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833|回复: 3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时事二章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12-22 09: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发生于北方某县的因网上言论获罪事,于全国各大媒体上披露后,我十分震惊。立即想到《国语•周语上》写的周厉王弭谤事。渐渐平静之余,作时事二章。

            吾能弭言矣

  我是一个官,一个不大不小的市官。虽然只相当于古代的七品官,但在这个市的地面上,我是说一不二的;我一跺脚,全市就会动一动的。十几个乡镇的干部,几十个局委办的官员,谁见了我不点头哈腰,嘴上抹蜜呢。好话听得多了,对坏话我就极为反感,接受不了。

  可是,现在兴起了网络这劳什子,让我防不胜防。有几个人在网上胡说八道,让我十分生气。本来我们这个市里的经济水平十分之高,他们却说“没钱了,还搞什么建设?”这不是明明地诬蔑我吗?我想搞城市建设,把城市建设得漂漂亮亮的,有什么不好,个别人就是不理解。既然这样,对不起,你对我不恭敬,我也就对你不客气了。我打了几个电话给检查院、公安局,便把他们送进了看守所。他们的罪名是:重大网络刑事犯罪团伙。

  周代的厉王,他有本事“弭谤”。我呢,比他还厉害呢,我能弭言。我不管你的话到没到“谤”的程度,只要我听着不顺耳朵,我就说你是“谤”,我就关起你来。

  虽然法律不让我这样的党政官员干涉司法,检察院和法院只对同级人大负责。要知道,我就是人大主任。试想一想,连提拔官员这样的人事大权都在我的手里,关押几个胡乱说话的人又算什么呢?

  公、检、法自然是司法部门,是神圣的,但却要归我领导。他们只是党委、政府的办事机构罢了。这样,我这官做起来才过瘾。

            拟召公言

  领导大人,你不能这样做,你必须悬崖勒马。现在是什么时代了,现在是法治社会。现在的网络,是一个相对自由的发言场所。人们说话,比在传统场合随便多了。对此,你是弭不住的。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民口是防不住的。你偏偏要防,结果只能是“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现在网络上铺天盖地地对你的谴责,不很说明问题吗?所以,必须“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才能使社会稳定下来。

  再说,现在的知识分子们什么不知道,你还以为这是文革时候,信息封闭吗?错了。美国《独立宣言》,你没有看过吧。上面有这样一段:“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是经被统治者同意授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予以更换或废除,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新政府所依据的原则和组织其权利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有可能使他们获得安全和幸福。”这样的话,知识分子们理解得很透彻。咳,你如果早知道这段话就好了,就不会这么莽撞了。

  你因人家在网上说了几句话,便关押人家,是对人权的践踏。《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这样写道“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你看看,通过任何媒介;网络,自然也是可以的了。

  其实,是你太过敏感了。几个人在网上说说话就能把你的官说掉了,不会的。这种事,在人家美国那里不算事。美国总统里根,够尊贵了吧。但是,面对一个州报上把他的鼻子画得大大的讽刺,人家无动于衷,不去理会。你偏偏就做不到。看来,人家西方的一些东西,真应该好好地学学了。

  好了,我说得也累了,不说了。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36#
发表于 2007-12-28 22:00 | 只看该作者
再读版主好文字,祝新年快乐!
35#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8 07:5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一水 发表
再读
34#
发表于 2007-12-26 09:32 | 只看该作者
再读
33#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6 08:0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闲云呵呵 发表
现代文字狱?!~

这倒是真的,因说话进看完所一个月.
现在有人提出网络监督,不知如何监督?
32#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6 08:0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杨春山 发表
今天认真读了武版贴出的消息,如果这样的议论都要获罪的话,确实是当今法治社会的耻辱,法已经蜕变成了一些人用于收拾别人的工具,而不是为了违护更多人的利益.武版的文章有感而发,切中要害,这些惧怕民议的官员,是他们自...

你说得是.
31#
发表于 2007-12-25 22:21 | 只看该作者
现代文字狱?!~
30#
发表于 2007-12-25 17:2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杨春山 发表
今天认真读了武版贴出的消息,如果这样的议论都要获罪的话,确实是当今法治社会的耻辱,法已经蜕变成了一些人用于收拾别人的工具,而不是为了违护更多人的利益.武版的文章有感而发,切中要害,这些惧怕民议的官员,是他们自...
29#
发表于 2007-12-25 10:13 | 只看该作者
今天认真读了武版贴出的消息,如果这样的议论都要获罪的话,确实是当今法治社会的耻辱,法已经蜕变成了一些人用于收拾别人的工具,而不是为了违护更多人的利益.武版的文章有感而发,切中要害,这些惧怕民议的官员,是他们自己太心虚的缘故吧?心虚说明心里有鬼,至于有什么鬼,估计大家心里都会很清楚.对民议如此惧怕,可笑可叹,也让人们对现实有了更深的认识.问好武版.
28#
发表于 2007-12-25 09:38 | 只看该作者
提!
27#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16:1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李淮南 发表
 
 夜郎自大,可笑可怜;小国之君,可憎可怕。

李先生的八字,意蕴丰富.
26#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16:1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王强 发表
看到武老师的文章,感到过瘾。向武老师问好并向武老师学习。

您过奖了.
25#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16:0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吕永红 发表
很现实的文字,学习,问好!

面对现实的一点微弱呼喊而已.
2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16:0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照直说 发表
  只有作贼心虚的人才害怕别人议论他是非,好丑啊!所以,千方百计要防止,要禁止。

就是,民族之贼,官蠹也
23#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16:0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跃农 发表
  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要维护公民的表达权,但愿这一目标能够真正实现,尽快得到落实。

  问好班班。

我也但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6 16:14 , Processed in 0.056973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