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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时光,流过如锦缎的皮肤(35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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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8-11-26 07: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时光,流过如锦缎的皮肤(3590字)

  文/林小白

  林峰去上海出差,5天。

  闺蜜潇潇打电话来,隔着话筒就能听到她杀猪般的嗓音:“烂人,还不出来蹦跶?”隐约还能听到她刷牙的声音,泡沫簌簌的声响仿佛电视机没有了信号,依稀还有杂音在手机的另一端轰然炸响。恍惚中摸索着挂掉电话,耳根落得清净。

  我伸了个懒腰,让头部从被窝里解放出来。像乌龟一样爬起来洗漱,化妆,对着镜子的时候,感觉自己像变了个人。镜子里的那个人眼角已经有细小的鱼尾纹,丝丝缕缕隐隐趴在眼部的皮肤上,像难看的虫子,啄得皮肤生疼——这才结婚三年老娘已经这么苍老了吗?

  和林峰结婚后,我辞掉了工作,安心在家做全职太太,洗衣、做饭,收拾家务。每天的工作就是将家里伺弄得一尘不染,林峰喜欢花,我就在阳台种上玫瑰、牡丹、栀子,当然,还有我喜欢的仙人掌、多肉。林峰喜欢看书,我就在淘了“南巢”精巧的书柜,辟出一间书房来摆放,上面摆上他喜欢读的书籍……三年来,所有的心思都围绕着林峰转,一心就想做个贤妻良母,“贤妻”的资格算是板上钉钉,就差“良母”了,林峰说,现在咱们的条件要个孩子,时机还不成熟,这个愿望就暂时搁浅了。

  在挑选衣服的时候,我有些犯难:是穿那件天蓝色碎花棉布长裙,还是粉色吊带?一时拿不定主意。窗外午后的阳光刺眼,暖融融的光线顺着百叶窗洒进来,跌落在裸露的皮肤上,仿佛有风吹过,痒痒的,心里不安的因素又蹦蹦跳跳跑出来,管它呢,反正距离与潇潇的约定还有好长一段时间,来吧,快活呀,反正有大把时光挥霍。

  收到林峰的短信:我已上飞机,勿念。言简意赅,完全不是他从前的风格。要换做是从前,他会发大段的甜言蜜语,从“小宝贝”一直叫到“甜心”,从昨晚的缱绻缠绵,说到出差回来后又一次“酣战”的设想,直说到我皮肤泛起红点,脸色酡红,耳热心跳,恨不能将头埋进被子里。现在是怎么了?心里没有答案。

  对着镜子反复端详、对比,脱了穿,穿了脱,选择困难症又犯了。最终还是选择了那条粉色吊带裙,领口开得低些,能够完全展现女人的完美线条,该露的露,该隐藏的隐藏,“犹抱琵琶半遮面”,一切恰到好处。

  天色逐渐暗下来,天空的云朵在不断变化,由白到黄,淡黄,漫天的霞光最终隐去了那种美到耀眼的色彩。电话再度响起,潇潇的声音像只急躁的猫。

  “烂人,还没收拾好?都几点了?再不来黄花菜都凉了!老地方,不见不散,麻溜过来!”

  出门,打车。在路边准备出发时心里犹豫了一下:是不是去车库开出那辆闲置太久了的粉色奥迪A6?思虑再三,放弃。潇潇那娘们儿能放过我?饭局都约了好多次了,每次约都被我推掉,这次好不容易逮着机会,会不趁着林峰不在,疯狂灌一次——鬼才信。

  灯火阑珊处,那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又爬上心头。

  酒吧大大的招牌远远就能看到,闪烁的灯光下,四个字母像内心的不安一样闪烁着。酒吧的名字叫“BLUE”,我称它作“蓝调”,而潇潇那娘们儿俗不可耐,直接叫它“蓝天”。我们喜欢这里,是因为高中时共同喜欢的作家安妮宝贝,她的笔下常出现这样的酒吧,巧了,这座城市居然也有这样一家酒吧,于是就成了我们千金买醉的地方,在这里混了不少日子,和酒吧老板混得厮熟,见面潇潇都能挽着帅气老板的手,嗲声嗲气学年轻姑娘叫“哥哥”了。声音虽然不好听,却也充满魅惑。

  说句公道话,潇潇除了声音有点难听,身材还是有料的,该凸的凸,该翘的翘,大家蜕掉脸上的化妆品,能让二三线明星自叹不如。每次调侃老板都能让他耳热心跳,不能自持。天生的尤物,天生的妖精。拥有魔鬼般的身材,所以潇潇的男朋友换了一茬又一茬,从来就不缺愿意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英俊小生。

  我们俩一切合拍,只有在嫁给林峰这件事上,我们有过意见分歧。我记得结婚前我们聚过一次,那娘们儿口无遮拦,一说话就憋出我内伤。

  “这么快就把自己卖出去了?也不卖个好价钱,林峰和你不般配!”

  耳朵里潇潇的声音爆竹声声、噼噼啪啪,撞得我难受。

  “卖,当然卖,趁现在卖个好价钱,林峰可是一个潜力股,卖给他我心安理得,赚了!”我回怼她。

  说实话,那时候对林峰真的没多大信心,论身家,论相貌,林峰都不是最佳人选。而身边不乏追求者。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的条件也不比潇潇差。怼潇潇的话,也不过是让内心获得一点点自我安慰。

  “烂人,你别后悔哈!”潇潇撂下句狠话,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和我说话——作为闺蜜,她是真不希望我跟着林峰过苦日子。好在婚后林峰的事业逐渐有了进展,从普通业务员到副总,再到总经理,一路像开了挂,也不白枉了我把宝押在他身上。

  走进酒吧,潇潇已经和她一群猪朋狗友大声吆喝着灌开了,酒吧里浓浓的荷尔蒙飙升,到处是寻欢作乐释放激情的男女。女人化很浓的妆,小脸精致,波涛汹涌。男人们目光敏锐,四处寻找自己的猎物。

  伏特加兑红茶,老规矩。一杯酒下去,胃开始燃烧起来。潇潇目光游离,声音尖锐。学北京片子说话:“烂人,以为丫的真安心做良家妇女,不出来蹦跶了呢!先自罚三杯!痛快的!”我接着灌下去两杯,让酒精在胃部与第一杯酒相遇,融合。

  酒过三巡,掷骰子、比大小,又是几杯酒下去,桌子上已经摆了三瓶伏特加空瓶子,穿黑色小西装的服务员端着托盘上了一盘水果,果盘里装着火龙果、甜瓜、西瓜,五味杂陈。潇潇免不了又起了调侃的兴致,眯着眼挑逗眉毛修长的服务员。

  “帅哥,再来一瓶生命之水,加冰!”

  那是潇潇最喜欢的牌子,“绝对”、“恰到”、“深蓝”,喝过之后,潇潇最喜欢的还是“生命之水”,而我偏爱“深蓝”。“深蓝”代表忧郁,符合我小文艺的风格。

  面对这样的熟客,服务员早已见怪不怪,微笑着端着托盘去后台了。临走,不忘用眼睛瞥了瞥潇潇胸前的无限风光。

  手机上的时间跳到八点半,手机屏幕波澜不惊,平静如水。没有短信提示,没有电话。若是在以前,这个时候林峰会给我报平安,即使没有电话,起码也会发条短信。现在,什么都没有。

  潇潇的目光刺一样钻进来,在轰隆隆的声音里震得耳膜一阵摇晃。

  “又想他了?丫的不知道在上海干嘛呢,恐怕早就把你忘记了,躺在谁的怀里软玉温香呢!”还是一样的口无遮拦,还是一样的直指人心。

  “他不会的,林峰不是那样的人!”我嘴硬心虚。实质上从林峰近半年来的反应来看,林峰已经不是以前的林峰了。我们之间已没有从前的那种默契,坐上总经理位置之后,他变得越来越忙了,应酬多了,出差的时间也多了,回家的时间却越来越少了。从前他在出差之后会发短信会打电话,这半年来,不仅不主动打电话,即便是我打过去,他不是说在开会,就说在谈客户——大晚上十一点了还谈什么客户呢?是什么样的客户要那么晚了才谈?天知道!

  “男人哪有不偷腥的?月月,你见过不偷腥的猫?”潇潇脸色由粉红到酡红,一大杯子酒灌下去,转身环视周围的男女,嘿嘿奸笑:“你们不偷腥?”

  一群男女似笑非笑,脸色尴尬。

  潇潇曾给我支招,想要知道林峰是否出轨,观察下他每次带什么人出去,回来的时候身上还是不是原来的味道就好。林峰身上的味道我再熟悉不过,他不抽烟,身上永远一股淡淡的古龙水香水味。他从前出差都是一个人,现在……现在他总是带着他的秘书出门,秘书肤白貌美,身材傲人,上半年他回家时,白色商务衬衣上的古龙香水里已经掺杂着别的味道,那熟悉的味道我甚至都能分辨出是什么牌子,什么品位。

  “月月,不是我说你,离开他,你还有更好的!你这烂人,非要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吊死吗?”潇潇说话的时候,眼睛瞥着酒吧的过道,在那里,一个熟悉的身影缓缓走了过来。

  我举杯,浓烈的伏特加倒流进胃部,它们是否已开始腐烂?

  “好巧啊,你们都在!”那个熟悉的声音说,还是那样温柔,还是那样动听,还是那样充满磁性。

  潇潇立起来,身子有些醉意了。一把将他拉过来,就像拉着一场预谋。

  我的脑海里摇晃着,沉沉的,想起他曾那样炙热地追求我的时光,想起他宽大温暖的手掌。曾经,也是因为他,我和潇潇大吵了一架。潇潇大骂我糊涂,宁愿选择一文不名的林峰也不选择家底深厚的谭俊。

  “林峰那里好?错过谭俊你会后悔的!”潇潇说过。

  谭俊优雅地坐下来,开了一瓶啤酒,举杯,自罚三杯,老规矩。

  谭俊家里条件确实好,是那种“家里有矿”的主儿,我也曾心动过,可是,或许是内心的自卑,或许是林峰的温暖打动了我,鬼知道我怎么最终选择了林峰而非他。

  再喝一巡,潇潇又疯开了,勾肩搭背拉着几个男的要去跳舞。酒吧的灯光暧昧而耀眼,她不管不顾,已经跳开了。海藻一样的头发甩起来,胸部的风景迤逦非常,风情无限,却丢给了谭俊一个饱含深意的眼神。

  “这位美女的女士,能不能请你跳支舞?”谭俊的手已经伸过来,只等他曾经的女神点头,就可以完成一次完美的邀请。

  我想起林峰,想起他日渐走远的目光,想起他身上异样的香水味,想起偷看过的他来不及删去的自拍照,照片里,那个女人笑得妖艳无比的样子,身子开始颤抖。

  谭俊的手已经恰如其分地伸过来扶着我,修长的手指抚摸在我的消瘦的肩胛骨上,我的皮肤上都是颤抖着的微粒,它们迅速从我的肩胛骨上流淌下去,漫过我的胸口,漫过我依然光滑如同瓷器的皮肤……

  那一刻,酒吧的灯光愈发暧昧了。

  

评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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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8-12-8 16:5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精品小说
15#
发表于 2018-12-7 20:10 | 只看该作者
小说把一个滑向道德深渊的女人形象描写的淋漓尽致,把很多都市女人的变节心理描述的绘声绘色。但结局嘛,似乎有点不良的导向。毕竟丈夫出轨尚属臆测,还没有事实依据,况且就算丈夫真的出轨了,也需要先整理掉感情和婚姻才能如此释放自己的自由。最后,我不由得对这样的女人感叹一句:花开笑春风,却被风吹落,自无坚贞性,但怨风轻薄。
1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7 11:06 | 只看该作者
莹莹子期 发表于 2018-11-28 12:33
一场关于女人心里的战争有着婚姻的思考,通过月月微小的心里变化折射出对于走进围城的女人,和面对充满诱惑 ...

问好子期,回复来迟,望原谅。小白也是尝试,每一次尝试,瑕疵都不少,还望子期姐多批评指正
13#
发表于 2018-11-28 12:33 | 只看该作者
一场关于女人心里的战争有着婚姻的思考,通过月月微小的心里变化折射出对于走进围城的女人,和面对充满诱惑世界男人的取向,关于婚姻的迷茫,命运的未知是这篇小说的主题。问好小白。
12#
发表于 2018-11-28 11:19 | 只看该作者
最终还是选择了堕落,很可惜。语言和氛围比较符合当下的阅读倾向,有言情的氛围,也有发人深省的人物走向思考。学习一下!
11#
发表于 2018-11-27 19:35 | 只看该作者
谜一样的开始,谜一样的结局,细想,人生岂非也是一个谜!纸醉金迷的世界,充斥着背叛与被被背叛的生活,公平?逆来顺受,亦或是选择随波逐流?无解的人生,谁能有个完美的解释?
大赞,学习小白老师的文!
10#
发表于 2018-11-27 15:50 | 只看该作者
精神上失去自我的人, 最终失去整个自己。很多女人主动将自己当做男人的附属,却忘记了一切附属的事物都是屈从才能生存的。要想自己不屈从,必须自己不当附属物!
9#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7 15:07 | 只看该作者
一楠 发表于 2018-11-26 13:07
时光,流过如锦缎的皮肤,一场暧昧的开始,一场对人生对婚姻对男人的愁肠百结的体味。小说很是细腻得描写了 ...

感谢一楠老哥提读,多批评指正,小白好及时改正
8#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7 15:06 | 只看该作者
野芒 发表于 2018-11-26 16:54
小白版的小说总是透着一种无奈,这一篇不能么明显。但还是传递了一种模糊的情愫,其实,生活本来就是不清不 ...

交换角色来写作,其实蛮有意思的。野芒也应该尝试一下。
7#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7 15:05 | 只看该作者
碣石清风 发表于 2018-11-26 14:06
欣赏学习过,一篇很有味道的小说。作者以舒缓的节奏,跳跃发展的情节,加以细腻的细节描写,塑造了几个不同 ...

感谢清风老哥提读,这样的小说,说实话,很稚嫩,很多情节上的铺设,很多东西都还没有深挖,完全可以写得更精彩,奈何功力有限。不过,有老哥们的鞭策,小白会继续努力。
6#
发表于 2018-11-26 16:54 | 只看该作者
小白版的小说总是透着一种无奈,这一篇不能么明显。但还是传递了一种模糊的情愫,其实,生活本来就是不清不楚的。作品中的描写真的是传神,一字字的读,几乎处处都闪出光芒来。
最近交换身份的写作多一些,此风当刹
学习拜读,加分支持!
5#
发表于 2018-11-26 14:06 | 只看该作者
欣赏学习过,一篇很有味道的小说。作者以舒缓的节奏,跳跃发展的情节,加以细腻的细节描写,塑造了几个不同个性的人物形象, 真实再现时下年轻人不同的生活处境和生活态度,揭示潜在危险的婚姻状况,引人深思耐人寻味,结尾余味无穷。一篇可以上纸刊的小说。赞。
4#
发表于 2018-11-26 13:0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一楠 于 2018-11-26 13:08 编辑

时光,流过如锦缎的皮肤,一场暧昧的开始,一场对人生对婚姻对男人的愁肠百结的体味。小说很是细腻得描写了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中没有刻意的叙述,只是通过言语交流和自我心理活动,一步步完成故事从表及里的升华,最终留下一个开放式的结尾,给人无限想象的空间……
林版的构思可谓起伏有章法,无声胜有声!
3#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6 11:55 | 只看该作者
徐得荣 发表于 2018-11-26 08:01
此文精品,至少在我眼里是。我不想说一些所谓的“高人”所谓的“佳作”怎么样“高”的目中无人,但小白的小 ...

榆木老哥谬赞了,给老哥哥敬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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