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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中财论坛版主管理条例(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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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8-5 15: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此条例在《中财论坛管理章程》第三章“中财论坛版主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根据目前现实情况略加修改而成,以作为中财论坛版主管理规范。希望各版主严格遵守,也希望所有会员据此对版主进行监督。



  一、版主面向对象

  凡符合下列要求的中财论坛注册会员均可提出版主申请:

  (一)热爱中财论坛,无论坛违纪记录。

  (二)有责任心与充裕的上网时间,并且愿意为中财论坛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对所申请版面主题有一定造诣,并有良好的团队管理协调能力与无私奉献精神。


  二、版主申请程序

  有意担任中财论坛版主的注册会员,请于“论坛管理”版面发申请帖,注明版面名称,并附上详细的申请理由与版面管理方案,经论坛管理团队考核合格后即可担任相应版面的版主。对于那些为中财论坛繁荣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版主,中财论坛还将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


  三、版主任期

  试用期一个月,每届任期一年。


  四、版主设置

  各版所设版主数目视各版实际情况而定,并依据版面需要设正副版主.


  五、版主享有的权限:

  1、所有版主均享有浏览版务管理和回收中心的权限;

  2、各版主在所任版内有开放和关闭主题的权限;

  3、各版主在所任版内有移动和复制主题的权限;

  4、各版主在所任版内有合并和分割主题的权限;

  5、各版主在所任版内有置顶与撤消置顶的权限;

  6、各版主在所任版内有标记精华与撤消精华的权限;

  7、各版主在所任版内有编辑主题和帖子的权限;

  8、各版主在所任版内有删除主题和帖子的权限。


  六、版主职责与义务

  (一)必须以身作则,树立起本版的形象和特色,并努力推动人气发展。
  
  (二)做好所在版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1、凡涉及《中财论坛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所列言论的帖子,或内容空洞无物的帖子均须立即移至回收中心或做删除处理;

  2、确保帖子与版面主题相吻合,对不吻合版面主题的帖子应及时移动至相关版面或做删除处理;

  3、对排版欠佳或个别用词欠妥当的帖子进行编辑,但编辑时请注意尊重帖子原意;
 
  4、如发生误删等偶发性过失时,请立即与论坛管理员联系说明情况,并及时向相关会员做出解释;

  5、尽力维护版面的严谨秩序与特色,并不得与会员在版内发生争吵,要与人为善,以诚待人。

  6、各版主协同一致,尽量对版内每篇帖子做出诚恳、认真的回复,确保本版无零回复主题的出现。评贴回帖不一味叫好,要言之有物。
 
  7、以公正客观的态度来进行加精和置顶等奖励操作,坚持以艺术质量为上的准则,并能适当鼓励和照顾新手和年轻会员。

  8、为方便会员有问题能及时与版主联系,版主在线时不得隐身.

  (三)主动加强与会员的沟通与交流,定期在版内开展繁荣创作活动,以激励会员的原创积极性。

  (四)版主与版主之间(尤其是同一版面的版主)应能很好的进行协调和沟通,不能各自为政,恶意相争。最好能协商一致于本版内发公告帖,介绍版内情况和版主分工等事项,并公示自己的工作目标和相应措施。

  (五)定期与论坛管理员联系与交流,目前论坛管理员为:汪紫高、李金英、admin、风轻舞、管理员。


  六、版主职务变更与终止
  
  (一)版主若因短期因素而暂时不能对论坛进行管理的,应及时在“论坛管理”版面内发请假帖,说明情况,以便论坛管理员做出妥善安排。

  (二)版主若因生活上或事业上等不可抗拒原因而无法继续对论坛进行管理的,应主动在“论坛管理”版面内发辞职帖,说明情况,经论坛管理员批准后,方能离职。

  (三)版主在管理论坛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立即取消管理权限,并且在“论坛管理”版面内予以公告批评:

  1、违反《中财论坛管理办法》者;

  2、滥用职权、对投诉网友进行打击报复者;

  3、偏私而专事给老乡亲友加人情精华者;

  4、拉帮结派,暗中搞小团体,欺上瞒下者;

  5、无故一个月以上不登陆论坛进行管理者;

  6、有其他严重违反论坛管理办法者


  七、中财论坛现任版主 

  版 面     版主
  
  一)硅谷漫游
  文化创新  ——  清风盈袖
  理念创新  ——  许也
  管理创新  ——  何启峰
  管理创新  ——  木卯易
  技术创新  ——  敬一兵
  金融创新  ——  若荷

  二)时光隧道
  孔 子  ——   房子
  老 子  ——  (空缺)
  孟 子  ——  王纪金
  孙 子  ——  一阵风909  
  屈 原  ——  太阳神
  司马迁  ——  一楠
  嵇 康  ——  落梅
  陶渊明  ——  落梅
  李 白  ——  (空缺)
  杜 甫  ——  凌云昕
  苏 轼  ——  (空缺)
  文天祥  ——  (空缺)
  曹雪芹  ——  凌云昕
  谭嗣同  ——  良木
  曾国藩  ——  (空缺)
  邓小平  ——  邱天, 渭水河

  三)阳春白雪
  春夜听雨 ——  敬一兵,陈元武,高迎春,雨夜昙花
  江天漫话 ——  武俊岭,许也
  明月清风 ——  房子,杨志广,财智天下
  古韵清风 ——  碧天,剑叩南天, 凤箫吟
  梦游太虚 ——  一楠,蓝色小木屋
  连载频道 --  邱天
  忍俊不禁 ——  清风盈袖,,荷叶
  笔走龙蛇 ——  圆月弯刀,静水流深深几许
  浮光掠影 ——  叶心,江南浪子
  天籁之声 ——  1度
  
  四)论坛留言区
  雁过留声 ——  简然,碧天
      
  望以上版主严于律己,认真负责,维护论坛秩序,共同发展、繁荣论坛。同时,中财论坛欢迎各位会员毛遂自荐,积极申请版主,共同管理论坛事务,申请资料可于论坛发表,或寄往此邮箱:bbs@zhongcai.com 。

  
                               2006.06.09  
  
2#
发表于 2005-8-5 16:53 | 只看该作者
  细读了《条例》,深感肩上的重任。一定严格按照《条例》职责与义务,做好版内工作。请大家监督。
3#
发表于 2005-8-5 17:44 | 只看该作者
谨遵规章,望大家监督。
4#
发表于 2005-8-5 19:08 | 只看该作者
严于律己,认真负责,为论坛朋友服务。
5#
发表于 2005-8-7 14:44 | 只看该作者
认真领会,遵照执行。
6#
发表于 2005-8-8 11:53 | 只看该作者
学习过!
7#
发表于 2005-8-9 11:05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规距,不成方圆.
团结一致,振兴中财!
8#
发表于 2005-8-9 14:34 | 只看该作者
记在心中了。
9#
发表于 2005-8-11 08:26 | 只看该作者
忠于职守,繁荣论坛。
10#
发表于 2005-8-18 18:02 | 只看该作者
已阅
11#
发表于 2005-8-25 21:20 | 只看该作者
认真履行职责!
12#
发表于 2005-8-28 14:0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认真领会,遵照执行。


呵呵,听姐姐的.
13#
发表于 2005-12-10 10:41 | 只看该作者
认真学习。
14#
发表于 2005-12-21 09:30 | 只看该作者
凤箫吟低着头喃喃自语,哟,咱还不是“斑竹”呀,小笋芽芽呢…… :)))

学习管理条例!祝各位“生蛋”快乐!!!
15#
发表于 2005-12-22 16:44 | 只看该作者
  认真学习了一遍。很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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