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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爱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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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1 23: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慕容彬 于 2017-8-18 12:52 编辑

  爱笔说

  我不太记得是什么时候把笔放下的,那是我最心爱的东西,曾在呀呀学语的时候就对它萌生了难以割舍的的情感。

  爷爷教会了我怎样握笔,怎样调墨,怎样书写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字。五岁那年的盛夏的一天,我清楚的记得,爷爷把着我的小手,写了一个“人”字,看似简单的一撇一捺,竟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难开茅塞,琢磨不透。

  那时候爷爷经常握着他的毛笔,潇洒万分地写着,写着。春节写春联,结婚写喜联,老人过世写挽联……,十里八村的都会来找他写,并携带一些不错的馈品,吃的喝的都有,那时候我就知道,笔,能带来好处,虽然不知道写字到底有多伟尚,有多高雅,可那些好吃好喝的东西,肯定都与笔下的东西息息相关。

  后来入了学,苦学,方明白笔不只能带来那些物质的东西,还有精神上的,古人笔耕不辍,为我们留下了太多东西,好多作品可以影响你的一生。阅后有的会让你热血沸腾,志气高昂;有的能使你低头沉思,默默自省;有的让你振臂高呼,成就梦想……

  念初中时老师让同学们写一篇以“我的理想是——”为题的作文,我提笔一挥而就,写下了一千多字的《我的理想是当一个作家》,作文大意是我要学鲁迅先生用笔拯救世界,甘为孺子之牛云云,几位老师批阅后皆啧啧称赞,都说我的理想肯定能实现。我沉溺在老师们鼓励中,从那时起,我更宠溺我的笔,发誓要完成我的作家梦。

  多年后,我在诸多原因中辍了学,恋恋不舍地放下了我的笔,继而走向了漫无边际的打工之路。这期间,只有偶尔闲暇拿起笔的时候,心才是静的,但是那样的机会,只能在喧嚣的机器停下来的时候,才能争取。写出来的东西,连自己都不敢细读,没有积极向上,而是满腹委屈牢骚,通篇怨言。握起笔,蘸点泪,写下难过,残酷现实,渺茫人生,何时方是个头?毫已损,锋已顿,哪能生花?弟弟考上大学后我的心开始有了些许的安慰,他走了一条我想走而没走成的路,他也迷恋上了他的笔。

  打工路上,时常特别想念我的老弟,他是我灵魂,他能读懂我的文字。寥寥胡诌乱语,他也能捕捉到我的心思。

  他经常勉励我说“哥哥,你别气馁,你能写,如若你不放弃,你热爱生活,你是能写出好文章的!”我便在他的鼓励下重新拿起了我的笔,双手颤抖地写着,写着。

  多年的打工生涯,见过太多人,经历太多事,许许多多的见闻,纷繁杂陈的感悟,都曾想把它们跃然纸上,以供大家品鉴,奈何拿起笔来,却是力不从心,无法下笔,只能望笔兴叹,垂然作罢。

  想到现实与理想背道而驰,有时不免黯然神伤,极致时泪如决堤之水,一发不可收拾,躲在没人的角落,数着时光的晕圈,叹青春不再,岁月无情。

  结婚后有了妻子,儿子,开始着手人生百味,财米油盐,生活琐碎。

  我的笔,彻底被遗忘。

  儿子开始上学,他总是喜欢挠挠小脑袋问我:“爸爸,这个字怎么写啊,你教教我好吗?”我轻轻接过他手中的笔,在小本子上认真地写下一个字,并告诉他,这个字,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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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23 17: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陆成兵 发表于 2017-8-23 15:22
人生有梦是清欢!我和作者一样喜爱文学始于少年,作家是我们心中共同的梦想。坚持就会有收获!

谢谢老师的鼓励,慕容一定会努力的,以前的时光浪费了不少,现在开始不再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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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3 15:22 | 只看该作者
人生有梦是清欢!我和作者一样喜爱文学始于少年,作家是我们心中共同的梦想。坚持就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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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23 15: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太和五中张奇 发表于 2017-8-23 10:22
文章由感而发,从生活琐事中发现人性的真善美,欣赏。

谢谢老师赐墨留评,奉茶!
27#
发表于 2017-8-23 10:22 | 只看该作者
文章由感而发,从生活琐事中发现人性的真善美,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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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2 21:41 | 只看该作者
慕容彬 发表于 2017-8-12 20:37
谢谢老师训导,真是这样,慕容所以才就此改过嘛

笔,应该是某种文化的传承
25#
发表于 2017-8-20 09:17 | 只看该作者
也不知道笔这样的东西,会不会最终被淘汰。只知道自己现在几乎不用笔,即使要用也是市面上没有任何特色的中性笔。
24#
发表于 2017-8-18 21:41 | 只看该作者
微风轻拂 发表于 2017-8-18 18:00
主要是没有加首发版权,作者可能不是首发

谢谢版主 !
23#
发表于 2017-8-18 21:41 | 只看该作者
慕容彬 发表于 2017-8-18 12:53
谢谢浪子兄,排版才学会

不客气!我也不是很会操作!
22#
 楼主| 发表于 2017-8-18 21: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微风轻拂 发表于 2017-8-18 18:02
你现在加版权已经晚了,必须在每周3-下周2之间加版权声明,我们版主才能有权给你加精。 看你写了6篇文章, ...

谢谢老师,怪我疏忽了,下次一定注意。
21#
发表于 2017-8-18 18:02 | 只看该作者
你现在加版权已经晚了,必须在每周3-下周2之间加版权声明,我们版主才能有权给你加精。 看你写了6篇文章,应该对论坛版权有所了解。

本来你这篇文章确实不错,值得加精,可能你自己根本不看我以前的回复。
20#
发表于 2017-8-18 18:00 | 只看该作者
无才浪子 发表于 2017-8-13 08:30
文字很好,可这个排版可能不讨版主们喜欢!

主要是没有加首发版权,作者可能不是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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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8 12:53 | 只看该作者
无才浪子 发表于 2017-8-13 08:30
文字很好,可这个排版可能不讨版主们喜欢!

谢谢浪子兄,排版才学会
18#
发表于 2017-8-13 12:37 | 只看该作者
慕容彬 发表于 2017-8-12 20:37
谢谢老师训导,真是这样,慕容所以才就此改过嘛

共勉!
17#
发表于 2017-8-13 08:30 | 只看该作者
文字很好,可这个排版可能不讨版主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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