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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些杀手不太冷 [打印本页]

作者: 闫广慧    时间: 2016-12-24 16:48
标题: 这些杀手不太冷
         中国历史上的春秋与战国时期,是个只比胳膊粗,拳头大而从不讲理的时期。人们崇尚暴力,膜拜强者,骄纵了大国的霸权,也轻看了小民的力量。史学家司马迁慧眼独具,气吞八荒,在《史记》中特别给了那些看似小人物,却几乎影响了中国历史的人们展示自我的舞台。此前与此后,我们再无机会读到过这样人性的温暖,这也正是司马公的伟大之处。中国人的侠义英雄情结始于《史记》的《刺客列传》。太史公把那悲壮千载,动容万方的故事讲述得惊心动魄,又曲折生动。老鹤读过便有了复述的冲动,于是透过文字表面的道义剖析背后隐秘的人性。老鹤戏说,诸位也且作戏言来读,不可当真。  


《救赎》

   
       曹沫不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大人物,他的国家鲁国在列国中也不强大。但他有一身的腱子肉,鲁国的国君庄公又是个自命不凡、喜欢干架的家伙,于是两个莽夫搭伙与当时的超级大国---齐国约架,试图摸一下老虎的腚。结果几仗赶下来,鲁国被揍得鼻青脸肿,而曹沫力气不小,可全用在跑路上了。鲁庄公怕了,就与齐桓公商量,以土地换和平,齐国也就原谅了鲁国。受降仪式如期举行,两国的元首和重臣悉数参加。跑路哥作为当事人也在应邀之列。曹沫连累老板栽面,赔进去大面积的国土,而却没有受到处分,心里实在愧得无地自容。于是,牙一咬,偷偷在袖子里揣了一把匕首,在两国君王正办移交手续的时候,突然上前掏出凶器,劫持了齐桓公。面对这样一个不要命的横货,齐桓公霸主威风全失,一边制止身边的保镖不得靠前,一边苦着脸问曹沫:“你想干啥?”曹沫咬着牙说:“齐国面积已经够大,而你们还欺负我们弱小的鲁国,是不是也太过分了。你不看看地图,那些地方都给了你们,一旦鲁国哪天都城城墙倒塌都压境,算侵略,您觉得合适吗?”彼时,齐桓公只考虑怎么赶紧从那厮的刀刃下逃生,所以,一切好商量,答应放弃土地要求。达成谅解协议之后,曹沫把匕首掖回到怀中,没事人似得坐回到座位上,与人碰杯去了。人身安全得到保障之后的齐桓公很生气,打算掀桌子,撕破脸拉倒。齐国的国相管仲连忙站出来拉住了老板劝说道:“您可不能这样,曹沫是什么人?您新鞋不踩烂狗屎。倘若为了和一个亡命之徒斗一时之气,丧失了信用,那我们在联合国就真是威风扫地,颜面不在了。”齐桓公听管仲说得挺有理,就恨恨而罢,两国国君共同举杯,祝愿两国人民世代友好,友谊之树长青,然后散戏。

       严格意义的说,曹沫算不得是刺客。因为他拔出刀子放在齐桓公脖子上的时候,并不真的打算给齐桓公放血。他只是胁迫齐桓公废除那个不平等条约而已。目的达到了,就自动缴械了。这件事与战国时发生在秦赵外交史上的渑池之会极其相似。曹沫拼着一身剐也把皇帝拉下马的勇气,其实源自于鲁庄公对他的知遇之恩。试想一下,如果曹沫干架干败了,鲁庄公就拿他向国人谢罪,那么也就没有了后边这场精彩的大戏了。曹沫最终不仅为鲁国赢回了战争中失去的尊严,也为自己之前的失职做了一番救赎。



《私人订制》


       在杀手还未成为一种职业的那个年代,专诸就是一个很职业的刺客了。专诸进入伍子胥和公子光的视线,不是通过街头小广告提供的渠道,更没有客户电话的信息。专诸靠的是以往“活儿”做得漂亮,留下了良好的口碑。《刺客列传》说“伍子胥之亡楚而入吴也,知专诸之能。”在伍子胥政治流亡从楚国来到吴国之初,已经开始留意找一个这样的角色了。当他得知专诸在做刺客方面很有成就之后,就预订了他。当伍子胥游说吴国借兵支持自己报私仇反攻祖国的计划受阻后,他便与预谋搞政变的公子光达成协议,为公子光提供杀手,刺杀王僚帮助公子光坐上王位。而交换的条件是完成伍子胥消灭祖国的愿望。两人一拍即合,专诸正式登上历史的舞台。这个暗杀计划整整策划了数年,只等着时机成熟后,一击制敌。吴王僚九年的时候,公子光看到吴国要发动对外战争,国内王僚的防范空虚,就把养了多年的专诸找来告知计划可以实施了。专诸答应得挺干脆,并打算以死来完成自己的最后一笔买卖。而公子光也答应,刺杀成功后兑现解决专诸家中的后顾之忧。刺杀的计划是深思熟虑之后,反复演练的。公子光先在地下室埋伏下铠甲武士,然后准备了一桌的好酒菜,请王僚来赴家宴。王僚赴宴之前对安全工作做了很细致的安排。他派出警卫队,从王宫一直排列到公子光的家里。门户、台阶两旁,也都是王僚的贴身保镖,夹道站立的侍卫,都荷枪实弹处于临战状态。席间,公子光假装脚有毛病,进入地下室休息,让专诸扮作厨师,把匕首放到烤鱼的肚子里,然后送到王僚跟前。保镖对专诸搜身检查后,确认没有异样才放专诸过去。在王僚正要饶有兴致举起刀叉准备享受珍馐美味的时候,专诸突然掰开鱼肚,拿出匕首刺进王僚的胸膛,王僚当即毙命。这时侍卫才反应过来,一哄而上杀了专诸。同时,公子光埋伏的武士也迅速出来控制了王僚的部下,政变成功。公子光做了国君,他就是后来的吴王阖闾。而伍子胥也完成了出口恶气夙愿,灭了自己的祖国--楚国。至于专诸,也得到了实惠,用自己的性命为儿子换了一个上卿的前程。

       鱼肠剑是一场政治谋杀,参与这件事件的人物没有好坏人之分。专诸也算不上一个烈士,他顶多就是一个很有技术含量,并敬业的杀手而已。
   

   
《有话好好说》



       春秋与战国的历史拐点是三国分晋。这起事件的主角是分了晋的三国元首和被他们合伙干掉的曾经老大智伯先生。豫让是以群众演员的身份不小心演成了配角,而且差一点儿就成了主角。豫让屌丝逆袭之前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仔。以前他找过两份工作,都因为业绩一般而没有干出任何的名堂。后来他找到了智伯这个老板,智伯特别地尊重赏识他,让他有了找到组织的感觉。但好景不长,智伯的公司被韩、赵、魏三家公司联手挤跨吞并,智伯因公殉职,豫让也就丢了饭碗。因为赵氏集团的总裁赵襄子在那件事是首恶,智伯被消灭后,还把人家的头盖骨漆成饮具。这让员工豫让同志对赵总恨之入骨,并说出了那句名垂千古的经典台词:“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决定奉献出生命,来回报智伯的知遇之恩。他先更名改姓,伪装成受过刑的人,深藏匕首混进赵襄子别墅的洗手间。那天赵总开趴体喝大了酒,进洗手间放水,看到一个特征很明显,神色紧张的人,就呼来保安拘问,结果豫让马上就亮明了身份,说了潜伏的动机。赵襄子听了那傻角的供述,看他实在傻得可爱,又笨得出奇,就口头教育了一番,把他放了。豫让第一次的刺杀最后以失败告终。时隔不久, 豫让又策划了第二次的暗杀行动。他用漆涂满了全身,使肌肤肿烂,像得了癞疮,又吞炭弄坏了声带,自以为这样就没人认出他了。为了演示一下伪装的效果,他装成了乞丐,到自己家门前乞讨,结果连他的妻子也没认出他来。一次,豫让探听到赵襄子要外出,就事先潜藏在他必定经过的桥下。赵襄子来到桥上,并没有发现埋伏的刺客。还是他骑得那匹马眼尖,看到了那扮成恐怖绿巨人的豫让,于是大吃一惊后嘶鸣报警。豫让再次被抓。这次没有等豫让招认,赵襄子就说:“豫让,怎么又是你?”豫让很泄气,问仇家自己已经伪装的这么好,怎的还是被认了出来?赵襄子笑着说:“天下再也没有你这样有招牌的刺客,不看你的容貌,不听你的声音,单这流派、这风格还不天下谁人不识君了。”揭穿了豫让的伪装,赵襄子很恼火地指责他说:“你咋就这么死心眼,三番五次来干这蠢事呢?智伯已经被消灭 ,智氏集团公司也划归了国有,咱就不会有话好好说,偏要做这过激的行为。你完全可以下岗再就业,好好地生活啊!”豫让说:“当初我找过几份工作,都不被老板倚重,后来有幸遇到了智伯这样的好老板,他以国士待我,所以,我也要以国士报答他。”赵襄子听了那番话深深被感动,满含热泪地说:“智伯有你这样的好员工,死也无憾了,你为智伯报仇,已算成名了;而我宽恕你,也足够了。这回不能再有下次了,否则,以你这股锲而不舍的劲儿我老赵早晚非死在你的手里不可。说吧,临死你还有什么愿望,我尽量满足你。”豫让喟然说:“我也没有别的要求,就是希望能得到您的衣服,让我刺它几下,让我解解恨。”赵襄子精神差一点儿崩溃,但看在他为理想舍身忘死的份上,竟然真的宽衣解带,让他结结实实的在衣裳刺了几下。豫让完成夙愿后,横剑自刎。

      读过豫让的事迹,老鹤掩卷长时间处于深深的感动当中。豫让真的不是一个能力很强的人,但他绝对是情商最高的人。他对人的那份真诚也是旷古难找到几个。谢谢太史公,最后用精神胜利法让他人生获得圆满。再说赵襄子对一个要取他性命的人,能如此大度,无论是作秀也罢,还是真的敬重,都是应该给他点个赞。对照一下,七百年以后王允对蔡邕的处置,更会发现,做人的差距,咋会这么大呢?


《这个杀手不太冷》




       聂政的故事又是一个雇佣杀人的老套路。但与专诸有区别的是里边不但有买卖,还有情义。聂政操刀最初干得不是杀人的营生。他只是杀猪杀狗的屠户而已。不知因为何故,他杀了人,并畏罪潜逃他国去了。雇主韩国的贵族严仲子选择聂政作为他实施报复杀人的理想人选,并不是看中了他杀人经验或武功高强,而是看中聂政是一个有情有义的汉子。为了能让聂政成为他趁手的杀人武器,严仲子可是没少在他身上下功夫,他知道聂政是个孝子,就在聂政的母亲生日那天,不仅屈尊去聂家为老太太祝寿,还送去丰厚的礼物。聂政并不是呆瓜,看出这老官儿必有所图,就说:“家中老母健在,虽贫穷,却过得安逸。不劳大人破费。”严仲子故作坦诚状,说出要聂政帮忙替他杀了仇家,并与聂政以朋友相称,声明献上百金,只聊表对聂政母亲大人的一点儿敬意。然后不容聂政再推辞就放下定金而去。过了很久,聂政的母亲去世,聂政用那金钱给母亲办了一个风风光光的葬礼,守孝期满后就揣了杀猪刀千里迢迢找到严仲子,特真诚地说:“以前之所以没答应您的邀请,仅仅是因为老母在世;如今不幸老母已享尽天年,我也就可以毫无顾虑来还欠您的人情债了。请您告诉我报复的仇人是谁?就让我办这了那件事吧!”。严仲子担心他人单力薄,不能完成任务,就打算给他派几个帮手协助他。结果也被聂政谢绝。他带了凶器到韩国都城,寻访到仇家的府邸潜入里边。彼时,那人正好坐在堂上,尽管戒备森严,护卫很多,还是难为不了聂政,他径直而入,趁其不备走上台阶一击致命。在侍从人员还做出反应,聂政漂亮地又击杀的几十个人后为不给对手留下任何线索,毁坏自己的面容,挖出自己的眼睛,剖腹而死。后来聂政的尸体被陈列在街市上,并出赏金查问凶手背后的主使。但因为聂政做得太绝,始终找不到破案的蛛丝马迹。后来聂政的姐姐聂荌听说那个骇人的谋杀案后就抽泣着说:“那人大概就是我弟弟了吧!严仲子太狠了,他了解我弟弟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就用情谊和白金买去了他的性命。”哭过之后,聂荌马上动身,前往韩国的都城去认尸。街上的行人看到一个妇人主动来承认是凶手的姐姐,就很不解,问她难道就不怕诛连吗?聂荌回答说:“我听说了,聂政所以承受羞辱不惜混在屠猪贩肉的人中间,是因为老母健在,我还没有出嫁。老母享尽天年去逝后,我已嫁人,严仲子从穷困低贱的处境中把我弟弟挑选出来结交他,恩情深厚,我弟弟还能怎么办呢!勇士本来应该替知己牺牲性命。如今因为我还活在世上的缘故,自行毁坏面容躯体,使人不能辨认,以免牵连了我,我又怎么能害怕杀身之祸,永远埋没弟弟的名声呢!”这整个街市上的人听了她的话,都大为震惊,这个“实诚的”娘们儿不仅为弟弟扬了名,同时也暴露了雇主,借刀除了严仲子。姐弟两个杀人的本事都不一般。

      杀手聂政有豫让“士为知己者死”的忠义,也有专诸“一诺千金”的诚信。一个人的生命固然可贵,但在聂政的信念中,那远没有投桃报李更重要。随便说一句,严仲子非真的贤士,他的成功是因为善于识人,和有一两个臭钱而已。聂荌被太史公赞为贞女烈妇,但老鹤认为她真正了不起的地方是看透了严仲子的伪善和对弟弟的真性情。



《主角与配角》




       荆轲刺秦是一部悬疑大片。故事的导演策划是燕国的太子丹,主角是刺客荆轲与秦王嬴政。里边还有影响剧情发展,改变主角命运的配角樊於(wū,乌)期、路人甲、秦舞阳、夏无且(jū,居)。

       众所周知,秦王嬴政是影帝级的人物。他在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的名头都是响当当的。荆轲算不上大人物,但却一刺成名。他在影片中所唱的主题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更是家喻户晓久唱不衰的上榜金曲。故事的导演与策划太子丹看到了自己的祖国燕国在秦国强大的侵略扩张下危若累卵。为了使祖国免遭劫难,于是就想出了派一个敢死队去谋杀秦国的元首。经过精挑细选,太子丹看中了移民齐国的卫国人荆轲作敢死队的首席杀手。经过几番周折,荆轲答应去冒死完成这项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不过他有两个先决条件,即借助秦国叛将樊於期的头和队员的胆识。樊於期是秦国的大将,却叛逃到了燕国寻求避难。秦王对这人恨之入骨,梦里也想砍了他的脑袋。荆轲告诉太子丹,要想取得秦王的信任,除了以奉送秦国大片土地作诱饵之外,樊於期的死人头也是走向秦庭,接近秦王必须的通行证。于是,太子丹便派荆轲亲自去作樊於期的思想工作。樊於期是个聪明人,当荆轲提出借他脑袋一用的请求之后,就明白无论如何是活不了了。虽然脑袋只有一个,但不借,太子丹也会硬拿,借了还能落一个深明大义的名声。所以,樊於期自尽了断,把脑袋作了这场戏的道具。太子丹听到樊於期杀身成仁的消息,驾车前往吊唁,趴在尸体上假末惺惺痛哭了一场,然后把樊於期的首级装到匣子里密封起来,给秦国报喜去了。太子丹当初答应给荆轲配一个助手的,那人就是号称杀人不眨眼的秦舞阳。据说这货杀人的利器是眼神,“小秦神瞟,冠绝天下,出手一瞟,例不虚发!”。而荆轲更倚重的却是从未露面的一个神秘朋友(我们姑且叫他路人甲)。万事俱备,荆轲等的那个朋友迟迟未到。太子丹看荆轲迟迟不动身就心急如焚,迫于压力,荆轲只得悲壮(间或有绝望)的上路了。

      到了秦都咸阳,事情按预定的计划,进展的很顺利。秦王很高兴的在朝堂上接见了荆轲一行。那天,荆轲捧着樊於期的首级,秦舞阳捧着地图匣子,按照正、副使的次序前进。当走到殿前台阶下时,一向以眼神锐利的秦舞阳突然脸色突变,目光躲闪并紧张得发抖。大臣们都开始警觉的望着这个“猛士”。还好,荆轲还够机警,他回头朝秦舞阳笑笑,上前向秦王谢罪说:“北方藩属蛮夷之地的粗野人,没有见过天子,所以心惊胆颤。希望大王稍微宽容他,让他能够在大王面前完成使命。”然后,荆轲取代秦舞阳向秦王展示所献土地的地图。当秦王展开地图兴致勃勃观看即将到手的疆土地貌时,图穷匕见,荆轲趁机左手抓住秦王的衣袖,右手拿匕首直刺。因为秦舞阳的怯场,荆轲临时承担秦舞阳的角色,执匕刺秦,手法生疏,而被秦王挣断衣袖逃脱。在逃跑期间,秦王慌忙抽剑也欲作反击,但因为剑身太长,只是抓住剑鞘,不能立刻拔出。荆轲穷追不舍,秦王绕柱仓皇逃窜。彼时,大臣们被突发的意外吓得发呆,而丧失了反应能力。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秦王的私人保健医生夏无且(jū,居)用他所捧的药袋投击荆轲,减缓了荆轲追赶的步伐。而侍从们也从观众角色中醒悟过来,忙向秦王喊道:“大王,把剑推到背后!”秦王把剑推到背后,才拔出宝剑攻击荆轲,并砍断他的左腿。荆轲丧失行动能力,就举起他的匕首直接投刺秦王,可惜没有击中目标。秦王乘机又接连刺荆轲,荆轲被刺伤八处。荆轲自知大事不能成功了,就倚在柱子上大笑,张开两腿像簸箕一样坐在地上骂道:“大事之所以没能成功,是因为我想活捉你,迫使你订立归还诸侯们土地的契约回报太子。”这时侍卫们一哄而上杀死荆轲。劫后余生的秦王为此狠狠处置了保护不力的护卫们,而医生夏无且却得到了嘉奖。

        荆轲刺秦是一起有预谋,精心策划过的政治谋杀事件。如果按照当时剧本的设定的情节发展的话,那将是改写中国历史的重大事件。然而,百密一疏,或者是一种宿命,剧情发展到一半就偏离了编剧的初衷。配角抢了主角的戏。首先是秦舞阳,他本来是杀秦王的主凶。在反复的演练中也能正常发挥。可是临阵却因紧张过度而放弃了属于自己的戏。荆轲这时不得不临时救场,而因为业务不熟练而使整部戏演砸。另一个抢戏的是夏无且大夫。搞不明白那天秦王怎么的心血来潮,接见外国使节的时候,把私人医生也带到了身边。也正是这个不经意的意外救了秦王的命,也扬了医生的名。而整部剧中最悬疑的是误场的路人甲先生。剧本中没有给这位神秘人物任何的背景交代,但从荆轲为了等他宁愿推迟行期可以预感到那将是一个决定胜负的关键人物。当太子丹催着荆轲上路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荆轲的反应是极度悲观绝望的,那首诀别歌也正是荆轲的心理写照。
   
       古话有云:仗义每多屠狗辈。按现在的流行语,这些有血性的汉子都是恐怖极端分子,其实不然,中国人的英雄崇拜情结中,有一部分就是留给那些敢对强权,为弱小说话的人。当法律倾斜,司法不能维护公正的时候,最极端的手段却是最能表达民声。老鹤把五位刺客的故事以五部情景剧的形式展示给大家,希望告诉诸位的是:历史并不是生冷没有温度的书本,当我们带着情趣去阅读时,它便报以微笑。时光荏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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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6-12-24 18:48
其实太史公给这些人立传,恰恰犯了孔子修史的的忌讳,给刺客们立传,难免后人效仿,就如《水浒传》被后人效仿一样,仿的不是“忠义”,而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作者: 文字闪耀生活    时间: 2016-12-24 19:11
刺客说到底就是工具,但刺客本身是有思想的,为情为义而舍身,也是千古留名。虽然,下场都很悲惨,但精神还是值得赞扬。像豫让,现在还有当时的那一条路叫豫让路。问好!
作者: 言默然    时间: 2016-12-24 20:37
拜读,谢谢闫广慧先生的分享。读书多积累多,一个个人物,一则则故事,挥洒自如。
作者: 黑龙江小龙女    时间: 2016-12-24 21:12
精彩,读起来令人唏嘘。
刺客性情栩栩如生,读起来通俗易懂。
作者: 闫广慧    时间: 2016-12-24 22:07
水如空 发表于 2016-12-24 18:48
其实太史公给这些人立传,恰恰犯了孔子修史的的忌讳,给刺客们立传,难免后人效仿,就如《水浒传》被后人效 ...

个人认为《史记》是最不官方可是却是最公允的史书。此后的历代官方修史便成了向前朝泼污,为本朝更功颂德的工具。鲁迅先生说的:千古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不无道理的。儒家思想中其实也有许多触及到统治阶级利益的东西,比如《孟子》里的许多观点就是民本的。明朝朱元璋删去《孟子》的章节都是触动龙颜的地方。如果统治者允许百姓发声音,也不至于有民变。暗杀刺客也会少很多。问候先生!多交流!
作者: 闫广慧    时间: 2016-12-24 22:08
文字闪耀生活 发表于 2016-12-24 19:11
刺客说到底就是工具,但刺客本身是有思想的,为情为义而舍身,也是千古留名。虽然,下场都很悲惨,但精神还 ...

抛去政治原因,最起码这些人是勇敢的人。
作者: 闫广慧    时间: 2016-12-24 22:10
黑龙江小龙女 发表于 2016-12-24 21:12
精彩,读起来令人唏嘘。
刺客性情栩栩如生,读起来通俗易懂。

谢谢小龙女来访!
作者: lvhq018    时间: 2016-12-24 22:56
好!曾经写过“刺客之殇”,可惜没人理会。不知这篇命运如何?
刺客之殇
http://bbs.zhongcai.com/thread-883700-1-1.html
(出处: 中财论坛)

作者: 道之    时间: 2016-12-25 02:32
古人的尸首被你翻过来掉过去地摆弄,总要满足自己的猎奇心理才能放手。
作者: 草舍煮字    时间: 2016-12-25 16:01
历史即人史,人史无非人性、人心,通晓人性无往不利。温故知新,何况历史多有重演。
实际上,人们向往侠客的时代并非良性的时代。只有社会严重不公而得不到解决的时候,才会有众多的人呼唤侠客。呼唤清官的道理也是一样的。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6-12-26 11:37
在中国历史上淘几个铁骨铮铮的汉子还真不容易,惟其如此,广慧罗列的几个英雄格外精贵。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6-12-26 11:38
温良俭让的中国人其实内心还是有一团火热的,只不过更多的时候,总是希望别人去做。
作者: 微风轻拂    时间: 2016-12-26 21:03
语言幽默诙谐。

还是豫让的故事最感人,其他几个感人之余总有点冰冷
作者: 闫广慧    时间: 2016-12-26 21:09
微风轻拂 发表于 2016-12-26 21:03
语言幽默诙谐。

还是豫让的故事最感人,其他几个感人之余总有点冰冷

问候微风版,太史公在写刺客系列时是怀着人文关怀的,野鹤笔拙表现不出那种情感,汗颜。
作者: 闫广慧    时间: 2016-12-26 21:10
一孔 发表于 2016-12-26 11:38
温良俭让的中国人其实内心还是有一团火热的,只不过更多的时候,总是希望别人去做。

一孔兄一言中的说到中国侠义衷肠的病处了。问好!
作者: 闫广慧    时间: 2016-12-26 21:13
一孔 发表于 2016-12-26 11:37
在中国历史上淘几个铁骨铮铮的汉子还真不容易,惟其如此,广慧罗列的几个英雄格外精贵。

如果查文献,可能太史公的《刺客列传》可能是最早的侠义小说了吧。草根英雄一生平凡,偶尔露峥嵘便炫目无比、
作者: 闫广慧    时间: 2016-12-26 21:15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6-12-25 16:01
历史即人史,人史无非人性、人心,通晓人性无往不利。温故知新,何况历史多有重演。
实际上,人们向往侠客 ...

妙论高见。越是提倡宣扬的一定是社会缺失的,正如现在社会要求雷锋精神,也正是雷锋精神缺失的现状反应、
作者: 微风轻拂    时间: 2016-12-26 21:17
闫广慧 发表于 2016-12-26 21:09
问候微风版,太史公在写刺客系列时是怀着人文关怀的,野鹤笔拙表现不出那种情感,汗颜。

不是你的文字,我指的是你写的这个豫让,天真烂漫的情义和忠诚。 我生活中遇到这个人,一定会和他做朋友。
作者: 闫广慧    时间: 2016-12-26 21:22
微风轻拂 发表于 2016-12-26 21:17
不是你的文字,我指的是你写的这个豫让,天真烂漫的情义和忠诚。 我生活中遇到这个人,一定会和他做朋友 ...

豫让可爱感动人的地方大概就是他的迂执,正如老师所说,其他老几位动机没那么纯。问好老师!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6-12-27 10:31
闫广慧 发表于 2016-12-26 21:13
如果查文献,可能太史公的《刺客列传》可能是最早的侠义小说了吧。草根英雄一生平凡,偶尔露峥嵘便炫目无 ...

我一直怀疑鲁迅之于无韵之离骚的准确意思,既然是离骚,是否暗指史实与真实是有差距了,当然,我们要怀着温情对待历史。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6-12-27 10:33
闫广慧 发表于 2016-12-26 21:10
一孔兄一言中的说到中国侠义衷肠的病处了。问好!

“看客”与“庸众”是鲁迅的发明。
作者: 时光安然    时间: 2016-12-27 16:42
历史上的人物与事件,依然颇具回味。
作者: 时光安然    时间: 2016-12-27 21:23
精华理由:由历史人物入手,逐章解析,笔调沉稳冷静,知识性与品味性。
作者: 夜莺    时间: 2016-12-28 13:31
一孔 发表于 2016-12-27 10:31
我一直怀疑鲁迅之于无韵之离骚的准确意思,既然是离骚,是否暗指史实与真实是有差距了,当然,我们要怀着 ...

我也搞不懂这句话

作者: 月满西楼2017    时间: 2016-12-29 10:02
每个人有自己的癖好,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于是好的,坏的就流传下来了。他本意是为了取其精华,除其糟泊,是非曲直,完全在于后人的取舍呀。
作者: 闫广慧    时间: 2017-1-1 21:33
一孔 发表于 2016-12-27 10:31
我一直怀疑鲁迅之于无韵之离骚的准确意思,既然是离骚,是否暗指史实与真实是有差距了,当然,我们要怀着 ...

我是赞同一孔兄的猜测的,《史记》的文学价值远比史料价值高。历史往往是冰冷的,应该真实和客观(尽量保持现实的原貌)但太史公多有议论和偏袒,比如项羽和刘邦在他笔下更像是小说中的人物。鲁迅先生说的无韵离骚应该是从文学的角度来看的吧。也许《史记》不是最好的史籍,但一定是最好看的文章。个人观点啊!
作者: 闫广慧    时间: 2017-1-1 21:35
一孔 发表于 2016-12-27 10:33
“看客”与“庸众”是鲁迅的发明。

现在“看客”成了吃瓜群众,庸众依然是大多数。
作者: 闫广慧    时间: 2017-1-1 21:37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6-12-27 16:42
历史上的人物与事件,依然颇具回味。

历史从来都是重复一样剧情的电视剧,从哪些尘封的文字里,我们可以看到当下的人性和剧情。问好安然姐(妹?)
作者: 闫广慧    时间: 2017-1-1 21:38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6-12-27 21:23
精华理由:由历史人物入手,逐章解析,笔调沉稳冷静,知识性与品味性。

迟来的道谢,真诚却不会过期。
作者: 闫广慧    时间: 2017-1-1 21:39
夜莺 发表于 2016-12-28 13:31
我也搞不懂这句话

问好老师!鲁迅先生推崇的大概是他的文学价值。
作者: 闫广慧    时间: 2017-1-1 21:41
月满西楼2017 发表于 2016-12-29 10:02
每个人有自己的癖好,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于是好的,坏的就流传下来了。他本意是为了取其精华,除其糟泊,是 ...

随着时间的沉淀,糟粕精华会分离,千年留下的东西自然有留下来的理由。问好老师!
作者: 草舍煮字    时间: 2017-1-1 22:05
一孔 发表于 2016-12-27 10:31
我一直怀疑鲁迅之于无韵之离骚的准确意思,既然是离骚,是否暗指史实与真实是有差距了,当然,我们要怀着 ...

离骚无论是不是如您所说的暗指,史实与真实都是有差距的。任何史实都几乎不等同于真相,只能是作者对历史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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