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941|回复: 3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庄丁余,庄丁余,果然是会装的一丁鱼,盗稿多篇,恶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04-5-2 2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庄丁余,庄丁余,果然是会装的一丁鱼,盗稿多篇,恶心!
庄丁余,庄丁余,果然是会装的一丁鱼,这篇是你写的吗,我们可都离得不远,这是谁的文章,你清楚,还有《在永恒的门前乞求》,《再造森林客栈》,加上这篇《边缘散步》,我都看了,已忍无可忍,不知道他知道了,会怎样看你,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太不能忍受了,我想我会告诉他,还有更多人,你还是马上给斑竹讲讲清楚,我看你稿费也得了,还他的原创,我愤怒,愤怒,是的,我一直在看他的东西,我喜欢他又怎样,你赶快,我真想不通,这么多看客,都没有发现这三篇的文风,那是他的吗,与他那些其他的东西是一样的吗,我气愤,气愤。。。。
--------------------------------------xiaofeifei
35#
发表于 2004-5-9 16:18 | 只看该作者
  对于庄丁余一事,经论坛管理人员的核实,庄丁余本人承认有此事,在此代表论坛对xiaofeifei 的检举行为表示感谢!!对庄的行为表示哀叹!!
  每位进论坛的会员都应当遵守论坛的规则,作为庄丁余抄袭人家的文章为自己所用,这样的事情性质是严重的,给论坛造成了很大影响,但基于庄本人对此事的认识态度,希望他能用自己的笔写出自己的作品,作为一个文人就要具备应有的文德!!
34#
 楼主| 发表于 2004-5-6 11:50 | 只看该作者

这是我xiaofeifei最后一帖了!

这是我xiaofeifei最后一帖了,我表示遗憾,表示伤怀。……学文人讲话怎么这么别扭,这么奇怪。
   我还是直说吧,王想王之戒的贴我看了,我无语。   庄丁余的我也看了,我汗颜。不过,我比较不明白的是,庄为何刚刚还是装做无辜,说“也许吧,也许你们是对的,……”,好象我是真正恶心的人,而他不是。可当我把他那里头头的邮箱和他身边人的邮箱公开之后,他就突然来此一招,狠,够狠!建议大家还是提防着点。对了,大家都给那些信箱发信了吗?可能我说的是假的啊,可能庄与王的话也是片面之词啊?不是吗?为何这样相信,好象论坛里没有人提这件事啊。永远不要相信片面之词!
   除了无语和汗颜,我没了。
   谢谢王最后给我讲到的那部《你往何处去?》那本书,我看过了,很好。不过,我也想问他一句:你往何处去?并且你的qq被我删了,我也换了另外一个,我就是我。
   我懂了,男人,文人,以及我自己,xiaofeifei。
   另外,没有人有理由恨我,我帮王伸张,他不能恨我,我帮庄大大地扬了名,他也不能恨我,说不准,他就这样想呢,其他的人,也没有理由恨我,就算我帮你们找乐字子,可惟独只有我自己,恨,恨死我自己。
   谢谢大家支持,谢谢。
33#
 楼主| 发表于 2004-5-4 18:13 | 只看该作者

关于“庄盗稿”案又有新的有力的证据,大家快来看啊!

关于“庄盗稿”案又有新的有力的证据,大家快来看啊!

    经过小女子我几乎厚颜无耻的打听,还是有重大收获的,我新得到的这些有力的东西,给大家用。

    那就是《武汉体院报》重量级人物和见报率极高的编辑与记者(除这些文章的作者与庄丁余外)的Email:

《武汉体院报》负责老师  姜劲晖                jjh0001@163.com
陈学超                                        laogou007@yahoo.com.cn
刘锐(也是该学院社科论坛的负责人)            l_ray524@hotmail.com
刘甲子                                        lovejiazi@hotmail.com
徐丽萍                                        mm9907@sina.com
杨柳                                          yangliu0831@tom.com

    (重要!注意!)
     拜托各位好心人,在给这些人去信时,最好采用一信多发,让每个收信的人都知道不仅自己有收到这样的信,其他人也有收到。这样他们的回复会更加公平,顺便把他们拉过来中财看看,也是很好的,让他们看看是不是一字不差,是不是还有别的盗稿。记得用“搜索”啊,要搜索的彻底不漏,太气愤了。当然,世道还是公平的。

    当然,这些文章的作者的信箱,我也打听得到了,我不愿意说出,但还是要说,他(读书专栏编辑)的信箱eleven520me@hotmail.com 。

    希望我喜欢的那个人看到这些,最好不要知道我是谁,那没什么意思了,我说过,我不指望得到什么,就这样吧。

    另外,我还是希望看到他的文字,就够了,希望他会来这里,让更多的人欣赏他的文字,这也算是我的一点点愿望吧。总算,好象完成了一幢心愿。

    谢谢大家的支持!
32#
发表于 2004-5-4 14:43 | 只看该作者
像当年佩服幽幽飞一样佩服xiaofeifei.

有这样敢于直言和不辞曲折指陈别人的恶的朋友在,我们的周围才能更透明的干净,而不是尘土飞扬的污浊。中财也会更加纯洁和温暖。
31#
发表于 2004-5-4 14:35 | 只看该作者
承认错误就是好孩子。以后的江天同样欢迎你,和真正属于你的文字。

我在榕树的文字也常常被四处盗卖,抄袭,很痛心的。自己用汗水和苦思凝结的一点文字,被人轻易的用剪刀和胶水轻易拿走,为名为利增加磕码,让人像吃了死苍蝇一样难受的。

为文先为人,文字本身也能涤清一个人心中污浊的东西。所以在文字中,我才觉得自己最是纯真而自然。

希望庄先生知羞者近乎勇也。知错能改就好,再来的时候是一副新面孔,江天的门天丁会为你开着。

也希望中财的管理者能宽大一点处理。最好能保留ID,给个改正或以功补罪的机会为好。
30#
发表于 2004-5-4 13:30 | 只看该作者
确实很沉重,真的不希望这种事情的发生。不过既然发生了,我想大家更应该多一些关爱,当然更希望庄先生坦诚面对一切,因为以后的路还很长!
29#
发表于 2004-5-4 13:26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在签名档中标榜自己“我是中国最好的文人”的人,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是让人痛心的,这实在是一种莫大的讽刺。从签名中也可以看出,庄先生太过张狂,太过浮躁,的确如张老师所说,这是做人之大忌。我想,通过这次教训的淬火与捶打,庄先生会稳重成熟起来,一心一意搞好创作,真正成为“中国最好的文人”的,我们拭目以待!!
28#
发表于 2004-5-4 12:4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庄丁余 发表
我想你们说的都是对的,我现在真的是大脑一片空白.


庄丁鱼抄袭是不对的。对他的揭发和批评是必要的——这既是对原作者的尊重,也是对中财论坛的尊重!
但看了他的表白:“我想你们说的都是对的,我现在真的是大脑一片空白。”我心在痛。一个人怎么会陷入到这种尴尬的境地之中去呢?庄丁鱼可能还是一个学生吧,今后的路还很长。我希望大家能正确地对待他的表白,正确的批评不应该是嘲笑和讥讽。
也衷心祝愿庄先生不要因此走向另一个极端。希望能看到真正属于你的优秀作品!
27#
发表于 2004-5-4 11:56 | 只看该作者

说明一下:

半树代发庄丁余的内容,但不代表半树的任何意见!

问大家好,珍惜中财论坛,珍惜在一起的岁月,这就是缘分。
26#
发表于 2004-5-4 11:28 | 只看该作者

庄丁余登陆不了,要求半树代发一下内容:

我把那三篇文章删除了,谢谢大家的警示,该怎么做,该怎么承担,我都知道了.谢谢大家

庄丁余已经删除了三个帖子,庄丁余不再解释此事情,但愿意承担此事情来自中财的所有的处罚
25#
发表于 2004-5-4 10:31 | 只看该作者
剽窃该休了。还中财一方净土!!!
24#
发表于 2004-5-4 10:1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小老鼠 发表
庄先生~~~看到你昨天上了中财很长时间,也许你一直在做激烈的思想斗争~~~人,不可能不犯错,但,有些错误会毁了你一生~~~

现在你更应该保持清醒,而不是一片空白~~~勇敢的承认错误,我想,中财的朋友...


同意老妹的观点,勇敢地站出来,说一声:我错了!然后,重新开始!
23#
发表于 2004-5-4 09:32 | 只看该作者
庄先生~~~看到你昨天上了中财很长时间,也许你一直在做激烈的思想斗争~~~人,不可能不犯错,但,有些错误会毁了你一生~~~

现在你更应该保持清醒,而不是一片空白~~~勇敢的承认错误,我想,中财的朋友还是可以原谅你的,从新开始自己的写作~~人不在文采有多好,首先是人品要最好~~~当然,接受中财对应剽窃者的处罚,也是在所难免的~~~
22#
发表于 2004-5-4 08:32 | 只看该作者
我想你们说的都是对的,我现在真的是大脑一片空白.
21#
发表于 2004-5-4 06:54 | 只看该作者
庄丁余兄昨晚来了好长一段时间,我专门查了网友在线情况,发现他正在浏览这个帖子,可是什么也没有说就走了。大概是找自己的证据去了吧??
     可怕,还能相信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5-2-3 03:54 , Processed in 0.175722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