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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留个纪念——自我祝贺一下! [打印本页]

作者: 雨夜昙花    时间: 2016-11-17 14:07
标题: 留个纪念——自我祝贺一下!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11-17 14:08 编辑

话说,眼看着我在中财的积分到99966了,就想着到100000时要好好庆祝,结果是发一个帖前,它是99999,发一个帖后,它是100001.
不管了,祝贺一下自己突破了十万大关。:victory::victory:
发图留念。






作者: 牟靖靖    时间: 2016-11-17 14:35
昙花版主注册至今都十几年啦,资深元老啊,厉害厉害
作者: 一楠    时间: 2016-11-17 16:20
积分都是身外物,何不换钱买酒喝?
作者: 一楠    时间: 2016-11-17 16:22
牟靖靖 发表于 2016-11-17 14:35
昙花版主注册至今都十几年啦,资深元老啊,厉害厉害

我比她更元老,只是积分都让我变成游历江湖的酒钱了!!!
作者: 牟靖靖    时间: 2016-11-17 17:18
一楠 发表于 2016-11-17 16:22
我比她更元老,只是积分都让我变成游历江湖的酒钱了!!!

这个元老我看不到
作者: 雨夜昙花    时间: 2016-11-17 18:06
牟靖靖 发表于 2016-11-17 14:35
昙花版主注册至今都十几年啦,资深元老啊,厉害厉害

哈哈,是呀是呀,真是:回望往昔,岁月峥嵘;再看今朝,山河秀美
作者: 雨夜昙花    时间: 2016-11-17 18:06
一楠 发表于 2016-11-17 16:20
积分都是身外物,何不换钱买酒喝?

俺要留着看,越看心情越舒畅
作者: 雨夜昙花    时间: 2016-11-17 18:07
一楠 发表于 2016-11-17 16:22
我比她更元老,只是积分都让我变成游历江湖的酒钱了!!!

看快了,看成:我比她更老……暗想:哇,真会说话,再一定神,原来是来争元老呀
作者: 黑龙江小龙女    时间: 2016-11-17 20:26
我也换了40000
论坛有抢楼,挣积分指日可待。

10万值得祝贺。
作者: joy1    时间: 2016-11-18 10:43
资深的版主,要向您学习,哈哈!
作者: joy1    时间: 2016-11-18 10:43
资深的版主,要向您学习,哈哈!
作者: 天涯客    时间: 2016-11-21 10:15
羡慕中%…………
作者: 清风盈袖    时间: 2016-11-24 14:53

作者: 秋雪    时间: 2016-11-25 09:08
厉害!版主绝对的厉害!多多学习!
作者: 江岸晴天    时间: 2016-11-25 20:08
十多年中财,可见中财值得一玩。
作者: 雨夜昙花    时间: 2016-11-30 19:46
黑龙江小龙女 发表于 2016-11-17 20:26
我也换了40000
论坛有抢楼,挣积分指日可待。

俺等攒多点再换,那时就不是喝酒这等区区小事了,俺要大鱼大肉
作者: 雨夜昙花    时间: 2016-11-30 19:46
joy1 发表于 2016-11-18 10:43
资深的版主,要向您学习,哈哈!

哈哈,客气客气
作者: 雨夜昙花    时间: 2016-11-30 19:47
天涯客 发表于 2016-11-21 10:15
羡慕中%…………

不用羡慕,看看楼上龙女说的:十万积分,指日可待
作者: 雨夜昙花    时间: 2016-11-30 19:47
清风盈袖 发表于 2016-11-24 14:53


作者: 雨夜昙花    时间: 2016-11-30 19:47
秋雪 发表于 2016-11-25 09:08
厉害!版主绝对的厉害!多多学习!

俺抢楼厉害,那真是没说的
作者: 雨夜昙花    时间: 2016-11-30 19:47
江岸晴天 发表于 2016-11-25 20:08
十多年中财,可见中财值得一玩。

当然当然,绝对值得
作者: 黑龙江小龙女    时间: 2016-11-30 20:44
雨夜昙花 发表于 2016-11-30 19:46
俺等攒多点再换,那时就不是喝酒这等区区小事了,俺要大鱼大肉

我有换的心了。
作者: 戈眉    时间: 2016-11-30 20:56
这是奋斗目标
作者: joy1    时间: 2016-11-30 23:23
雨夜昙花 发表于 2016-11-30 19:46
哈哈,客气客气


作者: joy1    时间: 2016-11-30 23:24
joy1 发表于 2016-11-30 23:23

:)
作者: 一楠    时间: 2016-12-1 08:26
雨夜昙花 发表于 2016-11-30 19:46
俺等攒多点再换,那时就不是喝酒这等区区小事了,俺要大鱼大肉

不可炫富,小心诈骗。别到时连一个子儿都没有了!
作者: 雨夜昙花    时间: 2016-12-1 09:51
一楠 发表于 2016-12-1 08:26
不可炫富,小心诈骗。别到时连一个子儿都没有了!

俺怕啥呀,这钱钱在中财挂在,看得见,俺月头不提出申请,自己都拿不到,谁想骗更是骗不走
作者: 情趣书生    时间: 2016-12-18 20:19
贵在坚持,佩服
作者: 李立红    时间: 2016-12-25 14:07
祝贺,祝贺!真正的元老级会员版主
作者: 高骏森    时间: 2016-12-25 14:09
    祝贺祝贺!
   不过,我还是喜欢那个99999    漂亮:lol
作者: 雨夜昙花    时间: 2016-12-25 17:19
情趣书生 发表于 2016-12-18 20:19
贵在坚持,佩服

你也可以的
作者: 雨夜昙花    时间: 2016-12-25 17:19
李立红 发表于 2016-12-25 14:07
祝贺,祝贺!真正的元老级会员版主

问好立红
作者: 雨夜昙花    时间: 2016-12-25 17:19
高骏森 发表于 2016-12-25 14:09
祝贺祝贺!
   不过,我还是喜欢那个99999    漂亮

哈哈哈,是!
作者: MLMC    时间: 2017-10-9 22:26
你发了这么大的财,给我们分发多少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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