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镇那些夏
“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杜拉斯
我是个叙述者。
我住在古镇。
我曾幻想,倘若懂得法语,定要择一个飘雨的春日,零距离地接触杜拉斯。是的,杜拉斯。一个呓语者。她的呓语常常打破古镇的沉闷,就象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进安静的窗棂,你在这安静里看到尘埃浮动,感觉到自己的鲜活。
这是一个夏季。
这是古镇的街心花园。
这是随便什么时间。
一些人来了,又走了。一些人又回来了。
你在读帖子。
……
是。我在描述古镇。
古镇的雨,一天只下一次。不是雷雨就是小雨。但绝不会是中雨。雨的到来,令这个小镇散发出一股腌鱼味。那是离镇中心不远的一家超市。味道是从那里过到这边来的。
我在离古镇偏僻一点的街巷子里有所房子。
我在那里生活。
“浮躁”是这个偏僻地方的特点。它象某种情绪长年地困扰着你与你的心:
这里生活着一群老人。若要按其兴趣爱好分类,这些老人可以分为三大帮派:一派的老人喜欢拉胡琴与下棋。每日日头刚出就早早醒来拎着把胡琴往广场琴友与棋友处约会;第二派的老人则喜欢坐在街心公园喷泉石围椅上谈论国事,直至细微末小的家事;而最最让人焦心的是第三派老人,虽为数不多,却让我成为心门狭窄的清贵。他们身上的钱米不多,却嗜好押宝与在花街柳巷子里寻乐。
在我所居住的街巷子,每日都有一二个上了年岁的老人会到这儿来花上一百元钱,走到花街巷陌,找那些个比他们年轻的“她”们。当然,管理治安的“们”偶尔也会狐假虎威地到这些巷陌来,假着高嗓音吆喝上一句“把身份证掏出来,临时检查”这样的话。其中很胖的一位在吆喝的时候,脑门会流下汗。而“她”们会说是迫于生计,才出来干这个营生。后来,在这些巷子的出口处安了监控,似乎安静了些。但一些固执的“她”们与那些欢客依旧不管不顾,家居的有羞耻心的妇女们会临街大骂“男人都死绝了,才有这些不要脸的。”而那些女子中的确有因为家庭困难才出来干这个营生的,但也因为这样的营生,做为欢客们的妻子们会寻上她们吵架,为此,其中一个女子,还被欢客的妻子砍伤了手。
这些花花绿绿总逼得我宅在家。宅在家的时候就上网。上网的时候就会逗留于那些静心在家养花,养草,写字,撰文的老人家的博客。我喜欢这些博客,我喜欢这些老人。他们的慈悲象我的外祖父。
作为一个叙述者,我不能离开我的笔。就好象我生在这尘世无法离开空气。于是,我把门关起来。
关门的时候,我想到自己的出生——不哭也不闹,只要把我喂饱。是的,喂饱。
我是这么愿意来到这个尘世。
在这个尘世,我偷得了我的一席之地。
这一席之地,阳光明媚。
这一席之地有面包和水。
我想我会回忆这些,完全是靠我的记忆。一旦我失去这些记忆,就意味着将告别过往的一段生活,大概这就叫做告别童年。
事实证明,我并没有失去记忆,它们时时刻刻陪着我住进这个严热的夏季。
我以为在我这个年纪早已失去了天真。我看到孩子们在夏季里荡秋千;看到洁白的木棉花落下枝头,开出了新叶;看到该发生的事情一件也没少发生:树木、水蜜桃、被烈日曝晒的墙壁、永不停歇的蝉鸣与蛙声在超自然的惊愕中雀跃。我看到自己心中的夏天的美丽。
我希望自己心中的夏天与身外的夏季能够一样美,希望季节有季节的天真,而我的天真亦同季节。
与夏终年,是我的本意。
置身于六月,这个夏天,我谁也不是。我的年龄不大也不小,可以说还算年轻。我的过去,只有别人可以告诉我是否有趣。
四十年来,我单独在古镇生活。
我从来不曾及时用餐、赴约、看电影、去剧场、赶飞机。这一切永远是要求精确准时的。在阅读方面更是如此,对于别人介绍或者推荐的任何物事,在我,是能拖就拖。
我似乎从来没有在一个我感到非常舒适合意的地方住过,也似乎没有慎重考虑过要换个地方生活。而实际上,我一直在寻求一个时间的安排;再者,愿意停留的地方也一直没有找到的。也许那个地方,它会在某几个夏季中,在某种可庆幸的不幸中。
出于某种习惯,这个镇上的人管会写字的叫“先生”。
克朗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常常会在很远的地方,就向我招手致意,并叫我“先生”。
他家就在离我居处的地方隔两条巷子的不远处。他的右手有点儿打颤,总握不好笔。每每总跑到我的居处,央我给他在远方打工的孩子写信。那些信一迭迭,一封封从我手中辗转到他那里,再由他那里辗转着来到我的居所。他那张似乎永远无动于衷的脸只有在读信的时候才略带了点表情。
四十年来,他始终如一地给孩子寄信。
一如四十年来,古镇教堂里的钟声,永不变更。
古镇的教堂位于这个镇的西北侧。周末。那里的门会半开半掩。牧师会在台上拿着麦克风,大声地宣扬主无处不在。台下的祈祷者满脸虔诚,散发着仰慕的光芒。我和别的祈祷者一样,挤在这小小的教堂里读《圣经》,想到的却是李金发的那首《上帝》:“上帝在胸膛,如四周之黑影,不声响地指示,遂屈我们的双膝。”
我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自己在教堂里所有感受。一如我不去管他们如何生活。
这里的人们早就习惯了古镇这种得过且过的日子。一些已经上了年纪的家居的太太们,都会跑到她们各自的阳台,聊天闲谈。
整整一个夏季,每一天,每个下午,都是这样。她们谈她们的生活可以谈上一辈子,一辈子是多么可观。
她们在平台上聊天,一直谈到天气凉下来,一直谈到傍晚。经常还有人从这里经过,也来听一听。有时,她们邀请他们和她们一起留下来。
这些女人在谈她们的生活和别人生活中的事件。讲另一些存在着的人经历过的事情,她们的谈话方式是无与伦比的:
“那场大火,火势极大,烧红了半边天!”
“听克朗说还烧死了两男一女,等救火车与救护车赶到时已经来不及了。”
“可不是,古镇早就该搬迁了”。
“这已经是第二场火了,第一场火烧掉了农贸市场整条街!”
……
在纷纭嘈杂的话语中我隐约听到有克朗先生的太太声音。我曾亲见过她的微笑与顾盼。
我看着这位太太忙忙碌碌从日出到日落,任凭年华老去。而我也看着自己的年华随着古镇的一切一同老去,而无动于衷。
一如我走路无声。
一如我无碍于事。
我未曾亲见过那场大火。但关于火的形象,我却在无数个夜里描摹过它:热烈、汹涌、怒意。被它烧红的半天边象一大片着火的红炭,噼噼驳驳,那种红应该是让人感觉似一口锅在火里烧化的。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想象中描摹那场火,也许在我的下意识里就企盼能有这样一场火,烧掉古镇人的无知、懒惰、愚昧与古镇的肮脏、破落、麻木。
如果有可能,那么,我想我会重写自己的这段生活。
有时我想,倘若没有遇到潇,倘若没有遇到潇,我不会迈出自家的大门,也很难单独在这个镇上继续生活,我的生活也将会是一片沼泽,无论我怎么挣扎,也只能发出厌倦的汩汩声并散发出我的孤独气味,这种气味任何人都会不假思索便认出它来。甚至会在孤独深处嗅出了开放与零落。
和别的女人一样,在认识潇之前,我以为自己在爱,以为自己懂爱。现在回想起来,在那段孤独的日子里,我是多么的无知。而我镇日里与这些无知相处,却感觉到惬意。到现在,我终于知晓那时的我根本不懂爱。不懂任何一声蝉的歌声。
倘若,你现在再问我若再听见那蝉的歌声,有什么感觉?
我会答:有一下子挣脱了世事的感觉。这种感觉是潇深夜为我捕蝉时给我的。
……
什镇是略比古镇大一点的小镇。在这个小镇,人口密集。
什镇是略比古镇闹一点的小镇。在这个小镇,车辆来往密集。
什镇是一座城。爱一个人,爱屋及乌就是爱一座城。
什镇就是这样一座证明我爱潇的城。
我爱潇。这不再是一件仍然可以发生的事。它已经发生,完成。我恋爱了。
在他向我索要照片的那一刻。我恋爱了。
这种爱无可救药。这种爱令我不再去争取自由而宁愿被困在一个鸟笼里,成为一只金丝雀。——爱做梦,有恶癖,渴望幸福,又害怕被真正的幸福压垮。
潇爱我的照片,我年轻时候的照片。正如他现在爱我仍然饱满的乳房 。被无意地拍成那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模样,这不是我的责任,那是摄影师的。但这个模样得到了认可。它就是我的模样,我欣然接受,也别无选择。我就是那个女子,一经确定永不改变。
隔着十年的光阴,我们在一起,和流逝的时光在一起,并保持与它协调一致。我不知道爱一个人这意味着什么。但我知道失去一个人意味着什么:那是种害怕等待下一天的到来的感觉,那是种害怕独自挨过一个个日子凄凉的关口的感觉。于是我学会了全心全意。
他拥抱我丰满的身体,吻我冰凉的双唇,抚摸我至今如处子的处女地,那里早已春水荡漾。
他的技巧很熟练。时而温柔,时而粗暴。象在读一本书。他一副入迷表情深深地蛊惑着我。我们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做爱。任那些明明灭灭的暧昧布满全身。在造爱的空隙中我感觉到自己快要笨重地掉下来了,于是彼此的身体再次变得格外凝重、仿佛死去一般。
潇是我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性启蒙者,在他面前我的心中总有种莫明的情愫升腾,这种情愫不断地让我的记忆返回到事件现场。我看到潇为我长久的孤独像个孩子般在一旁哭泣。而我,在那时却忘记自己也是个孩子。
我总觉得自己认识他很久。他的身体力量惊人。他在与我做爱时会告诉我他与别的女人疯狂做爱的情形。而他说现在,他只和我做。他在说时,我没有告诉他自己对另外那个女人心生的嫉妒。
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他的技巧更为老练。身体的律动带着一种原始粗犷的美,他第一次的抽插是带着我疼痛的美丽的初血完成的。
我们躺在宽大的白色床单上消暑。夏天倏而来临。四周安静。
望着窗外。不远处,天空与云一起在走,它们不断流逝,和时间一样,不断在走。
潇是个诗人。他为我写诗,也为自己。我不确定一个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但我,潇,我们都卑微地活着。
这种卑微象古镇的雨。我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
潇爱古镇的雨,但他更爱故乡的雨。他爱雨的柔润也爱雨的粗暴。如同他热爱的生活。在生活里,他有自己的土地,在他的土地里种着他心爱的粮食。但一年下来,地里长出的粮食不够维持他的生活。于是潇就到处漂泊,打工,维持生计。
潇爱雨的故乡也爱没有故乡的雨。追根究底,他是爱上了雨的疏离感。在他的诗里,常常会写到土地、庄稼、雨和故乡。
他觉得自己是个有疏离感的人。这份疏离感,让他觉得到处都是异乡,怎么走也回不了自己的故乡。
古镇的雨还在下。
古镇仍然是古镇。
气温骤然的升高令走在雨中的人们跌跌撞撞,昏昏欲睡。古镇的土墙一眼望不到头,土墙上砌的青瓦也四下里零零落落,十分散漫。
走在长长的土墙边上,可以看到纤细的草茎上生长着淡绿色的垂柳般的叶子。它们相互纠葛,连成一片,把墙脚遮得密密实实。火红的夕阳虽然快要落山了,却依然发出灼热的余辉。
我想我该找个长条椅子坐下,静看光阴从身旁流过,看鱼在张嘴说着水的是非。一如我们的生活,在涨、退潮之间总是会带走一些什么,留下一些什么。
雨终于停了。路上有牵着狗,穿着睡裙的妇女踩着一路的雨水“吧叽,吧叽”地朝人走来。那靠墙角的垃圾回收桶也在此刻散发出一种让人厌恶的霉味。从广场上归来的老人们正交头接耳地说着今日的输赢。在渐浓的夜色里,这支队伍形成了一个游移不定的阴影。
杨绛说“我愿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平静地生活。”
我想我将拥有平静的生活。
夏开始变得感伤。感伤得让人想起一句话:属于我的那个时代终究已经过去,仿佛那就像是一夜之间发生的事。
我是个叙述者,我住在古镇。
我在古镇自己的那所房子里。
我在吃饭。
我有一个坏习惯。喜欢揣摩女人。喜欢把她们融化进我看的书、我听的唱片、我喝的酒、我的幻想里。我阅读她们,一如她们也在阅读我。
如今的世道,美貌的女子可以拽得不像样子。
譬如我的朋友蓝,剃了光头。
据说剃头之后,也曾一度倾城。我见到她的时候,头发却已经长成板寸。
见面的时候,我啜着红酒,沉静地看着她的板寸。一如既往的沉默。它代表了我对蓝充分的理解。而这,也令她一度不安的心感到宽慰。
我记得她一头秀发的样子,你们或许想象得出光头的她也依然楚楚动人。这是她可以放肆的资本。抛却了长发,是否也意味着她真的抛却了心头想要抛却的东西?!
见面的时候,酒吧里非常地吵。我试探着问了几个期待中的问题,答案却被音乐声淹没。
我发现生活是一个冷静而超脱的叙述者,而每个人都无可避免 地被陷了进去。在中国,或者在中国的某些地方,发型的改变,往往意味着人生的某种转轨。这很危险。于是,我选择就此停下。
但我的思想总会随着蓝的转变而回到现实。她似乎是一种现实感很强的动物,至少在我看来是如此。因此,我无法把她想做小A、小B这样的符号。但我会迷恋在细节之中,去探究和描述每一根发丝,每一个眼神、每一次呼吸,以及我的每一次由此而来的内心的颤动。
蓝,是在我的叙述语言里唯一出现的女人。她削去了她的长发,弱化了她的性别特征。而我,只有在让自己的心克服某种震撼之后,才能平静地面对她,叙述她,如同叙述我自己。
然而这种叙述刚开始不久,我就回忆起她的长发。她的长发蔓延开来,令我的思绪窒息。
这一切都会让我想到潇。
潇爱长发。我爱短发。
有时,我有一种错觉潇是把我当成了蓝。但,我知道自己并不是蓝。只是,我留了和蓝一样的短发。
我不知道一个人的品质、性格与脾气是根据头发的长短来判断还是根据肢体语言来判断。
但事实上,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不断地在掉发、白发之间辗转。
而我,唯一能做的却只是在这一边紧凑,一边松散的文字里表达着另一种表达:
“衰老不是我的责任,年轻不是我长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