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和法制两手都不能削弱

  (一九七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方面都应该加强,过去我们都
不足。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
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我们吃够了动乱的
苦头。前一段时间上海发生冲击领导机关的事,那是不
能允许的。这实际上是属于“四人帮”打砸抢、武斗的
思想体系。

  我们好多年实际上没有法,没有可遵循的东西。这
次全国人大开会制定了七个法律。有的实际上部分地修
改了我们的宪法,比如取消革命委员会,恢复原来的行
政体制。这是建立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必要保障。没有
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搞四个现代化就不行。
这次会议以后,要接着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我们的民法
还没有,要制定;经济方面的很多法律,比如工厂法等
等,也要制定。我们的法律是太少了,成百个法律总要
有的,这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现在只是开端。民主要
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
手削弱都不行。

  (摘自邓小平同志会见以竹入义胜委员长为团长的
日本公明党第八次访华团时的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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