓉 发表于 2016-5-13 21:02
袁老师啊,我已经给您把版权加上了。您本周已经发了三个主贴了,再不要发主贴了,文章多没有日子多啊 ...

熊老师:冤枉!!!前天发的《小镇轶事》昨天没看到登出来,第二,“”微型小说二篇“的确是有的!两篇是一起发的。那一篇叫《南寺,北寺》。等出来一看,那一篇被无故删掉了!!!那个”版“字,我点击”高级模式“几个字后,出来了。但填写”版权之后,在点“提交”就是不行。您说,我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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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14 14:08 | 只看该作者
赵艳宅 发表于 2016-5-13 21:48
呵呵,版主有义务当义工的,不过袁老师您的数学真学得不咋地,您小学的数学还在不,要是被她(他)看到您 ...

我是发的两篇,等登出来一看,无故被删掉了一篇。那篇题为《南寺,北寺》。还能不能不上来?
8#
发表于 2016-5-14 14:11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好玩好玩!版主幽默,写手笨得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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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14 14:22 | 只看该作者
欧阳梦儿 发表于 2016-5-14 14:11
哈哈,好玩好玩!版主幽默,写手笨得可爱!

那篇《南寺,北寺》补充上来了,请欧阳老师设法弄到一起去吧。我是个实在人,不会骗人的。只是近些时候发帖,把熊荟蓉老师害苦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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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4 14:46 | 只看该作者
袁作军 发表于 2016-5-14 14:22
那篇《南寺,北寺》补充上来了,请欧阳老师设法弄到一起去吧。我是个实在人,不会骗人的。只是近些时候发 ...

除了您本人,或者版主,我可没有这个权利哦!我只负责围观。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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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4 16:20 | 只看该作者
袁老师好!难得您在农忙中还能写这么多作品,紫微星佩服,只是只是只是您小说的主人干嘛老姓丁?
12#
发表于 2016-5-14 17:33 | 只看该作者
袁作军 发表于 2016-5-14 14:05
熊老师:冤枉!!!前天发的《小镇轶事》昨天没看到登出来,第二,“”微型小说二篇“的确是有的!两篇是 ...

袁老师,我留意到你的《小镇轶事》是被审核后放出来的,这是系统设置的。里面肯定有敏感词。
至于这两篇,从我一开始看到,就是一篇。另一篇会不会又有什么公安市长之类的词,我不知道。
关于“版权”,每个人的版面呈现都是一样的,在字体那一行的最右边,有个“版”字,点击,输入“版权”二字,再“提交”。你按照这个步骤来。我教了无数遍了,你一定要学会。
13#
发表于 2016-5-14 17:41 | 只看该作者
袁作军 发表于 2016-5-14 14:22
那篇《南寺,北寺》补充上来了,请欧阳老师设法弄到一起去吧。我是个实在人,不会骗人的。只是近些时候发 ...

    我帮你把那篇编辑到这里了,其实你自己可以点“编辑”弄好的,你一定要学会。我事多,不可能半夜里回你的信息,也不可能随时帮你编辑的。眼睛是师傅,多观察别人的发帖样式。还有,中财论坛的管理章程,你认真学一遍,免得凡事问版主。
http://bbs.zhongcai.com/thread-31222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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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4 17:55 | 只看该作者
袁作军 发表于 2016-5-14 14:08
我是发的两篇,等登出来一看,无故被删掉了一篇。那篇题为《南寺,北寺》。还能不能不上来?

15#
 楼主| 发表于 2016-5-14 18:45 | 只看该作者
遥远的紫微星 发表于 2016-5-14 16:20
袁老师好!难得您在农忙中还能写这么多作品,紫微星佩服,只是只是只是您小说的主人干嘛老姓丁?

我生活的村子叫“袁河村”,许多人事都是本村的,不敢直言,只好虚设了一个丁村。丁村里的人形形色色,多了去了。我侄女(湖北江汉大学学生)笑我说,跟鲁迅设计了一个鲁镇一样!另,我不知怎么的,很喜欢姓丁的“丁”字。老早前写文章,我就用丁姓。我甚至曾经自取笔名“丁一”。我跟丁氏有缘!丁氏是中国百姓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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