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八十七 李斯列传 第二十七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①年少时,为郡小吏,②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 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 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注①索隐地理志汝南上蔡县,云“古蔡国,周武王弟叔度所封,至十八代平侯徙新 蔡”。二蔡皆属汝南。后二代至昭侯,徙下蔡,属沛,六国时为楚地,故曰楚上蔡。 注②索隐乡小史。刘氏云“掌乡文书”。 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学已成,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欲西 入秦。辞于荀卿曰:“斯闻得时无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①今秦王欲吞天下, 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②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 人面而能强行者耳。③故诟④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 非世⑤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⑥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注①索隐言万乘争雄之时,游说者可以立功成名,当得典主事务也。刘氏云“游历 诸侯,当觅强主以事之”,于文纡回,非也。 注②正义言秋时万物成熟,今争强时,亦说士成熟时。 注③索隐禽鹿犹禽兽也,言禽兽但知视肉而食之。庄子及苏子曰:“人而不学,譬 之视肉而食。”杨子法言曰:“人而不学,如禽何异?”言不能游说取荣贵,□如禽兽, 徒有人面而能强行耳。 注④正义呼后反,耻辱也。 注⑤索隐非者,讥也。所谓处士横议也。 注⑥正义言讥世富贵,恶其荣利,自托于无为者,非士人之情,实力不能致此也。 至秦,会庄襄王卒,李斯乃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不韦贤之,任以为郎。 李斯因以得说,说秦王曰:“胥人者,去其几也。①成大功者,在因瑕衅而遂忍之。 ②昔者秦穆公之霸,终不东并六国者,何也?诸侯尚觽,周德未衰,故五伯迭兴,更尊 周室。自秦孝公以来,周室卑微,诸侯相兼,关东为六国,秦之乘胜役诸侯,盖六世矣。 ③今诸侯服秦,譬若郡县。夫以秦之强,大王之贤,由醦上骚除,④足以灭诸侯,成帝 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 今怠而不急就,诸侯复强,相聚约从,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秦王乃拜斯为 长史,听其计,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结之;不肯 者,利剑刺之。离其君臣之计,秦王乃使其良将随其后。秦王拜斯为客卿。 注①索隐胥人犹胥吏,小人也。去犹失也。几者,动之微。以言君子见几而作,不 俟终日;小人不识动微之会,故每失时也。刘氏解几为强,非也。 注②索隐言因诸侯有瑕衅,则忍心而翦除,故我将说秦以并天下。正义胥,相也。 几谓察也。言关东六国与秦相敌者,君臣机密,并有瑕衅,可成大功,而遂忍之也。 注③正义秦孝公,惠文公,武王,昭王,孝文王,庄襄王。 注④集解徐广曰:“骚音埽。”索隐骚音埽。言秦欲并天下,若炊妇埽除醦上之不 净,不足为难。 会韩人郑国来闲秦,以作注溉渠,①已而觉。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 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闲于秦耳,请一切逐客。”②李斯议亦在逐中。 斯乃上书曰:③ 注①正义郑国渠首起雍州云阳县西南二十五里,自中山西邸瓠口为渠,傍北山,东 注洛,三百余里以溉田。又曰韩苦秦兵,而使水工郑国闲秦作注溉渠,令费人工,不东 伐也。 注②索隐一切犹一例,言尽逐之也。言切者,譬若利刀之割,一运斤无不断者。解 汉书者以一切为权时义,亦未为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