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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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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6-2-25 19: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认为,“首发”就是第一次发表,“发表”意味着有了作品版权的归属和约束,如果没有,就不算发表。请问,我的观点对不对?
23#
发表于 2016-5-21 14:48 | 只看该作者
不能被公开搜索到或查询到就属于首发。

这个就是论坛方便管理一刀切的简明扼要的做法,也只能这样管理,否则,论坛管理员和版主的工作就是福尔摩斯的探案工作了。
22#
发表于 2016-5-21 14:46 | 只看该作者
通俗的说,就是鼓励在中财论坛写作。

否则,你私人博客或空间写了十年了,有了3000篇日志,你每周拿来一篇发表在中财,就是3000周,换句话说,你可以每周在中财发表博客文章,整整57年不需要再写文章。

这个就失去中财论坛鼓励写作的意义。

“鼓励写作”才是中财论坛的意义所在,而不是一般的“版权”意义。
21#
发表于 2016-5-21 14:41 | 只看该作者
中财的首发标准也是无奈的一刀切,避免管理的麻烦和模糊。我这样认为的,凡是任何网上发表过的文章都不算首发【包括个人空间和博客】。

有文友可能这样疑惑:我博客或空间的文章,百度搜索不到啊,这应该算首发。

但这样有一个问题,很多人有每天写博客或空间日子的爱好,文章有成千上万,他每周弄一篇来中财发表,就不需要再写了。

这样似乎不好管理,很难界定其他人在论坛、贴吧发表过的文章到底算不算首发。

因此,为了便于管理,索性一刀切规定任何网上发表过的都不算首发。

主要原因还是鼓励文友在中财论坛写文章,而不是用以前写的【虽然没有版权争议】的文章应付。

当然,有一个情况,你的空间或博客文章,在百度或其他搜索软件下,实在搜索不到,你又将这些文章删除了。我想,这样的文章只能算“首发”,虽然按中财规定不算首发,但是实在找不到你网上发表过的证据。
20#
发表于 2016-5-5 15:54 | 只看该作者
糊涂人瞎胡闹
19#
发表于 2016-5-5 13:52 | 只看该作者
李仕彪 发表于 2016-5-5 08:44
看似有理,实则是霸王条款。我虽然对法律本身不太懂,但一些事情是否说明你们这个条款有些霸道?比如说, ...

哈哈,聪明人看诀窍,糊涂人瞎胡闹。一句话,双方自愿。你不愿意,另辟蹊径!好像多说都是愚蠢的表现!不明白,可以查查相关资料,网络这么发达,难道你就没有好好的利用?上面可都说的明明白白了。再说,我就晕倒了!
18#
 楼主| 发表于 2016-5-5 12:58 | 只看该作者
李仕彪 发表于 2016-5-5 08:44
看似有理,实则是霸王条款。我虽然对法律本身不太懂,但一些事情是否说明你们这个条款有些霸道?比如说, ...

言之有理
17#
发表于 2016-5-5 08:44 | 只看该作者
ncwls 发表于 2016-2-26 08:26
您没有给出答案。“我的观点对不对?”

看似有理,实则是霸王条款。我虽然对法律本身不太懂,但一些事情是否说明你们这个条款有些霸道?比如说,你们向作者计酬,是鼓励作者发表好作品,还是一种商业交易?一点钱就买断了作品的著作权?按规定,只有正式刊号的出版物才有资格刊发文章,作品受版权保护,而你们这种网络论坛享有这种权利吗?只有原创作者享有不管在那种体裁形式上发文都受保护的法律依据,似乎你们没有以这种形式独享作者版权的法律根据吧?就算是纸刊,但不是全国公开发行,属于内刊,原作者还可自由把作品再拿到它刊发表呢。
个人看法,仅作交流。
16#
发表于 2016-5-5 08:44 | 只看该作者
一楠 发表于 2016-2-25 23:03
我认为,“首发”就是第一次发表,“发表”意味着有了作品版权的归属和约束,如果没有,就不算发表。请问, ...

看似有理,实则是霸王条款。我虽然对法律本身不太懂,但一些事情是否说明你们这个条款有些霸道?比如说,你们向作者计酬,是鼓励作者发表好作品,还是一种商业交易?一点钱就买断了作品的著作权?按规定,只有正式刊号的出版物才有资格刊发文章,作品受版权保护,而你们这种网络论坛享有这种权利吗?只有原创作者享有不管在那种体裁形式上发文都受保护的法律依据,似乎你们没有以这种形式独享作者版权的法律根据吧?就算是纸刊,但不是全国公开发行,属于内刊,原作者还可自由把作品再拿到它刊发表呢。
个人看法,仅作交流。
15#
发表于 2016-4-9 13:54 | 只看该作者
秋梦—李翠君 发表于 2016-4-9 10:40
请问发表在个人空间的作品,在网上搜索不到,还算首发吗?九宫老师说要是空间大多数人看到就不算首发,少 ...

秋梦,以管理员的回复为准,你看看这个:
http://bbs.zhongcai.com/thread-684751-1-1.html
14#
发表于 2016-4-9 10:40 | 只看该作者
管理员 发表于 2016-4-6 13:57
不能被公开搜索到或查询到就属于首发。

请问发表在个人空间的作品,在网上搜索不到,还算首发吗?九宫老师说要是空间大多数人看到就不算首发,少数人看到就算首发,我个人理解不论谁看到,但是没有在网络正式媒体发布,网络搜索不到,似乎就可以算首发了。有一点不理解,呵呵,多问一句。还望见谅!个人有点小笨!初来,打扰各位了!
13#
发表于 2016-4-9 09:54 | 只看该作者
戏笑九宫 发表于 2016-4-9 09:46
这个论坛按照论坛的规定,我个人理解为:如果是对大众开放的空间在这里就不算首发,如果只对非常少的人开 ...

哦,这样啊。呵呵,那就是应该给自己的空间加锁了!我个人以为只要不是在正式的媒体发布应该都算首发呢。呵呵,看来,可能我理解的错误。谢谢啊!:handshake周末愉快!
12#
发表于 2016-4-9 09:49 | 只看该作者
管理员 发表于 2016-4-6 13:57
不能被公开搜索到或查询到就属于首发。

谢谢管理员老师!周末愉快!
11#
发表于 2016-4-9 09:46 | 只看该作者
秋梦—李翠君 发表于 2016-4-3 16:25
请问只在自己的qq空间发表过的歌词在这里还算首发吗?空间属于自己的,这和在论坛等其他媒体不一样吧?

这个论坛按照论坛的规定,我个人理解为:如果是对大众开放的空间在这里就不算首发,如果只对非常少的人开放,对大多数人关闭,我想应该算首发。个人理解,不对之处望谅解!
10#
发表于 2016-4-9 09:43 | 只看该作者
好像都说的在理,好像自己说了一句废话!
有关版权和计酬其实即是对孪生兄弟,又是一对矛盾体,相互制约相互关联。论坛关于首发的解释其实已经说的很明白了。究竟是否首发,其实作者自己最清楚明白,这又涉及到另外一些问题,比如作者个人素质和操守,比如管理层怎么甄别区分鉴定等。
越想越乱,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一个好的写手,应该优先考虑怎么写好文章,也就是管好自己。至于他人是否触犯法律或道德底线,毕竟非主流,用一句相声台词说暂且“惯着他”,终有“回报”的时候!
说了一通废话,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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