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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中财论坛版权管理办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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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财论坛版权管理办法(新)

  关于之前重申的版权问题,中财论坛并没有一次性买断计酬作品。但鉴于论坛的长远发展,并参考会员朋友的意见和建议,中财论坛管理组经过交流讨论,为了使大家更明晰版权的问题,现关于此,更新版权管理办法如下:

  一、关于版权声明的更改
  原版权声明如下: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现放宽更改如下: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同意支付本人稿酬情况下,全权负责本作品的首次发表和转载。在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优先使用后,作者本人若需在其他媒体网站再投稿发表,须注明首发于中财论坛,并在中财论坛原帖后面做声明。其他媒体若转载,必须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并注明首发于中财论坛。

  二、具体说明
  1、中财论坛是一个计酬文学网站,规定参与计酬评选的作品必须是原创首发,即创作后首先发于中财论坛,计酬前未在其他媒体或网络平台发表过(包含个人博客、QQ空间和个人微信号以及其他网站等),如在计酬期间及举报期发现有发表过的痕迹,或使用篡改他人作品、重复发帖或修改后重发、链接已发表作品等,即取消评选计酬的资格。

  2、凡被中财论坛计酬的作品,中财论坛享有以各种方法,不限地域、时间、内容加以使用(包括修订、排版等编辑权;直接在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发表的权利;转由制作图书或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权等)。再以其他形式使用作品时不必再支付费用。

  3、对论坛已计酬作品,我们享有优先的发行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计酬公告发布一周后,若是作者本人需要在其他媒体网站投稿发表,再投稿发表时须注明首发于中财论坛,并在中财论坛原帖后面做如下声明:
  本稿件为首发于中财论坛的计酬作品,中财论坛享有优先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现投稿至**处。
  其他媒体若要转载,须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并注明首发于中财论坛。(若在计酬公告公布一周内,作者投至其他媒体网站,则按规定撤销本次计酬。)

  4、未被中财论坛计酬的作品可由作者自行处理。

中财论坛管理组
2016年10月27日


2#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7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3#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7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陆成兵 发表于 2016-10-27 15:05
收到,感谢论坛管理组尊重民意,尊重保护作者版权。祝中财论坛越来越好,各位文友创作愉快,收获丰硕,玩得 ...

:P多谢关注,之前的问题竟然忘记回复了,不好意思。
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7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钟羿 发表于 2016-10-27 15:10
再以其他形式使用作品时不必再支付费用这个迟早也会变。按比例分成,才是最合理的。莫言把作品放在这里,诺 ...

按比例分成,没有收益何来比例分成呀。公众号正在争取赞赏功能呢
5#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7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钟羿 发表于 2016-10-27 15:24
感谢管理员的回复。我只是好奇,问一问。论坛发展是必然的,只要有好作者,获得收益也是必然的。中财氛围 ...

:handshake论坛的稿费是来源中财集团,为部分作品付稿酬,也有限制。多年来,论坛既没有广告也没有靠这些文字获得收益,只是在通过作品宣传论坛,出过一本散文集《石上柏》也没有获得过收益,甚至投入更大。
6#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7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钟羿 发表于 2016-10-27 15:39
哦,原来是这样的。因为喜欢这里,所以总爱啰嗦几句。不管谁出钱,总不能白搭。有这么好的资源,可以利用 ...

恩,我们也正在努力,做好宣传,广纳会员,壮大论坛。
这也要靠会员朋友的支持呢
7#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8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言默然 发表于 2016-10-28 09:26
欣喜中财改进版权戳的表述,欣喜中财的改进完善。鼓掌!

以为呢,版权戳反映三点足够了:一、要求作者尊 ...

不知道哪里让您犹豫了,可以明示吗?中财论坛并没有管束人家一辈子呢。我们对于付酬的作品只是优先使用,拥有首次发表和转载的权利。在计酬一周后也不限制您投往它处。
8#
 楼主| 发表于 2016-11-8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郁之光 发表于 2016-11-8 13:29
我想问一下,那么在中财论坛首发原创但没有进行过版权申明的作品能发到其他平台,不注明首发于中财么

可以。不加版权就无法计酬,不做要求。
9#
 楼主| 发表于 2016-12-6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童心是 发表于 2016-12-5 23:20
原创首发作品——应该限制在多少天之内,未得到论坛计酬,可以另作处理!(建议)

老师没有理解新版权管理的意思呀。
被计酬的未在其他地方发表过的原创首发作品,计酬公告发布后的一周内都不得另投他处,这一周内若是另投他处,将撤销计酬。在计酬公告发布的一周后,可以有条件的发往他处。

计酬公告发布后,未计酬的作品,作者可自行处理。
10#
 楼主| 发表于 2017-2-23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雨兰 发表于 2017-2-23 16:17
计酬公告发布一周后,若是作者本人需要在其他媒体网站投稿发表,再投稿发表时须注明首发于中财论坛,并在中 ...

没被计酬的作品投稿给纸媒是可以的。后面这段话是在自己的帖子后面跟帖。
11#
 楼主| 发表于 2017-2-23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雨兰 发表于 2017-2-23 16:28
被计酬的,一周后,在自己的博客上、公众号上
贴贴总是可以的吧

可以,计酬公告发布一周后,若是作者本人需要另发表,再发表时须注明首发于中财论坛,并在中财论坛原帖后面做如下声明:
  本稿件为首发于中财论坛的计酬作品,中财论坛享有优先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现投稿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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