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一百五 扁鹊仓公列传 第四十五 索隐王劭云:“此医方,宜与日者﹑龟筴相接,不合列于此,后人误也。”正义此 传是医方,合与龟策﹑日者相次。以淳于意孝文帝时医,奉诏问之,又为齐太仓令,故 太史公以次述之。扁鹊乃春秋时良医,不可别序,故引为传首,太仓公次之也。 扁鹊者,①勃海郡郑人也,②姓秦氏,名越人。少时为人舍长。③舍客长桑君④过, ⑤扁鹊独奇之,常谨遇之。长桑君亦知扁鹊非常人也。出入十余年,乃呼扁鹊私坐,闲 与语曰:⑥“我有禁方,年老,欲传与公,公毋泄。”扁鹊曰:“敬诺。”乃出其怀中 药予扁鹊:“饮是以上池之水,三十日当知物矣。”⑦乃悉取其禁方书尽与扁鹊。忽然 不见,殆非人也。扁鹊以其言饮药三十日,视见垣一方人。⑧以此视病,尽见五藏症结, ⑨特以诊脉[一0]为名耳。为医或在齐,⑾或在赵。在赵者名扁鹊。 注①正义黄帝八十一难序云:“秦越人与轩辕时扁鹊相类,仍号之为扁鹊。又家于 卢国,因命之曰卢医也。” 注②集解徐广曰:“‘郑’当为‘鄚’。鄚,县名,今属河闲。”索隐案:勃海无 郑县,当作鄚县,音莫,今属河闲。 注③索隐为舍长。刘氏云:“守客馆之帅。”正义长音丁丈反。 注④索隐隐者,盖神人。 注⑤正义过音戈。 注⑥正义闲音闲。 注⑦索隐案:旧说云上池水谓水未至地,盖承取露及竹木上水,取之以和药,服之 三十日,当见鬼物也。 注⑧索隐方犹边也。言能隔墙见彼边之人,则眼通神也。 注⑨正义五藏谓心﹑肺﹑脾﹑肝﹑肾也。六府谓大小肠﹑胃﹑胆﹑膀胱﹑三焦也。 王叔和脉经云:“左手脉横,症在左;右手脉横,症在右。脉,头大者在上,头小者在 下。两手脉,结上部者濡,结中部者缓,结三里者豆起。阳邪来见浮洪,阴邪来见沈细, 水谷来见坚实。” 注⑩索隐诊,邹氏音丈忍反,刘氏音陈忍反。司马彪云:“诊,占也。” 注⑾正义号卢医。今济州卢县。 当晋昭公时,①诸大夫强而公族弱,赵简子为大夫,专国事。简子疾,五日不知人, ②大夫皆惧,于是召扁鹊。扁鹊入视病,出,董安于问扁鹊,扁鹊曰:“血脉治也,而 何怪!昔秦穆公尝如此,七日而寤。寤之日,告公孙支与子舆③曰:‘我之帝所甚乐。 吾所以久者,适有所学也。④帝告我:“晋国且大乱,五世不安。其后将霸,未老而死。 霸者之子且令而国男女无别。”’公孙支书而藏之,秦策于是出。夫献公之乱,文 公之霸,而襄公败秦师于殽而归纵淫,此子之所闻。今主君之病与之同,不出三日必闲, 闲必有言也。” 注①索隐案左氏,简子专国在定﹑顷二公之时,非当昭公之世。且赵系家□此事亦 在定公之初。 注②索隐案:韩子云“十日不知人”,所记异也。 注③索隐案:二子皆秦大夫。公孙支,子桑也。子舆未详。 注④索隐适音释。言我适来有所受教命,故云学也。 居二日半,简子寤,语诸大夫曰:“我之帝所甚乐,与百神游于钧天,广乐九奏万 舞,不类三代之乐,其声动心。有一熊欲援我,帝命我射之,中熊,熊死。 有罴来,我又射之,中罴,罴死。帝甚喜,赐我二笥,皆有副。吾见儿在帝侧,帝 属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壮也以赐之。’帝告我:‘晋国且世衰,七世而亡。①嬴 姓将大败周人于范魁之西,②而亦不能有也。’”董安于受言,书而藏之。以扁鹊言告 简子,简子赐扁鹊田四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