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读聊斋之——痴心不改 蒲松龄穷一生之精力,完成一部“写鬼写狐”的《聊斋志异》,以那个时代的主流观点看,纯数不务正业。不要说写志怪小说属于不务正业,就连吟诗作赋也是不务正业,因为作为一个封建士子,他们的“正业”只有一样——作好“时文”,也即八股文,然后考功名,“齐家治国平天下”。从这个角度来看,蒲松龄不合格,曹雪芹不合格,甚至汤显祖、吴承恩、吴敬梓等人都不合格。 对此,蒲松龄自己不可能不知道,可是他却矢志不渝,坚持不懈,终于完成这部“孤愤之书”,不能说也是出于一颗痴心。不只蒲松龄,曹雪芹也一样,《红楼梦》中有诗云:“满纸荒唐言,一把心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说到底,他们都是一样的痴人,为了自己的看似并不入流的目标,勇往直前,痴心不改。 所以在蒲松龄笔下,也从来不乏这样的“痴人”,诸如书痴(《书痴》),棋痴(《弈鬼》),花痴(《香玉》《葛巾》《黄黄》),石痴(《石清虚》)……其中唯有一人,甚至连性格也痴,甚至连外号也痴,别人说啥都信,给道儿就上,他就是孙子楚,人送外号“孙痴”。 孙子楚,是《聊斋》名篇《阿宝》中的主人公,其篇名虽是“阿宝”,但与大多数为女子立传的篇章不同,阿宝只是一个陪衬,孙子楚才是本篇不折不扣的主人公。 孙子楚,是粤西名士,应该很有才华。不过有才华是一码事,痴是另外一码事。孙子楚的才华似乎只表现在读书作文上,至于日常生活,为人处事,只能算个痴呆,所以八六版《聊斋》系列剧之《阿宝》中,就干脆直接叫他孙呆子。 生活在这个世上,尤其是作为一种社会动物,一个人若是太呆,就免不了会成为从人戏弄的对象。人心大抵一样:都喜欢戏弄呆人,或是看呆人被戏弄,以显示自己的聪明伶俐。赵本山系列小品《卖拐》之所以受人热捧,大概也是出于同一原因。 孙子楚身为名士,自然少不了一些同学或朋友,这些同学或朋友,每一个都是“智慧黠而过”,是鬼精鬼灵的人物。而且他们还有着共同的爱好,就如有个段子里企鹅们的共同爱好一样:“吃饭,睡觉,打豆豆。”他们的共同爱好则“喝酒,狭妓,戏孙痴。”这三者中,前两个是主要的,第三个则是无聊时的调剂。但正因为有了这调剂,才让他们前两种生活变得更加五光十色,丰富多彩。所以,但凡有酒局,就都要狭妓;但凡要狭妓,就都要带上孙子楚。甚至不惜设局,专门“诱之来,使妓狎逼之”。结果这位名士孙子楚,顿时“赪颜彻颈,汗珠珠下滴”,大家因此那个开心,就别提了。 不仅如此,他们还把和孙子楚在一起的每个日子都当作愚人节,以愚弄孙子楚为乐事。 比如说,当地有一位大富豪,生了一位“绝色”的女儿,名叫阿宝。这位阿宝长得实在太漂亮了,他的父亲“日择良匹”,一心便想为她找个好男人,结果引得“大家儿争委禽妆”。可是他的老爹眼光实在太高了,这么多的富贵子弟,竟然“皆不当翁意”。如此下去,恐怕这位“绝色”的阿宝也要成为大龄剩女了。 这本来只是别人家的闲事,可是到了孙子楚那帮同学那里,就又成了戏弄孙子楚的素材。他们极力撺掇孙子楚派人前去求亲,孙子楚呢?人家一说就信,“殊不自揣,果从其教”。他也不知道拿块豆饼照照,自己人又呆,家又穷,怎么可能配得上白富美的阿宝呢?当然,若不相信,他也就不能叫“孙痴”了。他叫来媒婆,请她前去说亲。媒婆明明知道没戏,但收了人家钱,也只好硬着头皮上门一试。没想到亲没说成,反倒差点害孙子楚丢了性命。 原来孙子楚除了痴,还有一个毛病:六指。媒婆到了阿宝家,说亲自然不成,出来时正巧碰到阿宝。当听说这次求亲的居然是孙子楚,人的恶趣味顿时暴发:孙子楚,不就是那个谁都拿来戏弄的孙痴嘛!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别人戏得,我戏不得?于是阿宝便随口说了一句:“渠去其枝指,余当归之。” 媒婆回来,把求亲不成这事告诉孙子楚,可是偏偏嘴欠,顺口转述了阿宝的那句玩笑话。谁料孙痴立马当真:去掉六指,那还不容易嘛!于是一把拿起斧头,把多余的那个手指头给砍掉了。十指连心啊,更何况那个时代没有好的止血和消炎的方法,这一斧子下去,孙子楚“大痛彻心,血益倾注,滨死。”差点要了小命。等他稍稍好了点,便再请媒婆上门。 媒婆再把消息传到阿宝耳中时,阿宝大吃一惊,才知道这玩笑开大了。可是她却不认为自己有错:我就开个玩笑,谁让你当真呢?不过尽管是自己的玩笑惹了祸,却绝不能将错就错,所以她“奇之”之后,又“戏请再去其痴”。 当然,这是一个绝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多余的手指可以拿斧头砍掉,可是“本性难移”啊,天生的性情又怎么轻易改得了?况且孙子楚和那些痴人们一样,自己是根本就不承认其痴的。他“闻而哗辨,自谓不痴”,百般为自己辩解。可是在那样一群聪明人面前,这样的辩解显得那样苍白无力,甚至根本就到达不了阿宝耳中。最后,他终于明白,这只不过是阿宝的托词,人家根本就不想嫁给自己,无论是五指还是六指,无论是痴还是不痴。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也只好自我安慰:“转念阿宝未必美如天人,何遂高自位置如此”,所以,他要抱得美人归的念头也就冷了下来。 然而他心里却终究放不下那个使他白白丢了一根手指的人,所以当清明佳节,同学们邀他前去春游并顺便欣赏踏春的美人时,他便“忻然随众物色之”,而且果然如愿,在一棵树下见到了被“恶少年环如墙堵”的阿宝。孙子楚顿时痴心发作,一道灵魂离开身体,尾随而而去,于是便开启了故事的第一个高潮——离魂。 古代传说中,为情离魂的情节并不鲁见,典型的就有郑光祖的名作《倩女离魂》。但向来离魂的都是女子,男子离魂的,孙子楚当是古典文学作品中的第一人。 孙子楚魂从美人,跟着阿宝而去,“渐傍其衿带间,人无呵者”。再到了阿宝家里,“坐卧依之,夜辄与狎”(他懂得男女之事,与《书痴》中的郎玉柱完全不同)。结果自己倒是“甚相得”了,却苦了他的家人,他初见阿宝时还只是“痴立故所,呼之不应”,等到被“或推之,或挽之”送回家里后,更是“直上床卧,终日不起,冥如醉,唤之不醒。”在野外招魂也招不回来。实在没有办法,“强拍之而问”,才终于得到了一句“我在阿宝家”的线索,并成功将他招回。 我们细看孙子楚为了阿宝的失魂落魄,不难发现,这和我们痴迷于某事或某物时一般无二。不同的只是,我们常说的“失魂落魄”只是一种比喻,而在蒲翁笔下,却将这种比喻具体化了。 这次离魂,孙子楚终于实现了他与阿宝一近芳泽的愿望,尽管这种亲近只是以灵魂的方式,甚至只是在阿宝的梦中。但他的一片痴心还是叫本来对他毫无感觉的阿宝深为感动——“阴感其情之深。”从最初的和别人一样把他当成呆子戏弄,到如今的为之感动,阿宝的感情,不知不觉中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然而感动归感动,要想与其谈婚论嫁,至少暂时还不可能。对于孙子楚,更叫他沮丧的是,一旦还魂,便彻底阻断了二人的所有联系,从此甚至想一通消息都难,又有什么办法能达成他的心愿呢? 方法还是有的,就如我们在完成某项任务常会经历的“瓶颈期”一样,当此时,没有别的办法,只有继续努力,继续坚持,为达目标痴心不改。 孙子楚还魂后,深恨不已,“坐立凝思,忽忽若忘。每伺察阿宝,希幸一再遘之。”结果天遂人愿,忽“闻将降香水月寺,遂早旦往候道左,目眩睛劳。”终于又有了一次一睹芳容的机会。回家后,更是“复病,冥然绝食,梦中辄呼宝名”,只想再次离魂,回到阿宝身边。 当然,蒲松龄是绝对不会给他同样的机会的,否则,他就算不是伟大的小说家了。但孙子楚的愿望还是要达成的,在蒲氏的生花妙笔下,便有了故事的第二个高潮——寄魂,即是把灵魂寄托在一只鹦鹉身上,直飞到阿宝身边。 当然,寄魂同样也是他的“痴心”所致,只是因为他念念之间都是阿宝,所以当一眼看见那只死去的鹦鹉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倘得身为鹦鹉,振翼可达女室”。结果,他的愿望顿时化为现实,“心方注想,身已翩然鹦鹉,遽飞而去,直达宝所。” 与前一次只能以灵魂的方式与阿宝在梦中相交不同,这一次他不但可以真正地一近芳泽,甚至还可以对话交流,倾吐衷情。更重要的是,孙子楚对阿宝的爱是真挚的,更是纯洁的,他只是要常常陪在阿宝身边,哪怕是一人一鸟,再也不能结成夫妻,他也“于愿已足”。 而这一次,他的痴心终于打动了阿宝,使她做出了“君能复为人,当誓死相从”的承诺。接下来,孙子楚再次还魂为人,当阿宝的父母以孙子楚家贫拒绝时,阿宝则以“矢不他”,终于取得了父母的同意,二人结成眷属。 故事到此告一段落,乍一看来,似乎只是讲了一个呆子靠他的痴情打动美人芳心的爱情故事。若果然如此,即使再加上后面从阴司还魂及误信人言金榜得中的情节,也只是一个俗之又俗才子佳人的故事,并不见得有多特别,更不见得有怎样深刻的思想含义。而显然,这样的故事绝对不会出自蒲松龄笔下。 在整个《聊斋志异》中,痴情的男主人公不在少数,甚至也不乏险些为情而死的男人,比如《花姑子》中的安幼舆,《婴宁》中的王子服……但其人性格本痴的却只有两个:一个是《书痴》中的郎玉柱,一个就是本篇中的孙子楚。《书痴》故事,其实是借一个书呆子从读死书中成功解脱的故事来告诫读书人,是对古代士人的深层关怀(详见笔者《夜读聊斋之——书痴换骨》)。而《阿宝》,则是告诉读者们:若真有一个值得自己珍视的追求,便应该锁定目标,努力追求,虽历经挫折,也要勇往直前,痴心不改,是要为读者的追求注入信心和勇气。 其实,借追求美人的故事来表达自己的理想追求,本是中国文化一个特殊传统,最初肇始于屈原的《离骚》,其“香草美人”的意象传承千古,影响了中国文化近三千年。所以但凡写到追求美女的诗赋文章,大抵都可以将其类化为追求人生远大的抱负。而显然,这种追求是艰难的,是痛苦的,甚至可能是绝望的,但是无论如何,却改变不了追求者勇往直前的决心。《离骚》中便有名句:“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李白《长相思》也有:“孤灯不明思欲绝,卷帷望月空长叹,美人如花隔云端……长相思,摧心肝。”辛弃疾则有“众里寻她千百度”,其实表达的都是同样的思想。 那么,《聊斋》中的阿宝,与其他名篇中的奇女子相比,文中不载其姓,本已奇怪,其名又偏偏为“宝”,而且“大家儿争委禽妆”,引得众人纷纷追求,却又求之不得,很显然,阿宝正是隐喻着人们普遍追求,而又难以达成的那个“宝贵”的愿望。而故事的结局则告诉我们,最后真正能够坐拥其宝者,绝不是那些有钱有势有颜值有智商的先天条件无比优越者,而恰恰是那些一心一意勇往直前绝不轻言放弃而又能真正以珍宝视之的痴心者,孙子楚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至此,表面上看,孙子楚虽然已经佳人在抱,但却还没有表现出阿宝其为“宝”的另一面,因为之前只是描写了她“娟丽无双”的“绝色”罢了,而这种外在的“宝”还远远不够。于是便有了后面阿宝努力操持家务的描写和孙子楚阴司还魂的的故事。 孙子楚除了读书作文好,堪为“名士”,根本就“不知理家人生业”,所以照此下去,他不要说过上好日子,恐怕养活自己和老婆都难。不过因为阿宝过门,“自是家得奁妆,小阜,颇增物产”,阿宝又“善居积,亦不以他事累生”,于是孙子楚坐享其成,从一个穷书生,率先步入了小康生活的行列。与阿宝的“绝色”相比,此为其“宝”之二。 本来小日子过得已经不错了,谁料造化弄人,婚后不过三年,孙子楚突然病逝,阿宝悲痛欲绝,她先是“哭之痛,泪眼不晴,至绝眠食”,后来又“劝之不纳,乘夜自经”,直至被发现后“急救而醒,终亦不食。”分明是已经做好了要殉情的打算。结果却是感动了阎王开恩,“姑赐再生”,于是便有了故事的第三个高潮——阴司还魂,已经死去的孙子楚被增添阳寿,又活了过来。 后来,孙子楚又在同学们的一次戏弄下阴差阳错,高举得中。接下来又很快“举进士,授词林。”并且惊动了皇帝,亲自“召问之”。孙子楚为人诚朴,不会撒谎,“生具启奏”,结果引得“上大嘉悦。后召见阿宝,赏赉有加焉。”可以想像,有了皇帝老子在上头罩着,孙子楚从此定然官运亨通,从此他们就真的可以如童话故事里说的那样,“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了。 一个阿宝,不但长得美丽绝伦,更能操持家务,甚至甘愿殉夫,这已经达到了那个时代一个女人最高的道德标准。从最初她对孙子楚的戏弄,到“奇之”,再到“阴感其情之深”,到决定“誓死相从”,直至最后的毅然殉情,孙子楚的一片痴心换来了丰厚的回报。试想,若非他当初的坚持和努力,又怎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对于一个女人的追求是如此,人生的其他追求又何尝不是? 故事结束后,蒲松龄生怕读者们还不理解其寓意,便在结尾的“异史氏曰”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性痴则其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无成者,皆自谓不痴者也。”试想,古往今来,那些在各自领域内有所成就的出类拔萃者,哪一个不是如蒲翁一样的“痴人”呢?孙子楚,大概也是“夫子自况也”,是他自己的化身罢了。 86版聊斋系列剧之阿宝,扮演者;郑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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