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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论坛计酬管理办法修订(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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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6-8-4 08:11 | 只看该作者
既然要求首发是论坛一大特色,那么允许非首发无疑欠考虑。既然允许了,就要有单独的板块,这样首发非首发混杂一起看上眼花缭乱,我虽然不是斑竹,但斑竹工作量骤然加大。让人怀疑这政策的制定者是否具有成熟心。
47#
发表于 2016-8-4 09:25 | 只看该作者
剑鸿 发表于 2016-8-3 17:30
这个褶子“要“字太多,留中不发。

是多了,岂止褶子,啥都多。
48#
发表于 2016-8-4 09:26 | 只看该作者
太白岩 发表于 2016-8-3 18:27
感觉版主制度也得变革一下,版主辞职太频烦了。只是建议一下。

我发现猫爪子敲出来的话都是有道理的。
49#
发表于 2016-8-4 16:38 | 只看该作者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6-8-1 17:59
你咋不顺带着说给版主适当的补贴呀啥子的,这难道就不是金点子么。

金点子,应该鼓励一下。
50#
发表于 2016-8-4 16:50 | 只看该作者
计酬作品发在其他(好比着自己办的))公众号平台上,在原文阅读那里直接链接中财论坛网址也不行吗?
51#
发表于 2016-8-7 20:57 | 只看该作者
我在论坛发布的《云逸斋日志》,准备把类别改成“原创非首发”,可惜时间过了,现在已经改不了了。
52#
发表于 2016-8-8 08:48 | 只看该作者
李灿 发表于 2016-8-7 20:57
我在论坛发布的《云逸斋日志》,准备把类别改成“原创非首发”,可惜时间过了,现在已经改不了了。

作品发布后一周之内可以修改。
53#
发表于 2016-8-8 08:51 | 只看该作者
高骏森 发表于 2016-8-4 16:50
计酬作品发在其他(好比着自己办的))公众号平台上,在原文阅读那里直接链接中财论坛网址也不行吗?

个人公众号在原文阅读加链接的话,论坛公众号将会无法链接此作品,建议在编辑文档中说明来源出处即可。
54#
发表于 2016-8-8 15:32 | 只看该作者
没别的,只是有点高兴有点担忧。高兴的是大变革到来了,担忧的是原本的那种纯文学创作氛围还在吗?还有,大变革能带来大发展吗?我希望是大发展,因为这个大发展的过程需要做很多基础和辅助工作,需要完善,而且必须是尽快完善。否则,后续工作跟不上,很容易造成某些混乱……
55#
发表于 2016-8-16 11:34 | 只看该作者
来这里,就是冲着原创首发的,其他的,说句不好听的好,就是来骗银子的、、
另外原创首发银子也缩水了,这个严重打击论坛作者的创新能力
如果论坛要版面的帖子多一些的话,可以考虑一下对广告机器人网开一面,没准人家还会给你发银子
不要失去本有的特色,弄得邯郸学步一样的下场。
56#
发表于 2016-8-16 11:55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首发作品计酬比例仍为20%上下浮动
再见!
呆在一个志在打击原创创新能力的论坛,实在是耻辱
建议版主们拒绝非首发,这个不但增加你们的工作量,而且还会严重破坏原创首发的创新能力。
而剩下的80%左右的计酬,会产生不可想象的腐败。
57#
发表于 2016-8-29 14:40 | 只看该作者
钱越多,越是喜欢钱,我看你们没得那个差钱用。
58#
发表于 2016-8-30 21:23 | 只看该作者
荷锄翁 发表于 2016-8-29 14:40
钱越多,越是喜欢钱,我看你们没得那个差钱用。

有道理,开明人士。
59#
发表于 2016-8-30 21:25 | 只看该作者
木门长子 发表于 2016-8-30 21:23
有道理,开明人士。

哪有呀,俺特别差钱用
60#
发表于 2016-8-30 21:27 | 只看该作者
雨夜昙花 发表于 2016-8-30 21:25
哪有呀,俺特别差钱用

那当然,红包你从来没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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