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817|回复: 2

[原创] 孟子的教育观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6-17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孟子的教育观
                   文/laohai66666
      孟子是战国时期的一位儒学大师,自称是孔子的私淑弟子。他从青年就从事教学实践,有学生数百人,他的教育观点和教育方法,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
      孟子提倡教育者在德行和学业方面,都必须为人表率。在德行方面,他要人们严格要求,以身作则,他曾说:“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在《公孙丑上》篇,他曾以“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禹闻善言则拜,大舜有大焉,善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来劝勉人们诚心向善。        孟子为什么这么重视个人的道德修养呢?因为他认为身教重于言教,教育者如果不能做学生的楷模,就不能收到好的教育结果。他在《滕文公下》篇指出“枉己者未有能直人也。”在《尽心下》篇,孟子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重要性。他说:“一个人立在世上,无时无事能够离开道理,如果自己不行正道,不要说别人不服,就是自己的妻子也不肯服,如果役使人不合道理,不要说别人不听吩咐,就是自己的妻子也不肯听吩咐。在学业方面,孟子主张教育者要精通内容。他说:“羿之教人射必志于彀”,“大匠诲人必以规矩”引满弓而后发,是射者之法;以规矩为方圆,是工师之法。羿人教射和大匠诲人如此,传教其他知识同样如此。教育者如果不能以知开其始,以行要其终,就无法收到好的效果。孟子还说:“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这是对学者说的,也是对教者讲的。只有博学多识,深入探究,达到融会贯通,才能由支派而寻到本原,使说归于至约的境地。如果教者不如此,又怎能让学生抓住本原呢?总之,在孟子看来,教育者无论在德行方面,还是在学业方面,都必须有很高的造诣,做到即言传又身教,要“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是不行的。
      在施教方面,孟子主张有教无类。他认为,人们向善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只要有人劝导,人人都可以成为尧舜式的人物。在《告子上》篇他说:“苟得其养,无物不长”意思是说无论何物,只要得到保护培植,就能日益滋长,人也同样如此。基于上述观点他劝勉人们要尽育才之道,要“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如果“中也弃不中,才也弃不才则贤不肖相去,其间不能以寸。”在孟子看来,父兄和师傅都希望子弟贤和才,但不可能无不肖和不才,对于不肖和不才,善教之就是了。如果弃其不中和不才就不能尽善教之道。孟子曾提出取友人要注意品行端方,反对取逢蒙式的友,然而,他却没把人看的一成不变。在一定条件下,善的会变成恶的,恶的也会变成善的,对诚心改过向善的人恶人,也应该收授之。他说:“西子蒙不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虽有恶人,斋戒沐浴亦可以  上帝。”“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归斯受之而已矣。”这就是说恶人或不同道的人,如果悔悟过去,愿意弃旧就儒,也应该收授之。正因为孟子做到有教无类,所以腾过人曾说:孟夫子设科施教,对过去有过失的人不予追究,只要诚心从道向善,就高兴的收纳他。
      学贯专一和有恒也是孟子的教育观点之一。自择以为行事之本,为学也应该自择。只有审慎选择,对不当为的断然不为,对当为的毅然去为,才能有所成就。孟子说:“人有不为也,然后可以为。”为了说明专一的必要性,他在《告子上》篇讲述了弈秋教人下棋的故事:两个人一同跟弈秋秋学弈,另一成绩劣。这两个人智力不同吗?不是的,因为前者专心致志,后者则兼想着别事的缘故。在有恒方面孟子也有许多论述。“流水之为物也不盈科不行,君子之志于道也不成章不达。”他认为人之为学,也要想源泉的水那样,不舍昼夜的前进,盈科而后进才能放乎四海。如果缺乏毅力,中道而止,就会前功尽弃。他曾说:“有为者辟若掘井,掘井九仞而不及泉,犹为弃井也。”
      生活在两千多年前的孟子,虽然受着多方面的局限,但成就仍然是伟大的,这也是我们民族的骄傲。对于他的教育观点和教育方法应当认真的研究批判的继承,使其在现代化教育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发表于 2008-6-18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5:39 编辑

孟子说过:“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归纳总结的明白,解释的也很清楚。欣赏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6-19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小龙女老师的点评!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5:39 编辑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4-19 07:41 , Processed in 0.072505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