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版权管理办法(新)
关于之前重申的版权问题,中财论坛并没有一次性买断计酬作品。但鉴于论坛的长远发展,并参考会员朋友的意见和建议,中财论坛管理组经过交流讨论,为了使大家更明晰版权的问题,现关于此,更新版权管理办法如下:
一、关于版权声明的更改 原版权声明如下: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现放宽更改如下: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同意支付本人稿酬情况下,全权负责本作品的首次发表和转载。在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优先使用后,作者本人若需在其他媒体网站再投稿发表,须注明首发于中财论坛,并在中财论坛原帖后面做声明。其他媒体若转载,必须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并注明首发于中财论坛。
二、具体说明 1、中财论坛是一个计酬文学网站,规定参与计酬评选的作品必须是原创首发,即创作后首先发于中财论坛,计酬前未在其他媒体或网络平台发表过(包含个人博客、QQ空间和个人微信号以及其他网站等),如在计酬期间及举报期发现有发表过的痕迹,或使用篡改他人作品、重复发帖或修改后重发、链接已发表作品等,即取消评选计酬的资格。
2、凡被中财论坛计酬的作品,中财论坛享有以各种方法,不限地域、时间、内容加以使用(包括修订、排版等编辑权;直接在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发表的权利;转由制作图书或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权等)。再以其他形式使用作品时不必再支付费用。
3、对论坛已计酬作品,我们享有优先的发行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计酬公告发布一周后,若是作者本人需要在其他媒体网站投稿发表,再投稿发表时须注明首发于中财论坛,并在中财论坛原帖后面做如下声明: 本稿件为首发于中财论坛的计酬作品,中财论坛享有优先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现投稿至**处。 其他媒体若要转载,须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并注明首发于中财论坛。(若在计酬公告公布一周内,作者投至其他媒体网站,则按规定撤销本次计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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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论坛管理组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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