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王茂慭 于 2010-7-16 21:01 发表 替你加精华就像有人愿意为你作媒,至于媒妁成了之后没人敢保证将来生的就一定是儿子啊,呵呵,这只是个比喻,一样的道理。
原帖由 管理员 于 2010-7-19 11:03 发表 你发表于李白版的:《李白《早发白帝城》写作时间质疑》 地址: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51651-1-1.html 这篇作品原本是计酬的,但后来发现您的作品大部分来自于以下,有拼凑之嫌疑,故撤消。 ...
原帖由 刘居荣 于 2010-7-19 15:23 发表 管理员同志: 不要偷换概念,我问的是《春夜听雨》版一直没有计酬的事,《李白《早发白帝城》一文是发在《李白》版的,为什么要偷换概念啊!
原帖由 枫叶红晚秋 于 2010-7-20 00:52 发表 中财规定精华才有资格计酬。如果管理员所说属实,那么加精版主也有失职。对于这样有拼凑现象的文章本就不该加精!不加精也不存在计不计酬了。
原帖由 太阳神 于 2010-7-20 02:46 发表 这个观点是非常正确的。抄袭之害,是编辑部首要关切的重大问题,是刊物的生命线。所以严打抄袭是刊物的高压线。刘老师应当首先解释抄袭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