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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烂漫菊花南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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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1-20 21: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评“南山菊”散文集《开在心田的花儿》
  
   
  这些年,文字江湖盛传着一些美事,也盛传着一些美名,但无论名、事,当然都关乎人。在文字的江湖里,人分“草根”与“巨擘”——江湖纷争之结果非输即赢,赢者自喜,输者再来,绝没有成王败寇的险恶,因而,这样分法也是有道理的。从“草根”到“巨擘”,既有人的生命成长,也有人的心灵成长,心灵成长又是从感性到理性的过程。站到理性的高度再来回顾成长之路,生命的短暂是一个事实,生命的繁华是另一个事实。都是不争的事实。
  
  跻身文字江湖的人大抵都在关注这两种事实。
  
  初到散文论坛,未知谁是“草根”,谁是“巨擘”,在座的各位必须一一拜访,久而久之,就从遍地“草根”中看出一些颇具“巨擘”天资的迹象来,就从普遍拜访变为个别关注,关注较为多一些的对象之一就是“南山菊”。
  
  之所以称作“文字江湖”,因为其间也有类似于侠客江湖中的纷争和恩怨的,始识“南山菊”即源于一场不大不小也可有可无的纷争,“南山菊”为纷争当事人之一。其时,我并不知道纷争的内幕和详情,但至少可以向世人广而告之的是那本是一种常有的笔墨质问和文权纠纷,当时我觉得那场并不引人瞩目的纷争在纷争的双方都有些小题大做。相关纷争的具体事由在此不便告白天下,但我以为古人所云“子为父隐”的做法在彼时彼地是完全可以用得上的,虽然当事人双方并非父子关系。我不是说其间定有必隐之情,我想说“得容人处且容人”,时之既久,一切误会和错觉定然可以澄清,甲乙双方只需稍事容忍,事情的结局就会更加喜人。
  
  事实却不是这样。
  
  某年某月,纷争终于到了难以调和的地步,一者穷追不舍,一者据理力争,我便觉得这样近乎内讧的疲劳之战该收场了,也该有第三方出面调停了。等了许久,并没有人站出来管管这件“闲事”,我就出面了,总之,原因和理由就这些,过程不提,只说调停的实际效果——结果,我的参与竟然奇迹般地生效了,双方终于默然,但也仅仅是默然,看得出,怨怼依然在心,但也不错了,家丑不可外扬,大家各干其事才是对的。
  
  后来我就收到了名曰《开在心田的花儿》的一本散文集,是“南山菊”的作品集。
  
  拿到手就开始认真拜读。全书内容两日读罄。当我尚未从读书所生的万般感慨中走出来的时候,身不由己,又到论坛去读她的其他作品。发现,“南山菊”显然从众多“草根”中脱颖而出了,虽然和“巨擘”还有很远的距离,但在我心中,其人其作已经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凡有新作定然拜读。
  
  后来就相Q,在文字的江湖里互通有无,相与勉励,觉得“南山菊”的秉性与文风与我甚类,自然就将其引为同道,为她撰写一篇书评,便是同道中人义不容辞的事情了。
  
  全书共八辑,七为古体诗,八为现代诗。我不擅诗,此不弄斧,仅就该书前面六辑略作浅说,如有不妥,愿与“南山菊”商榷。
  
  第一辑“青梅煮酒”,系评说古、今文人之作,言及苏轼,陶潜,柳永诸人,以今人巴金做结。该辑作品从人物的生活、情感、性格、仕途事业,著述等方面入手,旨在以新的视角给世人重新绍介一干古、今作家学者。关心人物,无不关心人的命运,而人的命运又与本人性格、成长经历、心理环境、社会环境等有着直接的关系。对此,该书作者力求兼备,并有凸显,相比较于不同文体,不同版本,不同视角,不同价值观的人物评介,“南山菊”有她自己的价值体系和评判标准,当然也就有她自己独到的人性见解,并将以上诸端在作品中恰当涉及。从史料弥补和“换位思考”的角度说,本辑作品在普及阅读层面上说很有推广的价值。
  
  按理,作为人物专题绍介方面的评说类散文,关注人物性格成因,关注人物命运变迁当为主旨,除了严格考据,翔实论证,准确引用,最终自成一言外,作者尚需具备起码的历史凝重感和历史责任感,评说历史人物行为本身就是作者历史价值观的体现,也是作者人生观、生活观的体现,确凿的依据,严密的逻辑,普世价值,社会道义等都是构成作品内在人格魅力的基本元素,整体气氛应该庄重严肃,但又不能失却温暖与亲和。
  
  人的命运的成因千差万别,关键在于真实表现具体社会环境条件下的人性特点,以及人的情感倾向,道德标准,生命观念,生活观念等,必然涉及政治学,伦理学,心理学,民俗学,甚至人类学,比较文化学等学科,目的在于让人物以新的面目出现,展示人性美,宣示人的苦难,讴歌人的幸福,从而实现“文以载道”或者“文以志道”的目的,从生活真实自然过渡到艺术真实,再用艺术真实来指导或易变生活真实,说古而不泥古,而在关照当下,这是评说古人文章的宏旨所在。“南山菊”的这些文章,在这一方面尚有欠缺,此一弊。
  
  二弊:议理性散文当重思辨而不宜重抒情,笔触应该肃正、严格、周密、细致,内质充盈而皈依逻辑。抒情笔调过重,有失凝重和严肃,因其具有“戏说”的嫌疑而使文章失去应有的庄严感,于此,司马迁的《史记》,以及《春秋左传》,《世说新语》,《国语》等依然是极好的蓝本。
  
  第二辑“拈花一笑”,已经直切现实,作品记录着作者的生活、情感,写自己,写亲人,写朋友,既写人、记事,也写景、状物。这一类的文章,在作者来说应该是轻车熟路,实际上本辑作品也真的是文法成熟,情感丰富,内心欢愉,理辩清晰,笔触自由奔放,文意和谐流畅,抒情性极强,与本书的书名堪为极妙的照应。
  
  从本辑作品中,读者可见作者屡屡翻新的人生体验,也可感受到作者对人生对生活的热爱,对美好情感的赞美和向往,作者对自己的生命恬然自乐的情绪流溢于字里行间。青春的驿动,生命力的勃发,心灵活力的强劲显现在这里一览无余,这也正是本辑作品的感人之处和成功之处。以诗人的情怀书写人生,展示人性,就比空乏的说教更具有感染力和感召力。
  
  第三辑“行走红尘”,顾名思义当然是作者的旅行见闻和内心感受。
  
  本辑作品都很短小,多为浮光掠影篇什,但也不乏详尽细密之作。总体风格给人的感觉仿佛是一首首抒情诗或者抒情歌曲。写景,游记之类,说及情感、理性,主体依然是人,景、物依然只是客体。客体的价值和意义由作为主体的人来决定,可深可浅,可详可略,可庄可谐,可动可静,手法上的作为只要大体得当,细节瑕疵也无可厚非亦不求全责备,但有些作品就略嫌粗浅。比如《路过周庄》一文,过于浓厚的抒情意味就淹没了成熟的理性感悟。作为周庄,仅仅停留在对它外在景色的赞美上的确是很肤浅的,作为传统民居和特殊的历史遗存,周庄保留着原始民居风貌,宁静雅致的生活,具有强烈中国画艺术底蕴的视觉效果,宣示着传统文化观念和本土哲学意识的古典人文环境,完全可以直接勾连到现代商品经济社会所生的种种浮躁和紧张,作者却未顾及,虽说不无遗憾,但也不算败笔,作者对自己所见所闻所进行的处理,自有她的道理。
  
  第四辑“空山听泉”,多为抒情小记和心灵花絮。文章在内质上与第一辑有明显的雷同之处,仿佛是第一辑作品的补白或者后记,表面是借景抒情,却常常不自觉地离开现实而进入对一些人的感念之中。既便如此,读者却能从中看出一个职业女性的善良人性和大爱情怀,这是很可贵也是很令人景仰的,起码,这样做法就不失一个作家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和道义良知。
  
  第五辑“天使之歌”。
  
  “南山菊”本人即是一位医务工作者。作者结合自己的职业和平常工作,从寻常生活的角度观察人生百相,体察芜杂世态,其间不无正义的呐喊,对生存权利的抗争,对现实污浊丑恶的鞭挞和讽刺,也讴歌大美人性和温暖人情,作者摄取了生活中星星点点的闪亮瞬间,亲情,友情,职业,责任,当局者,旁观者,参与者,记录者,体验者,评论者,总之,作者在作品中记录、刻画了多种人性角色。文法自然平实,文意安稳柔和。
  
  第六辑“它山之石”,作品多写作者本人在论坛里的活动情况,如文友往来,作品评论,文法探讨,友情唱和,创作经验,精神关照,也有写作之路上快乐成长的喜悦,作者对写作事业的酷爱与执着跃然纸上,作为全书的“后记”当为不错。
  
  乐观一点说,文字的江湖可谓写手云集,高手辈出,好的作品可谓粉桃红杏,琳琅满目,“南山菊”当算其中亮丽的一朵。
  
  本文即将完稿之时,我曾与“南山菊”有一次网上畅聊,谈过之后,我却无法狂喜起来,原因是作为一个职业女性,“南山菊”的个人生活和人生际遇可谓多舛,鉴于对她生活隐私的尊重,此不多言。至于“南山菊”做人有主见,做事有风格的性格特点,实在让我羡慕而敬佩。原想借作此文的机会多说一些的,现在看来并无这方面的必要,觉得对一个人的尊重根本不能诉诸于平庸的言辞和文字,唯有感念她顽强的人生态度,更多地关注她的新作,认定她是一个难得的朋友,并且和自己一样都行走在文字江湖,保持联络,记住她南山一菊这样一个浪漫而倔强的美名,才是较为合适的吧。
  
  妄言浅陋,谅为迟复。
  
  2013-1-17
  
  
57#
发表于 2013-1-31 09:54 |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章我已经转载了,在此感谢李兴文老师!
希望多年之后,我不会辜负这篇文章,无论我的人还是我的文字。
我无法想象,如果生命中没有一些真正的良师诤友,我们是否会走向歧路?
所以,感谢。唯有感谢。
56#
发表于 2013-1-31 09:5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高老师仗义执言。
人不遇到事,是无法看清楚人的。
我在中财两年多,总归还是遇到不少正直之人。谢谢你们。让我对论坛,对文字,还有一份美好的温暖的念想。
如果文人也像社会中人那样行事,那么文学论坛,有何可留恋的?如果我们连面对起码的善恶,都退避三舍,甚至幸灾乐祸,还有何资格写文章呢?写了,又有什么意义?
我们的文章,不仅仅是写给陌生人看的。

季羡林说,道德文章,道德为先,其次文章。我想,他说得话值得我们想一想。

问好各位老师朋友,祝福新春愉快!万事吉祥!
55#
 楼主| 发表于 2013-1-28 12: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3# 高骏森 的帖子

谢谢高先生!
本来这话是我要说的,但我这人做事严格,却面情很软,怕伤了大家,如今高先生仗义执言主持公道,我真的感激高先生!请接受我的谢意!
文学论坛是文友们切磋文艺、共探文道的地方,如涉及语法、文法、情感、理辩、逻辑、学科、伦理、道德、(文化)价值等方面的讨论,这是我们的分内之事,我们有责任将其做到更好,但我们坚决反对在此进行无关争论和人身攻击,文友之间必须相互尊重,因文论文,就事论事,才是学术精神的最好体现,并且,我们希望由此、从中得到人生快乐。
关于两位文友的个人纠纷,到此为止,如仍有未尽事宜,敬请另择佳处,再设擂台,切勿干扰广大文友的正常活动。如有不听劝阻者,恳请管理人员将所有后续恶意跟帖屏蔽甚至删除。

[ 本帖最后由 李兴文 于 2013-1-28 12:46 编辑 ]
54#
发表于 2013-1-27 15: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南山菊 于 2013-1-23 12:57 发表
呵呵,好奇心太大,有时未必是好事。不过我要谢谢这位 新文友——2012传说“世界末日”了,结果呢,生活还在继续;关于“南山菊”命运如何,也许曾经遇到过坎坷,现在不是很好吗?这,就足够了吧。


欣赏李老师点评文章,因为没读过原作,不便说什么,只觉得李老师点评得很有新意。

南山菊回复我16楼所问:“好奇心太大,有时未必是好事”。我怎么觉得有点威胁的味道?那我就看看,到底会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
53#
发表于 2013-1-27 14:06 | 只看该作者
能不能请二位以文论文呀?!要知道,这是另一个作者辛苦写出来的文章,我们要尊重作者。这篇文章的作者既不是何先生,也不是王文娟(更何况,这篇文章自始至终都没有提到王文娟这个人)。王文娟是谁?在这篇文章中没人认识。而且,这篇文章也没有指名道姓说谁在侵权谁的版权,所以,请二位不要把话题扯远了,影响本人作者作品的阅读与评判。就是李先生文章中说的版权一事真的就是你们议论的某人和某人,那也请你们二人在另一处或者另外写一个与讨论有关的帖子去单独追究。这篇文章是李先生的心血付出,不要在人家家里探讨与主人无关的事情,你们找错大门了。不要此地无银三百两.
    严重建议版主把从第46楼到53楼所有的帖子删除。

[ 本帖最后由 高骏森 于 2013-1-27 14:16 编辑 ]
52#
发表于 2013-1-27 14: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红秋叶 于 2013-1-23 13:18 发表
看了几遍,觉得很真,因此而美。有幸阅读到李老师中肯的评语,也为文友南山菊而高兴。原书未曾看过,但这样的真挚交流实在难得。问好!

谢谢红秋叶老师!问好!
51#
发表于 2013-1-27 13: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何义钦 于 2013-1-27 13:24 发表

我很久没来论坛了,不是朋友询问,我还不会读到李老师这篇文章。

我去“五莲山艺坛”,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合情合理合法。在那里,我抓获到“涅磐凤凰”(王文娟)抄袭剽窃,当事人虽然直到今天仍然抵赖狡辩,却又无法澄清事实、自圆其说。只是现时司法对此类事件尚未有实质的惩罚,所以才使得文学窃贼逍遥法外。但是,除非己莫为,总有追讨算账的那一天。

“涅磐凤凰”(王文娟)抄袭剽窃,事实清楚,不存在“误会”之说,勿混淆舆情。

听说某论坛,倒是有一个姓Z的人,有剽窃嫌疑,不过她说是引用。那里的她的“朋友”也都说“引用”不是抄袭,也就过去了。呵呵。我其实挺看不起抄袭的人的。但是我现在可以谅解。她写不出来有生活的东西,只好剽窃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是现在的我,我都懒得点破。即使她对我说了过分的话,并耻笑我不会写作。

[ 本帖最后由 南山菊 于 2013-1-27 13:56 编辑 ]
50#
发表于 2013-1-27 13: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9# 何义钦 的帖子

呵呵。
既然你说“涅槃凤凰”抄袭了中财论坛“南山菊”的《开在心田的花儿》。
在此我提醒一点,即使涅槃凤凰抄袭,也该告诉受害者,由原作者来追究责任,请问抄袭的是您的吗?你通知原作者了吗?验证了吗?就这样斩钉截铁地说一个人抄袭?呵呵!
其实很简单啊,这里管理肯定知道这里会员(南山菊)基本资料,你可以去验证。你问清楚之后,不就可以释然了?如果没有铁证,就这样胡乱侮辱人,可见不是糊涂,就是被人利用了。既然如此,何必多费唇舌?
除了你,别人都知道真相,就足够了。你怎么说,都已经无所谓。
49#
发表于 2013-1-27 13: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南山菊 于 2013-1-27 12:51 发表
呵呵。何老,既然您露面了,我可以问您一个问题吗?
一个外地人,去一个与自己无关的小论坛,抓一个陌生人“抄袭”?这显然是误会。我现在都明白了。
那家论坛的作者谁真的抄袭,谁自己知道。
何老师跟我自然是误会。我无需解释。
但是,你误会我,你是外地人,(江西人吧?)我完全可以理解。
至于有的人,我是不理解的。
顺祝,新年愉快。


我很久没来论坛了,不是朋友询问,我还不会读到李老师这篇文章。

我去“五莲山艺坛”,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合情合理合法。在那里,我抓获到“涅磐凤凰”(王文娟)抄袭剽窃,当事人虽然直到今天仍然抵赖狡辩,却又无法澄清事实、自圆其说。只是现时司法对此类事件尚未有实质的惩罚,所以才使得文学窃贼逍遥法外。但是,除非己莫为,总有追讨算账的那一天。

“涅磐凤凰”(王文娟)抄袭剽窃,事实清楚,不存在“误会”之说,勿混淆舆情。
48#
 楼主| 发表于 2013-1-27 13:15 | 只看该作者
时过境迁,最好前瞻;彼此宽容,人际大观。
47#
发表于 2013-1-27 12: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何义钦 于 2013-1-27 12:46 发表
有朋友问我,楼主李老师在文中所提到的“文权纠纷”,是不是指我在去年7月抓获“涅磐凤凰”(王文娟)抄袭剽窃之事?
我回答说:这得要向李老师本人寻找答案了,我实在不知道李老师具体所指,但我估计你猜得对。


呵呵。何老,既然您露面了,我可以问您一个问题吗?

一个外地人,去一个与自己无关的小论坛,抓一个陌生人“抄袭”?这显然是误会。我现在都明白了。

那家论坛的作者谁真的抄袭,谁自己知道。


何老师跟我自然是误会。我无需解释。
但是,你误会我,你是外地人,(江西人吧?)我完全可以理解。
至于有的人,我是不理解的。

顺祝,新年愉快。

[ 本帖最后由 南山菊 于 2013-1-27 12:57 编辑 ]
46#
发表于 2013-1-27 12:51 | 只看该作者
有朋友问我,楼主李老师在文中所提到的“文权纠纷”,是不是指我在去年7月抓获“涅磐凤凰”(王文娟)抄袭剽窃之事?
我回答说:这得要向李老师本人寻找答案了,我实在不知道李老师具体所指,但我估计你猜得对。
不过这事过去了,不必过于较真,毕竟不是光荣的事,有数即可。
45#
发表于 2013-1-27 10:39 | 只看该作者
烂漫菊花南山开,随心妙语秀手栽。
拜读先生力作,学习,问候!
44#
发表于 2013-1-27 08: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1# 高迎春 的帖子

谢谢高老师的山菊花,我收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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