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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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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为“主义”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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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08-7-2 19: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快乐阳光来了

最初由 快乐阳光 发表
学习是为了更好的创新


谢阳光支持:)
17#
发表于 2008-7-4 08:07 | 只看该作者
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述而不作",前人太厉害了,好多问题都想透了.
我们怎么办?我们自然也向往原始意义上的独创,但这不是一日之功.
周作人的抄,也不是随意的,而是在表达他的见解.
一水也在表达自己的东西.
18#
发表于 2008-7-4 16:51 | 只看该作者
写得不错!学习了。
19#
发表于 2008-7-5 20: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原创] 为“主义”者说

[我们应该理性和宽容地对待文学场中,“继承”和“发扬”的问题,这里我避讳“剽窃”二字。当然,前提应该是具备一定的“独创”才能。

言之有理,只是现在有独创的人太少了。
真出乎意料,“主义”原来论的是文学问题,实在是高!
20#
 楼主| 发表于 2008-7-5 21:2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述而不作",前人太厉害了,好多问题都想透了.
我们怎么办?我们自然也向往原始意义上的独创,但这不是一日之功.
周作人的抄,也不是随意的,而是在表达他的见解.
一水也在表达自己的东西.


谢武版鼓励和关注。打磨一下,有投出去的意思:)斗胆:(
21#
 楼主| 发表于 2008-7-5 21:2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纪慎言 发表
写得不错!学习了。


感谢支持:)
22#
 楼主| 发表于 2008-7-5 21: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回复: [原创] 为“主义”者说

最初由 水如空 发表
[我们应该理性和宽容地对待文学场中,“继承”和“发扬”的问题,这里我避讳“剽窃”二字。当然,前提应该是具备一定的“独创”才能。

言之有理,只是现在有独创的人太少了。
真出乎意料,“主义”原来论的是文?..


好久不见如空的文章,多提意见或建议:)

问候夏安。
23#
发表于 2008-7-6 14:31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好久不来,因为吉林网通强迫用“宽带我世界软件”,而这个软件重装后就出问题,多日上不了网。只顾弄这个了——没有道理可讲,都是流氓行为。做为客户,只能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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