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攻篇第十二 孙子曰: 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行火必 有因,因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 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而其兵静者, 待而勿攻;极其火央,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之。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 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 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举军,将不可以愠而攻战。合于利 而动,不合于利而上。怒可复喜,愠可复说,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 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