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孔 于 2016-9-4 17:32 编辑
余秀华本已冷却,这两天却在我们的院落里火了起来,缘起于她的一首诗歌《读朵渔的诗》。基本上还是在以第一人称来叙述一件事情的,即因为一首诗而爱上了一个诗人。
这事从来都不新鲜。歌迷爱上歌手,球迷爱上球员,读者爱上作者,乃至于秘书爱上老板,经纪人爱上老板娘,下属爱上领导等等,每时每刻地都在发生着。除了与当事人自己颇有些关联之外,对于公众来讲,无非是多两个谈资,之后无非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再无关注的兴致。
但这事却又与那些实质性的纠葛无关,这充其量只是一次情感上单方面的表白,表白的一方是余秀华,目前的著名诗人。诗人表白自然是以诗歌的形式表达的,那么她的诗歌顺理成章地也就成为爱情诗了。以她现在的人气,一不小心兴许会流传于街头巷尾,赢得交相传诵。
按说这是事情的正常演变节奏,不过也会有变异,这首诗没有收获到如潮的掌声,相反争议不小,有的说这是个性的彻底流露,对爱情的最真实的描写等等,当然也有更多的人则认为,这首诗基本上就是首淫秽之作,没有一丝美感,是在打缪斯的脸。至于争议的焦点,无非就是其中涉及到一些露骨的描写,原诗我不作罗列,该看到的自然能看到。对于文学以及艺术作品当中的类似描摹也不是大姑娘坐轿子头一回,亘古有之,以后也不会绝版,相伴随的争论也一直在变化,所以,不妨借余秀华作个由头,发散一二。
我的发散完全是信笔由之,无意于也没有能力杂糅着太多的理论支撑,再说,我的确不懂诗歌,权当盲人摸象,我只唠唠我自己触摸到的那一部分。
而且,我更多地愿意拓展到较大的文学背景之下,不会总是盯着这个一不小心成名的冠以“脑瘫诗人”的女人。
对于反对者来讲,实在是很容易理解的。文学艺术也好,其他门类艺术也好,说到底总是有所指向的,众多的指向当中不能撇开的一点是审美。如果一件作品不能引起美感,相反还给人恶俗的感觉,那么就很难让人产生共鸣。小说有黄色小说,电影有三级电影,绘画有淫秽图画,只要是用来表现的媒介,都会有人抵制的作品,有些已经盖棺定论,有的依然在争议。比如曾经的木子美就火过一段时间,现在似乎也很难引起别人的关注了,我隐约还记得当年还有一本叫做《上海宝贝》的书,也是极度地描写类似的话题,据说看起来很有冲击力,被官方禁售了,作者卫慧本人也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野。至于争议乃至于逆袭的作品也有过不少,著名的《红楼梦》《金瓶梅》现在就被抬得很高,而九十年代初期的《废都》也终于获得解禁,三十年代的潘玉良因为画女性的裸体备受诟病,现在也赫然位于大师之列。
我自然不会伪装成什么道学者对于那些所谓“下半身文学” 的部分作品不幸的结局幸灾乐祸。文学以及艺术作品终究是由后人评论的,有的是隔个三五年,比如刚才提及的《废都》,有的是百十来年,比如《金瓶梅》等等,连《诗经》被摆上神坛也非一蹴而就,所以我们激动也好,愤怒也罢,谁都不能确信自己就是站在正确的方向。所以情绪化表达没多大实际意义,倒是争论还是必要的,理越辩越明,能够生活在辩论当中,变相地也延长了作品的生命力。
我一直赞同谢晋导演的一句话,大概意思是电影等好的作品不是与时代跟风,应该是站在时代前列,超过当代的意识,这样才能起引领作用。道理是这样的,事实上很难,姑且不论整个世面上漂浮的绝大多数都是跟风附和之作,文学玩的是语言游戏以及浅表性的心理辅导,电影演的是光鲜的脸孔和乱七八糟的故事,绝大多数的创作无非就是一顿快餐而已。诗歌按说是文学上的皇冠,可皇后没了,皇冠只能是摆设。现在这行情,写诗的比读诗的多,说自己是写诗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连八十年代初期都比不上。那时候,诗人可以理直气壮地穷,可以骄傲地站在共公众面前朗诵自己的作品,可以自己写诗然后用手抄报的形式传递,可以在高校的墙壁上不规则地涂鸦,最让后人难以置信的是,居然有姑娘会在诗歌与房产之间选择诗歌!!
真正能写进文学史的肯定会有顾城、北岛、舒婷、芒克、食指,海子等等,至于当下的哪些人会登堂入室实在不敢臆断,大环境虽然不是文学艺术的绝对因素,但是鱼儿总是在大海里撒欢长得才结实的。
余秀华是幸运的,她被刘年发掘了,一夜成名;余秀华又是不幸的,她天生残疾,而且并非处在最好的诗歌时代。
她和她的同道中人有能力引领时代吗?
刘年能把她找到,但刘年一个人不能彻底改变她乃至于整个文学环境,她可能会写好一首好诗,但她未必有能力写出更多的好诗。她的成名,一半来源于诗歌本身,一半来源于诗歌之外,她从出道的第一天开始就携带着争议,争议注定会伴随她的一生。
只是这样的争议会不会把她抬到更高的位置,就像《废都》《金瓶梅》《尤利西斯》?
应该不会!肯定不会。
因为余秀华只是余秀华,一个没有多少文化底蕴没有多少社会担当的女人,不比《金瓶梅》和《废都》直面了古代和当代都市人的颓废,更不比《尤利西斯》所尝试的无论是艺术的技巧还是文本的内涵所达到的高度。她所具备的只是对于文字的敏锐、与生俱来的天分,还有勇气。当她的能力不足以支撑她走向更高的高度时,她所能寻求的突破方式很少,那么本来以《穿遍大半个中国去睡你》进入公众视野的她继续去写男女的交合也就不太意外了。
我的疑惑是这样的描写又什么意义,我们尽可以说文学不是什么传声筒,可以为艺术而艺术,可是我们怎样能从男人的性器中感染到艺术呢?尽管,我们可以近乎强词夺理般地从任何行为当中提炼出艺术的因子,先锋也好,前卫也好,超现实也罢,行为艺术也行,这些词语能包治百病,可是,直面这首希冀在雨天和意念中欢爱的诗歌面前,我觉得这些词语底气不足,我认为这是首失败之作。
虽然我们的夫子曾经说过“食色性也”之类的言语,《诗经》当中也有相当大胆的表白,乐府等民歌当中更为直露,但说到底,这些并非我们的美学主流,《诗经》讲究赋比兴,还是以为以铺陈起兴等含蓄的方式表情达意。即便是惊天动地的《上邪》也还不至于像阿q那样直接对吴妈说“我想和你困觉的”。退一步说,阿Q也只是说了“困觉”,比起余秀华“我爱上了他,并产生了和他交合的冲动”,还是小巫见大巫。
历史走到了宋朝,成了程朱理学的天下,“存天理灭人欲”成为人们的道德准则,姑且不论“存”了多少,“灭”了多少,但先生们就是一代一代往下传的,读书人经过反反复复地洗脑,同化也就不太奇怪了。
再者,我们的诗歌,我们的绘画,我们的书法一直都是推崇意境美的,一贯的含蓄,诗歌讲究功夫在诗外,绘画讲究留白,书法讲究笔断意连。相关的论著也很多,什么刘勰、司空图、严羽包括近代的王国维等等扎堆地论述过,而朱光潜、宗白华、李泽厚以及时下很火的蒋勋也都反复地总结过。
这是我们的土壤,是我们的美学基因。你让我们现在面对着这样直露的描写,我们绝大多数从骨子里是不认同的,所以不会有多大的市场,执意要走,可能一条道走向黑。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我们的古代没有多少人体画,却偷偷摸摸地画了不少春宫图。有几个人会认为那玩意也是艺术?
对于两性的描写虽然不能说来源于西方,但不能否认我们受了西方的影响,我们的文学作品以及其他艺术种类西化的成分较大。
西方的文化属性自然不同,西方的一贯认识里,神来源于人,具备着人的七情六欲,他们的神话谱系里现代人所能发生的爱情故事也都应有尽有。而且他们爱恋着自己的身体,人体被认为是力与美的载体,比如那个砸石头的少年大卫几块腹肌露了好几千年了,看着挺舒服。他们对于女性也比较宽松,没有什么红颜祸水之说,主流建筑以及中心地带,裸体雕塑随处可见,至少比咱们更为放松地谈论两性问题,诗歌小说等等也没有多少禁忌,那么他们面对这样的话题肯定不会比我们更热衷。
中国的苏妲己和希腊的海伦是一个时代的美女,都据说是一场大战的导火索,结局是海伦依然是美丽的公主,苏妲己只能是狐狸精转世了。
当然,即便是西方也经过漫长的中世纪,禁欲也曾占据主流,但一来即便是那样,也应该比咱们的束缚要松一些,二来文艺复兴之后又开始寻找古希腊和罗马的辉煌,再次解放了。无论是米开朗基罗的雕塑还是拉斐尔的画,圣母玛利亚都是可以半裸的,没什么惊悚可言,倒是劳伦斯写了那本《查泰来夫人的情人》当时成为禁书,时间也不长,而后期自然主义的作品里描写也颇为普遍,也还没到洪水猛兽的程度。
西方总体上比较宽松,禁忌很少,所以创作起来较为自由,他们的社会文化背景承载着他们的艺术创作。我们的背景不大一样,就那么个唐朝宽松一些,一不小心还出了个女皇帝,所以时间很短就开始玩起了理学了。这样的背景制约着我们不可能太过西化,太过西化就可能异化的。
再者,即便是西方一些主流上的作品也不少任其泛滥的。我们引进的西方文学尤其是进入初高中的部分多半是立足于批判现实主义以及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作品,渐而以为那就是西方的全部所在,显然,那部分东西是社会化大于个人化的,是我们近代文学的师承,所以接受得很快,那里面也没有什么两性描写,我们很适应。事实上,那些只占一部分,我们习惯地认为托尔斯泰好于陀思妥耶夫斯基,马雅可夫斯基要好于叶塞林等等,这都是狭隘。托尔斯泰屠格涅夫那一拨被认为是俄罗斯的“黄金时代”,其实,俄罗斯还有个白银时代,也产生了许多了不起的作家,比如阿尔志跋绥夫、扎米亚京、帕斯捷尔纳克还有写诗的阿赫马托娃和茨维塔耶娃等等,他们的作品甚至有着更为强悍的冲击力。我读阿尔志跋绥夫读到了绝望、读扎米亚京读到了恐怖,读帕斯捷尔纳克读到了错乱,这种立足于人的东西是甚至比立足于社会的东西更难把握,只能是天才的喷发。人们总是习惯性地替托尔斯泰没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抱屈,事实上帕斯捷尔纳克和他的《日瓦戈医生》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而现在扭扭捏捏地重提白银时代,也是迟到了肯定。
不能回避的是,他们不会回避两性描写,也不会回避内心的战栗,这些或许阻碍延缓了他们在我们这儿的传播。
他们的相关描写是一个整体的有机部分,你不会联想到肮脏与邪恶,而我们的一些尝试,只能看到一些戏谑和消遣,比如同样是市民小说,三言比二拍评价可能就要高一点,二拍里描写也不少,但是,有些我们读起来的时候似乎感觉就像是纯粹的玩弄,像黄色小说。
此外,还有描写的节制,因为文学艺术是来源于生活的,而生活中偏偏就仅有男人和女人,所以在表现的时候时常不可或缺。比如伟大的《百年孤独》以及略萨的《酒吧长谈》也有类似描写,可是,人们几乎可以把这些完全或略。被称为有可能是二十一世纪最好的小说《2666》,不仅仅是两性描写还有尺度更大的内容,作者还一口气描摹的二百多个刑事案件,你在读完之后咀嚼以及回味的时候,不会像余秀华这首诗里浮现在你脑海的只能是那么一个词语还有那么一个器官。
艺术和色情说起来是两个概念,可又哪里那么泾渭分明?我想引发什么样的心里体验可能算一个指标吧!引发美感的更为艺术一些,引发欲念的多半就沦为色情了。
陈忠实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有记者问,老先生怎么在《白鹿原》一开篇就写的那么露骨,老头儿一脸不高兴,我好像记得他说过,因为必须要那么写。九三年,我还不到二十岁,看到居然人民文学出版社出这样的书,很惊讶,看过之后,发现这是罕见的史诗巨著。这个小事情也说明我们这代人在那个时候,阅读习惯相当保守,这也是传统教育浸入骨髓的体现吧。
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算是一个文学上的习惯。需要就得写,不需要就不写,改写就得些,没必要给自己套绳子,不该写就远离。莫言也好,陈忠实也罢,写得那样狂放,可以获得高度认可;格非《江南三部曲》写得那么优雅也可以获得茅盾文学奖;刘震云就盯着他老家的一亩三分地,依然有着太多的认可(俺就是其中之一),问题不在于你写了什么样的片段,而是你能带给别人什么。
你自己要是围绕这个写来写去的话,没准读者会远离,你自己难以自拔也说不定的。
余秀华的这首诗只是沧海一粟,势必会沉归海底,连个水花都没有。就这首诗引发的讨论也仅仅会局限在这个小小的圈子里,不会有多大的波澜,因为这算起来不是什么新话题。我们既不能因为其描写的大胆出位,而把她以及类似的作品神化,也不要因其颇有一些离经叛道而妖魔化。我始终认为,她也在寻求突破,还是要尊重她的这种努力,没有人愿意老在原地转圈,尤其是创作者,我们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尝试是我们的事情,要留给别人时间和空间。
余秀华当然不知道我们一批人在为她的单相思的表达讨论得有滋有味,她兀自活着,兀自写着,兀自披头散发地宣泄着自己。也没有什么不好,她成名原本可能就是一个误会,你还能要求她怎样?
诗人,孤独地在世界上行走着,由着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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