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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闲话庄子系列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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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6 11: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闲话庄子系列之四

                万物齐同论

  《齐物论》是《庄子》一书的第二篇。它集中反映了庄子相对主义的认识论,即“万物齐一”的思想。文中有两句代表性的言论,即:“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换言之就是:“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所谓“万物齐一”,也就是“万物齐同”,用庄子的话说就是“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意思是说任何事物既是彼,又是此,彼从是中出来,是也因彼而产生。所以“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是也是彼,彼也是是;是也是非,非也是是:彼此无别,是非相等,事物之间哪来的差别!故张岱年先生说《庄子》确实含有“泯彼我,同是非,合成毁,一多少,均大小,参古今,齐生死,同梦觉。忘物之异,证物之同”的无差别思想(见《中国哲学大纲》,第154页)。

  基于这种是非无别,彼此相等的认识,因此庄子对战国中期的儒墨之争很不以为然,认为简直就是徒费口舌。他说:“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意思是说儒墨两家各说各的话,拿我的是来批评你的非、否定你的是。因此对待儒墨两家的是非不必太认真,只需心里有数就行了。

  庄子认为万事万物都归于“道”,而“道”是无分是非、彼此的。他说:“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果且有成与亏乎哉?果且无成与亏乎哉?有成与亏,故昭氏之鼓琴也;无成与亏,故昭氏之不鼓琴也。”道虽然承认世上有万物,但却并不承认事物之间有分际;退一步说,就算事物有分际,也不见得有是非;是非的问题一彰显出来,道也就有所亏损了。道为什么会有亏损?就是人们在认识上有所偏好造成的。难道真的有成与亏吗,或者是没有成与亏呢?譬如音乐,其所以音乐会有成有亏,就是因为昭氏的弹琴;如果昭氏不弹琴,也就不存在音乐的成与亏了。

  由彼此、是非的问题再推而广之,说到有无的问题。庄子说:“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俄而有无矣,而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也。今我则已有谓矣,而未知吾所谓之其果有谓乎,其果无谓乎?天下莫大于秋豪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在庄子看来有无的问题也是说不清的:我说有,但我说的“有”是不是真的“有”呢?我说“无”,是不是真的就是“无”呢?既然有和无的问题说不清,那么天底下大和小,长寿和短寿的问题照样也不清。在我看来,天底下最大的莫过于秋天野兽身上新长出来的毫毛的末端,最小的就是东岳泰山;寿命最长的是那刚刚生出来就夭折了的婴儿,而活了八百岁的彭祖则是最短寿的。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因为我与天地是同时出现的,我与万物已经融为了一体。

  既然彼此、是非、有无都无差别,那么利害的问题就更不用去说了,所以他借王倪的口说:“仁义之端,是非之途,樊然殽乱,吾恶能知其辩!”“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

  人一旦忘记了是非之界、彼此之分、有无之别、利害之差,与外物同化,自然也就泯灭了物我界限,可以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了。本篇末尾写了一个近乎寓言的故事,即“庄周梦蝶”。故事说:“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人自然会做梦,但做梦是一种无意识或潜意识的活动,因而梦中的景象与现实生活并无必然联系。人在梦中时会把梦中的我等同于生活中的我,可一旦醒来,恢复了意识,就会把梦中的我同生活中的我分开,决不会混为一体:这就是梦与现实的差别。庄子一方面认识到“周与胡蝶,必有分矣”,另一方面却又说“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这是有意混淆梦境与现实的区别,为他的“物化”说张目。所谓“物化”,就是人要进入一个忘我无己的境界,与万物齐同,与道合一。

  事物的差别本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它决不会因人的意识而消失;否认事物之间的差别,这无疑是形而上学的看法。

  庄子的万物无差别论就是要取消事物之间的差异,否定事物之间的矛盾与斗争,实则是他政治上“无为而无不为”的认识论基础。既然“天地一指,万物一马”,从道的本质上看,天地、万物并无差异,那么人就应该顺应自然,让万物各适其性,用“无为”去应对纷繁复杂的社会,那种企图用“有为”去改变现实、改变社会的努力都是多余的。因此,在庄子看来面对“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的、“昏上乱相”的战国社会,一切人为都是无用的,只能抱着“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的态度。

  这种万物无差别论不仅在哲学上会把人们引向相对主义的泥坑,更会使人们面对不合理的社会现实采取逃避的态度,放弃自己的社会责任,从而影响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甚至会发生倒退。

  这种万物无差别论放在今天同样是有害的。单就我国而言,社会的差别仍旧很大,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行业差别、官民差别,等等,各种差别无处不在,如果我们不承认这些差别,放弃执政党和政府的责任,无所作为,听任这些差别的存在与发展,那么这些差别就会激化成矛盾,甚至是冲突,所谓建设“和谐社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至于国际社会,这种差别就更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南北的差别,东西方文化的差别,不同民族与种族之间的差别。这种种差别处理不好就会发展为冲突甚至是战争。因此凡是负责任的国家不仅要承认这些差异,还要努力去缩小这些差异,让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有着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与民族相互尊重、同等对待。这才有利于建设一个和谐世界。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潇湘渔父 于 2011-2-6 11: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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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7 10:10 | 只看该作者
庄子曰:“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然,物故有所可。”庄子齐物论具有博大精深的人生境界,事物有差别,万象才有更新,道法自然啊!文章有理有据,详实精准地论述了万物齐同论。

3#
 楼主| 发表于 2011-2-7 1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太阳神 的帖子

你用最平凡的语言说出了极富哲理的道理,致以新年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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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7 1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太和五中张奇 的帖子

谢谢你的评点与肯定,祝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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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8 10:55 | 只看该作者
差别不可无,差别亦不可大。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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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8 1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辛文 的帖子

谢谢点评,祝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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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8 13:24 | 只看该作者
人一旦忘记了是非之界、彼此之分、有无之别、利害之差,与外物同化,自然也就泯灭了物我界限,可以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了。

从道的本质上看,天地、万物并无差异,那么人就应该顺应自然,让万物各适其性,用“无为”去应对纷繁复杂的社会,那种企图用“有为”去改变现实、改变社会的努力都是多余的。因此,在庄子看来面对“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的、“昏上乱相”的战国社会,一切人为都是无用的,只能抱着“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的态度。

  顺应自然  无为而治  人与自然  和谐一体 —— 万物齐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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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8 19:24 | 只看该作者
庄子和先秦其他诸子不同,总是用寓言来表达,所以理解起来确实很难。多谢渔父老师的解释,给我们打开了一扇理解庄子之门。
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读《齐物论》都没有感觉,或者说,不明白庄子究竟要说的是什么。后来读陆西星的《南华副墨》才略有感悟。
纵观庄子全书,他总是站在个体立场上来思考问题的,在他那里,似乎没有整体观念。以个体看,万物皆同就是很正常的了: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秋毫之末为大,泰山为小,主要看和谁比了。物我皆同,亦即“无我”,这是一个很难说得清的境界,就如“盲者无以与乎眉目颜色之好,瞽者无以与乎青黄黼黻之观”一样,我们都生活在“有我”的境界里,所以根本就体会不到那种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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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8 21:0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水如空 的帖子

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秋毫之末为大,泰山为小,主要看和谁比了。物我皆同,亦即“无我”,这是一个很难说得清的境界,
10#
 楼主| 发表于 2011-2-9 1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琴心 的帖子

  看来朋友与庄子的思想还颇为相通呢,祝福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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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9 11: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水如空 的帖子

  你太客气了,我对庄子也只是一知半解,正因庄子之文难懂,所以往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且都有一定道理.
  向版主献上新年祝贺.
12#
发表于 2011-2-14 09:09 | 只看该作者
正因为有“我”,“我”才会往前往上走,正因为有差别,就想消灭差别,就想缩小差别,这是社会的倒退和进步。
否认差别,是理想,有差别,是现实。
是现实大于理想,还是理想高于现实?庄子知吗?我更不知。
总之,这么跟着作者学习《庄子》,挺好的!
问好!远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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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5 10:3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暖玉女士,你说的挺有意思:无差别是理想,有差别是现实。可人类社会什么时候才能由有差别进到无差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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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4 10:54 | 只看该作者
人一旦忘记了是非之界、彼此之分、有无之别、利害之差,与外物同化,自然也就泯灭了物我界限,可以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了。--------深受启发!好久不见,甚念。施梅祝潇湘渔夫新春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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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4 10:54 | 只看该作者
人一旦忘记了是非之界、彼此之分、有无之别、利害之差,与外物同化,自然也就泯灭了物我界限,可以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了。--------深受启发!好久不见,甚念。施梅祝潇湘渔夫新春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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