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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切记!别读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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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08: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剑鸿 于 2016-8-5 15:56 编辑

  

    剑鸿

  看过梅尔•吉普森《启示录》的朋友,一定不会忘记电影中玛雅人在金字塔上杀人祭神的惨烈场面,摘心斩首,血流满阶,摘出来的心还在跳动,斩下来的头颅从塔顶滚落…… 还有男主角逃亡时经过的尸堆,腐尸如林,虫蝇乱飞…… 如果说吉普森展现的是文明起源处种族屠杀的野蛮血腥。那么,徐克导演的《地狱无门》则分明带有愤世嫉俗的意味,着意于讲述“不是你吃别人、就是别人吃你”的乱世寓言。电影始终弥漫着一股恐怖茺诞的氛围,整个村子的人都貌似恶鬼野兽,争以人肉为食。每一个进入村子的外人,在他们眼里都是美食,等待屠场分肉。

  影像叙事毕竟带有虚构之嫌,清醒的观者自然能够保留一份袖手旁观的淡定和娱乐心态,因为人们清楚地知道,屏幕的背后,人为饰演的断头尸一翻身就可能是哈哈大笑鲜活的人,滚落的带血的头颅也不妨用某种道具替代。演者自演,观者自观,一时的感官刺激,转头就会逐渐淡化和模糊。与这种平面虚构的影像叙述不同,如果借助文字来真实记录如此这般人间地狱般的惨状,我们就很难做到淡定旁观,因为文字所具有的想象激发力,只会将读者推向一次又一次的心灵震撼和抽搐。

  让我们来看看这样几个场景描述:

  场景一:天渐暮,敌兵杀人声已彻门外,因乘屋暂避;雨尤甚,十数人共拥一毡,丝发皆湿;门外哀痛之声悚耳慑魄,延至夜静,乃敢扳檐下屋,敲火炊食。

  大雨如注的夜晚,人间仿佛地狱,到处是屠戮的哀声,死亡由远及近,生命连飘摇的小草也不如。十几个人拥着一块破被子,躲在黑暗的楼檐避难,随时都可能成为刀下鬼。直到夜深人静,才像老鼠一样壮着胆子出来饮食,以延续卑微的肉身不陨。

  场景二:数十人如驱犬羊,稍不前,即加捶挞,或即杀之;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蹶,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行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

  这样的境况,已经不能和狗和羊相比,甚至连虫蚁都不能比。即使再大胆再有才华的导演,也难以用精微细腻的影像语言来表现如此惨无人道的场景。作为读者,读到这样的文字,也每每感到心胆俱寒。无论如何,我们也不会也不愿意相信,这是发生在真实人间的事情,地狱也难有此景象。

  场景三:初四日,天始霁,道路积尸既经积雨暴涨,而青皮如蒙鼓,血肉内溃。秽臭逼人,复经日炙,其气愈甚,前後左右,处处焚灼,室中氤氲,结成如雾,腥闻百里。盖此百万生灵,一朝横死,虽天地鬼神,不能不为之愁惨也!

  大屠杀后的地狱景象!人类头顶的太阳依然照耀,而遍地狼烟腐尸,臭气百里,天为之失色,云为之惨淡。可怜作者竟还能记得起这是人间纪元的初四日!

  人类历史上类似的事件也许并不缺少,要不然不会有“杀人盈城”、“流血千里”的修辞。人类历史上类似的哀痛也绝不会少,要不然也不会有“宁为太平犬、不为乱离人”的哭告。臭名昭著的屠杀屠城记录在史书中比比皆是,南京大屠杀,嘉定三屠,亚美尼亚大屠杀、犹太种族屠杀、红色高棉期间的柬埔寨屠杀。翻开人类文明的前进史,无不伴随着鲜血与战火,当英雄在光环笼罩下站立起来的时候,谁曾注意过那些在“英雄”脚下匍匐哀号的人?血腥的、惨无人道的屠杀,是人类历史上永远无法回避的黑暗。这是文明的悲哀,也是人性的悲哀。

  但是,许多鲜血和灾难已经被历史尘烟掩盖,许多哀嚎与哭告已经被时代的喧哗所屏蔽。即便是一些来自灾难亲历者幸存者残留的记录和描述,也已经在回忆中淡漠了浓重的历史现场感。至少在笔者的阅读经验里,很少读到上述所列的这样鲜活详尽的历史现场描述。这样的描述让人不自觉地陷入一种历史空间,在这种空间里,我们顿生一种惊惕,人间太平,人生无事,多好!这或者正是记录者的愿望——後之人幸生太平之世,享无事之乐;不自修省,一味暴殄者,阅此当惊惕焉耳!

  记录这些场景和怀抱如此愿望的,是明末清初一个叫王秀楚的人。据说,此人是史可法的幕僚,家住扬州西城,生平事迹不详。公元1645年春天,进入山海关的清军一路南下,四月达到扬州,遭到史可法率领的扬州官民誓死抵抗,清军伤亡惨重。四月二十五日,扬州城破,史可法战败被俘,为泄一城合力死战之愤,清军在扬州城疯狂杀掠十日。据王秀楚描述,屠城之后,“查焚尸簿载其数,前後约计八十万馀。”

  八十万的生灵,在短短十天之内灰飞烟灭。这十天,对王秀楚来说,好比地狱行走,噩梦缠身。在王秀楚的记叙里,屠城的消息由远及近,由耳闻而至目睹,直至己身遭难,又屡次逃亡,爬屋檐、匿草垛、躲水缸、住棺材,用金钱买命,涂血污装死。亲眼见人头纷纷落地,亲耳听亲友临死惨嚎。随着作者一笔笔描述,读者的心也一圈一圈地缩紧。如临现场的屏息颤抖,前所未有的阅读体验,叫人不忍卒读,几将窒息。

  很难体会作者是如何记录这等亲身经历的。但我们要庆幸作者的文笔和记录的胆量。否则,诸如此类的人间惨剧,只不过是史书当中寥寥的几行字而已。正是因为这样真实可靠的目击见证,才让作者的记录具有了不同于正史的别样价值。整个记录文本通过杂记的形式,叙述耳闻目见,作者自己也被记于笔端,和历史事件融为一体。全书不到八千字,却写尽人间世态,恩爱情仇,美丑善恶,步步惊心、字字血泪,叫今天的我们读来,总觉气郁神恍,疑为梦魇,疑在地狱,仿佛所处非人间。

  如果你要问这是一本什么书,那就是和《史记》、《汉书》、《大唐西域记》并称"史地十大奇书"的《扬州十日记》。笔者想奉劝诸君的是,无心于历史研究且耽于当下幸福生活的朋友千万不要去读这本书,切记!切记!




2#
发表于 2016-8-4 09:10 | 只看该作者
这题目咋取得还让人真想看呢!看了,受益。问好剑版!
3#
发表于 2016-8-4 09:14 | 只看该作者
额一定牢记剑鸿的嘱咐,谢了。
4#
发表于 2016-8-4 09:17 | 只看该作者
标题党。
记住了,谢谢剑鸿兄。
5#
发表于 2016-8-4 09:28 | 只看该作者
屠杀同类,残害同类是所有恶中最极致的恶!战争中常见,那是把人性之中最卑劣的一面,最兽性的一面显示出来。
扬州屠城是满洲贵族所犯的大恶,惨绝人寰,有人亲身经历并记录下来就是一个奇迹。剑鸿版主用欲扬先抑的标题先声夺人,引导读者深入探究原因,文字引用血腥,诠释精当,把沉溺于歌舞升平,沉迷于尔虞我诈的人们唤醒,如同当头棒喝,好文字!
6#
发表于 2016-8-4 09:43 | 只看该作者
题不惊人死不休,不如改成“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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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10:33 | 只看该作者
剑鸿题目,江天一绝。
8#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11:13 | 只看该作者
江岸晴天 发表于 2016-8-4 09:10
这题目咋取得还让人真想看呢!看了,受益。问好剑版!

呵呵,谢谢晴天。
9#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11:13 | 只看该作者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6-8-4 09:14
额一定牢记剑鸿的嘱咐,谢了。

好听话的孩纸,顶呱呱。
10#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11:14 | 只看该作者
夏冰 发表于 2016-8-4 09:17
标题党。
记住了,谢谢剑鸿兄。

还没到标题党的境界,毕竟这名和文是一脉相承、相辅相成的。
11#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11:15 | 只看该作者
李立红 发表于 2016-8-4 09:28
屠杀同类,残害同类是所有恶中最极致的恶!战争中常见,那是把人性之中最卑劣的一面,最兽性的一面显示出来 ...

非常感谢立红专业认真的点评,这种鼓励很难得
12#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11:23 | 只看该作者
姬宇 发表于 2016-8-4 09:43
题不惊人死不休,不如改成“血书”,

血书 好名字
13#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11:23 | 只看该作者
秦皇岛简枫 发表于 2016-8-4 10:33
剑鸿题目,江天一绝。

不能这样说,不要这样说,俺的文 也是值得看看滴
14#
发表于 2016-8-4 11:27 | 只看该作者
好好的文章被题目扭曲了。但不这样起名又怕不给记酬。两难。
15#
发表于 2016-8-4 11:30 | 只看该作者
剑鸿 发表于 2016-8-4 11:23
不能这样说,不要这样说,俺的文 也是值得看看滴

这个我是知道的。早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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