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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钟羿作品【雪后黎明】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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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9 09: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钟羿 于 2016-7-9 09:10 编辑

    暴风雪持续了一夜。
    黎明时分,风停雪住。她知道,这一场雪后,想要果腹是很难的。但她更知道,女儿那么小,饿着肚子,捱不过漫漫冬季。她必须带女儿去找食物,哪怕只有几颗谷粒。
    厚厚的白雪覆盖着大地。被风刮断的残枝,横七竖八插在积雪上。远处稀稀落落的白色鼓包,是屯子的民宅。人们还没醒。
    “妈妈,你看——”女儿惊叫。
    她在一片朦胧中,发现老杨树下,侧躺着一个人,戴着狗皮帽子,鼻孔微微喘着白气。大概晕倒不久,人还活着。
    “是小红的爷爷。”她一眼就认出来了。
    “妈妈,老爷爷不是去县城了吗?”女儿记得,两天前,爷爷曾在这棵树下,对小红和奶奶说,一定买回最好看的花书包、文具盒……爷爷又说,孙女读三年级了,还没一支像样的钢笔呢。
    “车站离得远,一天一趟车。爷爷想早点赶回家吧,所以走了一夜的路,偏偏又赶上暴风雪。”她焦急地说,“我们赶快去告诉小红,再晚就出人命了。”
    她们飞到窗台上,用嘴拼命啄玻璃窗,一边啄,一边喊。
    小红睁开眼,摇醒身边的奶奶,“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两只小鸟——就是经常落在窗台上的那两只。它们告诉我,爷爷累晕了,倒在老杨树下。”
    奶奶望了望窗台,空荡荡的,外面皑皑一片,“你睡糊涂了?昨晚有暴风雪,爷爷不会回来。”
    小红固执地拉起奶奶,向屯外的老杨树走去。呼救声划破黎明的沉寂,人们伸出援手,救回即将冻僵的老人。
    爷爷躺在炕上,苏醒过来,“书包、文具盒、钢笔……”
    “都在呢。”小红眼圈红了,“爷爷,你买的书包真漂亮!”
    爷爷问:“大雪天,不上学?”
    “今天是星期天。我们小学来了新老师。他说从明天开始,对每个留守儿童家访。”
    “那可累坏老师了。”奶奶摇头说,“从学校走到家,要一个钟头。有的家更远。”
    “可我说,我家离得不远。”
    奶奶略带责备地问:“为啥说谎?”
    爷爷没吭声,疑惑地看着小红。
    “我没说谎,本来就不远。每天我跑着上学,只要二十分钟。”
    窗外,晦暗被晨曦征服。
    爷爷说:“我给你做个雪爬犁,让大黄拉你去上学。大黄懂事,认路。”
    小红趴在窗口,目光投向狗窝,“大黄咋了?为啥一动不动?”
    奶奶披上棉袄,去外面看了看,进屋说:“大黄老了,顶不住这死冷寒天的……”
    小红眼圈里噙着泪。这时,两只麻雀落在窗台上,一大一小,叽叽喳喳地叫着,虽然隔着玻璃窗,但小红听得很清楚,这是雪后黎明最美的歌声。




【内错角】文/钟羿
  北方小城的春天来得特别晚。阳历三月,即使是中午,阳光也并不强烈。湛蓝的天空上,一朵朵纯洁的白云,显得慵懒而柔顺。经冬的土地渐渐松软,散发着微弱的潮气。夹着丝丝凉意的风,时而流连徘徊,时而闲庭信步,时而健步如飞。这个春天的使者,说着,唱着,笑着……唤醒了沉睡的万物。也许只在一夜之间,密匝的枝条上就染上了淡淡的绿,鲜嫩亮丽,不着一点尘色。
  草籽在地下足足睡了一冬。曾经点缀冬景的白雪,到这时已经彻底融化。草籽吸足了水分,只等待阳光充足,萌芽便会破土而出,在人迹罕至的江坝土岗上肆意生长。冰封的江面,依然是那般沉静,而薄薄的冰下,却是暗流涌动。每年四月中旬,大量的冰排撕裂、撞击,如万马奔腾顺江而下。那是大江阵痛之后的新生,气势恢宏,景象壮观,令人叹为观止。
  江坝下有一所历史悠久的学校,原是挽救失足少年的教育机构,后经改建变成了全日制普通中学——二十中。可是,由于这所学校名声太差,附近居民成见颇深,所以大多数人宁可费钱费力,也要把子女送到外校去学习。只有那些贫困家庭,因交不起择校费,不得不委屈孩子,在这里将就着念一点书。
  又是三月,到了开学的日子。清晨,一阵急促的闹铃声响过。王小明睁开惺忪睡眼,勉强从温暖的被窝里爬出来。他今年十六岁,是二十中的初三学生。与同龄孩子相比,王小明个子虽高,但身体明显偏瘦。一张没有血色的脸,略显几分病态,大概是长期营养不良的结果。他的眼睛很大、很亮,溜溜地闪着狡黠的神色,给人一种极不安分的感觉。
  王小明懒洋洋穿好衣服,来到卫生间刷牙、洗脸,磨蹭半天才出来,还没走到厨房,熬粥的气味已经从门缝里钻出来。“又是苞米粥和咸菜。”王小明皱着眉头,嘟囔一声。虽然他知道,父亲王文革打更回来,只有一点点时间给他做早饭;虽然他也知道,父亲因为断了半条腿,干不了重体力活,只能靠做更夫赚取微薄的生活费,家里的伙食水平不高,但他还是要抱怨,每天总是粗食青菜,难得打一回牙祭,简直教人受不了;他还是会幻想,哪天早上醒来,能够像其他同学一样,吃一顿可口的洋快餐,打着饱嗝去上学。更令他懊丧的是,有的同学隔三差五换一套新衣,而且都是名牌,而自己的衣裤两年没换过了,穿了洗,洗了穿,早已褪了颜色。衣袖和裤腿明显短了半截,好像马戏团里的小丑,就连班里最丑的女生,也不愿多看他一眼。
  果然,饭桌上摆着两碗玉米粥和一小碟咸菜。王文革见儿子只喝了两口粥,起身准备去上学,便说:“必须把这碗粥喝掉。一上午学习用脑,不吃饭怎么行?”
  王小明无奈,又坐到椅子上,脸色变得很难看。
  王文革盯了他一会,粗声粗气地说:“看你的黑眼圈!是不是昨晚又去网吧了?”
  “没有。”王小明低着头,故意把粥喝得很响。
  “早跟你说过,不许去网吧那种地方。马上就要考高中了,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
  “我知道了。”王小明不耐烦地打断父亲的话,连忙撂下饭碗,背起书包,火急火燎地冲出了家门。
  王文革叹了口气,将筷子重重拍在桌上,心里有一种莫可言状的悲哀。自从十五年前,妻子杨美丽与人私通,怀上孽种,弃他而去,他的生活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被抛弃的耻辱,令他刻骨铭心;养家的艰辛,使他身心疲惫。所幸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给他巨大的精神慰藉。他发誓一定要挣很多钱,让儿子过上好日子,读最好的大学。
  然而,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就在儿子刚上小学的那年,王文革遭遇了一场车祸,尽管保住了性命,但一条小腿因为伤势过重,只得截掉了。还未痊愈出院,他又接到了下岗通知。突如其来的灾难,彻底击垮了这个挣扎在生存边缘的男人。一段时间内,他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将仅有的一点积蓄拿出来买酒。可是,酒入愁肠,非但没有化解忧伤,反而大大损害了他的健康。他的腹部总是隐隐作痛。
  他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失败的男人。他颓唐绝望,他悲观厌世,有几次竟然动了轻生的念头。有一天,儿子王小明戴着鲜艳的红领巾,笑容灿烂地说:“爸爸,我已经是光荣的少先队员了,以后我一定会好好学习,长大了养活你。”王文革百感交集,抱着儿子痛哭一场,终于放弃了愚蠢的想法,重新振作起来。
  王文革安上假肢,开始努力找工作,结果处处碰壁。他不得不慨叹:一个残疾人想找到合适的工作,谈何容易?用工单位只在乎自己的利益,谁会真心去同情弱者?别说那些虚情假意的人际关系,就算是结发夫妻,那又怎样?就像当年的杨美丽一样,为了满足物质欲望,居然背叛丈夫,抛弃儿子,投入了暴发户刘富贵的怀抱。
  为了供儿子上学和吃饭,王文革捡过破烂,卖过报纸,甚至卖过血。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只要将来儿子有出息,哪怕自己用生命去换都心甘情愿。王小明天生机灵,小学六年,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王文革倍感欣慰。
  邻居见他一个残疾人领着孩子生活艰难,便介绍一份银行更夫的工作。尽管薪水微薄,但比较轻松稳定。王文革盘算着,只要节省一点过日子,还能给儿子攒一点读大学的费用。
  就在他满怀憧憬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自从儿子上了初中,就跟从前判若两人。儿子对学习越来越不感兴趣,喜欢追逐学习以外的虚荣,羡慕那些条件优越的同学,对他们的奢侈浪费津津乐道。不仅如此,儿子还迷恋上网络游戏,经常趁他上夜班的时候,偷偷去泡网吧。王文革痛心疾首,打也打了,骂也骂了,除了增加父子隔阂,一点效果也没有。每次冷静之后,他都会责备自己——其实儿子也够可怜的,人家孩子有母爱,有温暖,过生日的时候有奶油蛋糕,可是小明有什么?只有深深的渴望和无奈。
  王文革来到阳台上,望着那条通往学校的小路上,王小明那单薄渺小的身影,内心愧疚地说:“儿子,对不起!是爸没能耐,让你受委屈了……”
  王小明来到学校,怎么也提不起精神。昨夜在网吧玩游戏,一直玩到凌晨一点。困意就像驱赶不散的幽灵,不停地拉拢他的眼皮。在老师催眠曲般的讲课声中,他趴在书桌上香甜地睡去,不一会就发出了有节奏的微鼾声。老师的粉笔头两次击中了他的脸,而他竟然毫无知觉。同学哄堂大笑,他迷迷糊糊醒来,书桌上流下一滩口水。老师无可奈何,摇了摇头,也懒得管了。
  放学的铃声一响,王小明顿感轻松,挎上书包,吹着口哨走出校门。忽然,身后有人喊他的名字。王小明扭头一看,原来是同学“狗蹦子”。
  “狗蹦子”大名“苟鹏”,长得膀大腰圆,膘肥体壮,圆圆的脑袋上留着板寸,单眼皮,小眼睛,笑起来眯成两条线段。蒜头鼻子下,长着一层浓密的黑绒毛。厚厚的嘴唇下,也钻出了几根山羊胡。
  “哥们,等我一会儿。”苟鹏颤着一身肥肉,呼哧带喘地跑来。
  王小明对这位早熟的同学并没有好感,不过苟鹏的父亲是个商人,对儿子是百般宠惯。苟鹏兜里的零花钱,从来没少过五百块,而且他出手大方,经常给同学买零食。王小明也占过不少便宜,所以尽管讨厌这个“狗蹦子”,却不能表现出来。
  “我想找你帮个忙。”苟鹏开门见山。
  “说吧,又看上哪个班的女生了?”王小明心想,这家伙长大了,保准是个大色鬼,仗着家里有几个臭钱,不知道怎么得瑟好了。让我帮忙也不错,趁机捞他点好处。
  “这回不是咱们学校的。”
  “噢?那是哪儿的?”王小明诡秘地一笑,“不会是成年老大姐吧?”
  “别扯淡!那小姑娘就在我家小区住,长得贼漂亮,老清纯了。我想把她约出来,一起吃顿饭,认识认识。”苟鹏一边搓着手掌心,一边眉飞色舞地说。
  “那还不容易。你直接跟她说,‘咱们交个朋友。’不就行了嘛。”
  “要是那么简单,我还用求你?”苟鹏一摸脸,略带羞涩说,“我这人一到关键时刻,就张不开嘴。”
  王小明故意发问:“你的意思是,让我帮你搭个桥?”
  苟鹏笑着点点头。
  “也行。不过,我不能白帮忙。”王小明早已打好算盘,苟鹏人傻钱多,现在无论提什么条件,他都会答应的。
  “你开个价吧。”
  “先给一百。成不成,我不管。如果成了,再给一百。”
  苟鹏毫不犹豫地说:“好吧,一言为定!”
  王小明跟着苟鹏来到小区,在健身广场蹲了半个小时。老年秧歌队在唢呐锣鼓的伴奏下,挥舞着红扇和彩带,扭来扭去缓缓前行。围着广场散步的人越来越多。王小明东张西望,瞧着热闹。苟鹏突然指着远处的人造湖,兴奋地说:“来了,她来了。”
  王小明仔细一看,确有一个白衣白裤的女孩,在湖边走走停停。苟鹏两眼放光,催促说:“你快去套套近乎。就说哥们请她吃饭,时间、地点由她定。”
  王小明暗自发笑:就这么冒冒失失约会陌生人,就连傻子都知道结果会是怎样。“狗蹦子”也够天真的,真以为任何小女孩都那么容易被勾引?爱谁是谁,反正我不管,上去说几句话就能挣一百块钱,何乐而不为呢?
  在苟鹏期待的目光中,王小明大摇大摆朝湖边走去。近处一看,那女孩儿果然体格风骚,容貌秀美,只是眉宇间透着几分妖媚。王小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到她跟前,保持两米距离。
  这时,女孩儿也注意到王小明,立刻投来好奇的目光。
  “你好,打扰你一分钟。”王小明见时机成熟,便说:“你看,我身后有一个大胖子,他是我的同学,名叫苟鹏。几年前,他的亲妹妹病死了。他受了刺激,经常犯傻,有点缺心眼。他也住在这个小区,跟你是邻居。有一次,他偶然看见你,觉得你很亲切,就像见到了亲妹妹。所以,他很想认识你,请你吃顿饭。不知道你能不能可怜可怜他?大夫说了,像他这种病人,应该尽量满足他的要求,有助于他恢复健康。当然,你不用给我面子,你可以拒绝,我回去告诉他一声就行。”
  没想到,那女孩儿扑哧一笑,爽快地说:“我为什么要拒绝?我爸和我妈去谈生意,保姆偏巧请假了,家里没人做饭,我正饿肚子呢。有人请吃饭,我当然要去啦。”
  王小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禁惊诧这个女孩儿的胆量。
  “你真去?”
  “是啊!”女孩子背着手,轻轻扭了一下身子,“有什么可怕的?”
  王小明喜出望外,两百块钱唾手可得了。
  女孩儿迈步向苟鹏走去,一边走,一边对王小明说:“我不但要去,而且还要吃很多东西。顺便告诉你,你编的故事实在太烂了。”
  天啊,她居然拆穿了谎言——王小明有点毛骨悚然。
  这戏剧性的一幕,完全出乎苟鹏的预料。那个女孩儿不仅大大方方站在他面前,而且点名要去一家海鲜烧烤店。苟鹏结结巴巴,连声说好。然后,偷偷朝王小明使个眼色。王小明心领神会,转身就要离开。
  女孩儿愣了一下,“喂,你去哪儿?”
  “我,家里有事。先回去了。”王小明任务完成,只等明天收钱了。
  “不行。你也要去。”女孩儿走到王小明身边,对着他耳朵,轻轻地说,“跟一个受刺激的傻子吃饭,我有点害怕。”
  王小明强忍住笑,为难地看着苟鹏。苟鹏不言语。
  “你要是走了,我也不吃了。”女孩儿固执地说。
  “好了,好了,一起去吧。”苟鹏担心女孩儿真走,只好瞪了王小明一眼,允许他白蹭一顿。
  三个人来到海鲜烧烤店。女孩儿点了几样海鲜和一瓶葡萄酒,旁若无人地大吃起来。苟鹏和王小明看得目瞪口呆,惊讶不已。转眼之间,杯盘狼藉。女孩儿酒足饭饱,一改淑女形象,从口袋上掏出一包女士香烟,优雅地抽出一根,夹在指间点燃吸食。
  王小明瞄了苟鹏一眼,见他的额头沁出汗珠,不禁心里暗笑:傻瓜遇见了吃货,活该被宰一顿。
  交谈中,王小明得知女孩儿叫“刘蓓蓓”,今年十五岁,在贵族中学读初二,父母都是私企老板,拥有一家公司、两个食品厂、三个连锁超市。苟鹏接去话茬,将自家的生意也吹嘘一通。听到这些,王小明既羡慕,又嫉妒。同样是人,凭什么他们锦衣玉食,自己穷困潦倒?难道自己天生就是一条贱命?要怪就怪没摊上一个有钱有势的好爹。
  强烈的自卑感开始作祟,王小明不甘心让苟鹏抢尽风头,他故意打断苟鹏的话,没头没脑地讲了许多笑话,逗得刘蓓蓓前仰后合,捂着肚子大笑。苟鹏虽然恼火,但为了给刘蓓蓓留下好印象,只好隐忍不发。饭后一结账,足足一千块钱。王小明吓了一大跳,庆幸不是自己花钱,便埋头吃螃蟹大虾。苟鹏上下翻遍,只翻出了八百块钱,显得很尴尬。刘蓓蓓轻蔑地瞟了他一眼,甩出二百块钱,算是打了圆场。
  第二天,王小明向苟鹏要钱。苟鹏对他喧宾夺主的表现极为不满,只肯给他一百块钱。王小明表面上不做计较,心里却暗暗发恨,决定找个机会报复苟鹏。
  有了钱,王小明又去泡网吧。就这样,晚上精神抖擞,白天萎靡不振,糊里糊涂地混到了周末。
  一觉睡到中午,王小明起床后发现父亲不在家。饭桌上放着一个大碗,上面盖着一个盘子。掀开盘子,一股喷香的气味飘出来,原来是一碗热乎乎的红烧肉。王小明又打开电饭锅,里面是热气腾腾的大米饭。看来爸爸刚出去不久,他干什么去了?王小明不愿多想,盛了一碗大米饭,嚼着红烧肉,美美地饱餐一顿。
  吃完饭,王小明按习惯去洗碗。从小父亲就教育他,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擦地、洗衣服、洗碗、倒垃圾一类的家务事,他在小学时就已经学会。只有做饭,父亲不肯让他动手,是因为怕他弄不好煤气,会出危险。洗碗的时候,他发现水池里没有父亲的饭碗。再一想刚才电饭锅里的米是平的,红烧肉也显然一块未动。父亲没吃午饭就走了,到底干什么去了?
  “一定又去捡废品了!”王小明颇有怨气地想,“整天去扒垃圾箱,捡些瓶瓶罐罐,能换几个钱?还不够丢人的!”他很矛盾,对于残疾父亲,不知是该怨恨,还是该怜悯。
  王小明穿好衣服,去找父亲回家吃饭。外面的天空格外晴朗,和煦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很舒服。在家附近转了一圈,没看到父亲的影子,他便向路对面的小区走去。
  刚走过马路,迎面走来一个女孩儿。王小明只关注垃圾桶,并没有在意路人。
  “喂,这么巧啊。”女孩儿驻足。
  王小明循声一看,原来是刘蓓蓓,她穿着漂亮的休闲装,戴着一顶针织的红色小帽,也许是把头发包在里面的缘故,红帽显得又高又鼓,只有前面倾斜的刘海露了出来。她像见到熟人一样,微笑地看着他。
  “是你啊。”王小明礼貌性地点头致意。
  “你那个缺心眼的傻瓜同学呢?没和你在一起?”
  “怎么,你们没联系?”王小明反问一句。
  刘蓓蓓坦白地说:“昨天,他打过一次电话,想约我今晚吃饭。我还在犹豫。你觉得他咋样?”
  “我们断交了。”王小明认为报复苟鹏的机会来了。
  “为什么断交?”果然,刘蓓蓓好奇地问。
  “那小子不讲究。本来说好的,我帮你们搭桥,交个朋友。然后他再帮我一个忙。谁知,他竟然过河拆桥,不讲信用。我一生气,就跟他断交了。”
  “你需要他帮什么忙?”
  王小明装作无奈地说:“算了,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不过,我告诉你,那家伙不是缺心眼,而是没安好心眼。专门糊弄小姑娘,我们学校很多女生都上过他的当,只是碍于脸面,不肯揭穿他罢了。你千万要小心。”
  刘蓓蓓听完,敛起笑容,面露鄙色,“其实,我早就猜到了。就他那副猪头猪脑的蠢德行,还想泡我?占我便宜?做梦去吧!以后,我不会搭理他的。”
  报复的快感使王小明心情舒畅。他把左手插在裤兜里,吹起响亮的口哨,挥了挥右手,向刘蓓蓓告别。
  “等一等。”刘蓓蓓重露笑意,“我觉得你这人挺好。我们能交个朋友吗?明天是我的生日,晚上六点在帝豪大酒店开party。我真诚地邀请你,希望你能来。”
  我的天!帝豪大酒店!全市最豪华的的帝豪大酒店!王小明一想到夜色里灯火璀璨的帝豪大酒店,一股强烈的兴奋感立即在体内引爆。从前,他只在外面欣赏那幢欧式建筑,却从未踏进过半步,更不敢奢望里面的美食了。
  王小明竭力克制内心的兴奋,平静地说:“我答应和你交个朋友。可是明天能不能参加你的生日party,要看我有没有别的事。如果没事我就去。”说完,他甩开吊腿裤子,踢着破皮鞋,扬长而去。
  王小明没有心情去找父亲。他绕了一个弯路回到家,躺在床上胡思乱想:自己破衣烂衫,一副寒碜相,怎么去参加生日宴会?假如不能买一套时髦的衣服,那就宁肯不去,免得丢人现眼。
  就在他苦恼之际,突然听到开门的声音。他腾地从床上跳起,只见父亲一手拿着铁丝耙子,一手拖着一个大麻袋,从外面费劲地挪进来。一股恶臭的气味扑鼻而来,不用说,父亲又捡回了一堆不值钱的废品。
  “爸,给我点钱呗?”王小明站在原地说。
  “要钱干啥?”
  “买衣服。”
  王文革默默地将废品分类,摆放整齐,过了半晌才说:“是该买了。可我要下周才发工资。”
  王小明失望地走开,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倒在床上用被子蒙住了脸,泪水在眼圈里打着滚。这时,王文革推门进来,坐在床边说:“要不我跟同事借点钱,等开资了再还人家。”
  房间里静悄悄的。王小明躲在被子里,眼泪流了下来。
  第二天,父亲当真把崭新的五百块钱,交到了儿子手中。王小明像一只欢快的小鸟,向百货商场飞奔而去。他精心挑选了一件米色夹克、一条蓝西裤和一双打折的黑皮鞋。回到家往镜子前面一站,翩翩少年的自信心油然而生。
  到了下午五点,王小明徒步赶往帝豪大酒店。走到楼下,看到两名保安打着手势,引导豪车泊位。他有点紧张,感觉脚底下像踩了棉花。刚迈进酒店大门,一名身穿红旗袍的服务员迎了上来,郑重地鞠了一躬,问他是否预订了座位。王小明告知来参加刘蓓蓓的生日宴会,女服务员立即领着他到了二楼礼仪餐厅。
  宽敞明亮的大厅,富丽堂皇的装饰,令王小明大开眼界,如入梦境。此时,有的嘉宾已经在美妙的音乐声中翩翩起舞,有的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说说笑笑,侍者捧着站满高脚杯的托盘来往穿梭。各种各样的美食摆在长条的餐桌上,供嘉宾随意享用。王小明见有几个人正在自助用餐,便凑了过去,专拣一些从未吃过的东西吃。吃得正痛快的时候,王小明看见刘蓓蓓和一位中年妇女朝他走来。
  王小明嘴里塞满了食物,惟恐出丑被人嘲笑,急忙嚼了几口硬吞下去。由于咽得太多太猛,食道里噎得难受,突然打出一个响嗝。
  刘蓓蓓和中年妇女不约而同地笑了。王小明一脸尴尬,再看刘蓓蓓穿着粉嫩色的晚礼服,V字型领口,华丽的花边、细腻的褶裥和漂浮的裙摆,与她匀称的身材相得益彰,越发显得妩媚动人。她身边的中年妇女,更是雍容华贵,白皙的脸上看不出一丝皱纹。
  “妈,他是我新认识的朋友,名叫王小明。”刘蓓蓓介绍说。
  王小明拘谨而恭敬地说:“阿姨好!”
  中年妇女稍微愣了一下,投来一种异样的眼光,王小明被看得发窘。刘蓓蓓也发觉母亲反常,便轻轻地问:“妈,你怎么了?”
  “噢,对不起,”妇女如梦方醒,嘴角含着微笑说,“刚才我没听清你的名字。”
  王小明清晰地说出自己的名字。
  妇女向前一步,看了看他的下巴,突然眼睛一亮,问道:“孩子,你这块疤瘌是怎么回事?”
  王小明下意识地摸了摸伤疤,“听爸爸说,我小时候刚学会爬,有一次从炕上掉下来,偏巧下巴磕在小板凳上,当时流了很多血,后来就留下了这块硬疙瘩。”
  “你爸爸叫什么名字?”
  “王文革。”
  妇女的微笑瞬间僵在脸上,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王小明感觉这个女人很和蔼,就像是自己的亲人,便大胆地问:“阿姨,您认识我爸?”
  “不,我不认识。”妇女转而对刘蓓蓓说,“我还有别的客人,你多陪陪你的朋友。有空的话,请他到家里来玩。”说完,她又看了王小明一眼,转身走开了。
  刘蓓蓓看着母亲的背影,不解地说:“我妈这是怎么了?竟然查起人家的户口本。”
  “也许是阿姨认错人了。”
  “算了,不管她了。”刘蓓蓓粲然一笑,拉起王小明的手,“给你介绍几个我的好朋友。”
  这场生日宴会持续了三个小时。王小明玩得很尽兴,回到家却辗转难眠,思绪纷乱。“作为刘蓓蓓的朋友,我受到了别人的尊敬。假如没有这层关系,谁会搭理我这个穷小子?”王小明悟出一个道理,人要活得有面子,被人瞧得起,必须要像刘蓓蓓一样,有一个富足的家庭,有阔气的老爹和老妈。
  想到这些,王小明更加痛恨命运的不公平。出生在穷酸的单亲家庭的现实,令他越来越难以忍受。他知道父亲深深地爱着他,可是他不认为这种爱有何价值。抵得上其他家长接送孩子的轿车吗?抵得上几千块一部的苹果手机吗?抵得上可以网络游戏的高档电脑吗?
  不能!这种父爱是虚幻的,是一文不值的——王小明躲在被窝里哭泣,被失衡的心态苦苦地折磨着。
  王小明厌学的情绪日甚一日。同学们都在紧张地复习备考,而他却形同梦游,仿佛学习的事与他毫无相干。唯一值得期待的是,周末可以睡个懒觉,然后无所事事地东游西逛。
  星期六的中午,王小明刚走出家门,就发现刘蓓蓓站在胡同口。他猛然想起生日宴会那天,他曾告诉刘蓓蓓,自己住在“歪把子胡同”。没想到,她真会找上门来。
  住在贫民窟一般的又脏又乱的胡同里,难免被别人看矮半截。王小明自我解嘲地说:“其实,这里马上就动迁了。我家已经买了新楼。”
  刘蓓蓓似乎没听解释,而是直截了当地说:“是我妈让我来请你的。”
  “请我?”
  “是啊!她说,务必请你到我家做客。”
  王小明有点受宠若惊,但是没有表露出来,只点了点头,算作同意了。
  来到刘蓓蓓家,他再次震惊了。经典的楼中楼每一个局部都无可挑剔,每一个家具和摆件都精美绝伦,整洁宽敞的环境与和谐的色彩搭配,令人赏心悦目。
  那位中年妇女靠在真皮沙发上,翻看花花绿绿的时尚杂志,面前的茶几上摆着一个白瓷杯子,里面的咖啡悠悠地冒着热气。听见门口传来刘蓓蓓的声音,她立即放下杂志,目不转睛地看着客厅转角。
  当王小明出现时,妇女的表情再次出现细小的变化。她的手似乎在微微发抖,整个身体因此而显得极不自然。
  “蓓蓓,你和保姆去超市买点菜回来。请这位朋友在家里吃顿便饭。”
  王小明想要推辞,却见妇女笑看着他,那目光里既有一种渴望,又有说不出的亲切感,让他无法拒绝无比温暖。
  “买菜还用我去吗?”刘蓓蓓从不做这种琐事。
  “去吧。多买些你和朋友喜欢吃的。顺便帮我买罐咖啡,保姆不会选牌子,上次就买错了。”
  刘蓓蓓扮了一下鬼脸,努着嘴走了。
  妇女跟王小明寒暄数语,冷不丁地问:“你知道我是谁吗?”
  王小明疑惑地摇摇头。
  “我叫杨美丽。”
  这个名字很陌生,王小明仍是不解其意,默默地点了一下头。
  杨美丽显然对他的反应感到意外,追问道:“难道你没听过这个名字?”
  “没有。”
  杨美丽凄然一笑,手扶额头冷静片刻,继而说:“我能冒昧地问一下吗?你的母亲……”
  “我爸说,在我一岁的时候,她就死了。我不记得她长怎么样子,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我爸从来没告诉过我。”
  杨美丽的手顺着额头滑向下颌,面部的肌肉开始剧烈地抽搐,眼睛因为蓄满了泪水而不停地眨着,“小明,你是不是属虎,今年十六岁,生日是五月五号?”
  “您怎么知道?”
  “儿子,我就是你的妈妈杨美丽啊。”当最后一个字说出,杨美丽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失声痛哭起来。
  王小明彻底懵了,“不,这不可能。我的妈妈早就死了……”
  “你听我说,妈妈没有死。在你满周岁时,我离开了你。你知道吗?我是多么舍不得你!十五年来,我一直生活在自责之中。我也曾偷偷地去看望你,被你爸知道后,他就搬家了。我再也找不到你。每天晚上,我念着你的名字,想着你可爱的模样,我的心就像刀绞一样。你知道吗?儿子。”
  王小明听了这番话,也是泪眼婆娑,哽咽地问:“如果你说的是事实,那么当初你为什么离开我,离开我爸?”
  “对不起,是妈妈的错。可是,我有我的苦衷啊!儿子。不管怎么说,我是你的亲生妈妈,你能原谅我吗?”杨美丽泪珠涟涟,近乎哀求地说。
  王小明低下头,不知该说什么。从小到大,他尝不到母爱的滋味。虽然也曾渴望得到母爱,但那只是一种模糊的本能。如今,一个自称是母亲的“陌生人”,发出了真诚的忏悔,到底该不该原谅她,他一时难下决断。
  杨美丽擦干眼泪,尽量使自己平静下来,“儿子,我欠你的实在太多了。我要做出补偿。我要把你送到最好的学校,读重点高中,以后再上名牌大学。昨天,我已经买下一套房子,你随时可以搬去住,那里有保姆照顾你的饮食起居。我会经常去看你。只要你需要的,妈妈一定满足你。”
  王小明抬起头,问:“我能和爸爸一起搬过去吗?”
  杨美丽迟疑片刻,轻轻地摇头说:“这恐怕不行。蓓蓓爸可以接受你,但绝不可能接受你爸。”
  “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爸出了一次车祸,失去了半条腿。如果我再离开他,他一定会很伤心。”
  “什么,他出车祸了?”杨美丽皱起了眉头,身体稍稍前倾,但很快,她又靠在沙发上,喟然而叹:“也许这就是命吧!”
  王小明对宿命的论调极为敏感,尽管他不愿承认唯心的宿命论,但分明能够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力量,在禁锢与蹂躏着他。从前他想改变现状,却又无能为力。现在只要他接受妈妈,就会轻而易举得到梦寐以求的一切。
  王小明不顾杨美丽的挽留,噙着眼泪离开了。他不顾一切地跑回家,一头钻进了被窝里。他就像一只胆怯的小乌龟,只有把身体蜷缩在龟壳里,才感觉一点点安全。
  第二天,王小明起个大早。王文革下班回家,买来几根油条,见儿子已经起床,便叫他一起吃饭。
  “爸,我有点事想问你。”
  王文革见儿子一本正经的样子,忍不住笑问:“出什么事了?”
  “我妈到底是谁,她在哪里?”
  王文革一听,不由地怔住,淡淡地说:“大清早的,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我早就告诉过你,你妈已经死了。”
  “你撒谎!我妈没死,她叫杨美丽。”王小明第一次冲着父亲大吼起来,声音之大,连他自己都感到惊悚。
  王文革阴着脸,恶狠狠地问:“是谁告诉你的?”
  “爸,我求求你了。能告诉我吗?你和我妈到底是怎么回事?”王小明哀求的声音,让人揪心。
  以往的伤心事不堪回首,王文革沉默了许久,心想儿子已经长大了,有些事情他应该知道,便用缓和的语气说出了实情:二十年前,经人介绍,他认识了杨美丽。当时,他是国营机械厂的正式工人,杨美丽是从农村走出来的。他没有嫌弃她无业,心想只要她勤俭顾家,本本分分过日子就行。他们像其他青年男女一样,恋爱、结婚、生子,一切都是顺其自然。就在儿子出生那一年,国营机械厂的经济效益急剧下滑,连续几个月开不出工资。杨美丽开始抱怨日子越过越难,便提出不带孩子,出外打工的想法。其实,王文革很早就看出来,杨美丽是心机颇深的女人,当年嫁给他的目的是想在城里站稳脚跟。她幻想出人头地,荣华富贵,绝不甘心满足现状,而他却胸无大志、随遇而安。在人生的理想和追求上,他们就像两条平行线,本来永远不会相交。可是命运偏偏和他们开了一次玩笑。他们的结合,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后来,她跟一个叫刘富贵的私企老板好上了。再后来,他们就离婚了。
  “那你恨我妈吗?”
  王文革回想昨天拿到医院确诊书的一刻,他似乎对人生有了新的顿悟,“直到昨天之前,我还在恨。不过现在我想明白了。我们的恩恩怨怨也未必是个人的原因,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谁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说我还有恨的话,恨的不是她离开了我,而是恨她对你的绝情。你是无辜的。我也对不起你。我不是一个好父亲。”
  听完这番肺腑之言,王小明忽然觉得眼前的父亲变得高大起来。那个曾经为他挡风遮雨的父亲,那个曾经与他嬉戏玩耍的父亲,那个曾经对他嘘寒问暖的父亲,如今竟变得这样憔悴与羸弱。时间流向了哪里?在不经意间,父亲已经变老了。
  “我妈已经给我买了一套房子。她说,无论我要什么,她都会答应我。你和我妈毕竟夫妻一场,是有感情的。你们和好吧,我们一起搬进新房,开开心心过日子。”
  王小明万万没有想到,父亲会勃然大怒,好像一头被激怒的雄狮。他走到墙角抄起笤帚,一边抡打,一边大骂:“混账东西!她对你有求必应,那是她欠你的。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这辈子绝不会再见她。”
  王小明躲躲闪闪,不断求饶:“爸,我错了……”
  “还不快滚。到你妈那里去。以后永远不要回来!”王文革近乎变态地嘶吼着。
  王小明被打出家门,感觉异常委屈。只有坐在家里哭泣的王文革心里清楚,儿子跟杨美丽一起生活,至少在物质方面可以得到最大的满足,读最好的大学,找最好的工作,未来的人生可能完全不同。除了用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他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能够逼儿子下定决心离开自己。
  王小明有家不能回,只好来找亲生母亲。杨美丽欢喜不已,特意嘱咐保姆多做了几个菜。吃饭的时候,王小明发现只有母亲是开心的,刘富贵和刘蓓蓓则面若冰霜,极为冷漠。
  吃完饭,王小明按照往常的习惯来到厨房洗碗。刘蓓蓓尾随而至,带着讥讽的口气说:“这种下人做的事情,你也做?要不怎么说,什么人什么命呢。”
  “一个人爱劳动,自食其力,没什么丢脸的。”王小明想起父亲教过的一句话。
  刘蓓蓓轻蔑地说:“自食其力?那你怎么还跑我们家来?”
  “我是来找我妈的。有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她也是我妈,而且这个家的小主人一直都是我。实话告诉你吧,作为朋友,我不管你什么身份,像你这种穷了吧唧的人,只会仰望我、巴结我。现在你要做我的哥哥,跟我平起平坐,那就不行了。我不允许有人抢走本来属于我的东西。”
  以前只听说有钱人飞扬跋扈,自私而冷酷,但王小明没有想到,刘蓓蓓是同母异父的妹妹,居然也从骨子里藐视他。
  王小明丢下饭碗,转身离去,听见背后传来冷冷的笑声。
  搬到了新家,生活变得安逸了。然而,王小明并不快乐。他分明感到,在这个家里自己是个多余的人。没有人在乎他的感受,就连母亲也从不与他真心交流,她只会用钱来解决问题。
  王小明决定退学,步入社会证明自己,以赢得别人尊重。另外,他还想多赚点钱给父亲。他把想法告诉了母亲。
  “好吧。既然你决定了,我就支持你。”杨美丽想了想说,“你到我的公司来,我教你怎么做生意。”
  “我想从底层做起,不要特殊照顾。你不要告诉别人,我是你的儿子。我要证明给所有人看,我能行!”王小明踌躇满志。
  就这样,王小明成为刘氏公司的一名小职员。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每一项工作。同事们都很喜欢这个聪明又勤快的大男孩。
  一天下班,王小明走出公司大门,看见刘蓓蓓和“狗蹦子”坐在一辆轿车的后座,朝他做下流的手势。这两个家伙到底在一起鬼混了!王小明像吞下苍蝇一般恶心,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匆匆走远了。
  不一会,公司的业务主管走出来。刘蓓蓓下了车,走过去对他说了几句话。
  第二天上班,王小明跟每一个碰面的人打招呼,可是没有人搭理他。业务主管无缘无故将他训了一通,又交给一个高难度的销售任务,并下了最后通牒,如果不能按时完成,就得卷铺盖走人。
  步入社会的初次体验,竟是这样的痛彻骨髓。这时候,王小明才切身体会到什么叫“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复杂,远远超过了他的想象。未来何去何从,他茫然不知。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感觉仿佛置身在荒漠之中,每一张陌生脸孔擦肩而过,如同没有生命气息的标志物。一种莫名的无助感袭上了他的心头。
  他想到父亲王文革,这个世界上唯一真正爱他的人。他的脚步不由自主地走在了回家的路上。他叩响了房门,里面却毫无动静。出了什么事?他隐隐生出不祥的预感。
  邻居胖大婶提着菜篮子正巧经过,见了王小明便说:“孩子,最近你去哪儿了?怎么扔下你爹一个人?他生病住院了,你不知道?”
  “什么?我爸住院了?”王小明大吃一惊。
  “有一天,你爸突然晕倒在家门口,幸亏我和你大叔看见,把他送到了前面路口的医院。你爸是癌症晚期,马上就不行了。你快去看看他吧,晚了就来不及了。”
  王小明不顾一切地跑到医院,来到了重症监护室。王文革面如死灰,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鼻孔里插着吸氧管,已经奄奄一息。医生告诉王小明,王文革早就知道自己患了癌症,因为舍不得花钱,所以拒绝任何治疗,现在癌细胞扩散全身,生命随时可能终结。
  王小明的心碎了,泪水夺眶而出,但没有哭出声。他不愿惊扰父亲。握住父亲枯藤一般冰冷的手,他忍不住轻轻地呼唤:“爸,你醒醒。我回来了,儿子回来了。”
  奇迹出现了,昏迷三天的王文革竟然睁开了眼睛,他用尽最后的气力说:“我走了。你一定要好好学习……”
  “爸,你再等等我,我马上就回来。”王小明疯一般冲出医院,拦下一辆出租车,直奔刘氏公司而去。
  闯进杨美丽的办公室,王小明来不及喘息,带着哭腔说:“妈,我求求你,去见我爸最后一面吧。他快不行了。”
  杨美丽似乎明白了什么,但没有答应。
  “我爸曾经说,你和她是永远不会相交的平行线,可是命运安排我成为连接你们的线段。我与你相交成的角,跟与爸爸的角是一样的。你们的爱对我来说,没有区别同等重要。他马上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就算是因为我,难道你也不肯见他一次吗?”
  “好吧。”杨美丽被儿子的真诚感动了。
  两人来到医院。杨美丽站在重症监护室的玻璃墙外,面无表情地看着濒临死亡的前夫。王小明走了进去,像一只断了腿的小绵羊,跪在父亲的床前。王文革微弱的目光里,流露出无限的眷恋。
  “爸,以后我一定好好学习,考上名牌大学,再也不让你操心了。爸,你快点好起来吧。就像小时候一样,你还带着我去公园放风筝;去小河沟里捉泥鳅;用自行车驮着我去挖野菜。爸,你还记得吗?那次我得了阑尾炎,疼得在地上打滚。你背着我去医院,那天晚上,外面突然下起了大雨,路面很滑,我们都被淋湿了,一起摔倒在马路边,你问我疼吗?我说,有爸爸就不疼。真的,直到现在我才理解‘相依为命’的真正含义。爸,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最喜欢苞米粥和咸菜……”
  王文革的嘴角掠过一丝笑,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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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9 10:47 | 只看该作者
第一篇,揭示留守儿童老人的生活,关心底层民众疾苦,好小说!第二篇更是韵味悠长,特别喜欢。学习欣赏!
谢谢钟老师分享,辛苦!
3#
发表于 2016-7-9 10:57 | 只看该作者
看完了。正篇短,附篇长。都是写亲情的都跟感人。短的单纯简单,祖孙情深;长的复杂写父子情写母爱,写生活。钟先生文学功底深厚,又有丰厚的生活积淀,相信会出精品会出大部头。
4#
 楼主| 发表于 2016-7-9 11:17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6-7-9 10:57
看完了。正篇短,附篇长。都是写亲情的都跟感人。短的单纯简单,祖孙情深;长的复杂写父子情写母爱,写生活 ...

感谢清风鼓励!钟羿学文,可能跟别人不一样,都说“小小说是作家的训练营。”由小而大,由简而繁。钟羿却反其道而行之,最先写的是长篇,完成三部长篇,还有两部未完成,因身体、精力等原因,暂时搁置了。现在,我更喜欢写微篇,潜心炼字,摸索更多的写作技巧。这里的文友都很热情,希望能与你们共同进步!
5#
发表于 2016-7-9 11:25 | 只看该作者
钟羿 发表于 2016-7-9 11:17
感谢清风鼓励!钟羿学文,可能跟别人不一样,都说“小小说是作家的训练营。”由小而大,由简而繁。钟羿却 ...

让我们携手共勉,徜徉在文学百花园中。
6#
发表于 2016-7-9 11:4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辛苦了,你很勤奋。
7#
发表于 2016-7-9 15:13 | 只看该作者
手机读文章很不方便,我就只读了第一篇,被浓浓的祖孙情所感动,被大黄的忠诚所感动,老爷爷,不正是那个大黄么?♥
8#
发表于 2016-7-9 15:36 | 只看该作者
留守儿童,雪后黎明,有辛酸更有温馨。【内错角】,枯燥的几何术语,承载着厚重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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