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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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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我的青春和你的版权——关于金庸状告江南侵权案的一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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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7-5-2 10:54 | 只看该作者
王阳 发表于 2017-4-28 10:01
从对金庸的致敬,演变到文章火了之后的侵权,这个过程有点儿意思的,吃瓜围观

“同人”一词,被认定为起源于日本的“どうじん”一词,多指基于原作品的角色、人物设定进行的二次创作。
对于金庸的作品,近年来最常听到的不是“同人创作”而是“翻拍”。纵观金庸的所有翻拍作品,一定的改编与再创作随处可见,很多改编甚至被奉为经典。是以《鹿鼎记》为例,1992年周星驰所主演的《鹿鼎记》,王晶的个人风格再加上“周式无厘头”,除了人物和大致的情节有所保留外,细节与台词都已经做了相当大的改动,但这些都丝毫不能阻挡金庸本人最终对该作品的满意。徐克的《东方不败》与原著中的人物设定相去甚远,但是林青霞所饰演的东方不败成为了香港电影经典的荧幕形象。

如果说以上这些作品,至少还是借了金庸小说的“IP”,没有太脱离故事本身设定讲故事的话,王家卫的《东邪西毒》,可以说是“翻拍”中的异类。在这部电影中,除了片名和黄药师、欧阳锋这些名字还能找到一丝金庸的影子,实际上王家卫在讲自己关于“时间”、“离别”的故事。金庸看《东邪西毒》时,恐怕也是一头雾水。翻拍时对人物重新塑造,对故事情节进行二次创作,与同人创作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而江南所写的《此间的少年》也是一部拥有金庸小说人物,背景和故事几乎完全不同的作品。其真正的争议点在于江南在没有获取金庸本人授权的情况下,最终将这部作品进行商业出版并获得了一定的盈利,因此这会被金庸认定为一种“侵权”。
47#
 楼主| 发表于 2017-5-2 15:34 | 只看该作者
一楠 发表于 2017-5-2 10:54
“同人”一词,被认定为起源于日本的“どうじん”一词,多指基于原作品的角色、人物设定进行的二次创作。 ...

同人这东西,出书的不止江南一个,不过通过出版社公开出版的确实不多,基本上都是淘宝印了小册子,圈子里面卖一卖。真要追究,也很难的。

我特意去翻了江南的微博,江南对待此事的态度一直很好,这点我其实蛮欣赏的。
48#
发表于 2017-5-2 16:47 | 只看该作者
金老爷子真该给他的所有人物名字注册商标,那点小钱他花得起。
江南既然向老爷子致敬,事先打个招呼,事后孝敬一杯羹似乎是应该的,毕竟用的人名都带有老爷子烧脑塑造的性格特征。
王老师这篇精妙文不仅普及了知识,最后一句还是一个金点子。
评个满分!
49#
发表于 2017-5-2 16:53 | 只看该作者
我可以说我真没看过,不过就版权来说,真的分不出个一清二白,但借鉴可以,相似处太多让人家原作者情何意堪,差不多,适可而止就可以。
问好超版。
50#
 楼主| 发表于 2018-8-28 13:46 | 只看该作者
特此说明:2018年8月16日,历时两年,“金庸起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案宣判。宣判结果认定《此间的少年》在情节上对金庸作品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但是该作品借助金庸名气提升了知名度,并通过出版发行获利颇丰,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故判定杨治(笔名江南)赔偿查良镛经济损失168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20万元。

这个案子终于有了一个结果,就不开新帖单独说了,搬一个评论到论坛。有兴趣的各位可以去看看。
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41948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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