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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由陈忠实的“自责”说起 [打印本页]

作者: 杨纯柱    时间: 2008-10-30 09:40
标题: 由陈忠实的“自责”说起

      南方一家报刊的一则相当于“名人轶事”的短文披露,陕西作家陈忠实当年 曾接待过一个来自 西安户县农村的文学爱好者,看完其习作,虽感觉很一般,还是客气地说了几句表扬和鼓励他的话。没想到,小伙子回家后,一心扑在写作上。十多年来,别人给他介绍工作,他不做,家里的农活也不干,生活穷困潦倒。亲戚朋友都劝他放弃写作,他却说: 陈忠实曾经表扬过我,说我写得不错。我想,只要我坚持,总有一天,能成为名作家。”当陈忠实得知此情况时,不禁深深地自责说: 如果当初我不留情面,直截了当地说他的文章写得很一般,不说一句鼓励他的话,也许他就不会如此沉迷于写作,固执地想要当个作家。

      记得年轻的时候,当我读到著名汪曾祺的:“ 写作,是我生命的全部 的话时,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心中是颇仰慕的。幸亏仰慕归仰慕,却并没有像 西安户县农村的 那位 文学爱好者那样 盲目地东施效颦。个中原因,既有感到不是吃“作家饭”的自知之明的因素,更与在经济上我总是都处于 等米下锅 的被动处境有关。最近又看到《文学报》上当红作家 阿来在接受记者访谈时宣称:文 学创作对他而言是个人的宗教信仰,在许多人都没有信仰的时候。我同样亦颇为动容。不过,动容归动容,作为一个已经历过不少世事并不再年轻的人,我更不会以他为榜样,也将文学创作当作自己的 宗教信仰 。当看到 西安户县那位被 文学之梦 毁了自己生活的农村青年的悲剧后,又联想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 所见所闻,便忍不住也 想来上几句议论。
 
     我是一个很实际的人,我历来以为,将文学作为信仰,而且是信教般 虔诚痴迷 的信仰,甚至将写作视作生命的全部,对于汪曾祺、阿来等名家大腕来说是理所当然的。文学除为他们赢得了层层叠叠的荣耀和光环外,还给他们带来了 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的滚滚财源。他们完全可以心满意足地躺在文学这张高雅华贵的大床上,吃香喝辣、穿金戴银,名利双收。不过对于 我们这样的芸芸众生而言,则千万不可天真地盲目追随着去信仰文学,更不可将文学当作宗教。且不说我们的才情有限,难以写出令人眼睛一亮的佳作美文,就算“才高八斗,日赋万言”,然而在无情的市场法则面前,无名无望者的“心血”又卖给谁?即使偶尔有点“豆腐块”侥幸见诸报屁股,可换来的那三五十元稿费,是根本不足以养家糊口的。因而饥不能食,寒不能衣,一点都不实惠的文学,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讲只可以当作精神生活中的奢侈品,不妨偶尔“消费”一下,不但绝对不能将其作为生命的全部,而且还不能将其作为业余爱好的“惟一”。否则,文学给我们带来的就不会是快乐愉悦,相反是生活的辛酸苦难,甚至是人生的悲剧!就我居住的小县城来说,我就认识好几位文学痴迷者,为了实现那无异于是“水中月,镜中花”的作家梦想,往往“食无求饱,居无求安”,甚至还有“男不婚,女不嫁”,终身以文学为惟一的情人者。这样不顾一切地投入对文学的追求,精神固然可嘉矣 ,却多少显得有些悲壮 和苍凉。 因为这 不仅 极大地影响了他们正常的生活 秩序 ,给他们的人生留下了太多的遗憾和空白,而且还让他们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和极度边缘化,以至于成为人们眼里的“异类”和“怪物”。难怪有人叹惜道:“都是文学惹的祸,害得这些酸秀才活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所以,我虽然可以算得上是自幼热爱文学的人,却从来不敢将文学作为人生的目标追求,更不敢将文学视为人生的全部,顶多就是将文学作为人生的精神寄托之一。原因就是作为一个一 靠劳动吃饭的凡夫俗子,严酷的现实不能不使自己深深懂得,“求食”无论如何都是首位的,那种“ 著书不为稻梁谋”式的酸溜文人的痴言诳语,只停留在口头标榜上倒没什么,倘若要付诸实施,没有万贯家财作垫底,则恐怕是注定要沦为乞丐的。 因而,尽管我一直都不曾放弃过对文学的仰慕,但我历来都注意将自己对文学的兴趣定位为自娱自乐的业余爱好,并且始终认为,文学爱好与抽烟喝酒、唱歌跳舞,朴克麻将等爱好一样,都是一种消遣的形式。各人爱好什么,关键只是取决于各人的兴趣而已,爱好形式上或许有雅俗之别,实质上则并没有高低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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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杨纯柱 于 2008-10-30 09:43 编辑 ]
作者: shen1029    时间: 2008-10-30 11:42
各人爱好什么,关键只是取决于各人的兴趣而已,爱好形式上或许有雅俗之别,实质上则并没有高低之分。
——————————
人活在世,生存和饭碗最重要。问好!

作者: 杨纯柱    时间: 2008-10-30 11:51
原帖由 shen1029 于 2008-10-30 11:42 发表
各人爱好什么,关键只是取决于各人的兴趣而已,爱好形式上或许有雅俗之别,实质上则并没有高低之分。
——————————
人活在世,生存和饭碗最重要。问好!

谢谢春雨的理解!问好!

[ 本帖最后由 杨纯柱 于 2008-11-1 16:56 编辑 ]
作者: 梁星钧    时间: 2008-10-30 18:06
有道理。给那些为文学舍生存者是一种善意的提醒。
作者: 程学武    时间: 2008-10-31 10:04
对于文学,我们还是当成一种爱好,一种打发时间的方式吧。就99%的文学爱好者而言,我看想成名成家,难;想改变生活,更难。
记住,生存和饭碗最重要。
作者: 微风轻拂    时间: 2008-10-31 11:22
陈忠实,我最喜欢的一位作家,很早就看过他的《白鹿原》。

你的事例,我生活中经常遇到,他们有妄想症,我邻居由一个几乎和杨丽娟一样的人,幻想自己和明星能结婚。

大多人文学爱好者还是理性看待文学的,认同你的观点,文学是爱好!
作者: 山野闲人    时间: 2008-10-31 20:47
杨老师快手笔啊。欣赏你的行文风格,赞赏你的为人标尺。
(*^__^*)...嘻嘻
只是没有看过陈忠实写的文章,虽然您的文章引起了我的兴趣,但我将依然固执的不去看。呵呵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08-11-1 15:02
支持!
对于一般人,文学爱好只能做为爱好,不要轻易妄想可以靠它来吃饭,更何况以此功成名就呢?
作者: 杨纯柱    时间: 2008-11-1 16:55
原帖由 梁星钧 于 2008-10-30 18:06 发表
有道理。给那些为文学舍生存者是一种善意的提醒。

问好梁老师。谢谢理解!

[ 本帖最后由 杨纯柱 于 2008-11-1 16:57 编辑 ]
作者: 杨纯柱    时间: 2008-11-1 16:56
原帖由 程学武 于 2008-10-31 10:04 发表
对于文学,我们还是当成一种爱好,一种打发时间的方式吧。就99%的文学爱好者而言,我看想成名成家,难;想改变生活,更难。
记住,生存和饭碗最重要。


问好程版主!谢谢点评和理解!
作者: 杨纯柱    时间: 2008-11-1 17:00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08-10-31 11:22 发表
陈忠实,我最喜欢的一位作家,很早就看过他的《白鹿原》。

你的事例,我生活中经常遇到,他们有妄想症,我邻居由一个几乎和杨丽娟一样的人,幻想自己和明星能结婚。

大多人文学爱好者还是理性看待文学的,认同 ...


问好微风老弟!谢谢你的点评和理解!
作者: 杨纯柱    时间: 2008-11-1 17:07
原帖由 山野闲人 于 2008-10-31 20:47 发表
杨老师快手笔啊。欣赏你的行文风格,赞赏你的为人标尺。
(*^__^*)...嘻嘻
只是没有看过陈忠实写的文章,虽然您的文章引起了我的兴趣,但我将依然固执的不去看。呵呵


问好闲人!谢谢你的“欣赏”和“赞赏”,你才是真正的下笔千言的快手呵!我一篇小文从酝酿到出手要很多时日!陈忠实的文章我也没有读过,也不想看,只是留意过他的若干行状!呵呵!
作者: 杨纯柱    时间: 2008-11-1 17:11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08-11-1 15:02 发表
支持!
对于一般人,文学爱好只能做为爱好,不要轻易妄想可以靠它来吃饭,更何况以此功成名就呢?

问好水如空老师!谢谢你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 快乐阳光    时间: 2008-11-1 17:18
精神可嘉,只是太艰辛了
作者: 杨纯柱    时间: 2008-11-2 15:59
原帖由 快乐阳光 于 2008-11-1 17:18 发表
精神可嘉,只是太艰辛了


问好快乐阳光。谢谢你的理解和点评!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8-11-5 18:38
文章很理性,对我等或可起到教育的目的。
作者: 山野闲人    时间: 2008-11-5 20:51
标题: 回复 12# 杨纯柱 的帖子
问好杨老师
人生在世间多有迷雾遮眼,自己详细一片美好,结果一遍狼藉所见不少,您的这篇文章乃扒开云雾之作,对人有点睛亮眼之大妙。
作者: 杨纯柱    时间: 2008-11-5 21:30
原帖由 一水 于 2008-11-5 18:38 发表
文章很理性,对我等或可起到教育的目的。



呵呵,惶恐,惭愧!
我写此文虽然是有感而发,却主要是出于自警!决不敢“教育”别人,望版主见谅!问好一水版主!
作者: 杨纯柱    时间: 2008-11-5 21:33
原帖由 山野闲人 于 2008-11-5 20:51 发表
问好杨老师
人生在世间多有迷雾遮眼,自己详细一片美好,结果一遍狼藉所见不少,您的这篇文章乃扒开云雾之作,对人有点睛亮眼之大妙。


问好闲人!谢谢你的抬爱。我惶恐得紧呵!
作者: lqm407    时间: 2008-11-5 23:24
同意文章的观点。我也曾经写过类似的文章。可以说,文学创作误了好多人哟……
作者: 杨纯柱    时间: 2008-11-6 09:56
原帖由 lqm407 于 2008-11-5 23:24 发表
同意文章的观点。我也曾经写过类似的文章。可以说,文学创作误了好多人哟……


谢谢版主的理解!问好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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