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1946|回复: 8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重要] 中财论坛版权管理办法(新)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10-27 1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财论坛版权管理办法(新)

  关于之前重申的版权问题,中财论坛并没有一次性买断计酬作品。但鉴于论坛的长远发展,并参考会员朋友的意见和建议,中财论坛管理组经过交流讨论,为了使大家更明晰版权的问题,现关于此,更新版权管理办法如下:

  一、关于版权声明的更改
  原版权声明如下: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现放宽更改如下: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同意支付本人稿酬情况下,全权负责本作品的首次发表和转载。在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优先使用后,作者本人若需在其他媒体网站再投稿发表,须注明首发于中财论坛,并在中财论坛原帖后面做声明。其他媒体若转载,必须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并注明首发于中财论坛。

  二、具体说明
  1、中财论坛是一个计酬文学网站,规定参与计酬评选的作品必须是原创首发,即创作后首先发于中财论坛,计酬前未在其他媒体或网络平台发表过(包含个人博客、QQ空间和个人微信号以及其他网站等),如在计酬期间及举报期发现有发表过的痕迹,或使用篡改他人作品、重复发帖或修改后重发、链接已发表作品等,即取消评选计酬的资格。

  2、凡被中财论坛计酬的作品,中财论坛享有以各种方法,不限地域、时间、内容加以使用(包括修订、排版等编辑权;直接在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发表的权利;转由制作图书或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权等)。再以其他形式使用作品时不必再支付费用。

  3、对论坛已计酬作品,我们享有优先的发行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计酬公告发布一周后,若是作者本人需要在其他媒体网站投稿发表,再投稿发表时须注明首发于中财论坛,并在中财论坛原帖后面做如下声明:
  本稿件为首发于中财论坛的计酬作品,中财论坛享有优先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现投稿至**处。
  其他媒体若要转载,须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并注明首发于中财论坛。(若在计酬公告公布一周内,作者投至其他媒体网站,则按规定撤销本次计酬。)

  4、未被中财论坛计酬的作品可由作者自行处理。

中财论坛管理组
2016年10月27日


2#
发表于 2016-10-27 14:56 | 只看该作者
细读,支持
3#
发表于 2016-10-27 15:0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陆成兵 于 2016-10-27 15:06 编辑

收到,感谢论坛管理组尊重民意,尊重保护作者版权。祝中财论坛越来越好,各位文友创作愉快,收获丰硕,玩得开心!
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7 15:06 | 只看该作者
5#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7 15:08 | 只看该作者
陆成兵 发表于 2016-10-27 15:05
收到,感谢论坛管理组尊重民意,尊重保护作者版权。祝中财论坛越来越好,各位文友创作愉快,收获丰硕,玩得 ...

:P多谢关注,之前的问题竟然忘记回复了,不好意思。
6#
发表于 2016-10-27 15: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钟羿 于 2016-10-27 15:25 编辑

再以其他形式使用作品时不必再支付费用。我能在啰嗦地问一下吗?再次使用可不必再支付费用(这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产生了新的收益,比如纸媒发表,改编成影视剧本等。(第三方支付),那么这些收益如何分配?是全部归中财论坛,还是与作者按比例分成?如果分成,比例是多少?该不该说明呢?
7#
发表于 2016-10-27 15:19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修订更加合理和人性化,举双手赞成!
8#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7 15:19 | 只看该作者
钟羿 发表于 2016-10-27 15:10
再以其他形式使用作品时不必再支付费用这个迟早也会变。按比例分成,才是最合理的。莫言把作品放在这里,诺 ...

按比例分成,没有收益何来比例分成呀。公众号正在争取赞赏功能呢
9#
发表于 2016-10-27 15:23 | 只看该作者
钟羿 发表于 2016-10-27 15:10
再以其他形式使用作品时不必再支付费用。我能在啰嗦地问一下吗?再次使用可不必再支付费用。
如果产生了新 ...

哈哈,看到你这个我简直冷汗都吓出来了收益分成,那收益是负的可咋整……
10#
发表于 2016-10-27 15:24 | 只看该作者
管理员 发表于 2016-10-27 15:19
按比例分成,没有收益何来比例分成呀。公众号正在争取赞赏功能呢

感谢管理员的回复。我只是好奇,问一问。论坛发展是必然的,只要有好作者,获得收益也是必然的。中财氛围极好,肯定会吸引到有潜质的作者,说不定将来出大作品。如果把细则想到,消除作者的后顾之忧,踏踏实实扎根在论坛,将来对论坛也好,对广大作者也好,都是大好事。
11#
发表于 2016-10-27 15:26 | 只看该作者
不打瞌睡 发表于 2016-10-27 15:23
哈哈,看到你这个我简直冷汗都吓出来了收益分成,那收益是负的可咋整……

你也提醒我了。写作,会不会亏本呢?
12#
发表于 2016-10-27 15:30 | 只看该作者
论坛尊重民意,不断完善自我,让人看到论坛的美好未来。必须大力支持!
13#
发表于 2016-10-27 15:32 | 只看该作者
学习支持,老师辛苦了~
1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7 15:33 | 只看该作者
钟羿 发表于 2016-10-27 15:24
感谢管理员的回复。我只是好奇,问一问。论坛发展是必然的,只要有好作者,获得收益也是必然的。中财氛围 ...

:handshake论坛的稿费是来源中财集团,为部分作品付稿酬,也有限制。多年来,论坛既没有广告也没有靠这些文字获得收益,只是在通过作品宣传论坛,出过一本散文集《石上柏》也没有获得过收益,甚至投入更大。
15#
发表于 2016-10-27 15:35 | 只看该作者
钟羿 发表于 2016-10-27 15:30
论坛尊重民意,不断完善自我,让人看到论坛的美好未来。必须大力支持!

论坛上是有存在问题,我们更有做得不好的地方,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建议,希望大家一起变得更好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2-25 13:39 , Processed in 0.505937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