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一百三十 太史公自序 第七十 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①唐虞之际,绍重黎之后,使复典之, 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后也。②当周宣王时,失其守而为 司马氏。③司马氏世典周史。④惠襄之闲,司马氏去周适晋。⑤晋中军随会奔秦,⑥而 司马氏入少梁。⑦ 注①索隐南正重以司天,火正黎以司地。案:张晏云“南方,阳也。火,水配也。 水为阴,故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兼地职”。臣瓒以为重黎氏是司天地之官,司地者宜 曰北正,古文作“北”字,非也。扬雄﹑谯周并以为然。案:国语“黎为火正,以淳曜 敦大,光照四海”,又幽通赋云“黎淳曜于高辛”,则“火正”为是也。 注②集解应劭曰:“封为程国伯,休甫,字也。”索隐案:重司天而黎司地,是代 序天地也。据左氏,重是少昊之子,黎乃颛顼之胤,二氏二正,所出各别,而史迁意欲 合二氏为一,故总云“在周,程伯休甫其后”,非也。然*(后)*案*[后]*彪之序及干宝 皆云司马氏,黎之后是也。今总称伯休甫是重黎之后者,凡言地□举天,称黎则兼重, 自是相对之文,其实二官亦通职。然休甫则黎之后也,亦是太史公欲以史为己任,言先 代天官,所以兼称重耳。 正义括地志云:“安陵故城在雍州咸阳东二十一里,周之程邑也。” 注③正义司马彪序云:“南正黎,后世为司马氏。” 注④索隐案:司马,夏官卿,不掌国史,自是先代兼为史。韂宏云“司马氏,周史 佚之后”,不知何据。 注⑤集解张晏曰:“周惠王﹑襄王有子颓﹑叔带之难,故司马氏奔晋。” 注⑥索隐案左氏,随会自晋奔秦,后乃奔魏,自魏还晋,故汉书云会奔秦魏也。 注⑦索隐古梁国也,秦灭之,改曰少梁,后名夏阳。正义案春秋,随会奔秦,其后 自秦入魏而还晋也。随会为晋中军将。少梁,古梁国也,嬴姓,在同州韩城县南二十二 里,是时属晋。 自司马氏去周适晋,分散,或在韂,或在赵,或在秦。其在韂者,相中山。①在赵 者,②以传剑论显,③蒯聩④其后也。在秦者名错,与张仪争论,于是惠王使错将伐蜀, 遂拔,因而守之。⑤错孙靳,⑥事武安君白起。而少梁更名曰夏阳。靳与武安君坑赵长 平军,⑦还而与之俱赐死杜邮,⑧葬于华池。⑨靳孙昌,昌为秦主铁官,当始皇之时。 蒯聩玄孙卬⑩为武信君将⑾而徇朝歌。诸侯之相王,王卬于殷。⑿汉之伐楚,卬归汉, 以其地为河内郡。昌生无泽,⒀无泽为汉巿长。无泽生喜,喜为五大夫,卒,皆葬高门。 ⒁喜生谈,谈为太史公。⒂ 注①集解徐广曰:“名喜也。” 注②索隐案:何法盛晋书及司马氏系本名凯。正义何法盛晋书及晋谯王司马无忌司 马氏系本皆云名凯。 注③集解服虔曰:“世善传剑也。”苏林曰:“传手搏论而释之。”晋灼曰:“史 记吴起赞曰‘非信仁廉勇,不能传剑论兵书’也。”索隐服虔云:“代善剑也。” 按:解所以称传也。苏林云传作“搏”,言手搏论而释之,所以知名也。 注④正义五怪反。如淳云:“刺客传之蒯聩也。” 注⑤集解苏林曰:“守,郡守也。” 注⑥集解徐广曰:“一作‘蕲’。”索隐上音七各反,下音纪衅反。汉书作“蕲”。 注⑦集解文颖曰:“赵孝成时。” 注⑧索隐下音尤。李奇曰“地名,在咸阳西”。按三秦记,其地后改为李里者也。 注⑨集解晋灼曰:“地名,在鄠县。”索隐晋灼云在鄠县,非也。案司马迁碑在夏 阳西北四里。正义括地志云:“华池在同州韩城县西南七十里,在夏阳故城西北四里。” 注⑩索隐案:晋谯国司马无忌作司马氏系本,云蒯聩生昭豫,昭豫生宪,宪生卬。 注⑾集解徐广曰:“张耳传云武臣自号武信君。”索隐案汉书,武臣号武信君。 注⑿索隐汉书云项羽封卬为殷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