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652|回复: 2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当“大多数人”都错了的时候——兼回“水如空”某些言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9-4-11 13: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淡淡不如风 于 2019-4-11 14:35 编辑

    有一阵子教古诗词的时候出现了疑惑。古诗中的发音都变了调,“乌衣巷口夕阳斜” 中的xiá被学生纠正,说他们的课本里要求读xié;“一骑红尘妃子笑”中的jì被学生纠正,说他们的课本里已经明示是“qí”。当时很不理解,教改怎么连古诗词发音都改了呢?这可是关系到古诗中的格律平仄的。为此还专门上网搜了些相关消息,证实学生们没有错,而且给的理由是:某些诗词中的古音大多数人都读错,所以就改了读音。
  
  这个理由,实在是让人无言以对。大多数人做了错事,所以法不责众,最后不了了之的事情有。而公开篡改教科书,只为了向大多数错误妥协,这种事还是头一回听说。以后,等这批学生成长起来,他们对真理的追求还会那么执着吗?他们还会堂而皇之地向全世界宣布,我们是文明古国,有着灿烂的文化底蕴,以唐诗为代表——杜牧和刘禹熙会从棺材里爬出来扇你的嘴巴子的。
  
  大多数人做错了,所以就得把错的当成标准,那些做对的人必须“纠对”,走上正确的错误道路,然后才能实现和谐统一。等大家都接受了错误,真理也就成了一场笑话。
  
  那么很夸张地构思一下,是不是大多数人去杀人放火的时候,他们就是无辜者,而那些不杀人的就是罪犯了呢?
  
  由此联系到前天水如空老兄提出的意见。他认为当今很多老师都这样搞小动作,公开课造假,论文造假,连校长都这样无耻,那么来找我来要弄虚作假的“指导教师”的老师更可以原谅了,甚至可以把她归纳为正常合理行为;老师是养家糊品的行业,和贩夫走卒一样,因此很多人不把老师当成“灵魂工程师”,所以老师就不必太规范自己的道德。水如空老兄的言论,和上文改正古诗词发音的理由都一样——大多数人都错了,所以他们都对了。
  
  更有帮腔者云,水如空是太了解了,而我是不了解的,言下对水如空的言论予以支持。我当然不否认社会上有很多人都这样,有很多老师都这样,这样的太多了,所以家长们默许了,认可了,继而像个三孙子似的看着老师的劣行而无视,甚或鼓掌支持他们继续无耻下去。当无耻到大家都见怪不怪心安理得的时候,无耻便成了冠冕,劣行便有了光环,正确的三观不存在了,或者是存在也没人相信了。不管出现什么样的礼崩乐坏的丑恶事,一句“大家都这样”便能锦被遮盖了。
  
  真要那样,人类精神世界是不是已经死亡,那么生命的意义又何在呢?
  
  正因为有这么多人都错了,才更应该坚持真理啊!很多时候,我固执地不去结交成年人让大家非议,说我古怪难以接近。但现在想想,也许不是我不去结交别人,而是别人不想结交我。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跳进清水里的鱼没有食儿吃,找一个有精神洁癖的人交往会没有安全感。谁会结交一个与世俗格格不入的人呢?
  
  一直以来,我在给各学校讲公开课时不备课,也不认识某个班某个同学来安排点名,我随意抓起什么讲什么,讲错了我道歉,重讲,但我不惭愧。一直以来,我不弄虚作假,要想理直气壮地给学生们讲正义,首先自己就得有一颗正直的心。一直以来,我从不收学生礼品,禁止买花给我,父亲节有送我白酒的,我就还她们一盒巧克力;一直以来,我追求公平公正,不问学生家庭出身,学生犯了错误戒尺轻点手心,老师犯了错误由他们拿戒尺点我手心,连照相时都抓阄排位,我不坐在中间摆谱。我会告诉学生,看问题要一分为二,要换位思考,要学会理解。我会告诉初中生们,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主题,但没有满腹才华之前拿什么谈爱情?我会告诉小学生们,将来挣钱孝顺父母是世界上最不靠谱的谎言,尽孝只有当下没有未来。我的学生成绩有高有低,有进步的也有不进步的,但他们喜欢我,他们信任我,孩童不昧,他们懂得的比大人还多。还有就是,我不是个有钱人,一个小学生一个月八节课的总体收费不过一百多元,其中还有几个特困家庭的免费生。但我也是一个有钱人,因为我的腰杆子硬,骨头也硬。
  
  当然我也有短板,我经常讽刺那些道貌岸然的老前辈,说他们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说他们自己身歪影子斜的还想教育我尊老敬老。我经常嘲笑自费出书的人,是因为但凡我遇见的自费出书的人,全拿着本文理不通的破书四处显摆,换来四面八方言不由衷的吹捧,无一例外。可是,我之所以敢这么直言不讳,是因我本身做得正,我不讨好编辑,我不借酒摸女人的手,我还没搞过破鞋,我的小说是签约出版的,我不吹捧别人也不许别人吹捧我……我没有介入到“大多数人错了”的行列中,没有随波逐流,反而逆流而上,也因此,我失去了太多太多的机会,可是,我绝对不是一个穷人——精神上从来就没穷过。
  
  当一个这么好的老师摆在面前的时候,作为一个家长,是愿意把孩子送到他这里来,还是愿意把孩子送到“大多数老师都这样”那里去呢?本地写作班大小有四十多个,只有我一个人没有招牌,但我的学生是最多的。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当大家都被迫接受了老师犯这样错误那样错误的时候,心中仍然期盼着心地纯洁善良的好老师的存在。
  
  天地君亲师——这说法是封建残余,但连落后的封建社会都尊奉师长,这难道不可称作“传统美德”吗?同样养家糊口,为什么没把掌鞋的、卖菜的、修自行车的放在“天地君亲”之后呢?所以说老师这个职业永远是高高在上的,永远是负有使命的。当掌鞋的、卖菜的、修自行车的各行各业都流于世俗的时候,老师更应该保持师德,对得起使命,对得起家长的信任,对得起学生的尊重。如果因为“别的老师都这样错了”就跟着浑水摸鱼,那么只能说,德不配位,必遭蔑视!——就像我蔑视我那位同学一样,不管什么时代,只有好老师才可以获得真正的尊重。
  
  好老师,也许少了,但不是没有。
  
  随波逐流随大流犯错误的多了,但不是全部。
  
  所以,当水如空兄为大多数人犯错误的人振臂高呼时,莫忘了,世界上还有清水。
  
  注:平生不会引经据典,所以不善于和别人辩论,此文漏洞百出,见笑见笑。
  
  另注:至于文末水如空所举强奸与开房的例子,这个不作辩论,只说一句:举例甚不恰当。


评分

2

查看全部评分

19#
发表于 2019-4-21 09:26 | 只看该作者
我是看出来了,如空越混越那啥,擦边球这活可不是谁谁都能玩滴……
你别看他文章,想当初,他头上的刺比如风头上的毛发多……
18#
发表于 2019-4-19 14:18 | 只看该作者
有人会说,你居然说得这么神奇。楼主的个性全部传导个学生不行,部分传导个学生还是学生之幸、社会之幸?信口开河了吧?故作高深了吧?
实在不是。这个社会,很多是非问题的讨论都是没有结果的。多数人认为正确的东西不见得就是正确的;现在正确的不见得将来就是正确的;理论上正确的不见得实际运用中就是正确的…… 我只能打个比方:如果社会是病态的,你得去找能够治疗的药,找到能够治疗的药还要配比合适,药用猛了,可能适得其反。
一家之言,一孔之见。习惯于这种语气行文,莫怪!
17#
发表于 2019-4-19 14:0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田德邦 于 2019-4-19 14:29 编辑

楼主除了对女教师的生硬态度值得商榷外,其实,个人行事风格是值得钦佩的。坚持自己或者说坚守正道一点也没错,相反,随波逐流是不值得提倡的。偶尔犯一犯随波逐流的错误,不必求全责备,但作为教师的要明白:决不能这样(随波逐流)对学生进行导向。你的个性全部传导给学生是不妥的,部分影响到学生则是学生之幸,社会之幸。我真不是那种站在道德制高点,尽说些假大空的话。实实在在是我内心的话。
16#
 楼主| 发表于 2019-4-12 12:00 | 只看该作者
槐安. 发表于 2019-4-11 23:56
为何有些人半途而废坚持不下去原先的路,我以为多是受外界影响过多,人,其实多在变化中,有的不变初心,不 ...

随波逐流的,好混一些。
特立独行的,艰难一些。
15#
 楼主| 发表于 2019-4-12 11:59 | 只看该作者
lvhq018 发表于 2019-4-11 22:29
如风和如空很类似啊――名字很类似。空和风本是一种形态,都无形,以无形对无形,无法比较,就像“∞”与 ...

先解释下,楼上的老童头复制再粘贴是出于啥目的,这是犯错误不?
14#
 楼主| 发表于 2019-4-12 11:58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9-4-11 14:16
“平生不会引经据典”,也没少引经据典,况且,你就够经典的了。

我只是小小的,有点各路,不算奇葩,更不算经典。
13#
 楼主| 发表于 2019-4-12 11:58 | 只看该作者
断肠崖居士 发表于 2019-4-11 14:00
要想理直气壮地给学生们讲正义,首先自己就得有一颗正直的心。——淡淡不如风老师像鲁迅一样耿直,也像鲁迅 ...

我们不一样,我不收女弟子,鲁大师不收不行,崇拜者多,他又不忍伤女弟子的心。
12#
 楼主| 发表于 2019-4-12 11:57 | 只看该作者
水如空 发表于 2019-4-12 09:08
这样堂堂正正地讨论,可见如风的人品也是堂堂正正的……
且申辩两句,不是为自己申辩,是为有可能读到这些 ...

先回答最后一条:我在单位时读的电大,当时最后一批,国家承认学历,巧了,专业是“小教师资”。

我现在开班找了个合伙人,他农民进城,没文化,教课什么都不顶用,但是巧了,他是本县二十家有“民办教学资格证”之一。要不然,每月给他一半钱,我才不干。

在诸多补习班都是“黑学校”的情况下,我谨小慎微,就是因为我无权无势无门无派,我必须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我必须比那些有门派有门路的人更低调更小心,比他们想得更多。

现在,我连作文也不教了。我教诗歌散文小说,因为我的“省作协会员”证书上,有这一项——挖掘培养当地文化后备力量。

唉,活着不易啊。好像你转移话题了。

点评

没转移话题。我的观点始终都是一贯的:此只为证明”黄河中没有一滴水是清澈的“,老兄亦莫能外。 你说的是“专业”,我说的是“资质”,也即不是学历,不是水平,而是“教师资格证书“。没有证书就不具备教学资格。  发表于 2019-4-12 12:23
11#
 楼主| 发表于 2019-4-12 11:52 | 只看该作者
夜莺 发表于 2019-4-12 11:03
看两个书生辩论,有意思极了!赞!

癞头和尚和跛足道人在打嘴仗。
10#
发表于 2019-4-12 11:03 | 只看该作者
看两个书生辩论,有意思极了!赞!
9#
发表于 2019-4-12 09: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水如空 于 2019-4-12 10:24 编辑

这样堂堂正正地讨论,可见如风的人品也是堂堂正正的……
且申辩两句,不是为自己申辩,是为有可能读到这些文字者提供另一个思考的角度:
一、关于语言文字问题和后文的品德问题实际是无法无法相提并论的。你不懂语言学,这不怪你。语言不上有一个原则,叫“约定俗成”。即“大家对就是真的对”,比如汉语:副词后面不可跟名词,这是原来的基本语法。但后来,“比林彪还林彪”“比名星更明星”……这类语句出现,语法就改了。如英语:本来轻辅音浊辅音不可相通,later中的t只能读轻辅音,但美国人都读浊了,结果……全世界都学美语,t就浊化了。
关于某些老师的“品行”问题,我的观点很清楚: 不做道德评价。也就是说,我没有认为这么做是对的,只是说是可以理解的,或者说是不应该进行怎样的谴责的。因为这不是个人问题,是社会造成的。就如有男人为了得到丈母娘的遗产而不交遗产税先和老婆离婚,再和丈母娘登记结婚,把房产过度到自己名下,再和丈母娘离婚,和老婆结婚……这么做肯定是不对的,可是我们怎么评价呢?)(我作文有一个基本原则,只针对某种社会现象,剖析背后的社会原因。而不轻易指责个人,甚至群体。我做人更有一个基本原则:不轻易指责别人,而是多反思自己。我做不到鲁迅的”一个都不原谅“!也不想做孔子说的”乡愿“。只能做一个比较大度的俗人。)
我还表明了自己对类似事件的基本看法:一是法律,二是道德。这也是为如风帮腔者挑毛病的地方——既然不做道德评论怎么还提”道德“呢?懒得解释,因为我表述得不清楚。但会说的不如会听的,读者自能读出来,我说的“道德”乃是“公德”(当然,公德也是道德)。也即不损人利己,不影响别人自由和利益。
我的原则是把法律放在道德前面的。

不知道这条是否有意见?若有意见,认为德先于法,可以违法,不可以缺德,我则无话,蔫退。
若无意见,你将陷入一个巨大的自我评价危机:你的作文班可有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是否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你是否拥有中学以上语文教师资格?如果没有,就是非法办学,是在应该取缔范围之内的。这与水平无关,更与私德无关。你给贫困学生免费是私德,无论怎样高尚都改变不了违法办学的事实。就如一个老司机车开得再好但被吊销了驾照再开车也是违法应该刑拘一样。
——不好意思,告诉你一个事实:时下绝大多数社会补课班都是没有任何手续的(连我们这样的公办学校内的幼儿园都是没有审批手续的“非法幼儿园”),最近查得严,很多都是摘了牌偷着办,只不过您是没有挂牌——您还是陷入了”大多数人都错了“这个泥潭。

8#
发表于 2019-4-11 23:56 | 只看该作者
为何有些人半途而废坚持不下去原先的路,我以为多是受外界影响过多,人,其实多在变化中,有的不变初心,不变原则,有的会变了。啥对自己更重要就倾向啥,到后来,就成了啥,至于自己应有的样子,没了,或者这种又叫随波逐流,水性的,靠不住的。
7#
发表于 2019-4-11 22:29 | 只看该作者
淡淡不如风 发表于 2019-4-11 13:56
附水如空原文(支持他的全是做过错事的老师,或即将做错事的老师)

      最近在看《了不起 ...

如风和如空很类似啊――名字很类似。空和风本是一种形态,都无形,以无形对无形,无法比较,就像“∞”与“∞”哪个大一样。
重要的是,大多数人错了与少数人错了都是错了,与人数无关

点评

这话对。  发表于 2019-4-11 23:07
6#
发表于 2019-4-11 17:22 | 只看该作者
理直气壮地给学生们讲正义,首先自己就得有一颗正直的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5-6 10:08 , Processed in 0.060449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