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标题: 关于对刘居荣违规发文的处理通告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员    时间: 2010-7-19 11:34
标题: 关于对刘居荣违规发文的处理通告
  你发表于李白版的:《李白《早发白帝城》写作时间质疑》


地址: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51651-1-1.html 这篇作品原本是计酬的,但后来发现您的作品大部分来自于以下,有拼凑之嫌疑,故撤消。
http://www.artx.cn/artx/wenxue/26548.html

http://www.findart.com.cn/afee8460eae9217d63359b4b2c064f8540a3ec03be874ac7a59e7d9192e57b0b-2-showorder.html?key=%E5%A4%94%E9%97%A8

 http://cache.baidu.com/c?m=9d78d513d9d430ad4f9ae3697d14c0101c4381132ba4d3020fd08449e3732d475011e6ac57270777d3d27d1716df4b4b9cf52102301456c78cc9f85dadba85592a9f2644676f855662d60eaebb5153c337e05cfed91cf0cef52592dec5a2ac4323c944750b97878d4d0164dd19f4034090b1ef48022e1baeaa703bf003316fdd3441c55ae4a5772b1081818c06179f798e3a41c4f422b04943e84cb9415c7801f710ac560a6776f74f50ac057f13939f06b13d783622b643&p=8d769a4484d911a059ecca386147&user=baidu



  另外,您在诗歌版之前也有抄袭他人的行为,具体抄袭谁,我们就不公布了。

  鉴于以上,对你的行为做如下处理:三个月内发表在本论坛的作品不参与计酬。如再犯同样的问题,你的作品将永久不参与计酬评选。

  请其他会员引以为戒,遵守论坛的发文规则!

  重申:凡是参考引文,必须注明,一旦发现有拼凑、改头换面的文章,同样严肃处理。





作者: 刘居荣    时间: 2010-7-19 15:06
原帖由 管理员 于 2010-7-19 11:34 发表
  你发表于李白版的:《李白《早发白帝城》写作时间质疑》


地址: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51651-1-1.html 这篇作品原本是计酬的,但后来发现您的作品大部分来自于以下,有拼凑之嫌疑,故撤消。
http ...


不要说胡话啊,《李白《早发白帝城》写作时间质疑》一稿,原本没有计酬!中财还有一次是给我的邮箱里发来计酬邮件,可公布是计酬作品里根本没有计酬作品,为此,我曾经发过一点东西!对中财的这种做法我表示十分的遗憾!
作者: 朱莉菁    时间: 2010-7-19 15:10
胡话?那就请您解释以上链接是怎么回事?还需说明,在一周之内,如有会员有证举报,我们都有取消计酬的权限!

[ 本帖最后由 朱莉菁 于 2010-7-19 15:11 编辑 ]
作者: 刘居荣    时间: 2010-7-19 15:10
请问管理员同志:“这是什么意思?”
中财论坛503期发文《中财论坛关于作品发表等权益的通知》发在我的信箱,说恭喜作品入选中财503期计酬作品,我打开503期没有我的作品,502期我有两篇作品被加精,503期一篇作品加精,我不好说什么计酬不计酬的。但这种做法令人纳闷,请问管理员这是什么意思?!

          特别询问

            刘居荣

2010年6月27日中午
作者: 朱莉菁    时间: 2010-7-19 15:42
  对于你503期计酬作品被取消的疑问,现作如下回答,该帖开始是考虑计酬的,公布计酬也是为了会员监督、提意见,公告发布后,针对你的帖子,有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1.仅题目“在佛国诗界里泅渡朝觐的人间诗魂”存在修辞问题:“佛国”与“诗届”完全是两个概念——佛国无诗界;“泅渡”与“朝觐”在佛教语境里,也是两个行为和方向,“泅渡”指自度度人之度,“朝觐”则指信徒拜佛之礼,相互不存在修辞关系;基于上述混乱的修辞,作为限定部分的前半句,与后半句“人间诗魂”的龃龉关系,貌似宏大开阔,实际表达存在显著的逻辑问题。

  2.副题“舍利(包容冰)诗集《空门独语》读后意象”中之“读后意象”也属于表达不清楚,容易产生误导。

  经过管理层商议,认为该会员提议有一定道理,故决定取消你的计酬。

[ 本帖最后由 朱莉菁 于 2010-7-19 15:44 编辑 ]
作者: 刘居荣    时间: 2010-7-19 17:37
原帖由 朱莉菁 于 2010-7-19 15:42 发表
  对于你503期计酬作品被取消的疑问,现作如下回答,该帖开始是考虑计酬的,公布计酬也是为了会员监督、提意见,公告发布后,针对你的帖子,有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1.仅题目“在佛国诗界里泅渡朝觐的人间诗魂 ...


这个题目是不是有错误,咱们大家来研究一下,也不是一个会员提出,为什么没有沟通啊!
作者: 刘居荣    时间: 2010-7-19 17:41
再者是“佛国诗界”并不是“佛国诗届”!
作者: 柳藏    时间: 2010-7-19 17:51
有些文章援引过多而购成了抄袭,是不对,而此贴此举,相当于是给刘先生在中财判了死刑。

中财既然有大气浩然,也应有君子之风。望管理员三思。
作者: 朱莉菁    时间: 2010-7-20 09:15
原帖由 柳藏 于 2010-7-19 17:51 发表
有些文章援引过多而购成了抄袭,是不对,而此贴此举,相当于是给刘先生在中财判了死刑。

中财既然有大气浩然,也应有君子之风。望管理员三思。


会员你好,我们只是对刘居荣老师的对《春夜听雨》不计稿酬的质疑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56401-1-1.html,作出解释!问好!
作者: 刘居荣    时间: 2010-7-20 09:38
继承中华民族的遗产,我只是说出了我的见解,至于是不是抄袭,那有文章的为证,一篇短文引出了这么多麻烦,我又不需要评职称,只是自娱自乐了罢了!
作者: 东只艮    时间: 2010-7-20 12:47
抄的本色一点都没改呢
又不是第一次了
不知改之,还在这抠字眼
记得你连申请版主都是抄别人的,还抄的不是很聪明
作者: 刘居荣    时间: 2010-7-20 14:03
难道像入党申请、请假条,这些固有的格式、程式都可以自己创作吗?再不要替中财辩护了,维护一定权威也需要打手吗?!
作者: 东只艮    时间: 2010-7-20 17:25
原帖由 刘居荣 于 2010-7-20 14:03 发表
难道像入党申请、请假条,这些固有的格式、程式都可以自己创作吗?再不要替中财辩护了,维护一定权威也需要打手吗?!

没说不让你抄
只是让你抄的聪明点
文章嘛,我就不说什么了
只记得你有一篇散文是抄了你的指导学生的,关于蒲公英的
至于申请版主
如若没有记错,你申请的是小说版版主
你抄的里面有几句是“最后,鉴于版面可能的工作量会日益增大,建议设斑竹两名:一是可以相互监督、补位;二是免得一个斑竹一言堂;三是可以保证版面一直有斑竹在,帖子得到及时的回复。”你连小说版本来有几位斑竹都不知道,所以才说你抄的不聪明。还说什么入党申请书,请假条这些固有格式,这让我不得不猜想你写入党申请书是不是抄的别人的家庭背景、工作学习经历?
而现在,你一再狡辩,就显得可笑了。
为中财辩护?这更可笑
最近我不发文,也只看不评,看你不顺眼,才说两句而已
还有,维权需不需要打手,要不要权威,我不知道
不过对你来说,需要抄手


我把话一次说完,不想再跟你多说。免得别人笑话

[ 本帖最后由 东只艮 于 2010-7-20 17:31 编辑 ]
作者: 刘居荣    时间: 2010-7-20 18:18
原帖由 东只艮 于 2010-7-20 17:25 发表

没说不让你抄
只是让你抄的聪明点
文章嘛,我就不说什么了
只记得你有一篇散文是抄了你的指导学生的,关于蒲公英的
至于申请版主
如若没有记错,你申请的是小说版版主
你抄的里面有几句是“最后,鉴于版面可 ...


实话告诉您,我没有入党,也没有党员,因此你没有必要跟我计较。我做了什么我自己清楚,没有必要让你来评头论足。我本来是询问中财《春夜听雨》一直没有计酬的事,记不记酬我无所谓,就是做法有些不妥啊!你瞎掺和什么!
作者: 朱莉菁    时间: 2010-7-21 16:12
  刘居荣老师,关于你的文章没计酬,我想我们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你所提的《春夜听雨》版块,在我看来,无论是哪个版块,性质是一样的,有拼凑嫌疑,有会员举报的文章就算刊登在计酬公告中也会被撤下来,请您明白。
  你现在稿酬有495.498.499.500.501.504共6期。从505期,经发现你作品有拼凑行为,我们就取消了你的计酬,目前我们的计酬还只是到506期,如若你没有违反论坛规定,我们对你的文章还是持以肯定的态度,但是你后面的行为,却让人不知所谓。请问,我们还有哪里做的不妥当?难道对于你的违规文章我们还需计酬?难道要期期计酬,每个版块计酬才好?

[ 本帖最后由 朱莉菁 于 2010-7-21 16:21 编辑 ]
作者: 扁舟一叶    时间: 2010-7-22 03:38
原帖由 朱莉菁 于 2010-7-21 16:12 发表
  刘居荣老师,关于你的文章没计酬,我想我们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你所提的《春夜听雨》版块,在我看来,无论是哪个版块,性质是一样的,有拼凑嫌疑,有会员举报的文章就算刊登在计酬公告中也会被撤下来,请您明白 ...


别管怎么说,这话说得也更诚恳的了。

以后大家在小细节上注意就是了。
作者: 太和五中张奇    时间: 2010-7-22 06:09
标题: 回复 16# 朱莉菁 的帖子
就是吗,管理员已经够辛苦的了,刘老师应该接受这么诚恳的建议了,不必再争讲了,已经没什么意义的了,以后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就就是了。问好管理员,辛苦了

[ 本帖最后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0-7-22 06:10 编辑 ]
作者: 高山流水    时间: 2010-7-22 13:24
刚刚看到这个帖子,因为好奇读了所有的回帖,心里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据我了解的情况,刘居荣是甘肃省定西市杏花文学院的院长,并且是杏花文学社的创办人之一,2009年定西市文联、作协还为其专门举办了“刘居荣文学创作30周年暨杏花杂志创办15周年”庆祝活动。据甘肃农民报的资料介绍,这个以《杏花》为名的文学社是由农民自己创办,自费出版刊物,她就象杏花一样,装点了陇中土地上的春光,为人们送去精神上的滋润。

看了管理员披露的一些事实,让人很是感到迷茫,一个农民能够创办一个文学社,这种精神令人赞叹,但一个创办文学社的农民更应该懂得洁身自好,更应该自尊自爱,大凡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对诸如抄袭、剽窃以及拚凑之类的现象都会深恶痛绝,都是嗤之以鼻的,而刘居荣居然对此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能够振振有词地与管理员进行理论,还能够与敢于直言的正义之士拍砖,其脸皮之厚实在让人惊诧不已。这让人不得不怀疑刘居荣得到的这些荣誉的可信度会有多少,水分又会有多少。

在我看来,文学是一块圣地,容不得半点杂质,诸如抄袭、剽窃以及拚凑之类的现象都是对文学的玷污,都是为人所不齿的,希望刘居荣能够引以为戒,还文学一片净土,还中财一份纯洁,不然,你可对不起那些一贯支持你的定西市的那些文学爱好者,对不起那些赞助过定西杏花文学的那些赞助商,对不起为你操办庆祝活动的定西市文联和作协。

可以说你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肯定付出了很多心血,但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文品很重要,这是我们的根本,我们不能为了一时的沽名钓誉而忘了我们的根本,如果长此以往的话,你不光在中财的路走到头了,你在文学这个圈子里的路也不会太远了。

最后奉劝刘居荣一句,赶紧刹车吧,认真反思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网络是虚拟的,也是真实的,因为网络后面都是一个个爱好文学的一个个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大多数都还是有正义感的,只不过大家不屑于与你理论罢了。但作为中财论坛的管理员为了维护论坛的原则,为了维护文学的纯洁,对你作出如此处理,我想这也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你的唯一选择只有虚心接受并认真反省。

以上句句发自肺腑,你认为我是打手也好,是走狗也罢,为了维护正义,这样的打手我认了,这样的走狗我认了,言尽于此,望刘居荣好自为之。
作者: 高山流水    时间: 2010-7-22 13:53
原帖由 朱莉菁 于 2010-7-21 16:12 发表
  刘居荣老师,关于你的文章没计酬,我想我们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你所提的《春夜听雨》版块,在我看来,无论是哪个版块,性质是一样的,有拼凑嫌疑,有会员举报的文章就算刊登在计酬公告中也会被撤下来,请您明白。
  你现在稿酬有495.498.499.500.501.504共6期。从505期,经发现你作品有拼凑行为,我们就取消了你的计酬,目前我们的计酬还只是到506期,如若你没有违反论坛规定,我们对你的文章还是持以肯定的态度,但是你后面的行为,却让人不知所谓。请问,我们还有哪里做的不妥当?难道对于你的违规文章我们还需计酬?难道要期期计酬,每个版块计酬才好?


试着搜了一下,495期计酬作品中刘居荣的《锋言箴语写生活——童团结中短篇小说集《裂变》读后》:http://bbs.zhongcai.com/viewthread.php?tid=141338,其中有一半来源于雪漠的《谈作家的人格修炼(代 序)》后半部分:http://blog.ifeng.com/article/3071481.html,大家可以对照着看一下,纯属抄袭和剽窃嘛。

[ 本帖最后由 高山流水 于 2010-7-22 13:55 编辑 ]
作者: 枫叶红晚秋    时间: 2010-7-23 02:06
原帖由 刘居荣 于 2010-7-20 09:38 发表
继承中华民族的遗产,我只是说出了我的见解,至于是不是抄袭,那有文章的为证,一篇短文引出了这么多麻烦,我又不需要评职称,只是自娱自乐了罢了!


从年纪上看,从文字上看,刘先生的智商与思维,应该是具有个人行为责任能力的。真的很奇怪怎么会如此不知事理,不懂对错?
一、你不评职称?以你说法,不评职称的抄袭就可以让抄袭者理直气壮?无可质疑?
二、自娱自乐?既是自娱自乐,在中财发帖,还对计酬耿耿于怀?
作者: 如来    时间: 2010-7-24 17:39
原帖由 高山流水 于 2010-7-22 13:24 发表
刚刚看到这个帖子,因为好奇读了所有的回帖,心里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据我了解的情况,刘居荣是甘肃省定西市杏花文学院的院长,并且是杏花文学社的创办人之一,2009年定西市文联、作协还为其专门举办了“刘居荣文学 ...

许久没来了,偶尔看到此帖,有点不是味道。老话说:打人不打脸。可这儿不仅打了脸,连皮都扯下来了,岂不是要置人于死地吗?何必这样绝呢?我这里对刘的事件不作评论,因为前边文友们都评过了。要说的只是批评的方法。论坛是个友好的地方呵。不禁就想,这位“高山”是个什么角儿呢?可怕!
作者: 刘玉红    时间: 2010-7-25 13:24
原帖由 如来 于 2010-7-24 17:39 发表

许久没来了,偶尔看到此帖,有点不是味道。老话说:打人不打脸。可这儿不仅打了脸,连皮都扯下来了,岂不是要置人于死地吗?何必这样绝呢?我这里对刘的事件不作评论,因为前边文友们都评过了。要说的只是批评的方 ...
这位如来如果真有通天的本事,那就干脆将高山镇压了。可是不知道您的五指山有没有人家的高啊 :lol
作者: @边走边唱@    时间: 2010-7-25 14:04
这样的事,在论坛也不是第一次了,处理过,引起注意就行了,大家别跟着起哄了,都不容易嘛!
作者: 小河    时间: 2010-7-26 08:41
原帖由 @边走边唱@ 于 2010-7-25 14:04 发表
这样的事,在论坛也不是第一次了,处理过,引起注意就行了,大家别跟着起哄了,都不容易嘛!

说得好,赞同。对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就是引起大家注意,并非一棍子打死。有的人却总是想挑起些事端,甚至侮辱别人的人格尊严,干什么呀?这号人,心术不正,我们不欢迎。
作者: 高老庄主    时间: 2010-8-4 09:11
嘿嘿,别给甘肃人民丢脸啊。定西虽然贫困,但只要下功夫多种洋芋,就能取得比这多的东东。
作者: 闫喜峰    时间: 2010-8-6 22:55
哈哈,一团乱混混!何必,文章写得好自有定论!
作者: 风雨彩虹    时间: 2010-8-7 12:40
原帖由 高老庄主 于 2010-8-4 09:11 发表
嘿嘿,别给甘肃人民丢脸啊。定西虽然贫困,但只要下功夫多种洋芋,就能取得比这多的东东。


是哦!嘻嘻,真不要脸,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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