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123|回复: 4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刺客之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4-28 10: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咱们中国自古就不缺英雄,几乎每个少年都有一个英雄梦。确切地说,是一份侠客梦。即使少年变成了男人,这份梦想也会埋藏在心里,不断地发酵,变得醇厚。豪放浪漫的李白也用激扬的文字抒发自己的侠客情节:“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真正让人割舍不了的,是刺客。刺客肯定是侠客,但侠客不一定是刺客。刺客是侠客中最悲壮、最令人痛心难耐的那一部分。

    刺客不是一个阶层。他像孤狼一样远离茫茫人际,在无垠的旷野中哀号。他是孤独的行者,轻财而重义,舍身而取仁,一旦遇上知己者,会奋不顾身。刺客的悲壮在于,当他的生命发出最耀眼的光芒的时候,也往往是他生命的终结。一句“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让荆轲成为千百年来家喻户晓的偶像,也是刺客慷慨赴义的真实写照。

    但荆轲不是中国最早的刺客。中国最早的刺客是夏朝
有易国的君主姒绵臣的卫士,他刺杀的对象是商部落的第七任首领王亥(商高祖),而姒绵臣刺杀王亥的目的是夺财,不是什么光彩的事,那个刺客也没有留下姓名,大概是因为不义,破坏了后来人们对刺客的美好寄托。刺客作为一个行业,其真正兴起和鼎盛,应该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列国纷争,使刺客得以施展自己的理想和抱负,统治者也极尽所能地为他们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政治与阴谋交织在一起,惊险与智慧叠加在一起,人性与悲歌相聚在一起,上演了一曲曲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丽诗篇,以至于司马迁也不得不在《史记》中重重写下一笔《刺客列传》:先有鲁国曹沫执匕胁逼齐桓公还地,160年后吴国专诸献剑刺杀吴王僚变政,再70年晋国豫让吞炭暗杀赵襄子未遂,又40年韩国聂政仗剑毙杀侠累傀成仁,终220年后卫国荆轲图穷匕刺秦王政就义。凡五人,有的为朋友两肋插刀,图的是个义字,有的为黎民伸张正义,取的是个仁字。在刺客的心里,自有一份纯洁和善良的豪气,更有一份侠义与仁信的肝胆,正如后世谭嗣同所说: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虽知“蚍蜉撼树谈何易”,却也有拿起鸡蛋碰石头的英雄气槪。这正是刺客的心理。他们要的是气势!而然在他们背后,往往有一双邪恶的眼睛。

    刺客的悲剧在于,无论刺客行刺成功与否都不会实现自己的理想,他心中的信念的实现永远是下一次,直至他的生命如飞蛾扑火般的完结,也不能为他惨烈的人生留下一个完美的句号。因为他们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别人的工具,他们的理想寄附于别人身上,是永远实现不了的。如南北朝时期北齐第一御用杀手刘桃枝历任五代皇帝,杀人无数,亲王、重臣、勇将、贤士,只要皇帝一声令下,必杀之,可谓“王侯将相,多死其手”,但最终却落得个“譬如鹰犬,为人所使”的下场。因为大多数刺客只是为别人所利用,所以最终只能淹没在历史长河里,在他们炫目刺人的侠义精神之上,被冠以“鹰犬”的头衔,为世人所诟病。也许他们并不知道"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真理,他们心里只尊崇自己的图腾。毕竟,像在博浪沙抡锤刺杀秦始皇的张良、在甘水桥埋药轰炸载沣的汪精卫那样有远见的刺客少而又少。他们都实现了从刺客到政客的华丽转身,进而成为驾驭刺客的人。刺杀只是他们实现理想的手段。而真正的刺客,刺杀就是他们活着的动力和目的,一旦失去,他们也会慷慨赴死。
春秋时期晋国人鉏鸒,受晋灵公和屠岸贾的蛊惑,前去刺杀贤臣赵盾,于五更时刻潜入赵府,却见赵盾早已穿戴好入朝之服,危襟正坐,不禁大惊:一人之室内仍然能对朝廷如此恭敬,可谓忠义之士!我杀忠臣,将陷于不义之地;但如果违抗君命,将陷于不忠之地。不忠不义,何以立天地之间?无奈,鉏鸒奋力撞向槐树,脑浆迸裂而亡!换取“义士”二字。

    能够全身而退的刺客心里也在滴血。他们不会让任何东西玷污他们心中的那一块净土。没有再比要离更悲情的刺客了。为了巩固政权,吴王阖闾(就是前面提到的靠专诸刺杀吴王僚而获得政权的吴王)故伎重演,先施苦肉计砍断要离的胳膊,杀掉要离的妻子,使要离获得了一心想替父亲报仇的吴王僚的儿子庆忌的极大信任。在庆忌伐吴之际,要离用独臂将在船头畅饮的庆忌一通猛刺。庆忌为他的勇猛所诧异,临死时感叹道:“天下竟有如此勇士!怎么可以一日杀死两个天下勇士呢!”遂吩咐手下放要离回国。 阖闾大喜,欲给要离封官。要离坚辞不受,说出了自己的心声:“我杀庆忌,是为了国家安宁,百姓安居。”说完自刎而亡。呜呼!为了心中那分纯真,家破人亡!民国第一刺客王亚樵
,穷其一生醉心于对政要汉奸的刺杀中,包括庐山刺蒋、国会刺汪、猎杀宋子文等,往返于失败与执拗之间,终为戴笠所害。他们是自己心灵的圣徒,以超乎人们想象的勇气和魄力践行着自己的认知,义无反顾地履行自己的诺言,桀骜不驯、放荡不羁,大义凛然地用死亡诠释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没人觉得可笑。就像流星划破夜空发出耀眼的光芒的一瞬又归于沉寂一样,我们感觉到的,是震撼,是心灵的洗涤。

    正因为如此,刺客从来就不是男人的专利。一部电影《刺客聂隐娘》为我们揭开了大唐美丽女刺客聂隐娘传奇神秘的面纱。因为传奇,我们并不敢肯定那是真的,但是,明朝嘉靖年间以杨金英为首的16名宫女要用绳子勒死明世宗的壮举,上演了一场“壬寅宫变”,却是实实在在的历史。民国期间涌现的诸如施剑翘、郑苹如、郑疏秀等女中豪杰,为中国的刺客史施上了浓重的粉黛。施剑翘为父报仇,十年磨砺,神情自若地击毙孙传芳,一时间神州侠女,传遍四方,竟得徐悲鸿仰慕,赠马题诗云:“岂有蛟龙愁失水,只磨故剑问青天”;郑苹如, 一代名媛,以23岁之身,刺杀汉奸丁默邨,巾帼不让须眉,为国捐躯,血溅荒原,可歌可泣。其事迹由李安据张爱玲的小说拍成同名电影《色.戒》,令人茫然;郑疏秀,知识女性,为了国家的命运,两次参与革命党人刺杀满清政府要员的行动,大义凛然。抗日时期,随着妇女参与国家命运意识的觉醒
,侠女刺客更是数不枚数,侠骨终有柔肠。

    刺客从来都是为悲剧而生的,他们活在巨人的阴影中,彷徨于历史的角落里,没有片刻的消失,我们能听到他们凄厉地哀鸣,也仿佛能看见他们躲在潮湿的山洞里孤独地舔舐着身上的伤口。他们一无所有,除了生命,以及为生命跳动的心。他们心中向往的,应该是一个纯美的世界吧?所以他们前赴后继,执拗地刺杀着他们曾经缔造的历史。我们也因为对那一份纯美的憧憬而悲悯刺客之殇,进而崇敬。

    刺客的宣言里有一句:“我们服侍光明却耕耘于黑暗,我们就是刺客!万物皆虚,万事皆允!”悲壮!

2#
发表于 2016-4-28 11:16 | 只看该作者
看到你这文,想到好多刺客,小说故事里的,影视剧里的,传说里的。
那些自杀炸弹算不算?
3#
发表于 2016-4-28 13:49 | 只看该作者
读这文,又回到了单纯求学时期,支着胳膊肘,听老师侃侃而谈的情景。目光中有仰慕,有崇拜,有一种纯纯的幸福!
4#
发表于 2016-4-28 14: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再没有比以生命践行人生信念的人更值得让人震撼的了。
5#
发表于 2016-4-28 15:29 | 只看该作者
刺杀只是他们实现理想的手段。而真正的刺客,刺杀就是他们活着的动力和目的,一旦失去,他们也会慷慨赴死。
   我记住了,做一个刺客的真正目的。
      欣赏美文是健康活着的一味良药,但不苦口。  问好18兄!
6#
发表于 2016-4-28 19:27 | 只看该作者
刺客的心中,多是有信仰支撑的。
他们视自己生命于不顾,或为家国,或为人为己。
7#
发表于 2016-4-28 20:36 | 只看该作者
这让我想起一部电影来。这个杀手不太冷。我看过至少有几十遍,孤单时无聊时独自打发光阴时,用是翻出来杀手看看。后来我觉得自己爱上了那个杀手,一遍遍地看了哭哭了看。当他是亲人一般,也像情人。总之我喜欢作为杀手不能言表的那部分,虽不为人知却柔情似水。
8#
发表于 2016-4-29 06:44 | 只看该作者
占个位子,等着上茶,呵呵呵
9#
发表于 2016-4-29 08:21 | 只看该作者
一览古今刺客,学问大了,为国为家,或为一己私利,于是有侠之说。18老师博古论今,佩服!
10#
 楼主| 发表于 2016-4-29 11:06 | 只看该作者
夏冰 发表于 2016-4-28 11:16
看到你这文,想到好多刺客,小说故事里的,影视剧里的,传说里的。
那些自杀炸弹算不算?

算。他们是有信仰的,只是他们的信仰有点偏。
11#
发表于 2016-4-29 11: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秦皇岛简枫 发表于 2016-4-28 20:36
这让我想起一部电影来。这个杀手不太冷。我看过至少有几十遍,孤单时无聊时独自打发光阴时,用是翻出来杀手 ...

杀手最后以我还站着,坦然走向自我毁灭的方式来实现人性的完整回归,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12#
发表于 2016-4-29 11:5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无所见 发表于 2016-4-29 11:56
杀手最后以我还站着,坦然走向自我毁灭的方式来实现人性的完整回归,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以微笑着,,,
13#
 楼主| 发表于 2016-4-29 13:59 | 只看该作者
夜莺 发表于 2016-4-28 13:49
读这文,又回到了单纯求学时期,支着胳膊肘,听老师侃侃而谈的情景。目光中有仰慕,有崇拜,有一种纯纯的幸 ...

看着看着我就笑了。不知道我当学究的样子是不是很可爱?
14#
发表于 2016-4-29 18:41 | 只看该作者
不读18版主此文,一直以为荆轲是最早的刺客,原来还有更早的,学习到不少知识,好文佳作,赞!
问好。
15#
发表于 2016-4-29 19:43 | 只看该作者
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维持主张正义的人,永远受人尊敬。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9-22 04:09 , Processed in 0.047774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