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三十四 燕召公世家 第四 召公奭与周同姓,姓姬氏。①周武王之灭纣,封召公于北燕。② 注①集解谯周曰:“周之支族,食邑于召,谓之召公。”索隐召者,畿内菜地。 奭始食于召,故曰召公。或说者以为文王受命,取岐周故墟周﹑召地分爵二公,故 诗有周召二南,言皆在岐山之阳,故言南也。后武王封之北燕,在今幽州蓟县故城是也。 亦以元子就封。而次子留周室代为召公。至宣王时,召穆公虎其后也。 注②集解世本曰:“居北燕。”宋忠曰:“有南燕,故云北燕。” 其在成王时,召王为三公: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①成王既 幼,周公摄政,当国践祚,召公疑之,作君奭。②君奭不说周公。③周公乃称“汤时有 伊尹,假于皇天;④在太戊时,则有若伊陟﹑臣扈,假于上帝,巫咸治王家;⑤在祖乙 时,则有若巫贤;⑥在武丁时,则有若甘般: ⑦率维兹有陈,保乂有殷”。⑧于是召公乃说。 注①集解何休曰:“陕者,盖今弘农陕县是也。” 注②集解孔安国曰:“尊之曰君,陈古以告之,故以名篇。” 注③集解马融曰:“召公以周公既摄政致太平,功配文﹑武,不宜复列在臣位,故 不说,以为周公苟贪宠也。” 注④集解孔安国曰:“伊挚佐汤,功至大天,谓致太平也。”郑玄曰:“皇天,北 极天帝也。” 注⑤集解孔安国曰:“伊陟﹑臣扈率伊尹之职,使其君不陨祖业,故至天之功不陨。 巫咸治王家,言其不及二臣。”马融曰:“道至于上帝,谓奉天时也。” 郑玄曰:“上帝,太微中其所统也。” 注⑥集解孔安国曰:“时贤臣有如此巫贤也。贤,咸子;巫,氏也。” 注⑦集解孔安国曰:“高宗即位,甘般佐之。后有傅说。” 注⑧集解徐广曰:“一无此九字。”骃案:王肃曰“循此数臣,有陈列之功,安治 有殷也”。 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①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至 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怀棠树不敢伐,哥咏之,作甘 棠之诗。 注①正义今之棠梨树也。括地志云:“召伯庙在洛州寿安县西北五里。召伯听讼甘 棠之下,周人思之,不伐其树,后人怀其德,因立庙,有棠在九曲城东阜上。” 自召公已下九世至惠侯。①燕惠侯当周厉王奔彘,共和之时。 注①索隐并国史先失也。又自惠侯已下皆无名,亦不言属,惟昭王父子有名,盖在 战国时旁见他说耳。燕四十二代有二惠侯,二厘侯,二宣侯,三桓侯,二文侯,盖国史 微失本谥,故重耳。 惠侯卒,子厘侯立。①是岁,周宣王初即位。厘侯二十一年,郑桓公初封于郑。三 十六年,厘侯卒,子顷侯立。 注①正义厘音僖。 顷侯二十年,周幽王淫乱,为犬戎所弒。秦始列为诸侯。 二十四年,顷侯卒,子哀侯立。哀侯二年卒,子郑侯立。①郑侯三十六年卒,子缪 侯立。 注①索隐按:谥法无郑,郑或是名。 缪侯七年,而鲁隐公元年也。十八年卒,子宣侯立。①宣侯十三年卒,子桓侯立。 ②桓侯七年卒,③子庄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