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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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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手杯】童年征文初赛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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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16-6-5 21:48 | 只看该作者
要知道,这么多文章几百篇,每一篇看来,还要一一点评,点评还不能走过场,而且这个工作可能还是义务、无偿奉献。因此,要多多谅解。
122#
发表于 2016-6-5 23:34 | 只看该作者
    今天,我终于了解了一些真相!我用“气得发抖”来形容我听到真相的感觉!
    昨天,我还在怨恨这个帖子,无缘无故地把我牵扯进来。今天,我要感谢这个帖子,终于消除了朋友对我的误会,终于还原了我的清白!否则,我若真的辞了版主,也许会被人认为是畏罪潜逃的。
   或许还有朋友不明真相,我在这里再说一遍:
   关于什么山丹丹,什么素心阿姨,我完全不知情。是在版主群里听说了,才去江天看的。场面血腥,不堪入目,我没发一言。事后很久,我也是在版主群里听人说素心阿姨是河北人,想起九宫兄是河北人,我才问了他。他说是他朋友。因为事情都过去了,而且,九宫兄对我说的话,我也应该保密。所以,我没对任何人说。
    想不到,真想不到!居然有人怀疑我是素心阿姨!我的老天,我蒙在鼓里这么久,昨天,我若不出面说话,只怕要蒙冤一辈子!我若辞了版主,只怕还有人拍手称快。
    我熊荟蓉一向不喜马甲,在中财,我也只有熊荟蓉这一个名字,没有注册任何名字。虽然在太虚当版主,我带进来很多新人,但多是网络上的朋友,他们每个人的言行,都代表他们自己,与我无关!哪怕是天门人,我真正知根知底的,也只有天门牧夫一个人。我不希望,以后,谁再有过激的言行,而又牵扯到我身上。我只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我收回辞呈,继续在太虚当版主!请各位朋友继续支持太虚!
123#
发表于 2016-6-5 23:37 | 只看该作者
玩玩论坛,无非源于对文字的喜欢。玩玩而已,何必较真。既是论坛,也似江湖,尊重自己和他人是个人的修为也是涵养。
做为坛主和评委已属奉献,被尊重是应该的!礼待他人,也是写字的人最起码的礼貌!
至于其他,在文字的范畴内,完全可以开诚布公的探讨。何必借文字的论对错,继而攻击呢?
至于执手杯的征文,参与也好,不参与也罢。不过是文字游戏罢了,何必一再质疑?说文字的好坏,有时候不过是萝卜和青菜,你好这一口,不必因为另一口不对味就指责。
何况评委们精心的付出有目共睹,更因为这样的团队,中财才更加出彩。难道不是因为中财的日益出彩和极具奉献精神的版主们和这样的团队,如果不是中财提供了让热爱文字的人成长的沃土,喜欢写字的你,我以及他,会聚在这里吗?
为什么不珍惜这样的遇见?一并呵护和培育这块土壤呢?
124#
发表于 2016-6-5 23:45 | 只看该作者
作为中财的一员,我很幸运在这里遇见各位。对于文字,请保持神圣和仰望,切莫亵玩焉。
同样作为参加了执手杯的一员,有幸入围,依然感怀文字的礼遇,感动评委的付出。更同样期待将来的决赛。祝福中财的选手,祝福中财荣光无限。
125#
发表于 2016-6-5 23:50 | 只看该作者
再次诚谢一直以来关注我的文字,并给予点评和深入解析的版主们,辛苦了。
各位文友,愿在中财快乐写字,快乐成长。
126#
发表于 2016-6-6 06:1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滚滚红尘 于 2016-6-6 06:16 编辑

这是现实版的文人相轻,每个人喜好不同,风格不同,你若觉得不公平,大可寻找其它途径去参加,既然已认同这一路径,事后再质疑不公,且搅起很多陈旧往事,看来是夙怨已久,借题发挥,不妥,不该!
127#
发表于 2016-6-6 12:11 | 只看该作者
中财的散文,质量在全国各文学网站来讲估计也是一流。参加执手杯,还得靠散文来给中财论坛撑脸面。其他文体,比如小说,过弱,很可能是陪太子读书的命。
看这里的争论,大概是有关小说的。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碰碰运气,保持一颗平常心罢!
128#
发表于 2016-6-6 12:58 | 只看该作者
126楼了,各位,加油,太好看了,这是要火大的节奏?
129#
发表于 2016-6-6 14:11 | 只看该作者
用好的文章证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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