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四十六 田敬仲完世家 第十六 陈完者,陈厉公他①之子也。完生,周太史过陈,陈厉公使卜完,卦得观之否: “是为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而在异国乎?非此其身也,在 其子孙。若在异国,必姜姓。姜姓,四岳之后。②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③ 注①索隐他音徒何反。此系家以他为厉公,而左传厉公名跃,陈系家又有利公跃, 利即厉也,是厉公名跃。盖他是厉公之兄,立未踰年,无谥。今此云“厉公他”,非也。 他一名五父,故经云“蔡人杀陈他”,传又云“蔡人杀五父”是也。 注②正义杜预云:“姜姓之先,为尧四岳也。” 注③正义陈愍公,周敬王四十一年为楚惠王灭。齐简公,周敬王三十九年被田常所 杀。 厉公者,陈文公少子也,其母蔡女。文公卒,厉公兄鲍立,是为桓公。桓公与他异 母。及桓公病,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为厉公。厉公既立,娶蔡女。蔡女 淫于蔡人,数归,厉公亦数如蔡。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乃令蔡人诱厉公而 杀之。林自立,是为庄公。故陈完不得立,为陈大夫。厉公之杀,以淫出国,故春秋曰 “蔡人杀陈他”,罪之也。 庄公卒,立弟杵臼,是为宣公。宣公*②*十一年,杀其太子御寇。御寇与完相爱, 恐祸及己,完故奔齐。齐桓公欲使为卿,辞曰:“羁旅之臣幸得免负檐,君之惠也,不 敢当高位。”桓公使为工正。①齐懿仲欲妻完,卜之,占曰:“是谓凤皇于蜚,和鸣锵 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卒妻完。完 之奔齐,齐桓公立十四年矣。 注①正义工巧之长,若将作大匠。 完卒,谥为敬仲。仲生嗫孟夷。①敬仲之如齐,以陈字为田氏。② 注①索隐系本作“夷孟思”。盖嗫是名,孟夷字也。 注②集解徐广曰:“应劭云始食菜地于田,由是改姓田氏。”索隐据如此云,敬仲 奔齐,以陈田二字声相近,遂以为田氏。应劭云“始食菜于田”,则田是地名,未详其 处。正义案:敬仲既奔齐,不欲称本国故号,故改陈字为田氏。 田嗫孟夷生愍孟庄,①田愍孟庄生文子须无。田文子事齐庄公。 注①集解徐广曰:“一作‘芷’。”索隐系本作“闽孟克”。芷,昌改反。 晋之大夫栾逞①作乱于晋,来奔齐,齐庄公厚客之。晏婴与田文子谏,庄公弗听。 注①索隐音盈。史记多作“逞”字。 文子卒,生桓子无宇。田桓子无宇有力,事齐庄公,甚有宠。 无宇卒,生武子开与厘子乞。①田厘子乞事齐景公为大夫,其收赋税于民以小斗受 之,其*(粟)**[禀]*予民以大斗,行阴德于民,而景公弗禁。由此田氏得齐觽心,宗族 益强,民思田氏。晏子数谏景公,景公弗听。已而使于晋,与叔向私语曰:“齐国之政 卒归于田氏矣。” 注①正义厘音僖。 晏婴卒后,范﹑中行氏反晋。晋攻之急,范﹑中行请粟于齐。田乞欲为乱,树党于 诸侯,乃说景公曰:“范﹑中行数有德于齐,齐不可不救。”齐使田乞救之而输之粟。 景公太子死,后有宠姬曰芮子,①生子荼。②景公病,命其相国惠子③与高昭子④ 以子荼为太子。景公卒,两相高﹑国立荼,是为晏孺子。而田乞不说,欲立景公他子阳 生。阳生素与乞欢。晏孺子之立也,阳生奔鲁。田乞伪事高昭子﹑国惠子者,每朝代参 乘,言曰:“始诸大夫不欲立孺子。孺子既立,君相之,大夫皆自危,谋作乱。”又绐 大夫曰:“高昭子可畏也,及未发先之。”诸大夫从之。田乞﹑鲍牧与大夫以兵入公室, 攻高昭子。昭子闻之,与国惠子救公。公师败。田乞之觽追国惠子,惠子奔莒,遂返杀 高昭子。晏*(孺子)**[圉]*奔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