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197|回复: 2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善恶是否终有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10-7-28 13: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善恶是否终有报?
  
  最近看了一部正在全国各大影院热映的俄罗斯大片《黑色闪电》,勾起了我常常思考的一个问题--善恶是否终有报?
  
  男主人公的父亲是一个一辈子乐于助人、喜爱打抱不平的正义汉子,但父亲却因此得罪了不少人,一辈子碌碌无为,连给儿子的生日礼物也只是一部老掉牙的旧汽车,于是,儿子对父亲的“多管闲事”非常抵触。有一次儿子开车去接父亲下班,这时有路人拦车请他帮忙送一个危重病人去医院,儿子没有理睬,可是过了一会忽然发现这个病人恰好是自己的父亲,父亲因为被延误时机而停止呼吸,儿子追悔莫及!原来,父亲在等儿子的时候遇到一个歹徒报复行凶,而这个歹徒正是因为父亲前一次见义勇为时结下的仇怨。
  
  这真是理不清的糊涂账。那么,到底善恶是否有报应?我们来详细分析分析上面这个故事。
  
  首先,这个儿子拒绝帮助路人拦车救人的求援,导致自己的父亲失去抢救时机,这是恶有恶报。
  
  其次,这个父亲做了一辈子好事,但正因为自己乐于见义勇为,才导致自己得罪了仇人,惹来报复而失去身家性命,这又是好人没好报。
  
  那么,到底是好人有好报,还是好人没好报呢?但这部电影的结尾最终还是正义战胜邪恶,男主人公战胜了坏蛋,并赢取了美好的爱情,最终邪不胜正!
  
  如果从唯物主义辩证法的角度来分析,显然,因果报应是不符合辩证逻辑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邪不胜正只能是人们的一厢情愿。
  
  比如二战希特勒纳粹为首的邪恶轴心国最终败于代表正义的同盟国,但是我们认真分析,发现希特勒其实是有可能战胜的,如果纳粹的原子弹能够提早几日诞生,那么二战可能是完全不同的结局。
  
  再如,善良的民族花刺子模因坚决抵抗成吉思汗蒙古大军,导致被屠城而族灭;相反,很多民族因苟且偷生的投降而避免了族灭的命运。显然,正义的花刺子模没好报应,苟且偷生之辈反而长命百岁。
  
  又如,梁祝爱情感天动地,但最终并没有有情人终成眷属,化蝶仅仅是后人对其爱情悲剧的美好祝愿。类似的如罗密欧和朱丽叶、贾宝玉和林黛玉、孔雀东南飞。这些都说明了有情人未必终成眷属。特别是《孔雀东南飞》这个故事,恶婆婆并没有受到什么报应,贤惠善良的媳妇被无情离弃。
  
  那么,真的没有报应吗?也不是这样,《孔雀东南飞》故事的最后,媳妇自杀了,儿子失去妻子后也自杀了。人生有三大悲剧--少年失志、中年丧妻、老年丧子,对于恶婆婆来说,老年失子也算是一种报应吧!
  
  我们再从心理学来分析善恶到底有没有报应。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这说明中国民间对善恶有报的朴素善良的理解。一个宽容、善良、坦荡之人必然内心没有蝇营狗苟,少计较得失,也不算计别人,自然吃得好、睡得香,这也算是一种善有善报。
  
  前次看到某新闻,一个杀人犯在逃跑8年后终于主动投案自首。他这些年逃亡途中,一边受到良心谴责,一边如惊弓之鸟,每天夜里总是从噩梦中醒来,惶惶不可终日。投案后反而觉得内心平静了许多,几年来第一次睡了一次安稳觉。
  
  这个杀人犯的事例恰好证明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一个做了坏事的人总是逃脱不了良心的拷问,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但是,如果我们从辩证法来换一种角度分析,我们也可以这么认为:这个杀人犯还不够邪恶,还有一点点良心发现。反之,假如这个杀人犯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似乎也能吃得好、睡得香。
  
  那么,这样看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似乎仍然是一种唯心主义迷信?那么,我们到底如何看待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呢?
  
  破解这个难题一定要从整体和个体两个方面来辩证分析:
  
  从个体来讲,一个经常做坏事的人,结下的仇人也多,受到报复的可能性也多;一个待人冷漠之人,必然人际关系较差,那么,这种人遇到困难后受到他人帮助的机会也较少。所以,从宏观角度来看,“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是符合辩证法的。
  
  从整体来看,个人的道德良善或许和因果报应没有本质联系,但是一个地区、一个社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整体上道德低下、恶人当道,这样的社会、地区、民族注定是没有好下场的。
  
  比如三聚氰胺牛奶。少数企业生产三聚氰胺牛奶还不足以使得中国人喝不上放心奶,但是假如大多数企业都生产三聚氰胺牛奶,那么最终的结果将是连生产牛奶的都喝不上健康奶。这就是恶有恶报的连锁循环、因果循环。
  
  你生产三聚氰胺牛奶,他生产剧毒农药蔬菜,另一个他又生产假冒香味毒大米,最终造假牛奶的吃毒蔬菜,生产毒蔬菜的吃毒大米;企业明目张胆排污,监管部门睁眼闭眼不管,最终连排污的带监管的也不得不喝着脏水、呼吸污染的空气。这也叫恶有恶报的因果循环。
  
  教师去医院怪医生乱开药,医生送孩子去学校怪教师乱收费,小贪官怪大贪官比自己更贪,科研工作者炮制假论文,工人制造伪劣产品,农民种伪劣绿色蔬菜,最后是人人受害。显然,因果报应环环紧扣。
  
  道德是纯净社会风气、弘扬社会正义的软性力量,但道德是软的、是辅助的、是次要的。当今中国社会世风日下、道德沦丧、贪污横行,人们急功好利,很多人不再信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为了成功和名利而不择手段、不知廉耻。但这并不是说中国人是一个特殊的人种,也不是说中国人天生的贪婪,更不能说新时代的中国人变坏了、基因突变了。而是因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视界开阔了,人性得到了释放,人性中的本善和本恶也一起释放了。而当前的体制已经远远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受不到有效遏制。
  
  唯有进一步完善民主和法制建设,软性道德建设才会得到支撑,那时候,人性的本恶、人性的贪婪才会受到有力的遏制,中华民族的纯朴良善的面目才会得以回归。只有这样,我们的天空才会变蓝、河水才会变清、人心才会本善。
  
       当道德已经沦丧,沦丧的道德已不能禁止废水乱排、三聚氰胺牛奶、有毒大米、伪劣假冒、贪官污吏时,道德已不能维系“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法制才是唯一证明善恶有报的救命稻草!
  
  最后讲个本地发生的小故事,本地某男青年在驾车去与女友约会的途中撞了人后逃逸,可是后来发现,那个被他撞了的人原来是女友的母亲,后果可想而知……这也算是一种因果循环吧!看来,人还是应该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




[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7-29 18:27 编辑 ]
22#
发表于 2010-8-5 13: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玉德 于 2010-8-1 02:41 发表
善恶是否终有报?

一个终字含大智慧。


同感。
21#
发表于 2010-8-1 02:41 | 只看该作者
善恶是否终有报?

一个终字含大智慧。
20#
发表于 2010-7-31 10: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7-29 18:07 发表


佛教和道德一样,只能起到辅助作用。
我单位前任领导就很信佛教,每次旅游时遇到寺庙都大把捐钱,但他照样贪污,后来进班房了。我估计他对寺庙捐钱的目的是想请菩萨保佑自己平安。

:handshake
现在拜佛烧香的领导会信宗教?怎么可能呢?如果他信教,就说明不信共产主义,那么他就应该退党才对。既然占据着位置,又说信宗教,分明就是两下里欺骗。
其实,他们信的是“钱”教,“权”教,所以,就把佛、菩萨也当成他们一样的贪官了:我捐钱了,我烧香了,我礼拜了,以我这样的身份,以我这样的虔诚,你们还不应该保佑我吗?怎么就一点儿不遵守官场的“潜规则”呢?
还别说,佛、菩萨们还真就不开面,对他们真就没保佑过,反而是自然的天道依据“因果报应”的基本原则把他们送去接受“报应”。佛、菩萨却仍是那一副表情,没有悲吧,没有惋惜,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落井下石,更没有施以援手……
佛门广大,不渡无缘之人——他们不是打心眼儿里笃信,奈佛、菩萨何?有力也使不上啊……
19#
发表于 2010-7-31 10:10 | 只看该作者
唯有进一步完善民主和法制建设,软性道德建设才会得到支撑,那时候,人性的本恶、人性的贪婪才会受到有力的遏制,中华民族的纯朴良善的面目才会得以回归。只有这样,我们的天空才会变蓝、河水才会变清、人心才会本善。

道德是软的、是辅助的、是次要的。

-----赞同此观点。如此复杂的命题,写得游刃有余,确实不容易。
18#
发表于 2010-7-31 09: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7-29 18:05 发表


但问题是,道德能消灭贪官、三聚氰胺、有毒大米?

我们讲道德已经讲了5000年了,但是现在却道德成“笑贫不笑娼、空气污染、废水横流”。

道德不是不重要,但是新加坡的鞭刑似乎更容易让不道德的人长记性! ...

我们都很希望善恶皆有相应的报应,但是事实正如您文中所述,因果之间扑朔迷离,甚至善良人没有好报,因为善良,总是在关键时候,把幸福成全了别人,而留给自己的痛苦,给予别人践踏的机会。

社会上的道德确实不能约束很多人,但是法律,能介入道德范畴的问题吗?

所有,只有一声叹息!
17#
发表于 2010-7-29 2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海凹 的帖子

赞成观点,欣赏
16#
 楼主| 发表于 2010-7-29 18: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江言语 于 2010-7-29 18:30 发表
听人说“当年恶贯满盈的人现在还在享受改革的成果,过着悠哉乐哉的生活。”以前听到这话没什么感觉,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感觉这才是国情特色!清算,历史遗留如果不彻底清算,历史就是现实,就是未来。那么有什 ...


虽然听了刺耳,但确实如此!

好人有好报还是老百姓善良的一个美好愿望。
15#
发表于 2010-7-29 18:30 | 只看该作者
听人说“当年恶贯满盈的人现在还在享受改革的成果,过着悠哉乐哉的生活。”以前听到这话没什么感觉,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感觉这才是国情特色!清算,历史遗留如果不彻底清算,历史就是现实,就是未来。那么有什么历史,当然就会有什么未来。我现在才不相信善有善报的鬼话,生活在盛世中国,如果不识时务,什么也干不成。
1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9 18: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0-7-28 15:19 发表
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时候一到,立即全报——
中国民间,由于受佛教的影响,有许多关于因果报应的俗语。其实,是否相信因果循环,也就把佛教徒与佛 ...


佛教和道德一样,只能起到辅助作用。
我单位前任领导就很信佛教,每次旅游时遇到寺庙都大把捐钱,但他照样贪污,后来进班房了。我估计他对寺庙捐钱的目的是想请菩萨保佑自己平安。


[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7-29 18:30 编辑 ]
13#
 楼主| 发表于 2010-7-29 18: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南山菊 于 2010-7-29 17:08 发表

同意海老师观点.

单纯依靠法制的制约,好象治标不治本.人心的救赎,才应该是根源吧。


但问题是,道德能消灭贪官、三聚氰胺、有毒大米?

我们讲道德已经讲了5000年了,但是现在却道德成“笑贫不笑娼、空气污染、废水横流”。

道德不是不重要,但是新加坡的鞭刑似乎更容易让不道德的人长记性!

道德已经沦丧,让沦丧的道德来教化国民讲道德、将公德,显然是不现实的。


[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7-29 18:13 编辑 ]
12#
发表于 2010-7-29 17:08 | 只看该作者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相信。
我们村有个人很厉害,贪污公用的资金,圈占公用的土地,四处扬言收拾不听他话的人。但是,去年他被和他关系较好的人活活打死了。打他的人自己也跳水自杀了。
11#
发表于 2010-7-29 17: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海凹 于 2010-7-29 17:04 发表
很尊敬法制,但是法制不是唯一。
西方尊法的传统不是我们几百年就能实现的。
西方的基督信仰是催生法制尊荣的根基,而我们的文化基础是儒家的思想,是“差序格局”的。两种信仰基础,很难说推行法制就能解决一切问 ...

同意海老师观点.

单纯依靠法制的制约,好象治标不治本.人心的救赎,才应该是根源吧。
10#
发表于 2010-7-29 17:04 | 只看该作者
很尊敬法制,但是法制不是唯一。
西方尊法的传统不是我们几百年就能实现的。
西方的基督信仰是催生法制尊荣的根基,而我们的文化基础是儒家的思想,是“差序格局”的。两种信仰基础,很难说推行法制就能解决一切问题。推行彻底的法制,在中国,我不知道是不是也要流血才能换来?我们的官本位思想阻碍着一切。
9#
发表于 2010-7-29 16:50 | 只看该作者
最后讲个本地发生的小故事,本地某男青年在驾车去与女友约会的途中撞了人后逃逸,可是后来发现,那个被他撞了的人原来是女友的母亲,后果可想而知……这也算是一种因果循环吧!看来,人还是应该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

    这个小故事警醒人们,勿以恶小而为之。本文从善恶终有报的角度,论述详实,但是有时并不是这样,生活往往令人难以捉摸。曾听说有的犯罪分子就是善于利用人们的善良去作恶,比如有个想抢劫的罪犯迫于打不开大门,就利用一个录制的婴儿啼哭声来抓住人们善良的心理,诱导房主打开大门进行抢劫。所以善良的心灵要注意运用的环境和对象,切勿成为反罪犯子的道具。
本文观点独特,切合这物欲横流的复杂的社会。问好,辛苦了
8#
发表于 2010-7-29 15:03 | 只看该作者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觉得,更多情况下,只是一种美好的向往。
评定一个人一件事是善还是恶,也不是绝对的,很多因素都应该考虑在内。
打个比方,一个孝子,因为贫寒而去偷别人的东西来孝敬母亲,归于善还是恶?
某位侠士,为当地除了一大霸,他是善还是恶?

微风版主这个观点提得好:法制才是唯一的正确的弘扬正义的救命稻草。赞同!
期待吧。问候,夏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群:4042767|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5-3-11 02:32 , Processed in 0.288488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