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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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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8 22: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必要吗?

  记得小时候,当我讨厌欺负我的人时,会自然出现一种不管看见他家的任何一个人甚至是他亲戚中我认识的任何一个人,我都心烦,充满愤怒的情况。随着年龄的增长,接触社会范围的扩大,这个意识也就慢慢散去了,但阴影还在。

  我以为,只有我才有这个意识,想不到在现实生活中这个意识还很普遍。记得那时我刚结婚,而一个同事则刚离婚。我知道他一直计较他老婆的前男友,离婚了也还愤愤不平。甚至对他老婆前男友所在单位的人都充满了怨毒,只要谁提到他老婆前男友单位的人,他总是瞪起仇恨的双眼,目视周围人以示自己的愤怒,到现在他的这个毛病依然没有改,快50岁的人了,这么浅显的道理,他那里就成了过不了的一条沟,为此他做了不少不该做的事。看到这种情况,我突然对这个现象有了兴趣,经过仔细观察,居然发现现实中很多人都有这个倾向。我突然弄明白了“爱屋及乌”这个道理,人既然喜欢自己房屋的时候也会爱上它的黑,那么在恨这个“屋”的时候,难道不会厌恶相应的“乌”吗?我想这种现象古已有之,甚至更甚,所谓“株连”“连坐”,就是一个人做错了事,所有的亲戚邻居都要受到连累,万一是杀头罪,对不起,尽管自己的家人与那些需要杀头的事毫无关系,但必须陪着掉头,这一切可能与怕有一天遭报复有关吧,但我想不顺眼也应当是题中之义了。

  对古代的人,我们不必太苛求,只要我们细细观察现实生活,就不难发现不少人只要看一个人不顺眼,就会觉得他周围的人似乎都是他克隆出来的一样,对与之相关的每个人都感觉到有些刺眼。细细想想来,我们多数人都知道实际任何一个人都只代表自己,有时连自己也代表不了。但事实上,在生活实际中处理起这些类似事情来还是会出现许多不必要的失误。事实上,一个人做好事,不代表周围的人都会做好事,一个人干坏事,并不意味着他周围的人也会是一样的心思。所以没有必要采取恨屋及乌的方式。你恨我吗?没关系,那只是我一个人,我的亲友也可以成为你的朋友,因为我的许多言行亲友未必认可,甚至有可能是反对的。反过来,我又何尝不是如此?至于一个单位或一个地区,那就更不能由一个人来代表了。如果好人坏人有区域性,家族性,那么这个世界就单纯多了,楚河汉界,好人一边,坏人一边,好人一家,坏人一家,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彼此“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多省事?

  用心想一想,每一个人都一样的,都有一些孩提时就形成的好恶,有些意识到了,也就不会重复了,但更多的人不是有意,却会在潜意识里不时出现。事情就是这样举一反三了,可以在这里表现出来,也可以在那里表现出来。所以跟自己过意不去的还大有人在,自己过意不去的人又能少到哪里去?不是常说吗?“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明白一个道理不简单,把这个道理用在现实中就有些难了。

  当然也有一种人比较健忘,记得是去年的一个星期天,可能是凌晨5点吧,突然接到B的一个电话:“我睡不着”,我问他怎么了。他说自己在某地一个老熟人家里,我一听,心里突生厌恶之感。是啊,也是活该。很久以前,这个打电话的家伙就利用自己职业便利把人家的妻子给糟蹋了,那时人家的妻子才14-5岁。现在到人家家里登堂入室脸皮已经是很厚的了,还有它图,应当是无耻至极了。可能他的无法入眠是看到人家夫妻同屋吧?我很不耐烦的告诉他“好好睡,不要乱”。老婆问我是谁,我把情况告诉她,她说了一句:“好不要脸”。现在想来我还是很欣赏这个家伙的的那种勇气,当然他的那种占有欲我就不苟同了。这个家伙对付异性很有一套的,人长得那么猥亵不堪,却也屡屡得手。后来他写了与自己有过肌肤之亲的那些人的生理构造,似乎有好些类型,到处炫耀。对女人这一门,他实践经验丰富,应当说没有脸皮这个概念了。他的生活方式和理念也是一种人生态度。平时因为比较讨厌他说三道四的女性性格,所以除了无关紧要的事随口说说外,涉及人或事的时候就尽量顾左右而言他了。以至于曾经对跟他交往密切的人也产生厌恶之心,因为自己心里想跟他有交往的人,是不是也跟他一样呢?所以心里也不是那么认可,表现在现实上就是对待那些人缺乏热情,内心木然。只是很快发现,他所谓的朋友对他也只是敷衍而已。当有一天他告诉我,“我只是跟你一个人交往而已”,我只是微微一笑不置可否,心想:恐怕我都是多余的。只是转念中发现,自己还有孩提时的阴影没有完全褪去。当然,我对他的亲友或家人倒没有什么偏见,也没有额外的看法。就是对他也不该因为他有某一方面有使人反感言行就全盘否定他。

  自己在人生路上一路走来,陆续也明白了这个世界的复杂性,有许多事情不仅仅只是自己看到的,或者是想到的那些边面现象,事实上,有许多事情未必就是自己想象的那样美好,也未必如自己想象的那么糟糕。人与人之间,太过于明白或者较真,看这个人不顺眼就疑心到与他有关联的人,那只会徒增自己的思想负担,甚至于会导致自己的人生之路越走越窄,最终结果只是跟自己过意不去,除了自己多几分伤感,多几许烦恼又能增加什么呢?要生活得轻松一点就得有一种辩证的思想。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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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5 20:3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妹姚 发表
“爱屋及乌”或“恨屋及乌”大概是人的本能吧。人生苦短我们没有必要和自己较劲一切由他去吧学习好文章。

问好妹姚
谢谢你点评和阅读。
就对现象而言了,实际不少时候我们也跳不出这个套。
谢谢
26#
发表于 2008-10-5 14:05 | 只看该作者
“爱屋及乌”或“恨屋及乌”大概是人的本能吧。人生苦短我们没有必要和自己较劲一切由他去吧学习好文章。
25#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 20:3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霍名夏 发表
  好文章。几篇交流回帖也感人。

问好霍老师
谢谢您的点评阅读。
24#
发表于 2008-10-2 13: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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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 11:4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西夏楼兰 发表
大智慧让人豁达。欣赏楼主的大作。

问好西夏楼兰
谢谢您的抬爱,看我云里走一次,雾里看一遭。
谢谢您,楼兰。
22#
发表于 2008-10-1 20:36 | 只看该作者
大智慧让人豁达。欣赏楼主的大作。
21#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 20:10 | 只看该作者
问好版主
谢谢您的抬爱
我在中财这里得到版主的悉心帮助和耐心点评,心里很温暖。作为一个公务员,许多时候真的白天无法活出自己来,很多时候,听不下去了还得听,看不下去了还得看。单位也换了不少。最终选择了读点有益书,写点自己的感想。真的不想失去自我。从迷茫中摸索出路,可能生活中不大涉及敏感话题,也没有工作创意。自己就像一潭没有风的池水。不冒尖不落后。当然在面对问题的时候也很少退缩。来自农村,长期做农村工作,内心就力求不忘本色,时时提醒自己血管里流的都是农民的血,所以发现不妥的地方,我这里是一个坎。
谢谢您,一水版主。
20#
发表于 2008-10-1 19:43 | 只看该作者
一路拜读下来,我很感动山野老师的坦诚,这很可贵。文友给山野老师的定位也十分准确,所以,有很多朋友跟帖表示支持。人到中年,说西风消息,可以拿出来感慨和总结的东西有很多。生活中,我们应该崇尚“平和、宽容、低调”的心态。我在山野老师的此篇作文中得到很多启发,也很受教育。文章或许没有太多的辞藻华彩,但却蕴涵普通人应该发扬和光大的做人道理,我以为较之“夸夸其谈”的美文,更有意义。

鉴于山野老师对江天的热爱,也感动山野老师读朋友文章的热情和细心的跟帖,故推精交流。
19#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 19:3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微风轻拂 发表
也欣赏!

问好微风老师
我过早的颓废了,认为年届不惑也不会有多少作为了,于是追求之心骤减,若非不得朋友来中财,可能真的在慢慢等待退休的日子了。平时许多事情都想得不多了。
谢谢您,微风老师
18#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 19:2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微风轻拂 发表
可能是凌晨5点吧,突然接到B的一个电话:“我睡不着”,我问他怎么了。他说自己在某地一个老熟人家里,我一听,心里突生厌恶之感。是啊,也是活该。很久以前,这个打电话的家伙就利用自己职业便利把人家的妻子给糟蹋...

问好微风老师
谢谢您。
17#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 19:2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摇曳风铃 发表
我亦过了不惑,但很多事情仍然疑惑的很,并且总爱之计较个淄诛,想想的确有"和自己过不去之嫌".但有时又想如果很多无原则的事都被"不惑"之心解读了,那我们这个生存的环境也挺可怕.
问好山野,节日快乐!

问好风铃
人生无法完全放下,我们只能采取一个办法,去面对无法放下的。
长假常欢乐。
16#
发表于 2008-9-30 18:1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李淮南 发表
  平和、宽容、低调,构成了“山野闲人”的主调。十分欣赏。


也欣赏!
15#
发表于 2008-9-30 18:17 | 只看该作者
可能是凌晨5点吧,突然接到B的一个电话:“我睡不着”,我问他怎么了。他说自己在某地一个老熟人家里,我一听,心里突生厌恶之感。是啊,也是活该。很久以前,这个打电话的家伙就利用自己职业便利把人家的妻子给糟蹋了,那时人家的妻子才14-5岁。现在到人家家里登堂入室脸皮已经是很厚的了,还有它图,应当是无耻至极了。可能他的无法入眠是看到人家夫妻同屋吧?我很不耐烦的告诉他“好好睡,不要乱”。老婆问我是谁,我把情况告诉她,她说了一句:“好不要脸”。



这人真是无赖,也是他的另类生活方式了。
14#
发表于 2008-9-30 14:24 | 只看该作者
我亦过了不惑,但很多事情仍然疑惑的很,并且总爱之计较个淄诛,想想的确有"和自己过不去之嫌".但有时又想如果很多无原则的事都被"不惑"之心解读了,那我们这个生存的环境也挺可怕.
问好山野,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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