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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光提税率还不够
文/沈茂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除烟产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政策有了较大改变,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5月1日起执行。(6月20日新华网)
这次烟产品消费税政策调整的原因,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中的说法是“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烟产品消费税。”但从政策调整的时间和新政策执行的时间看,在世界第二十二个无烟日后不久出台这样的政策,显然还与我国政府下决心控制烟草制品消费有关。因为在世界各国控烟方式中,提高税率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之一,税率提高后烟价自然被抬高,就可以让人们少抽烟或不抽烟,从而达到控制烟草制品消费的目的。
吸烟有害健康众人皆知。据说,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全国15岁以上人口的三成六皆为烟民,总人数达3.5亿,占全球烟民的三分之一。每年,中国有100万人死于与烟草相关的疾病。这种“烟害”让人触目惊心。但尽管如此,还是总有人不当回事,在一缕香烟中熏燎人生,自得其乐。这说明,要控制烟草消费,兑现我国政府对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承诺,方方面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首先,我们得努力营造控制烟草制品消费的环境。中国烟文化根深蒂固,一支小小的香烟,承载着太多香烟之外的东西。“买的人不抽,抽的人不买”是常态,在各种固定的或临时的吸烟圈子里,递烟、接烟、点烟,还包含了丰富的社会学意义,你不遵从,就是“不懂事”,就是“傻冒”。因此,如何处理好人与烟的关系,削弱烟作为人情交际的作用,淡化烟的社会功能,还需要政府大力倡导。前不久,中纪委致电中国控烟协会,认为他们禁止公款买烟的建议提得很好,表示将加强这方面的监督,严肃查处用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的腐败行为。这一举动赢得公众普遍赞誉,如果能够真正得到落实,对控制烟草制品消费无疑是有力的推动。
其次,还要有一些限制烟草制品消费的具体措施。这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寓禁于征”的控制烟产品消费政策,必然会带来它应有的效果。但配合这项政策的执行,政府还要拿出一些具体的措施来。比如,加大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力度,尽快立法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在影视剧里严格禁止“吞云吐雾”之类的不良镜头,在烟草纳税环节严格执法。针对烟产品消费税提高后,有人可能转嫁烟产品消费负担的情况,还要完善单位接待制度,禁止公款买烟送烟。纪检监察和审计等监督部门,在常规检查和审计过程中,要把部门和单位消费烟草制品的情况列入检查审计项目,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在我国,烟草行业是利税大户,是某些地区的经济支撑。但烟草“有功”也有罪,它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已经抵消在医疗卫生、劳动力损失等社会支出之中,它给个人、社会带来的巨大负担,最终还要由政府出巨资“买单”。所以,控制烟草制品消费,政府责无旁贷,每个社会成员责无旁贷,必须立即行动起来,这将是惠及子孙万代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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